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9、炸 ...

  •   第二天一早
      秦璎淋起来后才想起来昨天忘了一件是,拿起手机给韩婉打了个电话,电话嘟嘟嘟想了三声对面接起了电话。
      “韩姐,之前不是说过粉丝的管理原本说要找公司的专业人员吗?”
      “嗯对,不过你当初不是说这件事情再等等吗?怎么了”
      “现在不用了我有人选了,她今天中午1:30会去公司,麻烦你跟她谈一下合同。”
      虽然那个女孩没有给秦璎淋肯定的答案,但是秦璎淋看着女孩的眼神就知道她一定不会拒绝。
      “行,我知道了”
      中午1:30左右
      小黄包到了公司,就看到韩婉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像是在等着什么人。
      待韩婉看到小黄包的时候走上前去做着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小淋的经纪人”
      “啊……你好我我是黄灿叫我小黄包就行,我今天是过来谈合同的。”
      “我知道,不去我们上去谈?”
      “啊,好”
      小黄包跟着韩婉一起走到了电梯里,到了韩婉的办公室之后小黄包和韩婉面对面坐了下来,韩婉递给小黄包一个合同。
      “你先看看这个是拟好的合同。”
      小黄包接过韩婉手上的合同翻开看了看合同的内容。
      小黄包要做的就是管理粉丝的言行,并且管理粉级,一旦发现有不配合的粉丝可以删除粉级,让她没有办法参与应援活动,同时负责所有周边审核,还有就是小黄包每周要拍摄一个秦璎淋的物料发在微博上营业,秦璎淋也会配合。小黄包做的也就是这些。
      最后小黄包扫了一眼工资:7000~10000(前期固定7000,后期看工作能力。)
      小黄包看完这些心里不免升起感激之情。
      虽说小黄包的权力很大但是所有有关于应援的钱都不会走小黄包的钱包,而是全部应援同意一个码。最后都是到了公司的账上,秦璎淋再拿50%。而小黄包的工资是秦璎淋自行发。
      小黄包毫不犹豫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韩婉和小黄包聊了一会儿之后让小黄包去经营组说清楚了现状。
      于是小黄包就开始工作了,一共3个人坐上了公司安排好的车,往秦璎淋的剧组走去。
      路上小黄包和几人聊了聊熟悉了下,之后打开微博刚好看到韩婉在超话发的微博,专门说明了小黄包的身份,并让各位粉丝配合工作,看完这些小黄包立马编辑了一个微博超话长文:
      @小黄包V:Hello!大家好,我是小黄包,接下来我来说一下
      一、粉丝的管理:
      1、不可以给淋淋在公共场合造成麻烦
      2、坚决抵制私生行为
      3、不可以送礼物,除却自己的手工作品
      暂时就这些,详细的后面会再行编辑
      二、线下应援管理
      1、每次线下应援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再详细安排
      2、每月会有一次粉丝见面会,到时超话会有一个报名渠道只需要输入身份证(18周岁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参与线下应援活动)最后以后台电脑刷出可以参与的名次,然后发放通知和电子票,到时候根据手机电子票进入见面会。
      三、线上应援管理
      1、周边原则,所有周边都是经由审核才会发放售卖渠道,并且价格也会进行审核,如果有粉丝想要发布自制周边首先要满足数量(超过5000个)保证质量,后可以扫描‘图一’进入应援群
      2、招收安利组,需要会剪辑(发送一个自己的作品)年龄16岁以上,可以在各种平台安利以任何方法安利,比如视频照片,详情请私信我
      四、招收管理级人员
      1、16个粉丝群群主。要求:十八周岁以上,且粉级满足5级以上上交近期一月连签图片(晚上8:30之后我会开始处理)
      满足这些要求的可以和我私聊。
      暂且就招收这些人员后续有需要会在发布超话通告,请大家关注超话公告。
      注:请大家注意在网络上的言辞请各位粉丝自行监督,如发现有粉级的粉丝在网上发表言论不当可以截图并发送到粉丝群,群主会进行处理,开除粉级,并且再不会有参与线下活动的机会。
      编辑完这些小黄包点击发布并且置顶。
      做完这些之后就到了秦璎淋的剧组,小黄包放下了手机带着另外两个人走了下去。
      再说回微博,小黄包说完这些之后超话里粉丝们已经炸了锅纷纷开始了行动会剪辑的开始发送作品,会写文的开始写文章,签到满一个月的符合要求的一律去小黄包的私信轰炸。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9章 炸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