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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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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这样一个细雨朦朦的周末下午啊。雨里的人轻叹一口气。
英伦岛上,薄雾弥眼,细雨微风,来这里一个多星期,天天如此,“哎,晴天娃娃失灵啦。”心里不由微微自嘲,嘴里鼓出一口气,眼睛上翻看着垂垂的刘海,“呼!”的把气往上吹,吹得刘海一阵跃动藏在伞下的脸俏皮的让人想伸手去捏,可惜此时的可人模样无人见到。
浅蓝色的伞下,白衣白裤,一双白色球鞋,红红的背包斜跨在身旁,肆意的漫步在安静的小路上,享受这样雨里恬静安然的空气,偶尔瞟一眼路边栅栏里那偌大的花园,风雅贵气的豪宅,嘴角一撇,不知道想着什么。整个人却是优雅里带着可爱,可爱里又夹杂潇洒。
傍晚的时候,雨终于停下,前面的夕阳映得半个天空一片橙黄的金华光彩,她收起伞,撑在手边,随意的靠在一柱精致的栅栏上,眼睛有些出神的望着眼前因露面凹陷而积下的小水塘,塘中的水倒映出碧蓝渐至微红的天空。
有多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不记得了吧。她向来是随遇而安的人,只要能让她和音乐在一起,几乎什么都是无所谓的,只是自己幸运,被一群人喜欢了,做了歌手,发了唱片,现在公司安排她来英国学习三个月,虽然时间不长,也已经让她感激不尽了。
“哗——!”一辆车猛地开过这安静的小路,破坏了这一池宁静的天空之后猛的刹车,只是溅起的那满溏雨水已经不可挽回的往路边斜站着的人身上飞去。
此刻,旁边应是站着一个穿着一身雪白连衣裙,长发飘飘弱不禁风的翩翩少女,接着车上下来一个英俊年轻的男人,然后就这么完美的在夕阳下一见钟情了。
可是有句话叫做天不遂人愿,被水溅到的没有长裙也不见长发,只有一身休闲衣裤和一头俏立不羁的小黄毛,车上下来的是个年过不惑的大叔,礼貌诚恳的向路边的人道歉,神色间却含着一份高傲。
“I’m so sorry,Miss,”那人用英语说着,边递来两张500面值的欧元,“这是我家少爷给您的赔偿。”
白衣女孩抬眼看看这位大叔,嘴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浅笑,无所谓的耸一耸肩,甩也不甩那一千块欧元,转头大步流星的往前走去。
“这……”那大叔竟吐出一句中文,讶异的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
而身后,墨黑的车窗缓缓摇下,“刘伯,开车。”
车子继续前进,想起刚才那个随意却养眼的靠在栅栏上的身影,脏水溅到却依然不动声色,1000欧元,对这样一个年轻女孩来说,也不是什么小数字了吧?可她却淡笑,耸肩,大步离去,留一个利落的背影,那么潇洒,那么淡然,甚至那么——冷艳。
墨镜下的脸轻浮一个笑容,会再见的吧。
又是周末。难得没有雨,难得的阳光灿烂的春天午后。
玫瑰园咖吧里,久逸安然的坐在临街的桌前,看窗外稀疏的人流。
“叮叮当当……”门被推开,吹动挂在门前的风铃。
那个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衫的人轻步走进来。
玫瑰园,是开在稀疏的玫瑰丛中的露天咖啡厅,在伦敦市郊,所以即使是这天气晴朗的周末午后,吧里也没什么人。
和其他客人不一样,进来的那个没有挑离玫瑰树近的座位,反倒是挑了个最远的,远远的埋在角落里。
久逸嘴角又勾起笑容,我说吧,会再见的。
她点了一杯拿铁,就从斜背包里拿出一大沓信。一边看着,一会笑,一会难过,一会又皱起眉头若有所思,一会儿又对着信自言自语做鬼脸……
发现有个目光一直盯着她,于是抬眼回眸。
久逸看到她看向自己,便端起手中的咖啡,走过去。
“Asian(亚洲人)?”等久逸走到她跟前,她又自顾自低头去看信了。
“嗯。”抬头看他一眼,点了下头,也不多做一点回答,继续看信。
“是中国人啊,”久逸看到桌上信件上的汉字,“来读书的么?”
她似乎对在异乡遇到华人没有丝毫惊喜,仍旧是淡淡的“嗯”了一下。
久逸对她的冷淡倒也毫不在意,仍旧一副老朋友聊天的松散语气问她,“既然不喜欢玫瑰花香,又干嘛进来呢?”说着已经坐在她对面的座位上,心下还认定了她是花粉过敏。
她终于又抬头,眼神里微微透着不满,但还是回答了他,“口渴。”
哦?他一挑眉,还真是言简意赅啊。“看信愉快。”起身,继续回原来的座位晒太阳。
她读信正酣,冷不防的,一只脑袋靠近她的,“听会歌,希望不会妨碍你。”他用只有两个人听见的声音轻轻的说完这么一句,便径直走向咖吧的门帘之后。
她也不理会久逸,自顾自的继续读信。
只是当乐声响起,她微微一惊。
好棒的歌!
她自认也是听歌无数,却真是没有听过这首,没听过这样的风格!她不喜欢很多歌手赶时髦的所谓“中国风”的歌曲,却仍然不得不为耳边的中国风折服!这才是真正的中国风!流畅的丝竹与提琴钢琴合而为一,绝妙天成!
眼神便不由自主的望向那门帘之后,透着无尽的渴望。
所有的神情,便分毫不拉的落进久逸的眼里。
“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他又坐在她的对面,手上拿着刚刚从音响里取出的老碟。
她惊讶的看着他,眼睛瞪得大大的,一颗墨黑的眼珠毫不掩饰的注视着久逸,然后又把嘴唇抿得紧紧的,似乎是在挣扎,小小的八字眉皱起,看得久逸更是觉得这个有时如男孩般帅气的女孩真是可爱至极。
“嗯……”她终于开口,“借我一星期好么?就一星期!”说着还竖起一根食指,生怕他不答应一样。
“没问题。”他倒是爽快,一边把碟递给她,一边自我介绍,“我叫久逸,是这间咖吧的老板。”
“嗯,我叫Chris.”说着便伸手接碟。
“嗯?”久逸的眉微微一皱,“不能说中文名吗。”
“倚初。”她似是犹豫了一下。
“不说姓?”
“你不是也没说?”
“如果我说,我姓爱新觉罗呢?”久逸微笑着看她,“爱新觉罗•久逸,很高兴认识你。”
她竟然丝毫不惊讶,“哦,你好,我叫冷倚初,是来英国的……留学生。”
久逸竟然觉得有些吃闷,对他的姓不好奇也不怀疑的,她倒是第一人。只是冷倚初,这个名字,似是有些耳熟。
那天她一直坐到傍晚夕阳将下,3月末,英国的天气还是挺冷的,他想送她回家,被礼貌拒绝。
跟人借碟,说这么多话。倚初坐在回伦敦市中心的巴士上,对自己皱眉头。哎,没办法,音乐是她的信仰,也是她的致命伤啊。
后来的一个月,她每个星期的周末都会在那里呆上一下午,有时候甚至早上就去。她挺喜欢那里的气氛,安静不被人打扰。偶尔和渐渐熟了的久逸聊天,聊音乐,聊英国,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他教她煮咖啡,半真半假的说那些碟里的音乐可是祖先流传下来的皇室音乐,她给她看音乐学院不公开的教程CD,还告诉他自己并不是对花粉过敏,那天来的时候只是随意的找了个座位罢了。
“你看,自以为是是会出糗的。”她得意的看着他,嘴里叼着棒棒糖。
“那你是不是在心里嘲笑我?”久逸故作严肃的看她,手里举着修葺玫瑰花枝用的大剪刀。
“呃,”她似乎毫不畏惧,“我对你这种智商的人表示同情。”一边从嘴巴里抽出棒棒糖,砸咂嘴。让人觉得说话的和舔棒棒糖的是两个人。
只是,从来不聊彼此的生活。心照不宣的默契。
那天不下雨,阳光暖暖的,她进门的时候,看到一室温暖的阳光。久逸背对着她,正在一株玫瑰前鼓捣着什么,听到推门的风铃声,他微笑着回头,“来了。”
微微怔住。阳光洒在她的头顶,映得她白皙如玉的肌肤竟是有些发光,灿烂的笑着,仿若一个天使。
倚初也有些呆了。阳光如金雾般洒在眼前的人脸上,眉眼间竟是那般的俊逸出尘,星眸微弯,她几乎忘记了言语。
他轻轻走到她面前,手上是一枝刚刚剪下的玫瑰,递到她跟前,“送给我心爱的天使。”
“蹭!”的,她的脸就红了,如火烧云一般红彤彤的,却惹人怜爱。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看她这副可爱的样子,久逸真觉得她是个孩子。“Happy May Day!”
哦。她恍然大悟,一下子放松了,“谢谢!”自然的接过花,May Day,送花太正常了。可转念一想,“今天不是4月30日吗?明天才是May day啊。”
“明天你来吗?”久逸斜眼看她
“对哦。明天上课。”她垂下脸,如同个洋娃娃。久逸真想捏她。
“带你去个地方怎么样?”
“什么地方?”
“去了就知道了。”他打开门走出去,
那天,他骑着脚踏车,载着她到了一个美丽的山丘。
满山谷都开着白白的满天星,星星点点如云彩般纯美。
他们躺在山上,看头顶湛蓝的天空,春风拂面,阳光暖人。
“你真美。”他转头看躺在身侧的她,看她的脸又红如赤云,手轻轻握住她的。
没有被反抗,他的笑容一直从嘴角爬到眉梢。
她只知道这双手是温暖的,被他握着,她觉得心安。
那时,正是芳菲不尽的人间四月天。
她依然在周末才去玫瑰园,依然剪玫瑰煮咖啡,依然聊天,依然不聊彼此的生活,依然小心翼翼的不捅破这层暧昧的纸,守护这种感觉。
那天她去,意外的,他不在。侍者递给她一杯拿铁,她一直坐到天黑,他也没有来。
打他的手机,却关着。侍者给了她一个电话,打过去,问久逸在吗?
总裁正在开会。
她蓦然有些怔住。有些苦笑,终于意识到他竟是离她这么遥远的人。
她走的那天,周六,机场有很多送机的人,她的歌迷,还有她在英国短暂的3个月里认识的同学,老师。没有他。
他在玫瑰园等了她一个下午。直到晚上。心里隐隐的不安,但还是安慰自己,她是在和他赌气,气他上个星期放了她鸽子。
直到第二天,偶尔瞟过华人报纸的娱乐版,那随意的一眼竟让他的手微微颤抖,那几个汉字竟是那般的触目惊心:大陆当红歌手冷倚初结束游学昨日归国。
当红歌手啊。3个月游学生涯啊。目光扫过那些文字,心竟已麻木。
父亲突亡。他花10天时间处理后事,解决公司的交接,安抚家人,悲伤和忙碌的心因为想到她才稍有安慰。本以为他们之间还有的是时间,她说才来英国两个多月不是么?谁知道竟然……苦笑,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初次见面的那个雨后……胸口微痛……
胸口微痛。飞机上即将着陆的冷倚初又何尝不是这般感受。
后来的事情我们便不知晓。
或许他每年收到她寄到玫瑰园的CD,她的专辑,她的演唱会DVD,也或者只是她喜欢的歌手的碟,想与他分享。偶尔通信,记得彼此曾有的美好回忆。
或许他追回中国,他们重新认识彼此,快乐如昔,不再天涯相念。
也或许,他们不再联系了,就让这个春天,随风般飘去吧。
Anyway,that’s a beautiful spring,isn’t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