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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京 ...

  •   景元二十一年,初夏。

      暖风微醺,日影斜沉,天上云仿佛都走得慢了些。京都整个儿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中,将人的脸也染上一层淡淡的金黄。京城的百姓爱看热闹,此时就连主街上的小贩都收了摊,和众人一起围着淮阳王入京的仪仗津津乐道。

      淮阳王虽已过不惑,英姿却不减当年,穿一袭黑色的铠甲骑在马上,当真是威风凛凛。

      可比淮阳王更引人注目的是她身后的一位女将,一头黑藻般的长发束在脑后,显得十分利落。银白色的铠甲发着光似的,胯|下一匹红棕色的马儿,踢踏踢踏地走着。

      东隅国民风开放,女子亦可从军,然而军中女子少见,容貌如此不俗的女将更少见。

      “你们看,那位骑在马上的姑娘是谁?真是英姿飒爽,那风姿不输男儿呀!”

      “那不就是淮阳王的独女,宣和郡主吗。如今已经成了个小将呢!”

      百姓的议论声悉数没入耳中,叶绾骑在马上,心中有些得意。

      有道是“人生就要会下注,该跑路时就跑路。”当年若非她当机立断,扮做送粮草的小兵,悄悄跟着父王去了北疆,又怎能有今日的风光?

      等到了北疆,就算被发现了,可北疆离京城路远迢迢,加之叶绾拿出了厚脸皮的绝活,死活不肯走,淮阳王拿她没办法,只能让她留在北疆。

      虽是无奈之举,可叶绾在北疆三年,倒真没给淮阳王丢脸。北疆气候多变,条件艰苦,尤其到了冬日里,军营里的红旗都被冻住了,晨起时的寒风刮在人脸上刀割似的疼。加之淮阳王治军甚严,士兵们每日早起训练时,天色熹微,就连常年训练的士兵起床时都想在暖和的被窝里赖上一赖。

      叶绾虽是金枝玉叶,娇生惯养长大的,可每日军中号角声一响,她便拾掇衣物起床,和士兵们一起训练,三年来硬是没落下。

      起初将士们见她是个千金小姐,却跟玩闹似的去了北疆,心中颇有些轻视,但叶绾心性坚韧,勤勉刻苦,更难得的是从不摆小姐架子。时日渐长倒叫他们这些男儿心生愧疚,对她也越发敬重起来。叶绾跟着他们混了三年,得了不少人心。

      是以起初淮阳王望见叶绾时。这眉头总是要皱上一皱,眼中也总有若有若无的嫌弃。到了后来还会与手下大将主动说起叶绾,语气中竟含了几分得意。

      叶绾骑在马上,脸上飞扬着笑意,小小的下巴仿佛要翘到天上去。忽然望见前方拐角处又出现了一队人马,那为首的一人头戴玉冠,衬得面容温和了些。穿着一身杏黄色的外袍,衣服上饰着九章纹,两肩上的龙纹更是活灵活现,仿佛下一秒便要腾空跃起。

      他骑着马儿,瘦削的脊背挺得笔直,长长的影子拖在身后,缓缓而来。

      他本就生的俊逸,余晖打在他脸上更添了几分梦幻的味道。在百姓的眼里,太子殿下简直是东隅国的颜值担当,而在叶绾眼里,顾修瑾那含着笑意的脸上只写了两个大字——虚伪!

      叶绾一望见那张脸,笑容便僵在脸上,眼见着他渐渐走近,她冷哼一声,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顾伪伪”。

      要说叶绾和顾修瑾,就不得不说淮阳王府和皇族的关系了。每一个王朝气数将尽时,总会出现几个奇葩皇帝,前朝也不例外,末代那几位皇帝的暴|政罄竹难书,将天下祸害的一团糟。

      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刻,先皇瞅准了时机,振臂一呼,揭竿而起。他聚集天下英豪,一鼓作气地攻入前朝帝都,给这天下改了姓。

      而叶绾的祖父便是最早随先皇起义的英豪,也最得先皇信任。是以定国之后,先皇便给了她祖父淮阳王的爵位,世代承袭。

      如今的淮阳王与圣上的关系尤为亲近,早在东隅还未建国时,两人便义结金兰,四处征战。且淮阳王镇守北疆,手中实打实地握着兵权。因此淮阳王府在京城中显得十分特殊,地位也十分尊崇。

      因着这层关系,叶绾大小便常在宫廷出入,同许多皇子公主都相处地不错,然而这些人中,并不不包括顾修瑾。

      叶绾和顾修瑾,在长辈眼中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两人却视对方为眼中钉,肉中刺。叶绾生的漂亮,又聪明伶俐,故而从小便是众人捧在手心里的人间富贵花。四岁那年,她学会了一首诗,甭管见到谁都要拿出来背一遍,炫耀一番,就连皇上听了都高兴地赏了她好几块糕点,唯独顾修瑾听了,眼中满是不屑:“蠢货,你背错了,应该是一生真伪复谁知,不是谁复知。”

      按说叶绾这个年纪,能将这首诗背下来已经算是不错,是以大家也没在意,能哄得这个小祖宗开心就好,偏偏顾修瑾是个直性子,挑人刺时更是毫不嘴软。再说这首诗他三岁就会背了,叶绾四岁才会,有什么值得夸的。

      顾修瑾此番便是彻底得罪了叶绾,由此开始了两人明争暗斗,互相较劲的一生。后来两人一起上了皇家学堂,更是闹出了不少混账事。

      叶绾离开京城三年,可如今一见到顾修瑾仍是让她恨得牙痒痒,只因他们最后一次交锋,着实让叶绾狠狠地吃了一个亏。

      上学堂时,除了骑射这门课外,叶绾最喜爱的,便是文史了。教授文史的白太傅乃是一位鸿儒,不仅博古通今,相貌还十分俊逸。

      最吸引叶绾的还是他讲的文史,风趣幽默,精彩绝伦的故事一段段地往外蹦,是以叶绾每堂课都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

      而与叶绾同样喜欢文史的,便是太子殿下顾修瑾了。顾修瑾与叶绾不同,叶绾年少时性子十分欢脱,爱听的是有趣的故事。顾修瑾向来沉稳,注重的是文史理论。两人虽说各有偏好,但文史成绩皆是不俗。

      可偏偏两人都格外爱较真,总喜欢在课上针锋相对,让白太傅十分头疼。

      一日,顾修瑾惹恼了叶绾,叶绾心中气急,五皇子作为她在学堂中的至交好友,自然要为她出谋划策。

      五皇子此人,大智慧没有,坏水倒是积了满肚子。他琢磨片刻,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终于想出了一个极为阴损的招数——将顾修瑾的文史功课调换。

      那时顾修瑾心仪宋御史的女儿宋灵歌,学堂之中无人不知。

      按理说皇家学堂是专为皇族子女开设的学堂,叶绾身份特殊,是皇上钦封的郡主,故而有资格入这学堂,这宋灵歌虽也是贵女,但入这学堂,终究还是不够格,还是顾修瑾向皇上求了情,她才得以进入这学堂。

      叶绾与五皇子合谋,将顾修瑾的文史文章换成了一封写给宋灵歌的情信,让他在白太傅面前狠狠地出一次洋相,届时告到皇上面前,顾修瑾少不得要挨皇上责骂。

      叶绾也觉得此计甚妙,当晚便和五皇子一起悄悄潜入学堂,换了顾修瑾交的文史功课。翌日叶绾上文史课时满心期待,比平时更是认真百倍,一双大眼不停地在白太傅身上打转。

      就等着白太傅给顾修瑾一顿好骂,那画面在她脑中上演了无数次,想想顾修瑾气急败坏的神情,她脸上的笑意便藏不住。可惜直到下课,白太傅的眼光都不曾在顾修瑾身上停留片刻,出奇地风平浪静。

      直至一堂课结束,白太傅欲言又止,神色颇为诡异地望了一眼叶绾,轻咳一声说道:“宣和郡主,稍后来书房。”

      叶绾心中惊奇,仍是乖乖去了。书房里,白太傅神情颇有些尴尬,细瞧脸上还有一抹绯红,他将叶绾交上来的文史文章递给她,叶绾伸手接过,入目所见的便是一句情诗:“暗相思,无处说,惆怅夜来烟月。”

      叶绾一愣,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这直白露骨又饱含真情的情诗的确是她找人代写的,可这情信上的题名并非顾修瑾,而是无端变成了她叶绾。

      叶绾心中羞愤,这字迹与自己的少说也有八分像,能将他人的自己模仿的如此相像,必然是顾伪伪做的好事。

      如今白太傅以为这是她写的情诗,甚至以为她生了些荒唐心思,难怪神情如此尴尬。

      叶绾不敢将此事的前因后果道出,支支吾吾的说道:“太傅息怒,学生前几日看了些坊间流传的话本子,觉得这诗写的十分动人,便摘录下来,交功课时不慎混淆了。”

      白太傅倒是松了口气,轻咳一声说道:“郡主年纪也不小了,怎能如此不务正业,老夫见郡主在课堂上表现地倒是极好,不想如今……”白太傅说到此处,又叹息一声,似乎对叶绾十分失望。

      叶绾更是郁闷,整个学堂之中,她头一个不愿在顾修瑾面前丢脸,第二个便是白太傅了。

      白太傅从桌上的一叠纸中抽出一张,啧啧称赞道:“太子这篇文章写的就很好,意味深远,老夫便罚郡主将这篇文章抄录百遍。”

      叶绾登时垮下脸:“太傅,我重新写一篇好不好?”被顾修瑾摆了一道还不说,还要抄他的文章,她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可一见到白太傅严肃的面容,她便噤了声,拿着文章默默离开。

      叶绾回家以后,恨恨地画了个猪头的形象,写上了“顾伪伪”三个大字。适逢淮阳王要前往北疆,她一气之下,索性跟着去了。

      三年已过,没想到刚一回京便看见了顾修瑾,正是应了“冤家路窄”的老话。

      叶绾跟着淮阳王下了马,顾修瑾也下了马,他淡淡地说道:“王爷一路辛苦了,本宫奉旨前来迎接王爷,父皇口谕,今日天色已晚,王爷可先回府,明日再进宫述职。”

      他的嗓音较三年前低沉了些,却仍是平平稳稳的调子,仿佛不带任何波澜似的。

      “臣领旨谢恩。”

      顾修瑾的目光绕过淮南王,落在叶绾身上,眸光沉静如水,叫人看不清里面的情绪。

      叶绾回想起三年前的事,心中仍有薄怒,此刻脸颊有些微红,可她低着头,脸上的神色都埋在阴影里,只是那抹微红倒添了几分女儿家的羞涩。

      顾修瑾轻笑,收回了目光。

      淮阳王得了圣上口谕后,便径直打道回府了。叶绾远远就瞧见淮阳王府的大门口挤满了人,她的母亲淮阳王妃正在王府门口翘首以盼。

      她忽然觉得有些慌。说起这淮阳王妃,在京城贵妇中是出了名的剽悍,就连叶绾这样的骄纵性子,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偏生每每做了捣蛋事,只要听说淮阳王妃来了,那必得闻之色变,逃之夭夭。

      想当初叶绾悄悄跟去了北疆,淮阳王妃遍寻京中都找不到人影,十分焦急,连悬赏通告都贴了出去。就在淮阳王妃准备报案时,收到了自家夫君的家书,这才知道叶绾此时已经到了北疆,她又是心急又是担忧,连寄七封家书,催叶绾火速归家。

      叶绾收到家书,心知她老娘远在京城,故而有恃无恐,将这些家书通通收在匣子里,一封也没回。

      叶绾此前被回京的欣喜冲昏了头脑,此番望见淮阳王妃方知后怕。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离王府越来越近,叶绾和淮阳王下马,叶绾往淮阳王身后躲了躲。可谁知她老娘一见夫君回来,便喜笑颜开地迎了上来,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遍,见他一切安好,便直接和淮阳王进了王府的大门,似乎全然没有想到过自己还有个女儿。

      叶绾:我是不是应该高兴?

  • 作者有话要说:  卑微求收藏~
    【预收文】《建平侯哄妻宝典》文案:
    元亨公主楚玉容,自幼深得圣心,嫁与建平候沈听澜为妻。婚后夫妻恩爱,举案齐眉。却在即将临盆之际亲眼目睹枕边人的背叛。
    她受惊落水,醒来后回到了赐婚前。这一世,楚玉容一改前世温婉的作派,刁蛮又任性。
    不仅要想方设法的避开沈听澜,还要把前世的旧账算清楚。
    皇妹想和自己玩心计,她一个庶出的公主,也配?
    皇后死的早,赵贵妃想上位,她想得可真美!
    向来偏宠女儿的皇上,容她目无法纪,容她举止无状,容她把皇宫搅得翻天覆地,可在赐婚一事上坚决不依她。
    楚玉容被迫再一次嫁给沈听澜,明面上两人是对人见人羡的恩爱夫妻,背地里她却耍了无数花招逼他和离。
    沈听澜饮食清淡,不爱吃辣。楚玉容便亲自下厨,为他烧了一桌子的好菜。
    “夫君,这可是我亲手为你做的,你可要全部吃完!”
    望着满桌泛着红光的菜肴,麻辣的,香辣的,鲜辣的......
    沈听澜默。
    沈听澜不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楚玉容特意从府外找来裁缝,精心挑选了上好的织锦料子,给他做衣裳。
    “夫君,这可是我特意找人给你裁的衣裳,你且看看合身否?”
    朝中的同僚发现沈听澜近日穿衣风格与往日大有不同,其实穿在他身上,也还不错,只是这桃红柳绿的颜色,着实别具一格。
    凡此种种,沈听澜全都忍了。满京权贵皆同情建平侯家有悍妻,直到公主身殒时,在外剿匪的沈听澜挟满身风尘归来,阴鸷着脸色,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开棺!”
    要呕尽多少心血才能换一次重生,沈听澜再也不想为她建一座孤茔,独自苦守。
    说明:
    双重生。
    女主没有死,遁了。
    男主不渣,不换男主
    狗血带球跑+追求火葬场
    感谢每一位收藏的小仙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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