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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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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距千里之遥的地方,一座古老的中式庭院。雨声沙沙作响,竹叶在风中摇曳,影影绰绰。
净室之中,一扇屏风前置着茶案,案上的风炉正咕噜咕噜烧着水。
楚星鸾一身白衣,跪坐在蒲草编成的坐垫上,准备开始烹茶。
看起来真是风雅。
其实她本人并无这样的闲情雅趣,但为了服务霍先生,专门学过茶艺。
先以沸水烫壶,烫壶的热水洗茶,茶水用来温杯。拿起竹镊子,从木茶罐里取些新茶,置于壶内……
茶艺的程序繁缛,其实并非必须,更多是营造一种仪式感,让人感到郑重而非枯燥。楚星鸾的动作不疾不徐,带着特殊的节奏感,宛如一场舞蹈表演,只是无人欣赏。
终于,门外足音传来,越来越近。障子门拉开时悄无声息。
霍先生来了,在茶案的对面坐下。虽然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其存在感难以被忽视。
袅袅升起的白雾中,她面容平静,举止优雅。其实每次面对霍先生时,她都暗自紧张,但出色的演技足以把这种情绪掩盖下去。
两人开始对话。
话题内容不是风花雪月,无关私人生活,而是例行的问答环节:霍先生询问她的事业发展情况,包括最近的投资决策、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等等。
这种抽问形式,就像定期的作业检查。
她有种感觉,他似乎比较关心她的决策判断、管理技巧及领导能力。每次她都要提前在这些方面有所准备,才能应对。
这次,在她说明了自己对公司某位高管的处分决定之后,霍先生淡淡道:“你还是太心软了。”
她垂首不语,继续烹茶。
那个女高管以前做过她的助理,跟了她两年,后来也是由她一手提拔起来。她承认自己的处分的确轻了些,不无私人感情的因素作祟。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了。赏罚严明,这四字说来容易,但对于朝夕相处、关系亲近的人,就很难保持完全的公正。
霍先生点到即止,不再多说。而她内心不免忐忑。
终于,问答环节结束时,茶汤也成了。
她开始斟茶,茶水自壶中泻落,注入杯中,形成一条清透的水线。
盈盈一盏,七分满。
茶盏置在杯托上,被她双手推到男人面前。清澄绿润的汤色,颤出微弱的涟漪。
她轻声开口:“霍先生,请用茶。”
茶烟袅袅升起。她低着头,脸在烟雾中似隔了一层纱,显得愈发素净,静静发出微光,宛如画像里的菩萨。
她的这张脸,令他回想起某个早已去世的人。他与那人的私交只是平平,但因为对方在世时与他地位相仿、常被人相提并论,他很难忘记那人的外貌。
当年他第一次瞥见楚星鸾时,就想起了那个人。血缘关系的效力如此强大,遗传作用在外貌上,是无法磨灭的痕迹……
这时,忽有手机铃声响起,骤然打破此间宁静。
熟悉的旋律令她心中咯噔一跳,暗悔这次竟忘记关机。以往与霍先生见面时,她都会事先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以免打扰。
她赶紧掏出手机,正要按掉,却听霍先生平静道:“接吧,万一有重要的事,别耽误了。”
他待她向来宽容温和,从未疾言厉色。若拒绝他的好意,未免显得不识好歹。她只能低声道一声“抱歉”,起身快步走到门外接听。
来电人是她的助理。
“怎么了?”楚星鸾问。
助理道:“郑女士用新的手机号,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信息。”
又来了,楚星鸾心道。
她双眉微蹙,淡声道:“她是又想要钱,还是骂我不孝?不用理她,直接拉黑吧。”
但这次的情况出乎她的意料。
助理道:“她是在道歉。我看她写得比较诚恳,好像真的后悔了,就想问问楚姐,要不要把这条信息转给您看一下?”
道歉?这可真新鲜。在楚星鸾的记忆里,郑娟从未向她道过歉,甚至从未意识到错在自己。
助理又道:“她祝您生日快乐,说希望以后有机会陪您过生日。”
生日?楚星鸾这才想起,今天是她的农历生日。最近工作忙碌,天天待在片场,她自己都忘了。她公开资料上的生日一栏,填的都是公历日期。粉丝和员工通常只庆祝她的公历生日。
唯有郑娟还记得她的农历生日。
楚星鸾恍惚忆起,在她九岁那年的生日,郑娟意外收到一笔钱,心情不错,就给这个备受冷落的女儿买了块打折的小蛋糕。蛋糕甜腻,廉价的人工植物奶油一丝奶味都没有,但在那个小女孩眼中,是十分珍贵的礼物。
那是楚星鸾童年时期稀有的暖色回忆,就像寒冬里的一星火光,记得格外清晰。
这段回忆令她冷硬的心稍稍软化,犹豫刹那,终是道:“把信息发过来吧。”
很快,她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条长达数百字的信息,内容大意果然是道歉。郑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重男轻女的错误,现在后悔了,很愧疚,希望得到女儿的原谅。
郑娟是个家庭妇女,文化水平不高,信息中有不少错字和语病。但整体来看,语言浅白却诚恳,还回忆了一些楚星鸾小时候母女相处的温馨细节,颇能打动人心,难怪助理看了专门打来电话。
楚星鸾心情复杂。她并不天真,不相信郑娟会突然幡然悔悟,变了个人。她推断,实际情况或许是这样的:楚卓入狱后,郑娟发现自己指望不上儿子,就再无依靠,只能寄希望于挽回女儿的心,让女儿为她养老。
这样现实的逻辑,就说得通了。
根据华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父母对子女多么糟糕。楚星鸾是公众人物,顾惜羽毛,不会轻易违法。那么,只要郑娟不再作妖,她不介意多养一口人。
主意已定,当她关掉手机重新走入净室时,步履都更轻快了。
“情况还好?”霍先生问。
“还好,没什么问题,是家里的一点事情。”
她小心解释着,担心方才的电话令对方不悦。
但他似乎并不在意,语气宛如闲聊:“是你的母亲?”
这不难猜到。她的亲人只剩下郑娟和楚卓。楚卓在狱中,不可能电话联系她。
“嗯,是的。”
在旁人面前,她鲜少提及家人,不愿多说。“家”这个字,就像一道不见天日的伤疤,只能被遮掩在暗处。
霍先生没有追问,话题就此打住。但她有种莫名的感觉:他什么都知道。
忽然想起他方才的那句话——
“你还是太心软了。”
对郑娟,她也是心软的吧……
窗外,雨仍在下,淅淅沥沥。矮篱前的芍药花瓣已半开,雨点簌簌打在饱满的花苞上。
茶水渐渐变凉,依然无人饮用。
案上的整套茶具,从茶壶、茶盏,到汤瓶、茶瓶,皆光素无纹,釉色洁白莹润,古意盎然。
他忽然低声问:“这是什么茶具?”
她一愣,不知他为何提到茶具,但还是很快报出了历史上的一个朝代年号,以及一座著名的官窑。
她听教她茶艺的老师介绍过,这套茶具是货真价实的传世古物。若放在国际拍卖会上,能拍出天价。
最初听说时,她暗自惊诧,连碰触它们都十分小心,唯恐失手损坏。但后来,她发现这样的茶具在霍家算不上稀罕,渐渐就以平常心对待,如今用来烹茶也是心如止水。
“用的什么水?”他又问。
虽不知对方为何询问这些细节,她还是回答:“矿泉水。”
据她所知,这是从某座著名高山上的纯净水源区采集,然后直接空运来的。
《茶经》记载:“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古人认为,烹茶之水以高山泉水为佳。
男人问:“你能尝出这种水与普通水的区别吗?”
她稍稍迟疑,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不能。如果不告诉我是什么水,只让我喝,大概分辨不出。”
不仅是水,很多东西她都难辨究竟,比如红酒、茶叶之类。几万元一瓶的红酒,与几百块一瓶的,若是随机盲品,她不认为自己的味蕾能够区别。
她想,这或许是因为她出身贫寒,到底接触得不够多,不是从小耳濡目染,牛嚼牡丹。
但这次,霍先生说得很直接:“我也无法区别。水,其实都差不多。”
连他都这样说,看来不是她的问题。
只听他继续道:“但即使是一模一样的水,在不同的地方,价值便大不相同。譬如,当这些水留在山间时,鸟兽虫鱼皆可自由饮用,路过的樵夫也不会珍惜。但当它来到这里,盛在这样的容器里,就有了价值。”
她在心中补充:是足以令普通人望而却步的价值。
隔着窗,雨仍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微风送来水气和凉意。
他顿了顿,嗓音低沉悦耳:“人也是如此。同样的人处于不同的环境和位置,命运截然不同。”
她虽猜不透霍先生说这番话的意图,却隐隐感觉这与她有关。
话中的道理,她深有感触。当年的她在贫民窟里,就是父亲口中一文不值的“赔钱货”。但现在,她被包装成明星,粉丝无数,身价自不待言。
于是她谨慎接话:“没错,我就是这样的例子。若无您这样的贵人相助,我不可能走到今天。是您让我从没有价值,变得有价值。”
“你满意如今的现状吗?”
她恭谦道:“能有今天,已是我的幸运,不敢奢求更多。”
他淡淡一笑:“人的欲望无穷,也有无穷的可能性。你的未来不仅限于此。”
得到如此评语,她心中微惊,一时拿捏不准该如何回应。
难道他对她还有更多的计划?她还有希望更上一层楼?
她惶惑不安,同时也满心期待,抬头迎上他的目光。
他的目光像平静的湖水,太过透彻,水下仿佛空无一物。在他面前,她总觉得自己的阅历还太浅,像小小的砂砾,一旦掉进水里就消失不见。
杯中茶已凉透,清冽的茶香中掺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涩。
“谢谢你的茶,我先走一步。”
他总是温雅有礼。但这礼貌是出于一种骨子里的教养,而不是给她的优待。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离开前,他低声道:“生日快乐。”
他竟记得她的生日?
她双睫翕动,一时怔忪。
“谢谢……”
他的背影已消失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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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绒在M城住下后,渐渐适应了异乡的生活。
出租屋虽然破旧,她仔仔细细做了一次大扫除。收拾整理之后,可以凑合居住。
不,不能叫凑合。在城中村里,居住条件更差的人还有许多。人们的生活依然继续,像野草一样野蛮生长,生机勃勃。这也是生活的一种形式。
世界很大,虾有虾道,蟹有蟹路。她相信自己作为茫茫大海中的一条小鱼,也能认真地活下去。
不过目前阶段,首要目标是躲避霍家的耳目。除了采购生活必需品时,她几乎不出门,非常低调。剪短了头发,出门时戴假发,化浓妆,就像地下党一样。
之所以没戴口罩,是因为她发现,这附近的人并不讲究卫生安全,很少在公众场合戴口罩。若是她一直佩戴,反而更加打眼。
如此,时间波澜不惊地向前推移,距离订婚日期已不到十天。
生活总有一些小小的意外。
这天清晨,沈绒在菜市场买了些蔬菜瓜果,拎着袋子返回居所的路上,经过一条小巷时,遇到拦路打劫的小混混。
不过被打劫的人不是她,而是另一名年轻女士。这位女士先进入巷子,正被三个小混混堵住要挟。
“喂,美女,哥哥最近手头紧,借点钱吧。”领头的黄毛小混混笑嘻嘻道,亮出了手里的刀具。
女方声音微颤:“我,我没带现金。”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知道你刚从夜场下班回来,身上有钱。还有,把你戴的首饰和手机都拿出来。”
女子无法,只得掏出钱和手机,摘下首饰,一起递过去。
黄毛混混满意了。但另一个混混却被她的身材吸引,伸手抓向她的肩头,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趁机猥亵。
女子惊呼:“不,放开我!”
男子骂骂咧咧:“婊/子别装成贞洁烈妇,你就是个卖身的小姐……”
就在这时,沈绒经过巷口,目睹了巷子深处的犯罪现场。
面对这样的情况,对沈绒最有利的做法,当然是立刻掉头跑掉,当做没看到。从理智上讲,即使她想见义勇为,也不可能对付三个年轻力壮、手持刀具的男人,反而自身难保。
她犹豫了两秒钟,迅速转身离开。
果然,小混混们没有追她,显然不认为她这个胆小鬼会成为威胁。即使她立刻打电话报警,等警察赶到这里,他们早就逃之夭夭了。
事实上,沈绒没有报警。她现在是黑户,一报警就可能暴露行踪。
她躲藏在附近,掏出手机,迅速上网搜索。这个年代,网上资源丰富,什么都有,包括警车上警笛鸣响的音频。
警笛声响起,声音由小变大,模拟警车驶近的感觉。
小混混们愣了一下,交换目光,迅速达成共识:“先撤。”
他们匆匆从巷子另一头跑掉了,来不及分辨警笛声的真伪。被打劫的女士得救了。
见状,沈绒松了口气,见对方并未受伤,便不再停留,径自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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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出租屋,沈绒摘下假发,卸掉浓妆,简单洗了个澡。
把头发吹到半干,她进厨房煮了碗面,一个人的分量。
碗里除了面条,还有西红柿、鲜菇和青菜。白里透黄的水煮蛋对半切开,午餐肉薄片铺在面上,再撒点葱花。看上去足够丰富。
即使一个人独居,她也从未在饮食上敷衍自己。
吃完洗了碗,暂时无事可做。
她半躺在床上,刷了一会儿手机。最近整天待在屋子里,难免无聊,几乎每天都会发一两条微博,记录日常琐事,没什么营养,全当日记。比如今天她写去买菜的经历。
微博的开头是:“早晨的菜市场里,蔬果都比较新鲜,人也更有活力,每天都是新的一天。”
中间记录了一些细节,包括菜价。
最后两段写道:“可能我买贵了,因为不会说本地方言,也没怎么砍价。但即使如此,比起我待过的其他城市,这里的物价真是很低。富有富的活法,穷有穷的活法。
“去买菜也挺开心的。现在整天待在室内,能出去走走就很惬意。终于自由了,不被人监控,那种感觉很好。”
这样的内容类似小学生日记,当然没什么人看。除了那位神秘的“摩耶”偶尔留评,她的微博完全就像单机。
刷了一会儿手机,困意渐生。外面好像起风了。M城地处平原,风势很大,一声声拍在窗户上。在这样的闷响声中,她不知不觉地陷入浅层睡眠。
睡眠并不安稳,虚浮的梦境宛如走马灯,一个个掠过。时光的潮水席卷而来,翻出零星的记忆碎片:有童年时无忧无虑的游戏时光,有年少初恋的懵懂心动,有惊闻母亲噩耗时的惶惑,有被父亲软禁在家的绝望……
那些光怪陆离的片段,逐一闪过眼前。她知道这是梦,身体却沉甸甸的,像被某种力量束缚在床上,醒不过来。
半梦半醒之间,她感到房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似乎有人走了进来,一步步逼近。
那种感觉很奇特,一半的意识处于清醒状态,另一半则依然昏昏沉沉,游离在梦境之中,随波逐流。整个人位于现实与梦幻之间,就像在光与影的交界处。
以前的人把这称为“鬼压床”,认为是某种神秘力量作祟。但现代科学把它解释为睡眠瘫痪,一种常见的睡眠障碍。
房内没有开窗,窗帘低垂,即使在白天也是光线幽暗。
模糊的人影渐渐近了,停在床边,低头看着她。
是谁?
她试图睁开双眼,看个究竟,眼皮却沉得厉害,依旧视野朦胧,辨不清对方的脸。
谁能进入这里?是房东,还是小偷?
接下来响起的声音,令她被巨大的恐慌瞬间击中。
“姐姐。”
声音仿佛从天边传来,格外缥缈。
除了苏嘉明,没人这样唤她。
“你逃不掉。”
依然是那个冰冷的声音,忽然变得近在耳畔,吐字缓慢而清晰。
她要被抓回去继续订婚?这个念头令她绝望。
身上盖着的薄毯紧了紧,仿佛有什么东西压了上来。她的身体骤然紧绷,呼吸变得沉重。
“姐姐。”
呢喃声近在耳畔,伴随着扫过颈项的微弱气流。似有发丝落在锁骨上,有些痒。
她感觉自己被人抱住,身不由己地靠在对方怀里,能感觉到对方随着呼吸而起伏的胸膛。
虽然隔着一层薄毯,对方身上的凉意依然渗入她的知觉。
她恍惚想起,苏嘉明就是这样。他小时候的体温就低于常人,在中医里叫做缺乏气血。霍家的医生给他做过详细的体检,最后得出了“正常”的结论,据说有些人的体温的确天生偏低。不过小孩子不懂这些,她年幼时的玩伴把他叫做“冷血动物”。
小时候,每当夏日炎炎之时,沈绒就喜欢这样的他。他的身体温温凉凉,也不出汗,挨上去很舒服。她睡觉时抱着他,就像抱着一只漂亮的玩偶,把他渐渐捂热,在一起分享彼此的体温。
到了寒冷的季节,她就有点嫌弃他,不许他上床。但他依然黏着她,不愿离开,有时就裹着被子睡在她床边的地毯上,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她半夜下床时偶尔不小心踢到他,他也不喊疼。
后来,直到她渐渐长大,终于产生了男女有别的意识,才终止与他同床的习惯……
意识从回忆中抽离,依然被禁锢在半梦半醒的交界地带。
对方的指尖轻擦过她的下颔,酥麻的凉意透过肌肤,激起一阵细微的颤栗。
他想做什么?
恐惧再度袭来,她的指尖微颤了一下。
“别……”
她喘息着,用尽全力,才最终吐出一声微弱的呓语。
对方的动作停顿。
她心中稍定,耳畔却响起清冷的声音。
“姐姐,别怕。”
“不——”
她想叫喊,声音却卡在喉咙里,哽咽着发不出来。
她只能无助地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浑浑噩噩。宛如置身沼泽,越是挣扎,那种无力感就将她吞噬得越深。
不知过了多久,紧绷的神经终于承受不住,她在极度的疲惫中昏睡过去。
醒来时,背心湿透,额上仍有冷汗。睁开眼,缓缓眨了眨,望着昏暗的天花板,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傍晚的天光从窗帘缝隙间洒进来。
她猛然坐起,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明晃晃的灯光驱散了恐惧,她低头检查自己的衣着和身体,又环视四周,目光投向每个可能藏人的地方。
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丝毫异样。
原来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她舒了口气,激烈的心跳渐渐平复。
但为何会做这样的梦?不明白。梦是荒唐无逻辑的,她安慰自己,心道:我已经自由了,不再生活在霍家的监控之中。世界很大,苏嘉明不会找来这种地方。
再无睡意,她起身来到厨房。这里空间逼仄,但有一扇可以推开的小窗,外面不是相邻的楼房,而是一片荒凉的空地。
她望向窗外。霞光漫天,火烧云大朵大朵地渲染。有种凝滞的安静感,仿佛时间都在这种暖光中停止了流动。
不远处有一座机场。一架飞机轰然划过天空,穿过明亮的云层,越去越远,最终化作一点微光,消失在霞光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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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绒的平静生活很快就被打破。
这天,当她从附近的集市采购了一些生活用品,回到出租屋时,发现房门敞开。门前站着几个人,都是这栋楼里的租客,他们议论着什么,似在看热闹。
沈绒一惊,意识到情况不妙。她的第一反应是:难道霍家人找来了?
若是找到这里,那她现在想跑也太迟。于是她平静下来,一步步走上去。
一位住隔壁的老婆婆看到她,轻声问:“小姑娘,你住这户?”
沈绒点头。
老婆婆面露同情:“哎,你门没锁,好像被偷了。”
沈绒一进门,就看到一片翻箱倒柜之后的狼藉。柜子敞开,衣物被扔到地上,乱七八糟地散落一地。
凡是值钱些的东西,统统不见。其中包括她藏在柜子里、床垫下的现金。
房子失窃,她反而微微放松了些。原来是招贼了,不是霍家人。失窃也比被霍家人抓回去要好。
这时,她想起刚才老婆婆的话,门没锁?
返身回到房门处一看,门锁果然没有被撬动、破坏的痕迹,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奇怪,小偷是怎么进去的?
她盯着锁看时,那位老婆婆走过来问:“小姑娘,你出门时锁门了吗?”
“锁了。”
沈绒记得清楚,离开前认真锁好了门。住在这种地方,不可能不注意安全。
老婆婆想了想,又问:“你是不是没换锁?”
“换锁?”沈绒一怔,“要换锁吗?”
对方立刻明白了,叹口气道:“哎,女孩子租住在这种地方,都得先换锁。因为上一任的租户可能私下配了钥匙,房子就不安全了。房东是肯定不会每次出租都花钱换锁的,只能租客自己小心。”
沈绒不知道城中村里还有这样的潜规则。
此时想想,她的确太大意了。像她这样从外地来的单身女租客,本就容易成为被窃贼盯上的目标。而且她出门都用现金支付,如果有人跟踪她,就能推测出她大概带了不少现金,很可能放在出租屋里。
如此看来,失窃也不算太意外。
她对老婆婆的忠告道了谢,回到屋子里,收拾被翻乱的东西。
情况不容乐观。她带来的现金基本都被偷,只剩下随身携带的几百块钱。
这很惨,她感到沮丧和挫败。但为打翻的牛奶哭泣也没用,她苦中作乐地想:至少人没事,只是丢了钱。
如果她还有钱,或许会考虑换个地方住。但现在的经济状况已不允许,当务之急是弥补安全漏洞。
她找师傅换了锁头,又花几十块钱买了个阻门器,安装在房门后面。这样,当她在室内时,即使小偷成功撬开锁,从外面也推不开门。
再清算一下个人资产,少得可怜。就算尽可能省吃俭用,也只够从现在到月底的伙食费。她不能再继续躲在屋子里,必须尽快找到工作,否则就要喝西北风了。
但要在这里找到一份工作,实在很难。
凡是需要她提供证件的职业,首先可以排除,这就抹消了绝大部分机会。那种需要抛头露面的工作,比如站在路口分发传单,也不适合正在逃婚的她。摆地摊卖杂货、在街边卖小吃之类倒是可以戴口罩,但这些都需要本金,她现在没那么多钱。
小餐馆后厨的洗碗工倒是可以做。她在附近的小餐馆问了一圈,都无果。城中村里是个人情社会,熟人才好办事,很多店家不放心招一个刚从外地来的陌生人。
甚至就连捡破烂、回收垃圾这样的营生,也不是她想干就能干的。捡垃圾的拾荒者都有地盘划分,井水不犯河水。如果贸然闯入别人的地盘捡垃圾,等于动了别人的蛋糕,可能惹祸上身。
沈绒陷入困境。现在困扰她的不是噩梦,而是贫穷。
忘了是谁说过,贫穷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敌人。
为了省钱,她节衣缩食,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用。一日三餐,吃白米饭拌酱油,再煮些土豆和青菜,有时加点老干妈辣酱和榨菜调味。
购物变成了奢侈的活动。比如买菜,她只会在菜市场收市时去,专门买那些被人挑剩的、品相不好的菜,因为便宜。
还有一些准过期的菜,也会捆绑廉价出售。比如一大把白菜加三条黄瓜,只要两块钱。旁人可能不屑一顾,但沈绒看到时如获至宝,就像阿里巴巴发现了强盗们的藏宝洞穴。
回想起来,以前她在霍家收到价值连城的礼物时,也没有这样惊喜的感觉。
人在衣食无忧时,看到的世界也是光鲜亮丽的一面。只有当自己陷入贫困,才会忽然发现,周围原来有这么处境类似的人,游走在世界的阴影深处与缝隙边缘。
沈绒遇到了好些同样捡廉价菜买的人,有戴眼镜的少年,也有头发花白的老人,形形色色。
其中一位好心的大妈告诉沈绒,可以在收摊时蹲点免费捡菜叶。那些菜贩子不要的、撞坏的烂菜,可以果腹,也不会吃坏肚子。不过要和菜贩子搞好关系,否则连菜叶都捡不到。
沈绒试了一次。在捡菜叶时,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首古诗,写的是一位贫穷的妇人,靠拾捡别人遗落的麦穗充饥,“拾此充饥肠”。诗人见了感叹,“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能轻松赚钱过体面的生活的人,都何其幸运。
沈绒曾是世上最幸运的人,出生时就位于社会金字塔的顶端。但同一片天空下,还有许多人过着捡菜叶的生活。
除了节衣缩食之外,她没有放弃求职,依然每天出门,在城中村里寻找工作机会。
这天,她在张贴着各种招聘小广告的布告栏前徘徊。
有人走了过来。对方是一名年轻女子,穿着时髦的短裙,化着浓妆,与破败的环境格格不入。她掏出烟盒,抽了一支细长的香烟,点燃烟头,长吸一口,缓缓吐出一圈烟雾。
她抽着烟,静静看着沈绒,过了一会儿才开口:“你在找工作?”
沈绒点头,拿不准对方的意图。
“关于工作,你有什么要求?”
沈绒如实道:“最好可以不用抛头露面。另外,我没有身份证件。”
对方打量着她,缓缓道:“我在夜场工作。我看你外形条件不错,如果放得开……”
“我不卖身。”沈绒打断道。
最近找工作时,她已不止一次被人暗示,可以把她介绍给鸡头。在城中村里,聚集了不少做这一行的女人。
“嗯。”女人点点头,又问,“如果不卖身,那你介不介意上夜班,干脏活累活?”
“不介意。”
现在沈绒的要求很低,只要能挣钱糊口就行。
“我可以介绍你去夜场,不是做小姐,而是做清理员。简单来说,你负责打扫卫生。挺累的,但收入不低,每天两百,现金日结。不想露脸的话,可以一直戴口罩。你有意做吗?”
这个收入,与大城市里的高薪工作相比,当然不值一提。但在这个城中村里,已属高薪。
“我愿意。”沈绒迟疑,“但你为什么……”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的好工作为何落在她身上?
对方猜到她的疑虑,平静地解释:“你不用担心。我帮你介绍工作,当然不是突发善心。上次在巷子里,我被打劫,是你播放的警笛声吧?”
沈绒意外,原来这位就是巷子里被小混混打劫的女士。
“实话说吧,我就在那家夜场做小姐,做了三年。你帮我一次,我把你介绍去当清理员,就当还了你的人情。”
这样一说,沈绒就明白了。
“谢谢你。”她真诚道。
“不必谢我,”女子吐出轻飘飘的烟圈,“做清理员很辛苦,来钱也慢。以你的条件,要是肯出台,会轻松很多。”
沈绒谢绝了对方的建议,表示希望只做清理员,不涉足其他。
女子耸耸肩,不以为意:“没事,如果以后你改变主意,可以再找我,我帮你介绍妈咪。”
她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初入行时,都想着坚守底线、绝不卖身,但在夜场的环境混久了,很难不被纸醉金迷的环境诱惑,滋生出越来越多的欲望,渐渐沦陷。当年,她也曾是这样的。
“走吧,我带你去。”
烟已燃至烟尾处,泛着微弱的火光。她在墙上把烟按灭,顺手丢进一旁的垃圾桶。
————————
与此同时,另一座城市,一家高档私人会所。
这家会所实行会员制,普通会员每年仅会费就大几十万,VIP更是百万起步。
此时此刻,会所顶楼正在举行露天泳池派对。
透明的无边际泳池中,层流推进器控制着水的流动与循环,波光荡漾。身材曼妙的比基尼女郎在池中肆意嬉戏,水花溅起,笑声不绝。池边,高高的香槟塔和十米长的自助餐台引人注目,空气中满是美酒和食物的气味。
从这里望出去,不远处就是市中心的繁华黄金地段。光是这地理位置就贵得吓人。
这家会所名为“伊甸园”,但这里不是上帝的纯洁乐园,而是穷奢极欲的酒池肉林。
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穿着泳裤,倚靠在遮阳伞下的躺椅上。
他是个暴发户,近几年靠投机生意发家,成为这家会所的常客,人称“金老板”。由于出手阔绰,身边永远不会缺少美女。
与往常一样,这次他很快勾搭到了两名美女。她们一左一右地依偎着他,娴熟的撩拨技巧令他有些急不可耐。
几分钟后,三人便出现在泳池旁边的贵宾包房内。
厚软的土耳其地毯铺满整个房间,丝绒长沙发前摆满了各式酒水饮料,沙发对面是跨越墙面的巨大电子屏幕。更关键的是,里面的套间还有一张大床。别说三个人,便是五六个人也能毫不拥挤地躺下。
正在金老板打算直奔主题时,房门忽被敲响。
这种时候被打断,他的声音高了几度,满是不耐和火气:“谁啊?”
门外是会所工作人员的声音:“金先生,抱歉打扰。有位姓郑的女士找您,说有重要的事情。”
金老板想了想,不记得什么姓郑的女人。但与他有露水情缘的女人实在太多,记不清也正常。时不时就有一些捞金女往他身边凑,只要长得好看、价钱合理,他都来者不拒。
“让她进来吧。”他道。
既然人都来了,他得看看是什么货色。
结果令他十分意外。对方竟然不是年轻美女,而是相貌平平的中年妇女。
他皱眉,一脸嫌恶:“你是谁?来做什么?”
“我,我姓郑,是楚星鸾的母亲。”郑娟小心翼翼道。
他一愣:“楚星鸾?”
郑娟忙不迭点头:“是的,就是她,那个大明星。”
金老板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是个骗子吧?
他笑了,懒得多费口舌:“我才不信,除非你能证明。”
郑娟赶紧掏出一叠提前备好的材料,包括户口本复印件、楚星鸾小时候的照片、她的中小学入学就读资料等等。这些都是她最近从家中柜子里翻找出来的。
男人拿着资料翻看了一会儿,神色渐渐变得认真。对方好像没撒谎。
他抬头打量对方:“既然你们是亲母女,怎么长得一点也不像?”
郑娟不过中人之姿,楚星鸾却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两人在相貌上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郑娟还没开口,依偎在金老板身边的女郎咯咯笑道:“这不奇怪,现在哪个大明星不整容呀?”
郑娟担心这话影响了金老板对楚星鸾的评价,连忙解释:“她没整容,从小就长得特别漂亮,街坊邻居都知道。您看看这些照片,是她小时候的。”
金老板点点头,不过他对这个问题不是特别在意。令他迷恋的不仅是楚星鸾那张完美的脸,更是她作为超一线明星、当红影后的声望名气。
没错,他迷恋楚星鸾。她是无数男子的梦中情人,倾倒众生的人间尤物,是挂在最高枝头上的诱人金苹果。
他曾联系过楚星鸾的经纪人,试图向她砸钱,却被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她不缺钱,对他不屑一顾,这令他异常恼怒,又更为痴迷,念念不忘。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这几年,他包养过一些小明星,其中不乏长得有些像楚星鸾的。他对楚星鸾的肖想,就像不断浇油的火焰,烧得愈发炙热。
“好吧,既然你是楚星鸾的亲妈,你来找我做什么?”他的语气漫不经心,眼底却是精光闪烁。
郑娟犹豫着,目光看向对方身边的两名女郎。
“你们先出去吧。”金老板吩咐着,最后捏了一把美人的腰。
两名女郎离开了,包房内再无旁人。
郑娟脸上堆出笑意:“我听说,您很欣赏楚星鸾?”
男人没有否认:“嗯,怎么了?”
郑娟搓着手,低声道:“她能被您欣赏,是她的荣幸。如果您需要,我们可以安排她伺候您。”
伺候?母亲出卖女儿,竟如此赤/裸/裸。
连金老板这种久经沙场的老色鬼,也听得心头一跳,有些惊讶。
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对方提供的选择上:“你的意思是……”
“只要您开的价合适,我便把她送上您的床。”
男人心中激动,面上不动声色:“你要多少钱?”
“两千万。”
这笔钱对金老板来说,其实并不太多。但他是精明的生意人,再急切也不会放弃价格上的谈判。
他冷笑道:“别开玩笑,哪个女人睡一回能值两千万?仙女下凡也没这么贵吧。”
郑娟到底只是个家庭妇女,没见过世面,被对方唬住,犹豫道:“那就一千五百万,不能再少了!如果您不要,我就去找别人,不信没人出这个价。楚星鸾她连恋爱都没谈过,或许还是个黄花大闺女……”
娱乐圈这么混乱,她真的还是处?金老板半信半疑,但这种可能性更令他激动。
郑娟仍在絮絮叨叨,为他出谋划策:“这笔钱一点也不亏,您不仅可以随便玩,还可以偷偷拍照、拍视频,以此要挟她,她就会一直听你的话,做你的女人……”
金老板听得意动。同时,他也从郑娟的话中听出端倪:她似乎对女儿满心怨恨,关系不像母女,倒像仇敌。
于是他道:“一千万,我买了。如果你不卖,我就把这事转告楚小姐。”
郑娟一愣,随即涨红了脸,气急败坏。但面对威胁,她不得不答应下来。只要有一千万,省着点花,也够她安度余生了。
“好吧,那就一千万,少一分也不行。”
“嗯,钱不是问题。但我得确保你不是骗我。”金老板盯着对方,“首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楚星鸾是一只下金蛋的鹅,郑娟的做法无异于杀鹅取卵,太不明智了。
“我恨她……”郑娟咬牙切齿,随后缓缓道出原因。
听着对方的解释,金老板的疑虑逐渐打消。他面上不显,但内心激动,终于能得偿所愿。
他是最近几年才暴富,并未打入真正的上层社会圈子,根本不知楚星鸾是圈内人人敬畏的“禁脔”,才会有如此胆大包天的念头。
两人开始详谈,网罗出一个周密的陷阱,等待楚星鸾跳入其中。而作为猎物的当事人对此毫无察觉,不知危险宛如潜藏在密林中的野兽,正悄然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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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绒顺利得到了工作,开始在夜场做清理员。
介绍她进去的那位女士,给她忠告:“在这里,任何人的话你都不要相信,包括客人、领班、同事,也包括我。”
沈绒道了谢。她以前做过许多兼职,却没有在这种环境工作的经验。
少说话,多做事,尽量装作隐形人。这是她在夜场上班的原则。
打扫卫生并不轻松。
西部三线城市的夜场,与那种大城市里的高端会所没有可比性,顾客的素质层次通常不高。一间间包房散场之后,桌上的瓶子杯子盘子一片狼藉,烟头、烟灰、纸巾、吃剩的小吃等等被丢弃在地。沙发、卫生间和某些角落处残留着一些匪夷所思的痕迹。
每天工作完几小时,回到出租屋,她累得沾到枕头就能睡着。如此倒是摆脱了噩梦的困扰。
就这样,时间缓慢而滞重地逝去。
某天她忽然想起,距离原定的订婚日期只剩三天了。她失踪之后,订婚仪式应该已经取消了吧?或者干脆换一个未婚妻?
这些问题她都没精力去想。夜场卫生间里,她拿着抹布和清洁喷剂,跪在地板上擦去墙角的污垢,与霍家的距离遥远得就像在两个不同的星球。
大多数工作时间她都戴着口罩,再加上清洁工的制服,看上去普普通通,并不引人注意,也没遇到什么麻烦。
不过她发现,这里的清理员都是年龄偏大的中年女性,唯有她最年轻。
根据一位妈咪的说法,像她这么年轻又相貌周正的清理员,做一阵子之后似乎都会入行当小姐。
妈咪解释道:“想想看,反正你都在夜场工作了,只要你有这个经历,不管做没做小姐,别人都会默认你不干净。既然如此,还不如做了小姐,赚更多钱,还更轻松。世人笑贫不笑娼,就像那句电影里的台词:世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沈绒沉默。
对方笑道:“你不会还想着以后继续做良家妇女吧?有哪个体面的男人会娶在夜场工作过的女人?你一进来这里,就已经回不去了。”
见沈绒不搭话,对方不再劝,嬉笑着走开了。
在这里工作,的确能见证人世百态。比如这天夜里,沈绒在候客厅里做清洁。
普通人来夜场,进不了候客厅这个后部区域。保安守在门前,唯有工作人员才能进门。而那些营业的小姐对这里最是熟悉,她们的很多时间都在此消磨。只要没有客人,就得待在这里随时待命。
候客厅空间不小,除了沙发、桌椅、电视之类,还有几个化妆台,供小姐们随时补妆,保持仪容状态。
年轻女孩子们聚在这个地方,当然免不了闲聊嬉笑。聊的话题各式各样,最多的是夜场工作相关,比如哪位客人怎么样,哪个同事如何,与妈咪的关系等等。
沈绒在化妆台附近擦桌子时,正好听到两名小姐的闲聊。
她们刚陪完一轮酒,喝了不少,有点晕乎乎的。此时对着镜子,一边补粉、整理头发,一边絮絮说着话,毫无遮掩。
一人嘀咕道:“我这个月的大姨妈还没来,晚了好几天了。”
“不会是怀孕了吧?”
“哎,希望不是,打胎挺麻烦的。”
“是你男朋友的?”
“我和他两个月没见了,如果真怀孕,肯定不是他的。”
“你俩恋爱时间挺长了,以后是不是打算结婚?”
当事人笑了笑:“哪可能结婚啊,他有未婚妻的。”
一个男人既有女友,又有未婚妻。若是在外面,这说法不免令人侧目。但在夜场里,这才是最正常不过的现实。来这里的客人,很多都有女友、未婚妻或妻子。那种心无旁骛的男人,反而是传说中的稀有动物。
果然,另一个小姐听了毫不惊讶:“他对你也挺好的。上个月你过生日,托人给你送礼物,花钱也大方。”
“他喜欢我呀,不喜欢那个未婚妻。”
“那他订婚,是为了女方的条件?”
“是啊,他未婚妻家里做生意的,有钱,但只有这一个女儿。他长得帅,又是名牌大学毕业,适合做入赘女婿,若是做得好,将来就可以继承女方家业。”
“这样啊,那怪不得了。我要是他,也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带着醉意,两人言谈间没什么顾忌。
当事人笑道:“只要给我足够的钱,让我同一头猪结婚,我都愿意。别说是我,就算是燕姐,给她两千万,她也愿意吧。”
夜场的小姐有等级划分,出场费高低不同。普通等级的一次两百,而最高的一次两千,是夜场里最当红的“一姐”。目前的“一姐”就是燕姐。
沈绒默默擦着桌子,原本无意于介入这场对话,直到其中一名小姐忽然心血来潮,转向她问:“喂,你也愿意吧?”
沈绒低着头,没回答。
对方醉意上头,继续追问:“你肯定愿意吧?”
沈绒心情复杂,她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这不能说明什么。就像一本著名小说里的那句名言:当你想用自己的标准评价别人时,要记住,世上不是谁都拥有你这么优越的条件。
“她当然愿意啦。我们这些做小姐的,哪个不愿意?”另一人说着,咯咯笑起来。
小姐。
沈绒从小就被称为小姐、霍小姐、大小姐。在那个圈层,这是对年轻未婚女性的尊称。而在底层社会,小姐一词早就被污名化。
同一个词,含义却有天壤之别,真讽刺。
这时,候客厅的广播响了,点了几个小姐的英文名,提示她们去前台,准备出场供客人选择。
刚才交谈的两名小姐都在被点名之列。
“哎,该去玩玩啦。”一人道。很多小姐把工作称为“玩”,因为工作内容包含了喝酒、猜拳、唱歌、玩游戏、说笑话等等,的确很有娱乐性质。
她们不再纠缠沈绒,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站起来理了理裙子,朝门外走去。
沈绒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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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凌晨三四点,沈绒终于完成全部清洁工作,离开夜场。每天这个时刻,身体虽然疲乏,却也如释重负。
夜场的密闭空间里,弥漫着烟味、香水味和酒精气息,令她觉得难受。出门来到街上,宛如从闷罐中释放,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她在微凉的夜风里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夜深人静。返回出租屋的路上,除了流浪狗与流浪汉,几乎见不到活物。昏黄的路灯将路面映得一块暗一块亮,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途中经过一段小路,路灯不知何时坏掉了,沿路的老房子黑沉沉一片,在月光下有点阴森森的。
城中村的治安情况向来不容乐观。沈绒独自走着,不由有点紧张。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她本能地感觉不对劲,身后似有断断续续的脚步声。转身一看,却又不见人影。但四周光线很暗,或许有人藏匿在阴影里。
是她风声鹤唳、疑神疑鬼,还是真有危险?
她想起夜场里流传的说法:据说有些打劫的混混,专门等在夜场外,在夜场收工时寻找落单的女性。小姐刚离开夜场时,身上肯定有赚来的现金。
虽然沈绒只是清理工,收入比小姐低得多,但可能被误认为小姐。
心弦绷紧,她握紧提包,里面装着防身小刀。与此同时,她加快脚步,想快些通过这个阴暗的路段。
当她的脚步声变得急促时,身后传来的响声也变大了,离她越来越近。
这不是幻觉,后面真的有人!
她的掌心沁出冷汗,手伸进提包,握住了防身小刀。
就在她以为自己在劫难逃时,身后突然有人“啊”地叫了一声,似乎有什么重重倒在地上。
她忍不住匆匆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男人跌倒在地上,他手里的刀哐当掉落,雪亮的利刃反射着月光。
她吓了一跳,猛地一顿就往前跑。这时,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在不远处响起,迅速由远及近。身后的男人没有追来。
当她跑到有路灯的地方时,看到两辆警车向她来的方向急速驶去。
她感到自己得救了。
回到出租屋,砰一声关上门,她背靠着门板,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坐在床上,回想刚才惊险的经历,她有种莫名的直觉:刚才她的确被人暗中尾随,那个男人拿着刀,打算抢劫她。但不知为何,那人在即将接近她时,突然重重跌倒在地。还有人提前报警,警察迅速赶来。
她就这样转危为安,冥冥中如有神助,实在幸运。
但沈绒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如果这不是幸运的巧合,那么就有这样的可能性:霍家的人还在跟踪保护她。
不,她希望这种猜测不是真的。她想,如果霍家人真的找到了她,应该会立刻把她抓回去,准备即将到来的订婚。
合上眼,她安慰自己:别担心,我仍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