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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六 章 ...

  •   夜幕遮住天空,弯月爬到杨柳梢头。一个小厮提着灯笼跑到花厅,大声道:“王秉笔快过来了,老爷让夫人抓紧时间做准备。”

      沈莲蓉已经在花厅待了一下午,别说吃饭的用具,就连地上的花毯她都让下人来来回回清理了十几遍。

      饶是这样,她尤觉得不放心,绕着花厅仔仔细细打量了一圈,再次确定没纰漏后,才挥手让仆人退了出去。

      厅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屋内众人听到那声音立马站了起来,眼睛直直地盯着门口。

      最先进来的是身穿四品云雁官服的赵殿华,他跨过门槛走到屋内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时王之禅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身穿靛青色常服,头发半束半散,悠闲自得的坐到了主位上。相对于他的随意,赵殿华那一身官服就显得格外隆重。

      王之禅坐下以后,众人才按序位坐了下去。王之禅左手边是以赵殿华为首的赵家男丁。

      按理说作为一家主母的沈莲蓉,应该坐到紧挨着赵殿华的右手边,但因为她出身低贱,眼界狭窄,怕唐突了贵人,就把原属于自己的位置让给了赵时宜。

      赵时宜坐到了主母的位置上,自然也要担起主母的责任。

      她抬头看向王之禅,微笑着道:“青州是小地方,菜肴比不上京城,但也独居风味,大人吃惯了山珍海味,今日就尝一尝青州的特色小菜吧。”

      说完向沈莲蓉使了个眼色,沈莲蓉会意,拍了拍手,丫鬟们端着各色菜肴鱼贯而入。

      为了招待赵殿华,沈莲蓉真真是下了功夫的,饭桌上的这些菜不仅味道好,卖相也是一等一的。

      赵时宜胃口大开干了大半碗米饭,她吃的正香,却发现身旁王之禅放下了筷子。

      王之禅是保佑赵殿华升官加爵的活菩萨,他放下了筷子,赵殿华也没胆子独自用饭,于是跟着放下了筷子。

      长辈在饭桌上正襟危坐,小辈们自不能大快朵颐,所以此时此刻,一桌子人都把手中的筷子放下了。

      赵时宜再次扯出了一个大方得体的微笑,她柔声对王之禅道:“秉笔大人怎么不吃了,是不是家里的菜不合您的胃口?”

      王之禅是赵家的客人,但他却没有客随主便的自觉。

      他道:“青州的菜甚是美味,但我吃惯了京城的菜肴,一时有点不习惯。”

      这,这可怎么办?别说赵府了,哪怕把整个青州翻过来,也找不到京城的厨子呀!

      这时赵殿华灵机一动,指着赵时宜道:“我这侄女是从京城来的,她的手艺虽然不佳,却也能凑合,大人若是不嫌弃,我侄女可为大人效劳。”

      世家小姐虽十指不沾阳春水,但为了成亲以后能讨婆母欢心,未出嫁时都会学几道拿手菜。

      赵时宜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她的拿手菜自然是京城常吃的菜肴。

      若是旁人有机会给王之禅做菜,定会绞尽脑汁大展身手,赵时宜却十分不乐意。

      她开口道:“能为王秉笔做菜是小女的福分,奈何小女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做十次菜有九次都是糊的,实在不敢在贵人面前丢人现眼。”

      赵时宜话说的委婉,意思却很明确,明摆着就是不想为王之禅做菜。

      这时原本言笑晏晏的赵殿华狠狠瞪了她一眼,说道:“你既然知道为王秉笔做菜是你的福分还不赶紧去做,在这儿啰嗦什么。”

      他的语气已带了微怒,赵时宜不好再拒绝,只好磨磨蹭蹭挪到厨房烧菜。

      灶台上有现成的五花肉,赵时宜剥了几颗栗子,随手炒了一道栗子红烧肉,临出门的时候看到窗台上放着一罐巴豆。

      巴豆与大黄、干姜等物合用可改善寒积症状,但若是放到饭食之中让人食用就会导致腹泻。

      赵时宜眼中灵光一闪,取了一小把巴豆细细研磨成粉,尽数掺到红烧肉中。

      王之禅从京城远到青州,水土不服导致腹泻也是极有可能的,与她的栗子红烧肉何干?

      她喜滋滋的端着盘子走回花厅,只见赵家众人正在陪着王之禅闲聊,饭桌上的菜肴与她离去时别无二致。

      她将盘子放到王之禅面前,满面笑容道:“这道栗子红烧肉是小女的拿手菜,现在刚出锅还热乎着呐,大人快尝尝味道如何。”

      王之禅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眼看着就要放到口中了,却突然把那块肉放到了赵时宜面前的碟子里。

      他开口道:“大小姐辛苦了,你到厨房忙了这许久,这道菜理应让你先吃。”

      赵时宜不自在的笑了笑,推辞道:“大人是贵客,贵客还没动筷子,哪有小女先吃的道理。”

      王之禅道:“请大小姐先吃。”他的语气不愠也不怒,却无端的生出了几分压迫感。

      此时众人直愣愣的盯着赵时宜,似乎都在责备她怠慢贵客,尤其是赵殿华,眼神锐利的像是要把她戳穿一样。

      赵时宜是真的不想吃加了巴豆的红烧肉啊,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清蒸鲈鱼,放到口中慢慢咀嚼了几下,伸出大拇指,语气夸张道:“这鲈鱼的味道真不错。”

      大家族讲究颜面,赵时宜本以为会有人附和她,没想到她一说完话就冷场了,偌大的饭桌此刻变得鸦雀无声。

      这时王之禅把手中的筷子放到了饭桌上,那声音很轻,却重重敲打着赵殿华的心。

      他板起脸,冲着赵时宜训斥道:“你今日怎么如此不懂事,王秉笔让你先吃菜是体恤你做菜辛苦,你怎么能拂了大人的好意?”

      坐在一旁的沈莲蓉附和道:“大娘不要任性,快吃了王秉笔给你夹的肉,你是识大体的姑娘,莫要做上不得台面的事。”

      赵时宜此时变成了众人的眼中钉,她不吃那块肉,王之禅就不动筷子,王之禅不动筷子,其他人就不敢动筷子,所以这顿接风宴能不能愉快的吃完就取决于赵时宜了。

      她眼一闭,心一横,颤巍巍地把碟子里的红烧肉放到了口中。

      这时面若冰霜的王之禅倏的笑了起来,他的笑很淡,如初春的轻风,虽不着痕迹,却让一桌子人安了心。

      赵殿华站起身来,亲自给王之禅布菜,王之禅除了不吃赵时宜做的红烧肉,其他菜都多多少少吃了一些。

      赵时宜心有不甘,说道:“王秉笔不是说想吃京菜吗?小女给您做好了,您怎么不吃呢?”

      王之禅道:“我那会子想吃,这会子又不想吃了。”

      好吧,你有权你有理,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只是能不能不要再给我夹红烧肉了。

      转眼间赵时宜面前的碟子里就堆满了红烧肉,王之禅端着长辈架子,十分和蔼地说道:“大小姐实在是太清瘦了,需得多吃些肉补补身子。”

      赵时宜欲哭无泪,这顿饭吃完估计自己得瘦好几斤。

      王之禅心情好了,饭桌上的气氛也轻松起来,沈莲蓉拍了拍手,十几个衣袂飘香的年轻女子鱼贯而入。

      这些女子身轻如燕,在鼓乐中急速起舞,像雪花一样飘飘摇摇,左旋右转不知疲倦。

      这些跳舞的女子都穿着白色衣衫,只最中间那个身穿一身红衣,明媚耀眼,如纷纷白雪中盛开的红色牡丹。

      那女子随着鼓点越舞越快,最后旋转到王之禅身旁,轻轻伏到了他的膝上。

      红衣女子长着一双丰满的月匈脯,一团雪白凝脂倚在王之禅大腿上,挤出了大半个浑圆。

      赵时宜低头一瞧,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那衣衫暴露的舞女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堂妹赵时静。

      赵时静抬起头挑起眉梢,妩媚的看着王之禅,软着嗓子道:“小女子不慎歪了脚,王秉笔能不能送我回房?”

      三叔父一家是疯了吗?为了巴结权贵竟把自己的女儿送给太监亵渎,赵时静可是赵家正经的小姐,怎么能被人如此侮辱。

      不待王之禅说话,赵时宜“嗖”的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拽起赵时静就往门外走。

      坐在外侧的沈莲蓉眼疾手快,快速起身拦住赵时宜,急切道:“大小姐这是在做什么,快坐回去,莫要扰了王秉笔的雅兴。”

      赵时宜懒得跟她废话,伸手把她推到一边,拽着赵时静回到了后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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