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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孟连生夏末来的上海,转眼已是暮秋。
码头上大部分工人挣钱是为了养家,他和表叔两条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三个月下来,他竟不知不觉攒了十几块钱。工棚里鱼龙混杂,钱财很不安全,即使是睡觉,也得揣在身上。
十几块对普通百姓来说已是巨款,如今上海滩上银行快要取代银号,方便又安全,于是孟连生抽了个下雨的日子,揣着自己和表叔的钱,去了银行。
去银行办业务的人,大都穿得体面,他一个穿着补丁短褂的少年,看起来实在是格格不入。幸而他识字,又善于学习模仿,不动声色地在一旁默默观察了片刻,很顺利地存好了钱,并未闹出洋相。
从银行出来,雨已经停歇。
江南的气候并不算舒适,原本就潮湿,气温骤降下来后,那湿漉漉的寒意简直能侵入骨头缝。
一阵冷风吹过来,孟连生打了个寒噤,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衫,想着码头风大,自己口袋里还留了两块钱,决定去给自己和表叔买身过冬的厚衣裳。
到上海三个月,这是他第二次来法租界,而上回不过是路过时匆匆一瞥,这次才能够认真看清楚。
楼房很高,街道很宽,路上的小汽车开得飞快——总之比乡下的牛车马车要快,时不时在积水的路面溅起一片水花。偶尔有电车响着铃声,在路边站牌停下来。
两侧高大的梧桐已在风吹雨打中凋零,只剩几片孤零零的黄叶,摇摇坠挂在枝头。
这一切,让孟连生新奇又淡漠。
然后,在进入一家百货商店前。
他看到了沈玉桐。
他有个好记性,过去两个月,他擦过上千双鞋,见过上千的客人,但他依旧认出了十几米之遥的沈玉桐,除了对方出手阔绰给了他一个大洋,还因为这位贵公子有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俊美面孔。
孟连生不由自主停下脚步朝人看过去。
彼时的沈二公子,正与小厮阿福拎着从百货商店买好的东西,朝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走去。
快要走到车旁时,一个穿着短褂的男人,忽然从他身旁匆匆走过,走了几步,又蓦地拔腿飞奔。
沈玉桐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摸了把西裤口袋,脸色骤然一变:“我的钱夹!”
“钱夹?”阿福显然比他这个少爷更后知后觉。
但有人比他们反应快。
孟连生因为看到了沈玉桐,自然注意到了那偷钱夹的扒手。在那人拔腿飞奔时,他迅速回神,本能地追上去。
干偷鸡摸狗这一门的,最大本事便是跑得快。但从小漫山遍野撒欢的孟连生,比上海滩里机敏的扒手,显然更胜一筹。
他在一条窄巷,追上了男人。
那人被撵得气喘吁吁,眼见前方无路,不得不停下脚步,靠在墙边回头恶狠狠看向追过来的孟连生。
两人年岁相差不多,孟连生也并非生得孔武有力,相反只是个清瘦的少年,一张脸也看起来温和无害。
他那双乌沉沉的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男人,脸上惯有的面无表情,一步一步走来,没有愤怒也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淡漠。
男人原本看着他一个人追来,并未放在心上,这会儿却因为对方的平静而莫名生出一股忐忑,脸上那虚张声势的凶狠,渐渐垮下来。
他咬牙啐了一口,将钱夹从裤腰里扯出来,一把丢在地上,然后往前跑了两步,双手扒在墙边,像条灵活的壁虎,呲溜翻过墙头,逃之夭夭。
孟连生目送对方从墙头消失,才继续缓缓走上前,从地上拾钱夹。褐色的皮夹子沾了一点尘土,他用手指轻轻擦了干净,然后握着钱夹转身往回走。
走到巷子口时,阿福已经追过来,他是看到孟连生去追扒手的,此刻见他衣着完好,手中握着沈玉桐的褐色钱夹,大松一口气,道:“多谢小兄弟,我们家公子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孟连生沉默地将钱夹递给他。
阿福拿过钱夹,一转头,见沈玉桐已经不紧不慢走过来,忙挥手道:“二公子,这位小兄弟帮忙把钱夹追回了。”
沈玉桐遥遥点头,他今日穿一身黑西装,里面搭衬衣和马甲,脚下是一双黑皮鞋,即使是走在刚刚下过雨的泥泞路,也依旧是一派贵公子的优雅。
走到两人跟前,随手接过长贵手中的钱夹,笑着对孟连生道:“多谢小兄弟仗义相助。”打开钱夹,只看了眼里面的两张相片,并未去清点钞票,然后随手从里面掏出两张十块面额的银元票递给面前的少年,“一点心意当做酬谢,还望小兄弟不要嫌弃。”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银元票,退后两步摆摆手,有些结巴道:“不……不用。”
沈玉桐伸在半空的没有马上收回,怔了下后,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面前这位少年人,对方身上破旧的黑短褂,已经有些见短,应该是穿过好几秋。
显然,这是一个穷苦出身的孩子。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孟连生脸上,对方带着一点浅笑,一双乌沉沉的眼睛,定定望着自己,里面是一片纯净赤诚,像是从未被尘世污染一般。
显然,他的拒绝显然并非在跟自己客气。
这不禁让沈玉桐觉得自己手上的两张钱,是对少年好心肠的侮辱。
他笑着将钱收回,道:“小兄弟你帮了我,我总要感谢的,若不然我请你吃顿饭。”
孟连生依旧摆手:“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
沈玉桐又看了他一眼,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咦了一声:“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孟连生微微一怔,想起那日在码头,对方坐在自己对面,自己看他时,要抬头仰视才行。那时,明明隔得不远,却仿佛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土。
但此刻,两人相对而立,他并不比对方矮多少,看着对方亦只需平视。
他先前并未觉得擦鞋是一样多低贱的活儿,但现下却忽然有点难以启齿,仿佛只要不说,他与对方就是平等的。
于是他本能地摇了下头,连连退后几步,然后摆摆手,转身快步走了。
沈玉桐愕然地看着对方一言不发地离开,怔愣片刻后,又好笑地摇摇头。
一旁的阿福道:“这个小兄弟真是有意思!”
沈玉桐点头笑道:“这世道还有如此仗义不求回报的孩子,确实难得。”
话虽如此,但上海滩这么大,两个云泥之别的人,这点交集实在微不足道,谁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次再见的机会。
他当然也没将这件事如何放在心上。
*
这厢道别沈玉桐的孟连生,揣着身上的两个大洋,进了旁边的百货商店。路过一家西装品牌,他又想起沈玉桐,以及他身上质地精良的笔挺西装。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短褂,迈步走了进去。
店员是个身穿三件套的年轻男人,见这样一个打扮的少年人,好奇地东摸摸西看看,脸上露出一丝不屑,仿佛忘了自己也不过只是在给人打工,每个月领一笔不算丰厚的薪水。
他用上等人打量下等人的目光看了眼对方,略带鄙薄地开口:“店里最便宜的西装三元一套,不买的话不要摸,以防弄脏影响出售。”
孟连生缩回放在衣服面料上的手,面无表情看了眼旁边那倨傲的店员。因为看出他的狐假虎威和虚张声势,所以对方的轻视对他来说无关痛痒。
他点点头走了出去,刚刚走到门口,便听里面的人抱怨:“现在一些人,也不掂量一下自己口袋里有几个大洋,什么店都敢进!”
孟连生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的两个大洋。
两个大洋买不起西装,他一个擦鞋匠也不需要穿西装。
从百货商店出来,他在附近找了一家便衣的中式成衣店。
老板是个老裁缝,衣裳卖得很便宜,两套成年男人的夹棉短褂,不过五角小洋。孟连生很满意,拎着两套新衣裳,踏着暮秋的斜风细雨,回了码头旁的旧工棚。
*
沈玉桐在老正兴菜馆吃了午饭后,才回到沈家花园。
母亲早逝,大嫂碧云便充当了他的半个娘,碧云是个正经八百的少奶奶,嫁入沈家二十年,过得是正经阔太太日子,虽然年过四十,但保养得宜,圆团团的一张脸不见半丝皱纹,富态优雅,浑身上下戴的珠宝首饰,抵得上寻常人家过几辈子。
见到阿福拎着的大包小包,她笑盈盈拿过来。
因着过几日沈玉桐就要去家中工厂上班,今日出门便是为了购入几件新衣。
碧云翻出出小叔子买的新西装,版型颇佳,质地精良,都是百货商店的牌子货。
“这套多少钱?”她拿起其中一套随口问。
衣服是在百货商店随手买的,沈玉桐没太注意价钱:“好像是十元。”
“这么便宜?”碧云皱眉啧了一声,显然是觉得十元钱的西装配不上小叔子的英俊潇洒,“不过不打紧,这些衣裳你先凑合着穿穿。我给你大哥经常定做衣裳的那家店,都是洋裁缝,做西装的手艺那是没得说,回头大嫂带你去。”
沈玉桐笑:“谢谢大嫂。”
顶级猎手通常是以猎物姿态登场。
所以不管小擦鞋匠遇到啥事,都不用可怜他,他不值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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