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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史密斯先生 ...

  •   塞壬在书店和唱片店之间破旧的极易使人忽略的门口顿了脚步。魔法界……阔别四年,他终于回来了。
      他推了门进去,慢步走向吧台,声音里带着无法掩饰的疲惫,问容貌不改的老汤姆:“请问,这里有住宿吗?”
      老汤姆擦着酒杯,漫不经心地回答:“七西可一个晚上。”
      塞壬犹豫了一下:“请问,您收英镑吗?”
      老汤姆探究地看了他一眼:“当然,二英镑又五十便士。”他顿了顿,“客人从哪里来?”
      塞壬露出一个疲惫虚弱的笑,没有回答。
      他照指引,扶着扶梯慢吞吞地上了楼,进了房间。合了门,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把自己摔上了床,没去管身上纠缠着的衣服带来的不适,拉来了被子抱住,埋了脸,放松了法力。
      血与火交织的噩梦还在如影随形。然而这一次,塞壬却连挣扎着醒来都不能。梦境中有枯骨在抓着他的脚踝往下拖,下方是黏稠而灼热岩浆般翻涌着巨大泡沫的血海,可以听见沉闷的泡沫破裂声,里面翻滚着死者怨毒的诅咒和咒骂。耳边回响着一声声凄厉的“还我命来——”。尚未触及肌肤便能感觉到难以承受的灼烧感沿着脚踝向上升起,然后化为滚烫却又激冷的刺痛。
      他眼睁睁地看着炼狱的火焰从脚下蔓延了全身,可以将一切燃为灰烬的刺痛覆盖了整个天地,却丝毫无法动弹。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无力挣扎呢,还是干脆无心反抗。
      可是那灼烧却始终缠绕着他,不肯停歇。他有时好奇,为什么自己居然还没被煅为飞灰,灰飞烟灭。是自己还有执念未消,所以始终撑着不肯消亡,所以继续忍受着这样的苦果么?
      明明疼痛难耐到了极致,他却不知为何觉得疏离。似乎身体的疼痛是与他无关的,灵魂所受的折磨也是与他无关的。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是一朵无上无下,无着无落的凭风无力的杨絮。
      昏昏沉沉醒来,仍觉头痛欲裂。自脱出阿兹卡班以来,他的睡眠质量一直极差,整夜整夜地做噩梦,有时梦见炼狱血海,有时梦见恶灵索命,有时梦见与自己的影子不停不停地战斗,而手中仙剑早已不在。他狼狈地逃避着,来不及还手,直到遍体鳞伤,抬手不能,无可抵抗,在影子手中的剑冷酷绝情地穿入他胸膛的时候惊醒。有时候,还会梦见曾经心心念念着的那个人,用本该属于他的魔杖指着他,冷酷无情地念出一声“钻心剜骨”。他避无可避,逃无可逃,唯有用胸膛迎接伤害。
      无梦药水的药效早在战争中期就已减弱到一个令人沮丧的程度,停药四年之后再用,效果依然差强人意。
      而塞壬现在,一点都不想碰坩锅。上一批制做的无梦药水早已用完了,他却不想再做。
      其实刚越狱时,他是去买凡人制造的安眠药吃的。然而□□几乎无效,□□更加重病情。阿米替林倒是对症的药,塞壬却很任性地不想用。
      除此之外只有魔药。他连一饮生死水那样强效到会产生恶劣的后遗症的药物都用过了,也不见什么效果。或许是本身有抗药性的缘故,或许、是他潜意识里不乐意让魔药起效吧。
      在阿兹卡班时,他还没发生这么严重的问题。那时候他所有的精力都在与摄魂怪争夺环境中所剩无几的可以用于修补灵魂损伤的灵力,在抵抗摄魂怪对他的灵魂的损害,别的什么都不能思考。而一旦离开了那么恶劣的环境,一放松下来,原本被排除在外的东西就猛然突破了未封闭严实的防线,将毫无准备的他一下击垮。
      强大的似要将他吞噬的心魔,内心深切煎熬着的负罪感,以及为爱所伤的绝望,他再也无法抵挡。
      说不出是心如死灰好些,还是这样抑郁痛苦好些。或许还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更好吧。
      不是没想过回中国去,远离这一切的。然而中国的情形却也不好。经历过蒙古人的恩将仇报,经历过满清入关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经历过鸦片战争以及接下来屈辱的百年,中国修行界其实是十分排外的。当年若不是他拿着在近代中国有名的凶剑离勿,若不是他确确实实是个受过正统教育的剑仙,若不是他斩杀了一头穷奇来证明自己的力量,那时在中国,以一个英国籍混血儿的身份,又有一半不属于中国的法术在身,只怕会寸步难行。而现在,他成了这样,连剑都没了……回去让人耻笑么?除非生活在世俗之中,再也不接触修行界,再也不显露出不属于凡人的力量。
      今天还有事情要做。塞壬梳洗完,对着镜子运行化形术,眉毛变粗、眼眶变深、眼角向下挂,额头颧骨变高、颌骨变方,肤色稍稍变深,头发生长方向改变,最后在角膜上镶嵌一对变色隐形镜片,于是就变成了另一个人:正是他现在大摇大摆在人前露面时的身份,瑟恩西斯·史密斯。
      与魅惑咒、伪装咒不同,化形术更接近于易容玛格斯或者人体变形术,反魅惑咒无法使之失效。他又在脸上加了一层通常用于保持妆容的化妆咒,这个咒语本来对易容玛格斯是无效的。但加上第三层咒语之后,它与面部的变形法术融合在一起,保证了即使是反变形咒也不能将其破坏。
      易容玛格斯都是由魔法部登记在册的,因为一直到十七岁魔力稳定之前都会不由自主地随情绪表现出来,易容玛格斯的登记率颇高。而这,正是塞壬的一层防护:谁能想到在中国能有法术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呢?
      有钱有魔法,要做个有据可考的身份并不困难。虽然魔法部不可能记录下这个身份的,他却大可以解释为是移民来的——魔法部的巫师身份登记是根据霍格沃茨学生名单来的,而曾经当过(挂名)校长的他恰好知道,霍格沃茨的学生名单上只包括到十一岁为止至少曾在大不列颠岛停留的孩子。
      史密斯一家其实确有其人,双亲从美国移民来,在五年前死于家用瓦斯爆炸。他们的儿子则在加州一所药学院读书,早已失去联系。
      在阿兹卡班四年,精神虽然衰弱了,法力的掠夺力和凝聚力却不得不加强了。否则,他不但没能力不惊动任何警报地逃脱阿兹卡班,甚至会因灵魂的损伤未复,受到摄魂怪更大的伤害。如果他在阿兹卡班没有求生的本能使他努力反抗的话,他只怕已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了。
      下了楼,点了一份面包、蔬菜沙拉加红茶的早餐,食不知味地用完,随便跟着一个巫师进了对角巷。
      他现在需要去买一支魔杖。之前因为并非必要,一直没去置备,但现在打算重新进入魔法世界了,魔杖总要有的。
      他先去了古灵阁,没有重新开户,只是兑换了一些加隆。早在他决定成为凤凰社间谍后不久他就将古灵阁里的财产转移到非魔法世界去了,加隆全部兑换了英镑。现在他只是提取了一部分钱出来用。
      然后,他沿着街道走下去,看看沿路大变样了的繁华街道。正是开学前,对角巷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购买学习用品的学生。人流中,八月的太阳显得更毒了,而一身黑袍太吸热了。
      他最终在依然陈旧昏暗的奥利凡得停下脚步。推开灰扑扑的门,一声幽灵般的铃声,然后是奥利凡得轻柔诡异的声音:“你好,先生,您有什么需求?”
      塞壬退后了一步,像是被吓了一跳,“我想……买一根魔杖。”
      “我猜您没有在奥利凡得买过魔杖。我记得我卖出去的每一支魔杖。”奥利凡得轻声道,“你的名字是?”
      “瑟恩西斯·史密斯。”
      “让我来量一量你的手……”
      塞壬伸出了右手。四年的时间,足以将他手心里的一切痕迹抹去,看不出握剑的痕迹,也看不出握魔杖的痕迹。记得很多年之前,他在这家店里,伸出的是左手。
      “你的掌纹,似乎有点儿眼熟……来看看这支,常春藤和龙心弦,”魔杖刚到了手里就被夺去,“不,不,他不够强大,试试看凤凰羽毛……不,也不是他,他不适合你。那么这支呢,白杨木和蔓尼蛇的神经……”
      奥利凡得的神情越来越兴奋了,“一个挑剔的客人,你一定不止用过一支强大的魔杖,而且只有最强大的魔杖才配得上你……试试这个,死亡蝮蛇的毒牙……哦,也不是他。我想我忽略了,你的魔力不仅强大而且十分敏感……对了,一定是他了,紫杉木和魅娃的头发,十三英寸整,敏锐又极具破坏力。”
      紫杉……塞壬接过魔杖,阴郁地笑了一笑。紫杉意味着死亡与破坏,伏地魔的魔杖就是紫杉木的。他原来用的常春藤魔杖意味着的是忠诚、坚定不移、爱、陶醉。不过他的杖芯是魅娃头发——奥利凡得没说,魅娃头发代表着的是敏感而易伤,远比凤凰羽毛令人放心得多。
      但是……敏感易伤?这个评语塞壬却不怎么满意。他分明是生命力剩似小强的剑仙,连阿兹卡班都逃出来了,怎么易伤得起来。大概,是父系的血统发挥了作用吧。
      但这支魔杖确实是用得很顺手的,比第一支试用的常春藤龙心弦的魔杖还顺手一些。他在手指间转动着魔杖,付了十二加隆的钱。
      很久没有碰过魔杖了,有些手生。他将魔杖揣进袖子里,将手插进衣兜,出了魔杖店。
      下一站是丽痕书店。他在伦敦图书馆魔法区做过一个多月的功课了,然而一个月的时间毕竟不能弥补这四年里错过的全部的事,他只是翻了翻四年的报纸档案而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5章 史密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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