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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说,第一 ...

  •   “说,第一次约我见面就约在你家附近,是不是有那个企图?”
      削完苹果,我用小刀抵在他的喉咙上。
      他嘿嘿笑着避过,转手夺下我的刀,抵在我的腹下,笑骂道:“那你还来?”
      “我勇敢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看你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吧?”他坏笑着贴近我的耳朵。
      “哪有虎子?哪呢哪呢?”我的手在他身上乱戳,“没想到你还有这个功能呐?我赚了……”
      “胡说,哪也该是你……”
      打闹中削苹果的小刀早就不知扔去了哪里,玻璃大碗里的苹果被我们浪费了,氧化成病怏怏的黄色,因为沙拉酱已提前告罄。

      平静下来之后,我们肩靠着肩在厨房的阳台吸同一根烟,他的眼睛眯起来,悠悠的问我:“那次……为什么不进去?”
      我横他一眼,笑笑没说话。
      因为我矜持嘛。
      这个答案我自己都觉得可笑,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附近的餐厅,他喝了六瓶啤酒后向我表白,然后我们拉着手晃悠在月色下,我吻了他,他邀请我留下,但我打车走了。

      什么?想听细节?
      那……让我回忆回忆。

      …………
      在3个小时的点滴时间里,我们通了近百条短信,内容毫无营养,就是在商量吃饭地点。
      我一向对美食很有欲望,也很能选择地点,但是因为是第一次谈到见面,我不想让对方觉得我迫不及待,虽然,的确很迫不及待——我快禁欲一个月了。
      但是他比我还拿不定主意,某个餐厅被确定下来之后,又被我们无形的推翻了,原因无非是太远啊,堵车啊,不好找啊……等等,我装模作样的和他讨论,其实只是为了能再多聊一会。而他……是真的为去哪吃饭,吃什么而发愁——这点我后来才晓得,王贺文同志最大的特点除了啰嗦外,还有一个,那就是——选择恐惧症。
      这个很专业的名词还是看了张柏芝的《购物狂》后才明白的,刘青云大叔站在餐牌面前犹犹豫豫,煞费苦心却决定不下一顿午餐的情景,简直是王贺文翻版!
      所以和王贺文逛超市是最令我头疼的事,他会站在一排酸奶前,上下左右的看,却决定不了买哪一个好。
      算了,这都是后话,以后慢慢说。
      说回见面。

      那天我们最终确定了晚上7点在XX餐厅见。
      打完点滴已经快6点,来不及回去换衣服了,不过还好,我在洗手间的镜子里上下打量一番,对自己今天的穿着很满意。
      白色上衣,米色裤子,休闲款方方扁扁的浅棕色便鞋,除了右手的针眼,很完美。
      白色细条纹休闲衬衣有点宽大,质地又薄又硬,支出的褶子也透出建筑感,配合薄棉料的米色裤子,上硬下软搭配得刚刚好。
      说起这条裤子,我得好好炫耀下,摊上淘的,才40块,一分钱一份货,这玩意的确不咋样,穿之前要先下次水,下水前还要先拿盐水泡,否则拎出来就不定成什么奶奶样了,饶是如此每次洗完还要熨,否则就是一缝了俩口袋的抹布,一上身又都是褶子——看到这大概有人要问了,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因为它穿上勾人啊!
      迎着风一吹,薄薄的细棉布贴在腿上,笔直的腿型不是立见分毫?就算没风,那走起来也是行云流水的效果。小路他们不止一次向我打听过这裤子什么牌的,多少钱买的,我都讳莫如深的望天,他们直埋怨我不够义气。
      嘁,这些一提到性感就只会想到紧身T恤的家伙根本不懂什么叫欲拒还迎,而且这裤子太挑人,不够瘦别穿,不够高别穿,腿不够长别穿,腿长但形状不好更别穿,否则你就看吧,整个一活动面口袋。
      我这么仗义的人怎么能陷朋友于不义呢?

      我把前两个扣子系上,又解开,最后还是决定只开一个扣,袖口却要全解,松松的挽两圈,显得比较随意。
      其实白色是最显皮肤质感和个人魅力的颜色,不同款的白色衣服我有一柜子。
      那些一打扮就穿黑色银灰深红浅紫的家伙简直是弱智,这点主要指小路。

      就这样,我在医院的洗手间耗了近半个小时,来来往往的病友都以为我前列腺有毛病,看我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坐上出租车和师傅说出那个地点后,手机又响了,打开一看果然是他。
      蜗牛:“我看天有点要下雨,要不要我帮你拿件外套?”
      我心里一暖,他知道我直接从医院过去……
      回他不用了,我打开MP4,闭上眼听他唱的《黄昏》,音乐将窗外的闷热和燥气隔了个一干二净,四十分钟的车程也一下子缩短了,司机对我说到了的时候,我有些茫然,付了钱站在路边,看着周围完全陌生的建筑物,心里没来由的激动。
      第一次约在我完全不熟的地方见面,可却没有惊惶的感觉。
      MPA里的歌声还在继续,黄色的阳光照在灰白的路面上,隔着宽阔的马路我看到一个瘦高的人向我招手。
      我没见过他的照片,但小路给他看过我的,可我还是没想到我的分辨率这么高,能够让他一眼就认出来,立体和平面的差别应该还蛮大的吧。
      他朝我走来,一面避过时不时呼啸而过的车辆,他的影子被夕阳拉长,被车轮碾压,他一面看我,好像怕我等得着急会跑掉似的,因此时不时就向我笑一下。
      人约黄昏后。
      又是黄昏。
      一个红灯,他向我跑来,跑动中我看清了他。
      他的头发是天然黑,完全没有染过的痕迹,通常发色黑的人,发质都很柔软,我看着他随跑动扬起来的黑发,想着一会要找机会摸一摸。
      他穿着深紫色的长袖T恤,上面印了不明所以的灰白色英文字母和图案,深灰色的长裤下是一双人字拖。
      人字拖?
      不是赶时髦的那种人字拖,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家常穿的那种,塑料蓝的人字拖。
      在我观察他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我,但我实在没来得及收起讶异的神色。
      他也看出来了,跑到我面前时指了指马路对面,他刚出来的大门,“我就住那。”
      我的眼睛又瞪大了,约我在你家旁边的餐厅,你居心叵测啊。
      他赶忙解释道:“不是,那个,不是不知道在哪吃好嘛,这家我常来,觉得还不错……才……”
      “啊,不要紧,说了要你定嘛。”我笑了笑,他的脸已经有点发红了。
      “哦,”他抓抓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那,就在那边。”
      我们一起过马路,他始终挡在有车的那边,这种小细节让我很窝心,虽然不是大姑娘不需要这样保护,但被在意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往餐厅走的时候他总在距离我一两步远的后面,起初我以为他在借机观察我的身材,但后来才明白,他是习惯如此。
      “为什么呢?”点菜的时候我问他。
      “咳,”他低眼笑了笑,这个神态令他显得羞涩,听小路说他是1,外形上看确实如此,目测大概一米八出头,胸膛和肩膀也很宽阔,但例如此刻,他偶尔露出的表情却有点可爱,我盯着他看,用微笑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我原来那位,有点马虎,走路经常不看道,总被磕着绊着……”
      “所以你就习惯走在他身后?”
      “恩,有个沟啊槛啊的我好提醒他。”
      我低着眼给自己倒上酒,然后给他倒,他赶紧扶住杯子,说:“谢谢。”
      “客气。”我看他一眼,摸着下巴,坏笑道:“也算认识挺长时间了,还这么生分。”
      他也笑了。
      开始上凉菜的时候餐厅里音乐停了,可能在换碟,但这个间隙令我俩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
      就像小路说的,我是老手了,按理不该冷场,但这回我有点晕,应该不是啤酒的原因。
      他忽然皱了皱眉,侧着脸,不知在听什么。“怎么了?”我问。
      他摆摆手,示意我不要出声,我也赶紧闭上嘴,有些紧张的看他。
      过了一会,他问:“你听没听见什么?”
      “什么?”
      “歌声……很小,”他继续侧着脸,眉头皱得更紧,“怎么好像……”
      我的脸腾的红了。
      我的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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