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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33章 心失一半 ...

  •   自从把大家从蟾母的内腹救了回来,又全须全尾回到悬壁兴师院,还把前世今生都心心念念的人带了回来,熙原以为自己会成天笑得跟只咧开了的瓢,却不知为何心里像失了一半儿,空落落的。

      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熙从失落中回过神,道:“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进来一个肤白貌美的少年,少年一双扑扇的大眼睛噙着水光,像一只迷途的小鹿,让人心生怜惜,赫然正是那日主动要求跟他回渝堑的瑶。

      他只知道上辈子是因为自己可怜瑶无依无靠,才将他带回渝堑,至于这辈子,在他刚刚和堃一起收拾完鬼蚪,心里只想着怎么让大家平安的出去时,倒是没留意到瑶,只不过他竟然主动要求跟自己回渝堑,这倒让他着实开心了一回。

      想到上辈子他做的甜汤和点心到现在还唇齿留香,想想也许这就是瑶和他两辈子的缘分,自然欣然应允。

      瑶端着一碗搪瓷的小碗儿进来,碗上盖着盖儿,旁边托盘里搁着一根银汤匙,一看就知是他亲手熬的甜汤。

      他放下手中托盘,揭开搪瓷小碗儿上的盖儿,一丝藕粉的甜味儿瞬间飘散出来,弥漫在整个房间。

      熙深吸有一口气,笑道:“木瓜葛根藕粉汤?”

      瑶低着头,但笑不语,只是用纤长手指将陶瓷小碗端上来呈在熙的面前,道:“趁热喝了吧,凉了就不甜了!”

      熙接过搪瓷小碗儿,用银勺拌了拌,舀出一勺放进嘴里。

      对于上辈子,他记得最深刻的就是瑶的温柔体贴,茶水的温度总是不冷不热,衣裳总是整烫平整才送过来,肚子永远恰到好处地不撑着,也饿不着,尤其是记忆里的一碗木瓜葛根藕粉汤。

      那是一种淡淡的藕粉甜味儿,里面有木瓜、葛根的清香,甜汤里缀着点儿桂花屑,吃到嘴里甜而不腻,唇齿留香,他清晰地记得一碗吃不够,总是会再来一碗。

      也许就是因为这些原因,他对瑶总是照顾有加,加之他样貌秀美,孱弱无助,那帮兴师院的师兄弟们总是闲来无事喜欢捉弄他,时间一长,他为瑶出头的次数多了,兴师院那帮师兄弟口无遮拦,总喜欢开他和瑶的玩笑:“熙,你对瑶这么照顾有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别不承认啊,我们可都看得明明白白的!”

      如此一来,时间一长,连他也觉得和瑶之间是不是真有了些什么。

      他舀了一勺木瓜葛根藕粉汤放进嘴里,果然吃到嘴里甜而不腻,唇齿留香,和上辈子的味道一模一样,他吃第一口时就想,估计还得再来一碗。

      可意外的是当他吃完一碗木瓜葛根藕粉汤,并未像上辈子那样,再来一碗,而是莫名其奇妙地想吃牛肉面。

      这突如其来的口腹之欲让他莫名失落,连木瓜葛根莲藕汤也不想再喝,放下搪瓷碗,披上了件外袍,便独自出了门。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一处接待异族宾客的廊庭水榭,清澈的池水之中筑一方亭台,清纱帷幔舞荡间,一张矮几若隐若现,只是此刻这矮几空无一人,这时,风一吹,飘来几片落叶,熙不知怎地,心也跟着落叶飘零起来。

      他心道,这才几月,兴师院竟然有了萧索之意了吗?

      他似有不甘,再回头朝那轩榭望去,只见轻纱漫舞间,檀香缭绕,一袭白衣的人慵懒无状地靠着椅背,这般没形没状的坐着,竟然也掩盖不了他七分风流,三分雅致。

      只是当时那人太过清冷和疏离,惹得自己对他百般误会,还在醉仙楼灌他酒喝,想想自己那时真他/妈/的浑!

      他不知怎么,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似乎想到什么可笑的事。

      他还记得,那人形容无状,冷漠疏离,当时以为应该是个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高冷少爷。

      谁知那人一见到大长老,所有的马甲立刻掉了一地,瓮声瓮气地道:“上次的松子糖,您都没给我留!”

      “呃......”大长老尴尬地安抚道:“乖啊,下次一定双倍给你留着!”

      那人粑粑地看着大长老,委屈地道:“此话当真,您可莫要骗我!”

      大长老呵呵一笑:“自是当真!”

      “那,我要是为那人化解了业障,是不是就可以回巫族了?”那人缠着大长老道。

      大长老点点头,道:“那是自然!”

      当初这些情景,熙记得很清楚,想到这里,他忽然意识到,那人一来渝堑就对自己寸步不离,原来是为了帮自己化解业障。亏得他总以为对方留在自己身边,是他魅力四射,对方心生欢喜,不想离开。

      业障?

      逐枭峰那次神魂被幽冥侵蚀,是堃用他的本命元神将魔气净化,自己才得以解脱。

      还有那个梦......

      上辈子沦为饕餮后,深入骨髓的是族人对自己的驱逐和恐惧,却忽略了最应该留在心底的事,直到现在,他才后知后觉地记起来,那个对他充满自责和不舍的人,唯有堃一人而已!

      只那一人,现在也随着兴师院的水榭亭台的荒芜,也离开了他,他的心也跟着那人的离开莫名失了一半。

      他一时不想回去,又接着往前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兴师后院的子弟寝居院。

      他还记得,众子弟图新鲜,在那人门前驻足等候,一个引来两个,两个引来四个,四个引来八个,直到兴师院所有子弟都被引来看那人出门。

      结果他一出门,就差手里拿着个绣球,他走到东,大家推推攘攘走到东,他走到西,大家又一窝蜂地蜂拥至西,都粑粑地等那人手里无形的绣球往哪儿扔,那场面简直了!当时,连他个大男人都看不下去了,如此男颜祸水,真叫祸国殃民!

      后来,这男颜祸水不仅没祸国殃民,还救了他和各族精英子弟。

      鬼蟾内腹里,要不是他净化了鬼蚪身上的怨毒之气,鬼蚪化为玉蟾,他们也不会轻易获救,而他却伤了本命元神,至今生死不明。

      那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表面那么矫情、贪乐、避苦,明明就应该是个富贵乡里的矜贵少爷,偏偏身负神力,本该是他独自担的责任,竟然站在他身边,与他共同承担。

      他渐渐有些明白自己的心意,只跟随脚步,脚往哪走,他就往哪儿跟,直到来到兴师院后院,一大片竹林掩映下的温泉汤池。

      他还记得那一天,不就是那个人先自己一步来汤池泡澡吗?怎么就落荒而逃了呢?即使是瑶,他也没因为和对方一起泡澡而落荒而逃过。

      还有那日,鬼蟾内腹那个绵长的拥抱,自己竟然对他产生了生理反应!

      想起这些种种,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浮现在心间。

      他只怕是喜欢上堃了!

      这答案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一直以来,他以为喜欢的人是瑶。其次,他现在也不能去问堃,在堃的心里,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要是堃不喜欢自己岂不是很尴尬?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觉得不能任由思绪这般无状,决定将心神收敛,毕竟族里还有很多事等他来做,他爹毕竟年龄也大了。

      渝堑地处九野蛮荒西南,山势险峻,平原稀薄,大部分土地贫瘠,只有圣境里,那悬浮于苍穹的星斗大阵下的土地还算富饶。

      但也只能满足族内小部分人温饱,他还需要再寻它法补充口粮,要不然,等冬天一到,很多族人就要饿肚子了。

      他曾在一本上古神话里看到过一种神奇的土壤,名息壤。乃土自长息无限之意,因为土壤有生命,所以能无限生长,且种植在上面的农作物得到息壤滋养,能生长得异常繁茂。

      可是息壤毕竟是上古神话里的传说,熙并不知去何方寻找,只能求助于他爹。

      薪鬼族并未向其他族一般,有巫师作镇,可卜凶吉,可问苍天。

      因为族长重以为,凡事向内求,不假外人,本族先灵会在冥冥之中保佑他们的。

      熙把他的愿望告诉了重,重中未说可,也未说不可,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带他来到祭祀祖宗的祠堂。

      薪鬼族祠堂里供奉的是族内千百年来的先人和英烈,他们无一不热爱自己的故土,但凡有难,他们即使轮入黄泉,英灵也会感知后辈的召唤,前来照抚。

      重带领着熙对着先人的灵位祭拜,三炷香后,只见祠堂狂风大作,经幡飞舞,气温也比平日冷上三分,一阵阴风扫过,祠堂里本就颤颤巍巍的烛火彻底吹灯拔蜡,熄了个彻底。

      黑暗中,灵位前忽然冥火闪耀,一个巍峨的身影出现在了众先人的灵堂前。因冥火莹绿,衬得先人魂魄那张久已失血的脸越发渗人,但开口的言语却透着关切。

      此次感召而来的先人不知道是哪位老祖,只听他浑厚的嗓音里透着对子孙后代的恨铁不成钢,道:“不成器!”

      重拉着熙赶紧给先人魂魄叩首:“是,老祖教训的对,晚辈实乃不成器!”

      先人魂魄道:“你与勾自小是我看着长大的,教给你们的兄友弟恭,兄弟永睦全部还给了我这个糟老头子!”

      原来此次召唤回来的先灵是勾和重共同的祖辈。

      重擦了擦额角的汗,垂首道:“重辜负了先祖的教诲,实乃无颜以对您老人家!”

      “还记得你们小时候......”先人魂魄似乎想起了过往,陷入了回忆里。

      原来,中州的掌权者勾和重原本是一对表兄弟,幼时在冥极北地时,是这位先灵祖辈教过他们识人性读伦理。

      那时冥极北地不像中州,尤其到了冬日,整个北地白雪皑皑,白雪覆盖了山坡,山坡下有一处院子,一只红梅自院内探出墙头,和红梅一同探出墙头的还有两个男童嬉笑追逐的声音。

      “勾、重,你们二人过来”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谁能告诉我,今天跟你们讲的故事有什么意义?”

      说话的老者年迂八旬,看上去身体依旧健朗,正是此次召唤回来的先祖魂魄。

      二人年纪相仿,大概都只有六七岁,只不过勾显得更机灵,而重显得更稳重些。

      勾率先开口道:“爷爷给我们讲的故事讲诉了一个道理,就是了兄友弟恭,以和为贵,永不操戈!”

      “重,你来说说,这故事说明了什么含义?”祖爷爷问。

      重回答道:“即使身处牢狱,处于一种极端状态,也不能自相残杀,杀了兄弟的那个人,即使将来他可以活很久,其实早在他杀死自己兄弟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死了,活下来的,只不过是一个贪生怕死的行尸走肉,他的灵魂已然随着他的兄弟奔赴了黄泉,也许当时他不明白,但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慢慢地他就会活在无尽的噩梦和怅悔里 ,那才叫生不如死!”

      祖爷爷扶了扶胡须,轻轻地点了点头:“希望你兄弟二人永远和睦,永不操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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