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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初见乔轻珂,是开学不久后在实中教学楼前的那座凉亭。
      她安静地坐在西南一角,身边是浓郁的爬山虎藤叶。曲通幽静,树影婆娑。
      她乌黑的秀发打着粉色蝴蝶结,偶尔几根恰到好处地散落额前,更显随性。娇嫩的脸吹弹可破,淡眉大眼,翘鼻红唇,惹人陶醉。一袭浅色连衣裙诉尽优雅,白皙修长的腿上血色尽显。脚踝处的水晶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微风佛过,隐约可听见清脆的响声。高跟凉拖尾处系着的狗尾巴草若隐若现,活脱一朵天然去雕饰的出水芙蓉。
      蝴蝶在她的书页翩翩起舞,鸟儿在她的头顶久久盘旋,还有我这个满身风尘的凡人,站在她十米开外,静静驻足。
      “这世上竟有这等超凡脱俗的人!”我在心里感叹着。
      “夜,还有十分钟上晚自习了,再不把走廊打扫干净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你居然还有雅兴看美女!”一旁的大圣揉着干瘪的肚子埋怨道。
      “好——为了我最爱的烤肠和烙饼,开工!”
      我叫苏慕夜,实验中学一年二班倒数第二的差等生,喜欢听歌、唱歌,自认不是学习的料,所以从不认真听课。因在音乐课上以一首《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技惊四座,被吃瓜群众冠以“歌神”称号。最爱做的事就是跟大圣趴在窗上看美女,看到中意的妹子就吹口哨、抛媚眼。
      孙大圣,我的同桌兼死党,班里倒数第一,虎背熊腰,体态肥硕,喜欢吃零食、看小说。他嗜睡如命,睡着后雷打不动,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也无动于衷,简直就是树袋熊的人间化身,自然成了令班里人心服口服的“睡神”。
      他有个让我无法忍受的怪癖:抠脚。每次脚气犯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脱了就是一顿虎挠,完全不顾生死边缘徘徊的我。万般无奈,我只得随身带个口罩,以防他突如其来传出的不明毒气。
      开学那天在男寝301宿舍里第一眼见到孙大圣,就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眼缘,有些人就是越看越顺眼。他进门后挑了我左边的上铺,无奈太胖,踮起脚跟放了几次铺盖都没成功,眼看着没有希望,他便一脸颓丧地瘫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原本觉得素不相识,我就没多管闲事。但看到他可怜的模样,我赶紧站起身来,拿着他的铺盖利索地上了床,帮他铺好。
      “我叫孙大圣,孙悟空的孙,齐天大圣的大圣,谢谢你帮我。”他傻乎乎地笑着,脸上的横肉硬是把眼睛挤成了一条缝,好不滑稽。
      “不客气,我叫苏慕夜,苏州的苏,羡慕的慕,黑夜的夜。”我望向他的脸,也忍不住笑了。
      “你的名字跟你本人一样帅气!”他摸头的样子憨态可掬。
      “你的也是,我猜叔叔阿姨一定是《西游记》的忠实粉丝吧。”
      “哇,你真聪明,一猜就中。我妈说当年怀了我以后很辛苦,每天只有在看《西游记》的时候,我才能安静下来,不乱踢她的肚子。”他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不禁转过身去,轻轻擦着额头的冷汗,在心底小声嘀咕:这还用猜吗?
      因为是刚开学,所以进了教室大家都是跟刚刚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孙大圣拉着我坐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美其名曰“扩大内需”。
      过了一会,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妇女快步走上讲台,看着台下的我们,笑意盈盈。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叫王娜,由我来担任这一学年大家的语文课。”说完她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她的名字。
      我们奋力鼓起了掌声,来表达对这位大权在握的领导的尊敬。
      班主任看着个头不高,今天她穿着一件绿色的短袖、深蓝的裙子以及黑色高跟鞋,虽然身材略显臃肿,但是皮肤却是出奇的好,脸上一颗痘痘也没有,加上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一看就是知识分子。
      “现在开始排座位,大家先出去,念到名字的往里走。”
      十个人进去了,没有我,没有大圣。
      二十个人进去了,没有我,没有大圣。
      所有人都进去了,除了我,除了大圣。
      “你们俩肯定就是苏慕夜跟孙大圣了吧,最后一排那俩座位是你们的,快进去。”班主任朝我们挥手。
      我跟大圣相视一笑,满脸窃喜:那正是我们刚刚坐着的位置。
      “原来班里倒数一二都被咱俩包了啊。”大圣一脸得意,似乎这是件很光荣的事情。
      “怪不得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特别亲切,果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假装揉着眼睛,装出一副泪流满面的模样。
      我跟大圣,就这样成了朝夕相伴的好兄弟,彼此狼狈为奸,专做偷鸡摸狗的勾当。
      物以类聚的我们,因为课上的小动作,被班主任罚去打扫凉亭。
      就在那里,我遇见了捧着书的她,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女孩子——乔轻珂。
      我想我会开始想念你
      可是我刚刚才遇见了你
      我怀疑这奇遇只是个恶作剧
      我想我已慢慢喜欢你
      因为我拥有爱情的勇气
      我任性投入你给的恶作剧
      《恶作剧之吻》的插曲在耳边回响,大概,我对她一见钟情了吧。
      “喂,喂,想什么呢,魂不守舍的,吃东西啦。”大圣拿着一包零食在我眼前晃了晃。
      “这世上能勾走人魂魄的,除了爱情还会有别的吗?”我不屑地看着满嘴小当家碎屑的他。
      “有啊,吃饭,睡觉,每一样都让我魂牵梦绕。”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胖成这样,真是罪有应得!”
      “好了好了,快跟我说说,你看上谁了?是不是下午在走廊盯着的那个妹子?”
      “嗯,可惜,都没来得及多看几眼,都怪你,饿一顿会死啊。”我转过头去,不想看眼前这个坏我美事的家伙。
      “咳,就这事啊,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我直接帮你查查她是哪个班的不就得了。”大圣拍了拍胸脯,满脸自信。
      “难道除了‘睡神’,你还有个绰号叫作‘包打听’?”我在一旁挖苦道。
      “‘包打听’是不敢当啦,但是我有一门自创的功夫,这功夫可绝了,叫做‘投石问路’。”说着大圣先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再来一招信手拈来,要不是他肥胖的身材,我差点就被蛊惑,相信他就是武术世家的后人了。
      “我是让你找人,不是让你问路,脑子被驴踢了?闪远点。”我不想听他继续吹牛,索性趴在桌上,幻想着能在梦里见到她。
      “哎,此食非彼石啊,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把桌子里的零食散给咱们班这帮小鬼头,就算是那天边的嫦娥,他们都能给你查出来,别说躲在小小实中的她了。”
      我好气又好笑:“原来你说的投石问路,是投‘食’问路啊。”
      大圣的绝招果然有效,没过多久,便有同学照着我描述的模样打听到了她。
      “找到了,找到了!”门外远远传来猴子的捷报。
      猴子真名叫杨光,是班里有名的吃货(虽说跟大圣相比略逊一筹),奇怪的是大家都只见他吃,却不见他长个,加上原本就尖嘴猴腮,这个绰号自然而然也就传开了。
      “乔轻珂,乔木的乔,轻盈的轻,左王又可的珂。身高一米六,一年八班数学课代表兼第一名兼班花,妈妈是语文课老师兼班主任。报告完毕,请指示!”话刚说完,猴子便站着笔直的军姿,目不斜视看着前方,气场十足。
      “得了得了,知道你那点小心思,拿去。”大圣习惯性地拿出了一包辣条,递到猴子手上,他果然深谙贿赂之道,刚开学就能跟班里的同学打成一片。
      “谢谢歌神、睡神,有事请吩咐,随时待命!”猴子的幸福溢于言表。
      “还有,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苏慕夜知,你要保守这个秘密,绝对不能外泄知道吗?”大圣做事密不透风,令人叫绝。
      “明白,我一定不负重托,守口如瓶!”猴子得了好处,表了忠诚,开心地回座位享受战果。
      “为了一包辣条就把马屁拍的这样响,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人已经找到了,剩下的花言巧语、海誓山盟,可都要靠你自己了,加油,别辜负了兄弟的一片心意!”大圣轻轻拍着我的肩。
      我掰着手指,在心底默默衡量:论成绩,全班第一的她甩我十座珠穆朗玛;论身高,我也就超她五公分不到;论门第,人家可是书香世家,山沟出身的我自愧不如;论长相,我自认是貌似潘安迷倒万千少女的大帅哥,可是仔细看看,她好像没比我差多少的样子...
      脸色越来越苍白,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这颗脆弱无助的心此刻正在滴血。
      “哎呦,战争的号角还没吹响,就开始面露难色想要打退堂鼓了啊。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苏慕夜,就这样在女孩子面前黯然折戟了吗。看来以后别叫小霸王了,叫小王八得了,哈哈哈哈”。大圣在一旁煽风点火。
      “我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怕’这个字,等着瞧!”拿出镜子,我整了整凌乱的发型,在心里安慰自己:如此风流倜傥、气宇轩昂,必定能温酒斩华雄、挥泪斩马谡!
      等等,我这是在追人还是砍人,怎么听起来这么恐怖。而且,“挥泪斩马谡”跟“温酒斩华雄”好像是两个完全不搭的故事。
      也罢,男子汉大丈夫,胸襟宽广,心怀坦荡,喜欢就该大胆地追,哪怕是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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