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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捉虫 ...

  •   三、锵锵锵~江二少~

      宾利停在私人医院时,江亦清不禁捂住腰子。

      难道经纪人说准了?真是原主得罪了人,被拉来噶腰子了——还是不打麻药的那种?!

      江亦清头皮发麻。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扫黑除恶,势在必行——等等,先等等?!

      电梯门自动打开,直达VIP休息室,而非冰冷恐怖的手术室。

      高级羊绒地毯,木质调香氛,纯牛皮沙发……这里舒适、安宁,且祥和。

      还好,腰子保住了。
      江亦清松一口气,抬手擦去额头汗珠。

      “请稍等。”
      西装男丢下这句话,自觉离开。

      四下无人,一片安静。

      江亦清的目光落在实木茶几上,看见三层糕点盘上依次是马卡龙、司康饼、烟熏火腿三明治。

      肚子不争气地咕噜两声,很是响亮。

      下午为赶上试戏,他连踩了1小时的自行车,能量消耗殆尽。

      吃一块……就偷吃一块,应该不会有人发现吧?

      江亦清飞速环顾四周,捏起一块马卡龙,飞速丢进嘴里:“咳咳咳!齁甜!”

      好巧不巧,电梯门赶在这时候自动弹开。

      “给江先生倒杯水。”

      身后突然传来说话声,江亦清回头一瞅,当场愣住。

      说话的男人眉眼鼻唇都与原主相似,而轮廓则更为深刻凌厉。
      若说原主的皮囊如玉山倾颓,清冽之中不乏醴艳;那么眼前这男人,则如江中白雪、岩上松竹,更多几分坚毅强势。

      水送到手边,江亦清却顾不上接:“请问您是——”

      男人坐在沙发上,示意他也坐:“我叫江澈。”

      都姓江,又长得有五六分相似,少不得令人多心。

      不等他发问,江澈主动表态:“这次请江先生过来,是为证实一件大事。我有一个亲弟弟,3岁那年在海棠市走散,一别就是20年。”

      江亦清是明白人:“所以,你带我来到这里,是为了认亲?”

      江澈指向他手里的文件袋:“这里面有一份亲子鉴定,想必你还没来得及看。”

      其实早在路上时,江亦清就打开看过。奈何古人没学过生物和化学,看不懂那些奇奇怪怪的符号。不等看完,他就把文件塞回纸袋里,等着当面问个清楚。

      听到江澈所言,他再次打开文件袋,一行一行仔细看。虽然前面都看不懂,但【存在亲子关系】几个字赫然印在最末。

      “这是托人采集到你头发和血液样本做的。”江澈解释,“我们家一举一动都要上电视,很多事情不方便大张旗鼓地做,希望你能理解。”

      “头发和血液样本?你怎么拿到的?”江亦清惊愕,明明记忆碎片里也没有江澈的身影。

      “半个月前,你曾到这家医院体检。巧的是,医院在我名下。”江澈回答。

      名下有医院?
      壕无人性啊!

      万万没想到,原主竟是个流落在外的富家少爷。
      江亦清沾沾自喜起来,倒不是因为沾到原主的光,而是这件事证明他看相准。

      早就说了,皮囊的主人必定有富贵又清闲的好命。只可惜他没能迈过命里的坎儿,死在相认的前夕。

      江亦清又不禁叹气,方才的喜悦消散,改为万分惋惜。谁能料到,竟有另一名死在乱世的孤魂,顶替他得到这份好运。

      人生的际遇当真是诡奇难料,如果算不到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就珍惜当下吧。

      江亦清眸光闪亮:“也就说,我有家了。”

      江澈倏然莞尔,眉目间凛冽尽散:“小江,欢迎回家。20年,我和爸妈都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江亦清用力点点头,身为乱世里的孤儿,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亲情。

      这是命运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江家的房子很气派,整体都是新中式风格。开车穿过庭院,再绕过半圈围廊,才能瞧见主宅全貌。

      再对比此前住的出租屋,江亦清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小声嘀咕:“好家伙,这在古代也得富甲一方了。”

      也不知这江二少的爹妈究竟是何方人物,是严厉还是高傲?也不知他们有没有富贵人家的臭毛病,是否好相处?

      江亦清有些忐忑,而等到看见江家二老,一切担忧原地消失。

      江家父母颇有夫妻相,虽因年岁渐长而微微发福,但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好样貌。更重要的是,他们慈眉善目的,一看就是宽和有福之人。

      “爸、妈,我带小江回家了。”江澈说罢,轻拍江亦清后肩。

      江亦清还有些恍惚,从前他不曾唤过谁父母,现在也一时难说出口。

      好在还有江澈这个大哥帮忙:“这件事情太突然,小江还不习惯。”

      江父忙说:“不要紧,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江母也附和道:“是啊,能回家就好。”

      20年的分别让他们不敢有更多期盼,只要孩子能够回到身边,就心满意足。

      看着他们殷切的眼神,江亦清鼻子酸酸的。
      他哽了哽嗓子,带着原主的遗憾和自己的心意说道:“爸妈,我回家了。”

      听到这话的一瞬间,江母的眼眶就红了。江父虽更刚强些,眼里也染上泪光。

      好在江澈能救场:“今天是好日子,要开一瓶爸爸的好酒来庆祝。”

      江父笑着应下:“就拿酒窖里那瓶麦卡伦25,好好庆祝一下。”

      江母擦去眼泪:“听说小江今天回来,我特地定了粤海楼的招牌菜送上门。”

      听到这话,江亦清空瘪瘪的肚子,又应时应景地咕噜两声。只是气氛并没有想象中的尴尬,反倒引得所有人都破涕为笑。

      悲伤不再,只有欢乐和温馨。

      这一晚,江亦清吃上了生平最好的一顿饭,也睡上了生平最舒服的一张床。

      他没有刻意用原主的经历卖惨,只是告诉江家父母及兄长,感谢能够遇到他们。

      重活一世,他要好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也算是弥补原主的遗憾。

      接下来的几天里,江亦清充分了解了江家的内部结构与背景。

      江家的生意涉猎颇广,几家连锁医院不过是副产业中的副产业。至于主要产业,在时尚娱乐模块,其中包括媒体、杂志、服装、奢侈品经营,以及经纪公司等等。

      现如今,江父年事已高,日渐放权给江澈。

      别看江澈才28岁,只能算总裁圈里的嫩瓜秧子,但手段和气魄强过许多年过半百的老家伙。

      江亦清没看错相,他这个大哥的确大权在握,性格也很厉害。不过,这是他对外的模样。
      江澈对家人极好,对刚找回家的弟弟,更是温和到堪比五月的太阳。

      再说江家家大业大,认回走失的儿子,自然要引荐到圈里。一个月后,由江澈主持,专门为江亦清举办酒会。按照江亦清的意思,没有大操大办,只邀请了必要的生意伙伴和圈内好友。

      江亦清只在原主的记忆碎片里,感受过酒会的纸醉金迷。而江家专门为他“小办一场”的酒会,把记忆里的那些高档场合都比成了渣。

      他还有些迷糊,先被江家二老领着,给长辈们敬完一圈酒。喊了无数声伯伯叔叔阿姨,最后也只分清高矮胖瘦。

      这还不算完,江澈又带他往年轻人里走了一圈。
      这群人更杂,既有亲眷故友、生意伙伴,也有各家子公司高层,以及各位贵宾带来的男伴女伴。

      江亦清努力记住不同的面孔和样貌,生怕下次见面时叫不上名字,给大哥丢脸。

      “李先生来了,也去见一见吧。”江澈边走边说,“说起来,你从前也拍过他投资的电视剧。”

      李先生?难道是小旭傍上的那个李先生?

      江亦清向前张望,方知冤家路窄。

      正前方,小旭也愣住,眼睛瞪得像硬币。至于和他挽着胳膊的男人,就是李先生。

      江亦清看向李先生岌岌可危的发际线,又瞅一眼小旭,一时没忍住,噗嗤笑出来。

      ——这位李先生在清装剧里,少说是个阿哥。

      “咳咳!”江澈重咳。

      江亦清连忙正色,走向石化的小旭:“好久不见。”

      李先生见状笑道:“原来江二少认识小旭。”

      “是隶属于同一家经纪公司的同事。”江亦清说完,忽然把话锋抛向小旭,“从前刚出道的时候,还是好兄弟呢。”

      小旭窘迫讪笑:“江二少真会开玩笑。”

      江家的实力远在李先生之上,如果江亦清要他退圈,那么从现在开始,就不会再有他的身影。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可算是知道疼了。

      小旭心虚地瞥着江亦清,却见那人只与李先生礼貌寒暄,眼皮子都没有往自己这边抬一下。这样一来,又显得他做贼心虚且自作多情。

      小旭备受冷落,又插不上半句话,尴尬到恨不得变成透明人。

      江澈察觉到异常:“你和那个小明星有过节?”

      江亦清替原主回答:“曾经是好朋友,却被背后插刀。”

      江澈见不得弟弟吃亏,原地化身护弟狂魔:“要让他退圈吗?”

      江亦清拒绝了他的好意:“让他退圈倒是容易,但他背后有李先生,只怕让你为难。还是让他留在圈里,自食苦果吧。”

      江澈点头:“好,按你的意思来。”

      站在高处,呼吸到的空气都更清新一些。谈论一个小明星的去留,就像顺口说一句花园需要除草。

      权和钱是好东西,但也是猛兽,需要关在笼子里。若是借此恣意妄为,那和小旭之流又有什么区别?

      江亦清心性纯善,人也十分透彻。

      又聊过几句从前的事情,江澈回到大厅招待客人,顺带谈生意。江亦清累得够呛,躲在露台一角,吹吹风看看景。

      对于一只咸鱼来说,应酬太累,不如独处来得自在。

      这时候将近午夜0点,夜风吹散最后的暑气。微凉的山风迎面吹来,吹得酒气上头。

      今晚的确敬了太多酒,以这句肉身的体质来说,是该醉了。

      江亦清支着太阳穴,眼皮直打颤。理智与困意斗争好几回,最终还是后者略胜一筹。

      “小江,还有一位贵客,必须介绍你们认识——”

      江澈回来时,他正伏在茶几上,睡得香甜。

      江澈无奈摊手,向身后的男人致歉:“今晚小江喝了太多酒。”

      男人没有多说什么,目光掠过江亦清酣眠的脸,如同渔鸥掠过湖面——是捕猎的眼神。

      但当江澈转身递来威士忌时,他已收回目光。

      江澈和他是要好的朋友,两家更是世交:“说起来真是巧,他长大后又回到了江曲市,还在我们家名下的医院做了体检。能找回这个弟弟,是老天爷眷顾我们江家。”

      男人举杯致意,动作优雅又矜贵:“恭喜你,也恭喜江伯伯和伯母。”

      江澈忽而一笑,打趣他:“本想借机引荐你们认识,瞧瞧能不能看对眼。没想到你迟到了,我弟弟又不胜酒力,白白错过金龟婿。”

      男人也笑了,修长的手指摩挲着杯沿,无端地暧丿昧:“美好的事物总值得等待。”

      江澈秒懂,瞅瞅他,又瞧瞧自家亲弟弟:“这就看上了?”

      男人笑而不语,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

      当他走进宴会厅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无一例外。

      浓烈的五官如繁花锦簇,深刻的轮廓又似素描簿上一笔成型的排线,构造出当代最为追捧的浓颜。然而,如果相貌只是一味地浓墨重彩,只怕过犹不及徒增俗气。

      好在他的眉与眼长而深邃,瞳孔黑而沉静,平衡了浓烈的美感。
      或许是看管了金银堆砌锦绣绮罗,这样的眉眼为他的面容和气质,带来几分高级厌世的味道。

      既矜贵又厌世,就像镶满各色华丽宝石的刀,令人渴望,又令人畏惧。

      许多人因为相貌想接近他,却又因气场而不敢造次。

      “这是谁?长得跟建模似的!”
      “这是真实人类的身材和颜值吗……?”
      “能出现在江澈身边的人,分量有多重,你们心里应该清楚。”

      “这是陆泽仪吧,陆半城本尊。他一向低调,见过他的人不多,大家不认识也很正常。”
      “原来陆泽仪这么帅,不过话说,陆半城又是什么梗?”
      “就是……他有一个小小的爱好——买海岛。最夸张的一次,是在南半球某岛国买了一串小群岛。事情传开之后,陆半城的名号也传开了。”

      “卧槽!涨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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