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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玲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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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喧嚣和热闹渐渐散去,更夫的梆子声在寂静中回荡,四更了,再过一会,天也就要亮了。
龙凤烛台上,大红的喜烛也只剩下一点点,红红的,刺着人的眼。
我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才发觉,自己的四肢,冰冷得有些僵硬了。
过去的很多年里,为了研制一种毒药或是解药,我常常忙碌到这个时辰,如果不是身上的大红衣裳,一再的提醒着我,我几乎忘记了,今夜,原本是我的新婚之夜。
我嫁人了,嫁给了一个江湖上人人景仰的少年英雄,嫁给了我算计了好多年的男人,我该高兴不是吗?
慕容世家的这场婚礼,办得空前的豪华,我知道,这不是慕容长风的意思,不过对于慕容世家的人来说,这一代的当家,娶了万毒谷的毒王传人,虽然也不能说多么光彩,不过,总好过迎娶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女吧。
娶了我,他们也许可以从我这里,多少学习些用毒的真正本领,慕容世家在武林纵横多年,以武功而论,想要再突飞猛进,已经不是容易的事情了,不过从其他的方面,却还是大有可为的,算盘打得果然精明。
慕容长风走了,在新婚之夜,去了别的女人身边,这是他的条件,其实我可以不答应的,但是,当时,我竟然点头了。
脱下身上的红衣,我的手,在凤凰的金绣间徘徊,好美,一根银针,几缕丝线,竟然可以创造出这么美丽的图案,为什么,一旦这银针到了我的手上,就变得那么可怕呢,我有上百种的药物,可以让这银针,变成最好的杀人工具,似乎,针在我手上,也只有这样一种功能。
如果我也能像依依或是其他普通女孩一样,可以用银针绣出美丽的花朵,他,就会喜欢我一些呢?
心念不过微动……
手上的红裳滑落到了地上,又来了,我紧紧咬住嘴唇,抵抗着体内每一根筋骨、每一寸皮肉里传来的尖锐的刺痛。
踉跄着走到床前,我的药箱,我的药,手颤抖的,几乎不受控制,不过,还好,我的药,从来只放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咬紧牙关,费尽全部的气力,我终于还是把药送入了口中,最近我的情绪似乎真的很容易波动,因此发作的间隔时间缩短了不少,这是不是在提醒我,剩下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我研制的药,功效自然是没的说了,片刻之后,我又恢复了惯常的淡定从容,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赛跑,和生命的赛跑,现在,我还不会倒下。
红烛的光影摇曳,带动着一室的光线晃动着,四周都是大红的一片,大红的喜字,大红的纱帐,大红的被褥……
我终于如愿的嫁给了他,慕容长风。不过,今夜于我,却实实在在的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我嫁给了他,但是,我却依旧一无所有,得不到他的心,得不到他的人,得到的,只是一个名分,名分上,我是他的妻子了。
离开万毒谷的时候,师兄没有送我,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甚至连我去辞行,也避而不见,他只是说了一句话:玲珑,你会后悔的。
玲珑,你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即便只是这样,我也不后悔,即便呆在这里,只会让我体内的毒更快的发作,我也不后悔。
毒,对了,还是毒,天下之大,又有几个人能想象,我是天下最会使用毒的人,但是,惟一解不了的,却是自己身上的毒。
我中毒了,好多年前,那个秋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认识了我这一生中,最最重要的人,同时,也中了这世上,最最厉害的毒。
我曾经以为,即使是天下最厉害的毒,终究也可以找到解药,但是,这许多年来,我却失败了一次又一次,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天下最厉害的毒药不是七星海棠,不是鹤顶红,不是孔雀胆,不是任何一种大家熟悉的毒……而是一个有那么美丽名字的蛊——红颜,也有人喜欢叫它做红颜情泪,原来,最厉害的毒,不是腐蚀人的□□,而是腐蚀人的心灵,直到生命的终结。
我的身体里,有红颜的毒,天下间,几乎是惟一的,无药可解的毒。
那一年,我五岁,五岁呀,很多孩子还是懵懂无知的年龄吧,依偎在父母的怀里,享受着疼爱,而我,却已经过早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辛酸。
我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爹娘是谁的孩子,因为我的相貌吧,我没照过镜子,但是街上一起讨饭的孩子都害怕我,躲得远远的,对着我丢石头,叫我丑八怪,我应该是很丑吧,丑到偶尔到河边喝水,自己都会被水里的影子吓到,这是真的很丑吧。
在我人生的最初五年里,我没有朋友,没有人会对一个丑到自己都害怕的人笑,自然,也没有朋友,直到那年春天,我遇见了依依。
依依,没有第二个依依,她现在就躺在慕容世家的某一间屋子里,身边,是那个刚刚成为我丈夫的男人,慕容长风。
那年的依依,只比我大一岁,她和母亲一路寻亲,在我栖身的废屋里,她的母亲丢下了她,自己走了。于是我讨饭回来,就见到了一个虽然穿得很破旧,却美丽的如同仙女一样的女孩,占据了我茅草搭成的床上,无声的抽泣着。
赶她走,只换来了她更大声的哭泣,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那双哭得红红的,却依然温婉动人的眼睛,最终打动了我吧,也许是我孤独了太久,也希望可以和别人依靠吧,到最后,我还是收留了她。
那年的春天和夏天,我有了生平的第一个朋友,她会对我笑,会唱歌给我听,会陪我玩耍,而我,每天会替她讨一份饭回来,这就是我有记忆的几年生活中,惟一的快乐。
不过,快乐,永远不会长久,起码对我来说。
那天,依依生病了,我用木板拖着她,四处乞求别人可怜,可以救救她,但是,这样的年头,多的是自顾不暇的人,谁有那么多好心,去救助两个乞儿呢?就这样,我拖着她走呀走,一直走到了一个好大的门口。那门前,有两只石狮子,站在那里,很可怕的样子。
我走不动了,只好和依依一起,蜷缩在门口度过了好冷的一夜,直到天明。
天亮了,大门不知何时被拉了开,我和依依一起惊醒,抬头,于是,看到了一个身上穿着天蓝色长袍的男孩,该怎么形容那个孩子呢?明亮的眼眸,宽宽的额头,圆润的脸旁,漂亮的好像一张画一般。
我看呆了,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一个这么漂亮又这么有气势的男孩。
不过,这个男孩的眼里却没有我,他只看到了依依,他的眼中,只有依依,于是,他叫人:“来人,带她回去。”他指着依依说。
那我呢?我抬头,看着他也看着依依,这时我才注意到,依依的眼中也没有我,她柔顺的被人拉起,迈进了那高高的门槛内。
“依依!”我叫她,我们不是朋友吗?我们不是说过要相互依靠吗,谁也不离开谁的,为什么,你要走了,自己走了?
依依没有回头,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我站起来,想追上她,问她,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但是,我终究是没有追上她。
那个男孩挡住了我,他的眼神好冷,和刚刚看依依的不同,他说:“哪里来的要饭的,给我赶得远远的。”
“我是依依的朋友,求你,别带走他。”
我急了,一把抓住他的一片衣衫。
身旁的一些下人看到这个情形,纷纷走了过来,闲我脏吧,没人肯用手来拉我,只是用脚,一下一下的踹在我的身上,好痛,但是我仍就不肯松手,只是哀求着哪个男孩。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男孩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他挥退了家丁,蹲下身来,对着满脸是血的我说:“你知道吗?爹爹常对我说,想要什么东西,就要自己去争取,哪怕是不择手段也好,我没有想要不择手段去争取的东西,不过,也许你有。你的朋友在我这里,我会照顾她,如果你还想和她在一起,就自己去想办法吧,不过,我没兴趣收留一个丑八怪。”
说完,他很干脆的一把扯下了袍子的前襟,挣脱了我的手,大步走了出去,在我失去意识之前,他忽然停住,说:“对了,忘记告诉你,这里是慕容世家,我是慕容长风,将来如果你还活着,倒可以来看看你的朋友。”
我坚持在那里等了几天,依依没有出来,饥饿和伤痛,终于让我不醒人世。
我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一辆很破的马车上了,赶车的人说,是有人给他钱,让他把我远远的带走,然后丢掉。
我该感谢那个车夫,因为他丢掉我的地方,是我新生的开始,那是一个雾气弥漫的山谷,我没有什么去处,只好在山谷游荡,饿了就拔点看起来能吃的野菜或是摘点不知是什么的野果,就这么走到了山谷深处。
那天,我分明听到一声长叹,有人在说:“真是天意呀!”话音一落,就看到一个白发老人牵着一个男孩出现在我的面前。
老人说:“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有人在未经我的允许下,活着自己走进山谷,你是第一个,看来你我有师徒的缘分,就留下吧。”于是我成了他的弟子。几年后,我知道,我拜了一个鼎鼎有名的师傅,毒王。
我脸上和身上的东西,师傅用了很多药去治疗,但是始终没有效果,于是,那天,他拿出了一粒红红的药丸问我,“孩子,有一种药可以让你身上的这些丑东西消失,但是它同时也是毒,吃过之后你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就是你的一生,都会受这毒的控制,情绪的任何波动都会导致毒素在体内蔓延,而且身体的痛楚会与日俱增,一点一点的折磨你到死,即使你能克服情绪的波动,最终也要过得了情这一关,只要你爱上一个人,为他伤心一次,毒就会开始侵入你的脏腑,就是我的徒弟,最多也只能忍受这样的三次毒发,你要不要吃?”
那一刻,我想到了街头乞儿的石子,想到了依依,想到了那个画一样的男孩冷漠的叫我丑八怪,想到了……“我要吃!”我对师傅说,我不知道爱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我不要当丑八怪,我要和依依一样,我要从那个男孩身边,带回我的朋友。
师傅没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把红红的药丸递给我,摇了摇头,走了。
后来的事情,记忆就总是很模糊,总之就是我吃了药丸,高烧了一场,之后,脸上、头上、身上的丑东西就真的一点点不见了,我的脸上开始有了白皙的皮肤,我的头上开始长出浓密的黑发,这时我才发现,镜子中的自己,竟也有一双流转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十年,十年中足够发生太多的事情了,我长大了,不知是那药丸的功效,还是我本该就是这个样子,总之,镜中的人儿,已经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不止是这样,这还是一个学足了毒王全部本事的少女。
师傅去世后,万毒谷里只有我和师兄相依为命,当年那个小男孩也长成了一个敦厚的少年,师兄的名字,奇怪的是,我竟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不说,我只知道他叫师兄,是一个对我最好的人,无论我是丑八怪还是现在的样子,他从来没有看不起我。
但是,我却不甘于这里与世隔绝的生活,十年前的一幕,我始终记得。
慕容世家,并不难打听,天下之大,几乎没有哪个江湖中人,是不知道的,于是,我轻易的找到了那里,还是在大门口,还是一个清晨,慕容长风,怡然的站在那里,准备外出行侠仗义吧,和家人潇洒的告别。
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他,风吹动他的头发和衣衫,迎风飘扬,他的眼神,专注而温暖的注视着身前的少女,是依依,我知道的,是她。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这十年的执念,其实并不是要从他这里带走依依,而是,竟然,竟然是希望他像看依依一样,专注的看我,一眼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