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寸心无疑,这是我的第二本文,希望遇到有缘的你!
这本暂定日更,具体时间大概每晚21点吧,不排除早点晚点。
下本写这个:
《七零弃女只想报效祖国》
北沟村的刘金玲是个弃婴,被无法生育的刘家夫妇捡回去后才一年,夫妻俩就走了大运,生了三个儿女。
有了自己的孩子,金玲就是外人了。尤其是二妹刘慕梅,当真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
好不容易熬到长大,金玲和自己心悦多年的村支书的小儿子结了婚,丈夫结婚当夜却被刘慕梅勾得出了轨。
金玲忍了一泡泪水,不管人怎么劝,就是一个要离婚。
离婚后的金玲在村头的破祠堂里下来,挣工分累得呕血,却能夜夜挑灯苦读,说要考大学。
考大学?
刘慕梅啐了口唾沫:你当什么猪啊狗啊的都能考大学?
刘穆梅重生后才明白,刘金玲嫁的男人后来会发达,她不满人明明是弃婴,气运却比她好,便主动勾引金玲丈夫。
猪狗言论后,眼见着金玲考上了大学。
刘慕梅继续啐:考了有啥用,她有钱念?
眼见着金玲念完大学,当了农业部的研究员,刘慕梅还啐:还不就是个泥腿子命?
眼见着金玲上了电视,获得科技发明奖,将蘑菇种成摇钱树,为国争光,奖金还是个天文数字。
刘慕梅不敢啐了,自己虽然天天被丈夫嫌恶,却逢人便说女人再厉害有什么用,最重要嫁个好男人,别像金玲一样还不是没男人要。
那年,金玲奉命下到北沟村指导蘑菇种植研发,村里未婚的汉子争破了头,却见一个英姿飒爽的男人带了爹妈并婚车队伍而来,下车就把红艳艳的聘礼摆满了村头。
竟是那位功名赫赫的外交官!
外交官的父母书卷气从骨子里溢出来,见了金玲就抱着“心肝肉“、“好闺女“地哭了起来。
刘慕梅傻了眼。
她不知道,金玲从小便和城里一对知识分子的儿子互换着灵魂。
男女主互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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