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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2026.4.11 我喜欢自己 ...

  •   “你的腿很好看。”
      曾有人捏着我的脚踝这样说。
      “谢谢,我知道。”
      我答。

      刚才拎了一条适合这个季节的薄西裤,当然,还是黑色。我喜欢这个面料,克数足够,所以有垂坠的自然窝痕,流淌的风会记住我的腿部线条。
      穿上,低头扣裤扣的时候,我看着那截腰,和黑西裤下踩着黑靴的两条笔挺的腿,忽然想起那句话。
      也许是手头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心情格外轻松舒畅,我总算有时间观察一下自己的穿搭。
      穿上喜欢的衬衫,打理喜欢的发型,看不出女气,人们管这叫中性风,好吧,随便它怎么命名,我喜欢这样,这是我的风格。
      我喜欢自己。
      我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样子。
      也许是这样吧。

      十三四岁的我,可并不喜欢自己。
      妈妈说我丑,没遗传她的美貌,没有伶俐的柳叶眉,也没有大双眼皮,塌鼻梁,薄唇一笑就会露出大板牙,方圆脸显得下巴更短,还偏偏肉都长在脸上。我总低着头。
      刚发育的时候很苦恼,薄上衣会透,会被指点。我总是弯着腰。
      有时候呢,又会在意,为什么我这么瘦,是不是胸大更好看?只好去买聚拢内衣,但是一点都不舒服,胸口鼓起来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可还是穿了。
      到穿裤子的时候,又想起妈妈说我腿粗,又会在意,为什么我这么胖?只好去买紧身裤,黑色的,说是显腿细。勒得难受,会掉裆,每次脱下来的时候,腿两侧是裤线箍的红印,很痒,要挠。不舒服,不喜欢。可还是穿了。
      那时候只有一米五几,个子矮矮的,就穿增高鞋、垫增高垫。总是崴脚,脚踝痛了又痛,便练就了垫十厘米也不会崴脚的傍身神技。
      我留着长发,长发及腰,不,及屁股、及大腿。因为妈妈说,我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说父亲一定喜欢我这个样子。所以一直没剪。长长的头发,洗头累,吹头更累,扎成马尾的时候,沉甸甸地坠得脖子疼,久而久之,去医院拍片医生告诉我颈椎曲度已经偏直了。怪不得痛。
      那些日子,我想不到什么好的回忆。
      赭识每次都说,那会儿的我,是她的白月光,长头发胸大屁股翘,不像现在,瘦得跟竿儿似的。
      的确。那时候的我,就已经九十多斤了,现在长高了十几厘米,还是九十多斤。
      但是我会笑着说:“可是我不喜欢我那会儿的样子。我喜欢我现在这样。”

      我剪了短发。
      非常轻快,非常舒服,非常帅。
      我不需要对着镜子练习怎样笑更好看,因为无论文艺还是散漫,这就是我。这张脸已经是这样子了,除非整容,那么它的颜值巅峰,就是它自己最舒服的状态。什么状态最舒服?做自己的状态。
      我喜欢我的眉毛,黑得不需要画眉。我喜欢我的眼睛,喜欢内双或是单眼皮。我喜欢我窄窄的挺翘的小鼻梁,喜欢我的薄唇,喜欢下颏的形状,喜欢明朗的下颚线。喜欢我的少年感。
      当我知道这是我喜欢的样子,那么我无论什么表情都好看。这就是这张脸所能达到的最好看的状态。
      我穿着男装,连文胸都不需要,刚好我讨厌那东西,不舒服。别人还需要束胸,我平得省去了那多余的步骤。而且我的肩膀挺阔,不窄,也不宽得臃肿,刚刚好,挺胸抬头的时候,衬衫布料搭在我的肩头,能勾勒出肩线骨骼。上天真是眷顾我,让我的身材能最舒服地穿我最喜欢的衣服。
      西裤更是完美的发明。我的衣柜里有一沓西裤,承包了我一整年的穿搭。西裤也好,工装裤也好,都实在太舒服了。我的腿直,而且细,恰到好处的肉感和曲线,足够撑起这种裤子的版型。
      我买鞋,已经不在意是否增高。舒服就行,好看就行。那种偏厚的平底鞋刚好最搭我的裤子,短靴也常穿。我现在穿的就是靴子,踩着舒服极了。
      做人怎么能这么舒服,从头到脚都适合我。
      我开始爱拍照片。
      我知道我大小眼,我不在乎。p一下的事儿。
      我知道我左右脸不对称,我不在乎。p一下的事儿。
      我知道我脸上有痘印,我不在乎。p一下的事儿。
      反正我就长这样儿,我喜欢长我这样儿的人。
      十八岁那年我剪了短发,像是随之变了性,再没了腼腆纠结,再不必焦虑坐姿是否符合淑女礼仪——去你妈的吧!姐就喜欢这样儿!
      坦荡,野心,斯文儒雅,或者吊儿郎当的流氓气,甚至是性感,全都破笼而出。
      原本属于我自己的一切、所有、全部、里里外外,都不再受任何拘束。
      因为我他妈就这样儿!
      我管你喜欢什么!我就喜欢这样!
      我舒服!我自在!我高兴!
      人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的,那就先得到自己的喜欢,不然不是很亏吗?

      那一年,我疯狂取悦自己,来弥补所有自卑,卑微地试图证明我是喜欢自己的。
      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喜欢自己”的样子。
      这个样子我喜欢。
      好像只有这样,我才会爱我。
      不过就在刚才,我想了一下。
      十三岁的我喜欢自己吗?不喜欢。
      那现在的我,喜欢十三岁的自己吗?
      喜欢的。
      所以我不是喜欢某个理由,不是达成了某件事、某个样子才会喜欢自己,不是要成为什么才会被喜欢。
      我就是喜欢自己。
      我爱我。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是爱自己的。
      只不过最自轻自贱的那几年,我缺乏主体性,更无法把自己摆在一个自我的位置,去喜欢、去爱。那样太恬不知耻了不是吗?那样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我做不到。
      骨子里骄傲自负,和血肉承受的羞辱、卑贱,把我撕裂。
      干涸粗粝的石缝里,挣扎出一片脆弱的芽。
      ——我把我摆在了客体的位置去爱。
      我无法爱当下的自己,那就爱未来的自己。
      未来的我一定很强大吧,一定很了不起吧,一定活成了我想要的样子吧。
      我爱她,我对她说话,我给她写信。

      那个年幼的空壳现在已经腐朽死去。
      但是那棵幼芽已经长大,开花,茁壮成长,野蛮盛放。
      对,我很强大,我很了不起,我活成了我们想要的样子。
      我爱她,我对她说话,我给她写信。
      “我爱你。”
      我对她说。

      那么最黑暗的时候,我是怎么负隅前行的呢?
      因为我听到了。
      “我爱你。”
      她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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