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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识破伪装 ...

  •   盯着烫金的几个大字,有多久这个名字不曾出现了呢?陆晏庭。快十六年了吧,久到他都快忘记自己还有另一个名字!
      楚毅将婚书和半边月牙形玉佩包好重新塞到她怀里,指间不可避免碰到柔软的部位,耳尖几不可见的红了。
      又盯着她看了好几秒,脸这么黑,脖子和手却这么白净,不免让人心生疑虑。
      楚毅指尖沾了一点水轻轻碰了耳垂边的肌肤,讶然,居然擦不掉!
      楚毅捻了捻指尖,等了一瞬似乎想到了什么,凑近她的脸仔细观察,果然,在接近头皮的位置轮廓边缘有些不规则,如果是天生的应该比较平滑。
      楚毅哼了一声,淡淡吐出:“欲盖弥彰,不知所谓。”
      楚毅鬼使神差地又伸出两指探了探她的脉搏,没有内力,弱得他轻轻动一根手指头就能取了她性命。
      接着又是一声不屑地哼气:“不自量力!”
      明珠睡得太死,不知不觉中就被识破了身份。
      红唇微张,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楚毅突然有了个坏心思,右手拇指和食指捻起一下捏住了明珠的两瓣红唇。
      轻轻的鼾声戛然而止。要是被他两个属下看到一定会觉得他十分幼稚。
      楚毅轻笑了下,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芒,收起了贪玩的心思,悄悄挪到明珠三个大行李旁,小心翼翼的摸索着。
      直到摸出一堆破烂玩意儿,盯着眼熟的砧板和菜刀看了好几分钟。
      楚毅将东西一一摊在地上,天一和地一进来瞧见后皆是一惊,刚才在树林中出手相救的“恩人”就是她呀!
      三人面面相觑……欲言又止……
      楚毅又恢复了清冷隽雅的模样,紧抿的粉色唇瓣吩咐两人:“明天找个时间问下她的情况。如果我没猜错,她是我那未曾谋面的未婚妻。”说完,眸色一冷,动手将明珠的行李恢复原装,丝毫看不出被动过的痕迹。
      两人呼吸一滞,呆愣住,这位就是与他们主子有婚约那位未婚妻,定娃娃亲那个?
      楚毅临走时还抽走了明珠身上盖着的大红被子,一脸嫌弃地丢给她几件抹布似的衣服。
      知道了明珠有可能是未来的主母,二人没敢靠近睡觉,一人守上半夜,一人守下半夜,随便找了个地方靠着石壁休息。
      罪魁祸首丝毫没有抢了别人被子睡觉的罪恶感,裹着有少女馨香的大红被子睡得香甜。
      多日的疲惫渐渐得到舒展。
      可怜的明珠整夜盖着“抹布”,直到下半夜的尾巴,楚毅才将被子丢在她身后,潇洒地离去留给她一个青条条的背影。
      明珠睡觉并不老实,翻来覆去,楚毅耳力极好,被吵到了,再次起身,用被子裹住她的身子将她包成一个蚕蛹。
      直到快天亮时明珠才从蛹中破茧而出,将被子和破布似的衣服蜷在脚下。
      睡醒后的明珠看了眼昨晚煮饭的锅,被洗得干干净净,锅里还有两条活鱼,四副碗筷也被清洗干净整齐摆放在一边。
      明珠背过身子检查怀里的信物是否还在?拍拍心口,还好还在。
      天一见明珠醒了,抱拳道:“有劳姑娘了,这是我今早刚捉的鱼,麻烦姑娘了。”自从知道明珠可能是未来的主母,对她的态度自然而然恭敬起来。
      明珠了然,笑呵呵摆摆手:“不麻烦,不麻烦,助人为快乐之本嘛。我先去洗漱,一会儿来做饭。很快的。”
      明珠想的是:大佬有事相求,小虾米怎敢拒绝,活得不耐烦了么?
      说完又朝后偷偷瞄了眼闭目休息的青衣男子,昨晚天色太暗看不清,现在天大亮,她可以看清青衣男子了。
      尽管戴着面具只能看到一张嘴,她便觉得青衣男子定然俊美非凡,男子束发而冠,别着一根白玉簪子,一看就价值不菲,可见此人身份非富即贵。
      再看三人的穿着衣料,还有昨晚的事情,猜测他们不是商贾之家就是皇权贵胄。
      不过话说回来那个男人的唇是真好看,淡淡的粉色富有光泽,唇型也美,不知亲一口是什么滋味。
      明珠摇摇头,拍拍脸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明珠胆子还没大到跑到他们面前揭开他们的庐山真面目,穿书生存法则第一条,肯定是知道的越少越好。
      明珠拿了竹筒杯,用牛毛刷沾了些盐巴,端着一锅鱼,回来又拿了一把菜刀和砧板就去附近的小溪流边上杀鱼了。
      想不到暴风雨过后她第一件事就是给大佬们杀鱼做饭。
      待明珠走后,装睡的楚毅醒了,天一地一守着门口,从外头灵巧闪身进来两名玄衣男子单膝跪地双手呈上一封信:“殿下,果然不出您所料,您离开的消息是从府里传出去的,这是那名细作与二皇子往来的书信。”
      楚毅摘了面具,露出倾尘绝世的面容,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接过信瞧了一眼,邪魅一笑,“很好,敢在老虎嘴里拔牙,不死也让他脱层皮。”话音刚落手里的书信瞬间化成一堆粉末。
      楚毅下达命令:“传令下去,敢私通外敌者,五马分尸。以其之道还之彼身,也是该让他也尝尝被人暗算的滋味了。”
      “是!属下领命!”两名男子又悄无声息离开。前后不过半盏茶的功夫。
      片刻后,明珠哼着调子慢悠悠走来,楚毅戴上了面具,又恢复刚才衣冠楚楚,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她刚杀鱼的时候看见溪流里还有虾,又捉了一些虾来,因为没钱连虾都买不起。现在好不容易有几只肥美的虾哪能让它们跑了。
      又熟练的去了虾壳和虾线,打了一锅干净的水,准备做饭用。
      明珠心情好,难得的主动跟他们聊起天来:“我刚刚捉了几只虾,你们能吃虾吗?”
      天一跟明珠说过几句话,算是比较熟稔了,“劳烦姑娘了,我家公子不吃虾肉。我们两个都可以。”
      “哦哦,好的。”明珠猜测青衣男子不是不喜欢吃,是对虾肉过敏吧,她在现代有个好朋友也是对虾肉过敏,好像她家里人都不能吃虾,不知是不是遗传。不吃虾那就是爱吃鱼咯。
      明珠为自己突然发现这个秘密还挺开心的,她什么都能吃,百无禁忌。
      明珠打算做鱼片粥,外加鸡蛋羹。这两样食材简单容易做,保证他们没吃过。
      明珠在刚才就已经将鱼肉片出,厚薄适宜,用了一些调料腌制一会儿去掉土腥味,剩下的鱼骨和鱼头用来熬汤。
      待鱼汤浓稠发白才放入米再熬煮,最后才放鱼片,调味料,还有昨天摘的野菜此刻被切成了蔬菜丁撒在鱼粥里。
      香气四溢,明珠拿出一个水壶准备做鸡蛋羹,四个蛋不多,刚好够做一碗鸡蛋羹,明珠很厚颜无耳止的已经打算把鸡蛋羹占为己有了。
      依旧熟练的打蛋,搅拌,面上放几只虾,撒上野菜丁,再加一点调料,简单的鸡蛋羹就做好了。
      明珠端着她的鸡蛋羹和一碗鱼片粥,回到自己的被窝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剩下一大锅鱼片粥全在楚毅三人那边。
      三人也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鱼片粥,肉质鲜美没有腥味,咸淡合适,鱼骨是最麻烦处理的,对于喜欢吃鱼的人来说,没有鱼骨的鱼肉是最美味的。
      楚毅对吃食比较挑剔,犹爱吃鱼,一不小心吃了三大碗。连着两个属下也没少吃,一大锅鱼片粥就见了底。
      明珠不用问他们觉得好吃吗?光盘行动已经证明她做的非常好吃!厨艺被肯定是厨师莫大的光荣。心里顿时还有些小骄傲。
      明珠率先吃完,正准备捧着碗筷水壶去溪流洗干净。谁知天一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我来吧!”乐滋滋的去洗了。
      看看,看看人家古代男人素质多好,多么贤惠,自觉承担家务,为劳动妇女减轻负担。
      明珠呵呵一笑,看着天一的背影嘀咕:“还挺贤惠的哈!”话是对着天一说的,眼神一直瞟向青衣男子。话落又露出一口白牙。还没走远的天一听了差点脚底打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贤惠!贤惠这词是形容男人的吗?
      明珠闲着没事不敢冒然打听他们去哪,他们是哪里人,姓甚名谁,要是放现代她立马叼着手机找帅哥要微信和手机号码了。
      但是现在在这里,她虽有泡美男的心,但没有泡美男的胆,真是越活越怂。
      连她自己都鄙视自己。于是只能尽量保持现状,一副做战状态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破庙里死一般的沉寂,明珠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来,一尊满是灰尘的菩萨还有翻落的烛台香炉。
      桌子破破烂烂,红绸布也脏的不得了,抬头还有房梁上结着大大的蜘蛛网。
      直到“救命符”天一带着她的家当回来才拉回她的注意力。
      “姑娘,给。”天一将洗好的锅碗递给明珠。
      明珠抓住机会,笑眯眯接过:“谢谢,麻烦你了,相逢就是缘。我叫明珠,叫我珠珠就好了,敢问大哥尊姓大名?”
      天一:“我叫天一,他是地一,这是我们家公子,楚公子。”
      明珠一一打过招呼:“天一大哥,你们这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呀?”
      明珠实在想不出什么经典的开场白,一股妖精想吃唐僧肉的那味儿就出来了。
      生怕他们下一秒就接了句:“贫僧来自东土大唐……”一想到这里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天一……
      地一……
      楚毅……
      明珠……
      “咳咳,那个,不好意思,我刚想到好笑的事情了,原谅我笑点低。”明珠小声说完就又恢复刚才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
      “我先说我吧,我去都城寻人的,顺便谋生的。你们呢?”
      “我们……”
      “咳咳!”天一刚要开口,就听见楚毅轻咳两声。
      明珠不以为意,睁大眼睛抬头等着天一继续说。
      “在下不方便透露我等身份,昨夜也多亏了明珠姑娘相助才能逃脱一劫。”
      明珠点点头,这就过了一晚他们就将她调查清楚啦?“没事,天一大哥言重了,举手之劳罢了。”
      他们有心隐瞒,她也不好再继续追问。
      “那个,我还要继续赶路去都城就不与诸位同行了。就此别过,后会有期。”明珠想的是要尽快离开此地,这三人着实不简单。
      一边用干布擦了擦碗筷和锅上面的水渍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天一:“明珠姑娘,去都城路途遥远,刚好顺路。你孤身上路孔有些不安全,不如与我们一起,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明珠面露难色,该不会要被灭口吧,看着这三人也不像是大奸大恶之人,再说自己现在长得还挺安全的,应该不会见色起意吧。还有他们公子看着挺禁欲的,想了想,眼珠子一转:“那怎么好意思,会不会打扰到你们呀!”
      “无碍!”楚毅清冷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明珠也不好再拒绝。
      等休息够了,四人再次出发,因楚毅身体不适,不适合长途跋涉,几人买了一辆宽敞的马车,明珠沾了光将东西搬进马车那刻高兴了好半天,不用自己出钱就有车坐,舒舒服服到达都城。
      有钱人就是好啊,要啥有啥,不像她全身上下不到四十两银子。
      本来宽敞的那车堆了明珠的行李瞬间变得拥挤,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楚毅跟她那多尴尬,好在有小黄小花陪着她。
      外头驾着马车的是天一和地一,一路上小黄小花时不时又咯咯咯地叫,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算是摸出一点规律了。
      小黄小花鸡尾巴一抬,两颗白花花的蛋滚到楚毅的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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