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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翌日清晨,沾染着细雾的阳光细细碎碎的洒街道上,一顶轻巧低调的软轿停在了安平侯府的门前。

      楚夏走进沈至欢的应月阁时,沈至欢罕见的正在绣花。

      她的手法很娴熟,嫩白修长的五指捏着细针,走近了方才能看见布面上绣的是一朵艳红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块锦缎是嫩粉色,扶桑花颜色艳红,已经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欢抬眼看见楚夏进来,手里动作没停,快速将那一针勾完,然后放下的手里的东西道:"你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不是让人去接了吗?"

      楚夏带着怀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欢旁边,温声道:"我在家里待的实在腻烦,就趁这个机会来找你啦。"

      楚夏是御史台楚逢易的小女儿,两人从两三岁就开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怀里的小家伙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摇着,腿很短,软乎乎的,任谁见了都喜欢。

      沈至欢却毫无想要碰它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问:“给它沐浴了吗?”

      楚夏道:"它还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净着呢。抱抱看呗至欢。”

      沈至欢面露嫌弃,楚夏早就习惯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道:“坏姐姐,不可以嫌弃人家!”

      沈至欢道:“它怎么这么胖?”

      “因为它是哥哥,性子最凶,别的小狗吃奶都抢不过它呢。"

      沈至欢似乎这才看它满意了些,开口道:"我喜欢凶一点的。"

      “对呀,待它长大了可以保护你!”

      楚夏说完弯腰将小狗放在地上,想让它熟悉一下这的环境,见门窗都在关着才凑近了沈至欢,压低着声音问:"至欢,你真的要那样啊,你继母她该不会……"

      沈至欢看着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似乎对她的裙子很感兴趣,奶奶的叫唤着,她有意逗它,绣鞋有一下没一下碰一下它的小肉爪,心不在焉道:"不会,她倒是还没胆大到能做出伤害我的什么事。"

      楚夏脸色有些发红,不好意思道:"至欢,我…我的意思是说你继母她该不会……做出伤害小狗的事吧。"

      沈至欢:"……"

      二人简单说了几句之后,沈至欢便站起身来:"走吧,带它看看它的新家。"

      她起身时,绣了一半绢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捡起,问道:"至欢,怎么突然想起刺绣啦?"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工在上京城闺中女子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并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子:“……配吗?”

      *

      李书锦初来府里时,李艳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让李书锦跟着沈至欢,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和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的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却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现在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

      楚夏站在沈至欢旁边,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儿其实还挺大的。”

      沈至欢轻哼了一声,精致的面容透出几分嘲讽来:“能不大吗?”

      毕竟轩月阁原本就不是为了李书锦建的,而是为她建的。

      沈至欢如今住的应月阁原本是沈长宁住的地方。她幼时一直同沈长宁住在一起,沈长宁比她大了七岁,又尤其疼爱这个妹妹。李书锦被送来的时候,轩月阁才刚刚完工,沈至欢年纪还小,不想同沈长宁分开,就没有搬出去。

      谁知反倒在李氏的要求下便宜了李书锦。

      这段过往楚夏也知晓,她叹了口气,低下头嘟囔道:“也不知道沈伯伯怎么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

      话才说一半,外头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沁兰快步从外院走进来,弓着身子同沈至欢和楚夏请了个安。

      沈至欢问:“何事如此匆忙?”

      沁兰脸色有些难看,道:“小姐,是夫人,他听说您将轩月阁给…住以后大发雷霆,一定让您去见她。”

      沈至欢面上没什么表情,哦了一声,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沁兰深知沈至欢的性子,未曾多说什么,福了福身子退下了。

      沁兰退下以后,楚夏许是见沈至欢神色不虞,便有意调解气氛道:“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且就当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说对不对?”

      沈至欢没回答,她知道楚夏刚刚想说什么。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对李艳芬做到这种地步。

      沈至欢自己也不懂。

      沈长鹭的确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救命之恩自然该报,可就一定要救命恩人说什么他就满足什么吗?

      给荣华富贵,给功名利禄都可以,逼一个才丧妻不久的人被迫再娶算什么?

      若是李艳芬宽宏大度有主母风范也就罢了,偏偏又是个这样的货色,沈长鹭分明知道李艳芬不好,分明知道他这四个孩子都对李艳芬不满,可不管李艳芬做什么,他也都只是简单的训斥几句就罢了。

      沈至欢长大以后之所以不要回轩月阁,一方面是不想住李书锦住过的地方,另一方面便是因为当初把轩月阁给李书锦住,是沈长鹭亲自应允的。

      沈至欢现在还记得沈长鹭的话。

      年轻高大的男人把她抱在腿上,对她温声道:“至欢啊,到时候等你大些,父亲命人再给你建一个更大更好看的来,你既然不想同长宁分开,不如就让轩月阁先给你表妹住吧。日后你若是想要,再给要回来。”

      后来她长大了,沈长鹭被派往边疆,更大更好看的房子就被一年又一年的搁置。时至今日,也不会再有人注意到,表小姐住的地方精致宽广,正对着后花园最为繁盛的一块,夏有阴凉冬有暖阳,而嫡小姐住的还是沈大小姐的住所。

      沈至欢知道她的父亲很好,于公,他保家卫国,于私,除却李艳芬这个“迫不得已”,他从未纳过妾,也尽可能的给他们兄妹四个最好的东西。

      但她真的不懂沈长鹭为何对李氏如此纵容,莫非当真是日久生情吗?

      她低头看着自己脚边胖乎乎的,正跟自己的裙摆玩耍的小狗,隔了半天才答非所问道:

      “它那么喜欢裙摆,不如给它取名叫沈摆摆吧。”

      楚夏走了以后,沈至欢还没从轩月阁出去,她懒懒的坐在椅子上,两腿交叠,一只脚翘着逗着蹦蹦跳跳的沈摆摆。

      沁兰待在旁边面上不显,心里却不免有些着急,因为她家小姐好像没有丝毫要去找李氏意思。

      隔了半天,沁兰终于按捺不住提醒道:“小姐,李氏那边……”

      沈至欢还没回答,喜春便从外院走了进来,同沈至欢行了礼,气还有些喘,道:“小姐,奴婢方才本要去东厨找昨晚那人,但那人好像是知道您要找他麻烦似的,今天一早就不在东厨了。”

      沈至欢也有些意外,突然觉得这事有些意思,便问道:“都找了吗?”

      喜春点头道:“都找了,奴婢后来去找了刘管事,才知那人名叫钱斯,是东厨负责采购建材的钱砀的弟弟,亏着这层关系,被钱砀带进来帮忙混点银钱,但这钱斯仗着有点关系,便时常做些偷奸耍滑的事。不止是昨天那人,还有好几个曾被他欺辱过的。”

      沈至欢问:“会不会是回家了,今天没过来?”

      喜春摇了摇头,道:“奴婢问了守门的几个人,没一个见过他。”

      “那他那个哥哥呢?”

      喜春道:“也审了,说自从昨天晚上起就没人见过他了。”

      沈至欢指节一下接着一下的敲着桌子,唇角带的笑意不及眼底,语气带着丝荒唐:

      “那还当真是奇了怪了,活生生的一个人难道就这样消失了不成?!”

      房里一时间静的出奇,喜春知道沈至欢是动怒了,当即软着腿跪了下来,道:“小姐息怒,奴婢这就去彻查此事!”

      但喜春还未曾退下,沈至欢忽然不合时宜的想起了那双暗藏凶光的,黑漆漆的眸子,她抬了抬手道:“…慢着。”

      喜春愣了愣,小声道:“小姐……?”

      沈至欢理了理自己的衣裙,方才的戾气消了个一干二净,笑意里带着抹兴味,没解释缘由,只改口道:“不用了。”

      “那小姐打算就这样放过那人吗?”

      沈至欢道:“倒也不算放过。”

      她想了想,道:“他哥哥不是还在吗?对自己弟弟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处理一下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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