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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026.6.28 同姓羞耻与 ...

  •   写文和看文时候的“同姓羞耻”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当你的姓氏不算大众的时候。
      众所不周知,我本人姓方。
      所以我在写作的时候,就会有意避开“方”这个姓。但是我也讲过一个说法,就是,我坚信我笔下的每个人物都在他们的世界真实存在、他们是真实的。我只是“听说”了这个故事,然后“转述”出来,不会为了戏剧性而去肆意改写他们的命运与人生。那么名字也一样。我会花很久的时间去“起名”——实则是试探:你姓这个吗?你叫这个吗?直到我感受到“不和谐”消失,人物与名字融为一体。我知道,你叫这个了。
      ——那么,如果人家本来就姓方,你给人把姓改了,不合适吧?
      没礼貌!
      所以,我也就只好硬着头皮写了。
      在《寒蝉》里,有一个姑娘,叫“方见情”。人家就叫这个。我也没办法。
      我的小读者和我通信的时候问过这个问题,好奇这个角色与我本人的关系。
      我只能强烈表示:和我屁关系没有,千万别联想我。
      而在创作过程中,我也屡次在落笔时感到“不适”。
      这种不适,是因为羞耻。是因为我在描绘她身上的美好时,会下意识害怕别人把她当做是我在写我,会下意识害怕别人以为我在“自我吹嘘”。
      ——你根本就是在写你自己吧?把自己写得这么好,真是不要脸,真是没有自知之明。
      即便没有人这样说,也时时生怕别人这样说,像是有无形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不仅要我事必躬亲、合规合矩,更盯着我不敢自夸,哪怕那根本不是自夸。
      这就像一个传统的被规训过的女人,总要担心自己是不是守住了贞操,不能和男人主动说话,那叫下贱——谁知道你是不是为了勾引他?不能深夜出门,那叫下贱——明知道夜里不安全还出去晃,你就是不正经,被男人捡了也活该。
      这是同一种性质的束缚。
      它不需要真实的眼睛存在,也不需要真实的语言批判,它只需要在你的心上建立一个规则,就能牢牢地拴住你。
      而我是被拴住的人。
      如今的我已经健康许多,我喜欢自己、爱自己、爱夸自己,经常忘记吃饭,就连正点儿吃一顿饭都能夸夸自己今天真棒。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我很棒。
      但我不能以正式和严肃的方式表达出来。因为我被拴着。
      我可以大笑着说:“我真牛掰!”
      却不能严肃地说:“我认为我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女人。”
      因为我知道我不是,或者说,我不能知道自己是。
      在写“方见情”这个与我同姓的女性角色时,我一遍遍羞耻,又一遍遍硬着头皮写。
      这不是因为我克服了,是另一个“利他因素”压过了我的“自轻因素”——我不能因为自己的问题,就导致另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我手里被写毁。
      我只能宁可我不舒服,也要把真实的她,完整地呈现。
      而后我开始思考另一个问题。
      不再是“同姓羞耻”,而是“同性羞耻”。
      为什么我目前笔下的男性主角居多,而女性却只能在配角发光发热?
      为什么那些女配角明明很优秀、很强大、很了不起,落笔却那样单薄?
      少了聚焦,少了镜头,少了花心思大量堆叠“实感”,只想用叙述“交代”。
      仍旧和刚才一个性质、一个原因——羞耻,不敢。
      我是女性,我就不好意思多写,像是在叫嚣我自己有多了不起。
      我不敢让这个世界多看看我,也就不敢让这个世界多看看我笔下的女性。
      我无法把她们写得真实。
      这对我来说太困难了,这是一道心上的陈年枷锁,勒住我的每一次脉搏,借着心跳的嗡鸣一次次在我耳边将规训沙沙淌过。
      就好比你要一个内向的人当众跳舞一样。
      跳舞很难吗?不难。扭一扭就行。
      难的是心。你无法冲破那道思想上的枷锁,来实现行为上的哪怕不足一千焦的活动。
      这对我来说太困难了。
      我不敢把她们写得真实、写得贴切、写得生活,因为她们活过来了,她们就要和我一起被注视、凝视。
      我不敢。
      但我知道“文学”里的女性是怎样的。
      她们或许羞涩,或许娇俏,或许性感。
      那都是虚无的,是虚假的,是巧言令色,是现实生活中几乎不会存在的。
      可她们这样出现在文学作品里,却不会让人感到异常,像是人们早已习惯了这些设定。
      我知道她们是这样的,于是我也效仿着如此下笔。我可以把她们写得伟大,写得热烈,写得灿烂,但却永远蒙着一层“表演痕迹”。
      她失真了,我也就不被注视。
      可是凭什么。
      我今天想到同姓羞耻,想到同性羞耻,想到这里,开始想——凭什么?
      女性是如此强大,凭什么要以被注视为耻?
      以至于连我这样一个女性,都不敢把镜头聚焦给她们?
      这不应该。
      我描绘男性,把他们写得丰富而充满张力,但不觉得有问题,因为我默认了——男性是主体,没问题。
      可我描写女性,却只敢赞美,不敢多看,因为我被训诫——作为女性不能博得目光。
      我想来想去,就四个字。
      去你爹的。
      我就要写!
      我就要写!!
      我就要写!!!
      就算把我撕了,把我本就糟烂的自尊撕得更烂,再踩碎,踩进泥里,唾骂我,嘲笑我,羞辱我,我也就要写!
      因为我是女人。
      更因为女人值得。
      个人的选择可以千种万种,但在对外的声音上,必须立场统一。
      我是个女人,我自己可以跪下,我可以活得很烂,我可以懦弱,我甚至可以哭着说当女人真他妈累啊不想痛经更不想生孩子下辈子当男人吧。
      但我是个女人,所以我要在发出声音的时候,永远说:“女人是伟大的。女人值得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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