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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

  •   伦伊决定了,他一定马上去赶来客栈看看。可是又想到韩梓还在他家等着他的消息,伦伊又调转了马头,向筱家驰骋而去。
      马很快,倪家到筱家本来也不是很远,一会儿,伦伊的马就已停在了筱家门口。
      伦伊下了马,便直奔西厢房。
      他是来向韩梓告别的,他想,韩梓一定还在那儿。
      伦伊知道,自己离不开雯晨,没了雯晨,他,筱伦伊,便是干尸一副。
      所以,伦伊决定了。虽然他的决定也许会伤到韩梓。可长痛不如短痛,他不能辜负了一个雯晨,再去辜负一个韩梓。他,筱伦伊,做不到。
      伦伊推门进去,没没关,所以他没有用力,就进去了。
      他走得很快,因为有很多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办。所有的事,都可以儿戏,唯有一件不行,那就是终身大事。儿戏了终身大事,便是儿戏了自己。
      伦伊不想再儿戏自己了,因为他已经儿戏了自己多次,他不想让自己更恨自己。
      桌上的药,还冒着热气。床上的被子却叠得整整齐齐。可是熟悉的人儿却是不见了踪影。
      伦伊说不清当时心里涌出的是什么滋味儿。只觉得心突然空空的,比对雯晨的感觉来得更猛,也更实在。
      伦伊对雯晨的感觉总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昙花,转瞬即逝,不着痕迹,却时时牵绊着;像露水,不知醒来时,是沉在云里,还是雾里,却挥之不去。
      这种感觉往往又是最诱人的。你绝望时,它给你希望;当你有一丝希望,看到黎明时,它又狠狠将你带向绝望。
      人,似乎总是很贱的。尤其对于男人。
      明明家里有现成的,免费的,却经常冒着天大的险,去红楼买别人一笑。
      伦伊也是男人。他爱的人,离他很远;爱他的人,却离他很近。
      伦伊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他爱的人。也许,没有雯晨,他也会爱上韩梓的。
      可上天,偏偏让雯晨牵了他的红线。他常常自嘲的说,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伦伊不信上天,却信缘。
      却偏偏,雯晨不信缘。她只信上天,直到上天,已把她逼上绝路时,才幡然醒悟。
      还好,韩梓,她现在,什么也不信。要真得生拉活扯的说她信点什么,她信她的耳朵。她从不信眼睛,因为眼睛往往是容易被蒙蔽的。况且,她没有眼睛,确切的说,她的眼睛瞎了。
      可韩梓不知道,有时候耳朵也是靠不住的。倒不如,耳朵也聋了,来得清净。
      伦伊倒是这样想过。而且,他还曾想到了一个更清净的方法。
      死?
      是自杀!
      往往想死的人,遇到别人冒犯自己时,却还是回反抗。而这种之人死地而后生的反抗,却是惊人的,甚至奇特的事情。
      这倒是一个奇特,而又有趣的事。自杀与他杀本来都一样的效果,却能引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来。
      自杀,死得欣慰。而他杀,便是对死,对身体的玷污!而且,牵动了人们某种内心深处的尊严。
      尊严是会害死人的。尊严是往往自卑的极致,可怜。可没了尊严,健健康康的活着,又能有什么意思呢?

      伦伊端起尚有余热的药,眼眶了早注满了泪水,随时都会往下掉。
      可他没有掉眼泪。况且,现在又岂是他掉眼泪的时候?
      他,筱伦伊,现在还没有这种资格。
      况且,伦伊发现,被子下面,有东西。
      杯子下有东西?有毒么?
      不,有纸条,两张。
      伦伊连忙把纸条抓起来,打开一张。
      “筱大哥,感谢这几天,你收留我。
      您看到这纸条的时候,韩梓已经走了。我不是逃避,其实也没什么好逃避的。
      只是,韩梓不才,如今又弄坏了双眼,跟了你,,不能为你分忧,实在是一累赘。
      所以,韩梓,只得走。
      前面的路很长,也很艰难。带上韩梓的祝福上路吧,也许那样会好些。雯晨姐姐是个好姑娘,说真的,我哥,配不上她。雯晨姐姐也需要你,看得出,你也离不开他。去找她吧。
      有缘,韩梓还会来找你们的,别忘了,我们曾经可是最好的哥们儿。”
      伦伊一口气看完信,心情甚是沉重。
      “韩梓,你筱大哥,对不起你。”伦伊默默在心理说着。他在为韩梓祈祷,他希望她能幸福。
      韩梓走了,真的走了,走了。什么也没带来,也什么都没留下。
      此时,伦伊手上的另一张纸条,调到了地上。
      “赶来便君子!”
      复杂的心情一拥而上。伦伊呆呆的,看着地上的字条。
      赶来!赶来!
      这一切,到底跟韩梓有多大关系?韩梓她又知道多少呢?
      伦伊顿然一头雾水,刚刚亮堂起来的心,又被带回黑暗里。
      唯一有一点,他心理是清晰的,肯定的。那就是,要解开这些谜团,走一趟赶来客栈,已迫在眉睫。
      当然,正如韩梓所说,前面的路,很漫长。况且,赶来客栈早已被伦伊和慕容臻烧掉了,那儿又能有什么秘密呢?

      在没有比沙漠更让人膜拜,让人敬畏的地儿了。它,强者的天堂,弱者的坟墓。
      沙漠,往往是不缺飞鹰的。因为鹰,便是强者的象征。鹰击长空,这是一幅怎样壮观的画面?
      而沙漠里,似乎也是有神的。这神主宰这沙漠的一切。只要你在沙漠,便逃不过这神的主宰。
      因为沙漠之神无处不在,也无所不能。
      敢问它在何方呢?
      还用问,它在它该在的地方。
      可它有该在什么地方呢?
      它无处不在,弱肉强食,便是它永恒的法则,亘古不变。
      沙漠之神不想改变,宇宙也不想改变。喝惯了腥风血雨的它,沙漠之神,又岂会轻易改变?
      阎罗发怒,撒旦狂笑,这便是沙漠之神给人类的最后的警告。它想用它的威严,让人类臣服。
      正因为沙漠之神无处不在,也还因为它无所不能,才会有人膜拜它,敬畏它。
      却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敬畏它,膜拜它。正是有了这么一些痴心妄想的人,沙漠之神才活着,而且活得很富足。它的仓库里,白骨堆成了山。

      烈日炎炎。天和地,由一条灰白的线连着。灰白的线很细,也很柔,而且在风和沙的搏击中扭曲。
      天,已不是天,是地!
      地,已不是地,像天!
      谁敢断言,这天,就是天;而这地,便是地呢?
      可人,终究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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