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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现在想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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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起来,那首歌仿佛特别长。
王贺文:“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心间开起花一朵……”
黎佳庚:“你是我生命的一首歌,想念汇成一条河……”
王贺文:“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不要只是个过客……”
黎佳庚:“在我生命留下一首歌,无论结局会如何……”
该死!这……也太好听了吧!
“好……棒啊!”小Q发出赞叹,很快就被其他人“嘘”的一声打断,用“不要打扰”的眼神禁言了。
王贺文声音低朗,像拍打海岸的波浪,黎佳庚声音轻柔,像潺潺流淌的小溪。虽然原本是男女对唱,但两个男声配在一起却意外的和谐,或者说,是他们两个人太有默契了。
需要和声的部分也丝毫不差,完全就是演练过无数遍似的,尤其唱到“想念汇成一条河”时,两个截然不同的音质好像真要融合到一起去的样子。
黎佳庚不时侧头向王贺文看一眼,目中满溢着柔情,声音更是冰淇淋一般绵软,我看了下左右,显然在这种“演唱情歌”的氛围下,没有人觉得突兀。
一站一坐的两个人,随节拍轻轻晃动的身体,连倾斜的角度也出奇的一致,在摇曳的光影里显得更外美好。
我第一次痛恨自己不会唱歌这件事,只能眼巴巴的羡慕着。
一曲终了,不知是谁按了重唱键。
王贺文只得再度拿起话筒,在大家的叫好声里再来一遍。可能是已经唱过一次的关系,这次演唱显得更加随意,在细节上还添加了个人变化,比原来中规中距的唱法更有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样一来,对于黎佳庚会如何配合,大家都明显抱有期待。
“你是我生命的一首歌……
……好想问你,到底对我有没有动心;
沉默太久,只会让我不小心,不小心犯错……”
黎佳庚很是激灵,配合王贺文的改变也换了唱法,不再一味温柔甜腻,吐字变得轻快,尾音上扬,显得很是俏皮可爱。
马岩忽然站起身,走到李飒面前伸出右手,做了个邀请的动作,李飒微微一笑便在陶平和小李的口哨声中与男友牵着手步入场中,白色的长裙绞着磨旧的牛仔裤,两人风姿翩翩的相拥跳起慢四,被他们鼓舞着,小Q和陶平也终于脸红红的加入“舞场”,一时歌声魅影,爱情变得真实且美好。
我看了眼不远处同是孤家寡人的小李,他正安静举着酒杯望向屏幕,目中空空的不知在想什么。
恋爱中的人都像傻瓜,但却是勇敢的傻瓜。
回过头,王贺文正在看我,我向他看回去,正好开口唱道:“好想问你,对我到底有没有……动心,沉默太久,只会让我不小心,不小心犯错……”
被生动的旋律撞击着,那海浪一般和暖的声音拍打进心灵,湿润的余韵带起细碎的沙砾,钻进心里的沙沙声响像是在问,到底有没有动心,有没有……
我像被蛊惑了般站起来,慢慢朝他走去。
我和他之间只隔着晃动的衣影,橙色的光芒以及叫做(透明大法)爱情的旋律……我这个勇敢的傻瓜在那时那刻,眼里只看得到他。
看到他的面上些微的茫然,看到他眼中泄出的一点点不可置信,随着我的脚步靠近,那些模糊的表情在一瞬间生成浓浓的喜悦。
柔软的音乐里,他的声音消失不见,只剩黎佳庚孤独的重复着“在我生命里留下一首歌,不问结局会如何……”
我吻了王贺文,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用两只手揽住我的脖子加深这个吻。
晃动的人影慢慢停驻,射来的视线令我紧张且羞涩,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但我无法让自己停下来。音乐慢慢停止,然后是一小段静默,像是电视里演的那样,有人开始带头鼓掌,先是稀稀拉拉的,然后大家才附和着拍起巴掌,间或夹杂了打趣的口哨声,我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向,而且还算是陌生人的面前,虽然他们的宽容令我安慰,但我还是对自己表示惊讶,我不知道促使我出格的动力是什么,如果只是嫉妒,那我不是比黎佳庚还幼稚?
从睫毛的缝隙里,我看到紧紧攥着话筒的男人惨白的面色,以及小李递给他一杯酒的动作……
…………
在经过那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吻后,我和他的关系进入了新纪元。
某个周六的凌晨五点,我被电话声吵醒,没好气的接起来。
小路在那头欢快的叫着:“北北,北北~我们回来了呦!给你们带了礼物呦!想不想我?快说,想不想我……”
“…………”我还处在迷糊状态,心想一大早的这孩子发什么疯啊?
小路听我没有反应,声音变得有点咬牙切齿了,“嘉北,你不会告诉我你已经完全忘记我不在国内3个月的事了吧?
王贺文也被吵醒,咕哝着问我,“谁呀?”
“小路。”
“啊?他和魏珉回来了?”
“什么?”
“3个月前不是陪魏珉去普及汉语文化了吗?不会是刚下飞机吧?”
“啊……”我完全忘得一干二净,小路已经气愤的挂了电话。
我拍拍额头躺下继续睡,真是,已经过了3个月吗?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我一边想着要怎么说好话哄小路一边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天已大亮,我是被楼下传来的食物香气搅醒的,王贺文买了我最喜欢的小馄饨。
其实喜欢上吃馄饨也是最近两个月的事情,在那之前我一向认为馄饨不过是泡在汤里的饺子,我对这种带有浓厚家庭气息的食物一向敬谢不敏,曾经在百饺园吃过一次,里面上百种馅料的饺子真是令同去的我和同事们叹为观止,大家图新鲜点了很多没听过的馅子,吃起来的时候觉得还不错,但是同去的业务科的姐姐忽然说:“好想家啊。”
大家也纷纷点头,“是呀,吃到饺子就想起妈妈了。”
“到底还是家里包的好吃啊……”
在一片啧啧叹息中我也没了胃口。
和王贺文住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周末,他突然要去为我买早点,我说随便在家冲杯咖啡吃个面包不就好了吗?他说不行,为了纪念我们正式住在一起,一定要下楼买早点。
他买了豆浆,油饼,还有馄饨和包子。
“其实我一直不爱用微波炉。”把豆浆放进机器中加热时,他说。
“为什么?”
“因为用微波炉就没有家的感觉了啊。”
又是家的感觉,我反问:“怎么会?大家不是都在用吗?”
“是,但是……你知道小的时候我很喜欢喝牛奶,我爸就会在晚上用专门的小锅给我煮,”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两手相扣:“就这么大的锅子,现在都看不到了。”
“那个时候牛奶都是袋装,没有灭菌过,不能直接喝的,放进锅子热的话,很快就会熟,但你要一直盯着它,否则就容易扑锅,扑锅的话会有发苦的糊味,即使加糖也掩不住。我爸啊,经常会走神,牛奶经常扑出来,小的时候还会抱怨,后来我就垫着脚在一旁盯着锅,一旦发牛奶要鼓出来了就提醒老爸关火。”
“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烹饪食物的感觉吧,看着白滑的牛奶在火上一点点聚集细沫,然后奶香飘出来,细沫渐渐变多……那个过程觉得很幸福。”
微波炉叮的一声响了,他拿出豆浆,闻了一下,“看,果然没有那种味道。”
“什么味道?”我不解。
“热过头的糊味吧……”王贺文挠挠头,“可能对我来说就是家的味道吧,嘉北你呢?有什么执拗的喜好吗?”
“没有。”我用勺子舀着面前的馄饨。
王贺文见我不说话,也转移了话题:“这家馄饨味道不错,可惜就是偷了懒,没有放香菜。”
“香菜?”
他理所当然的点点头:“一般家里包的馄饨不都要放紫菜,虾皮和香菜吗?我觉得这三样缺一不可。”
“哦。”
他看了看窗外,自言自语似的:“秋天了啊,等天气再冷一点我给你包馄饨。”
“好。”
…………
已经是深秋了,我穿上衣服走到窗前,把百叶窗全部拉开,楼下的树木半秃或者全秃着,这个城市最好看的是红叶,也有人专门会驱车到山上看红叶,我曾去过一次,但是还没爬上去就下起了大雨,然后脚下的泥泞中就多了很多红叶。
最美的风景好像总很短暂,在你不经意间就消失不见。
例如楼下的树,它们好像日日绿着,然后有一天突然全部变黄,等想到说哎,快红了吧。再看,红叶已经成了落叶,厚地毯一样铺得满地都是。
环卫工人头疼的打扫着,他把落叶扫成一堆,再转身去别处扫,一阵风刮过,他回来,发现先前的一堆已经不见踪影,只能重新扫过。
可怜的小伙子。
特别特别小的时候我喜欢在这个季节乱跑,找到这种成堆的落叶就会啪嚓一声跳上去,享受那种把堆得高高的干枯树叶踩碎的快感。
我那样的孩子大概是环卫工人眼里的恶魔吧。
“起来啦?快点,都该凉了!”王贺文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的身边,看到我盯着楼下傻笑的样子不由一怔,也往楼下看,环卫工人已经无奈了,索性摘下帽子口罩坐下来。
“嘉北,你真是个恶魔!”王贺文忿忿的说。
“什么?”
“连扫大街的都不放过,恶魔!”
我无语。
…………
“小路约我们晚上7点见面。”王贺文坐在我对面,隔着一屉小笼包对我说。
“干吗打给你?”我一下警觉起来。
“可能是想让你吃醋吧?”王贺文呵呵一笑。
“切!我怎么可能会吃醋。”我夹起一个包子,放进碗里时却发现少点什么,我瞪他:“那个呢?”
他佯作不知:“什么啊?”
“醋啊……”
“知道了,如你所愿!”他贼笑着从桌子下拿出醋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