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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   我一直觉得我们的故事绝不俗套,虽然其间所做之事与万千恋人并无二致。
      从人山人海的世界里看到你向我抬头,本身就是继续活下去的恩赐。日光洒在你的脸颊,晶莹的汗珠顺着额角爬过下颌,滴在白色的队服上,再蒸腾进我的五脏六腑,让我在欢愉中重生。
      之前我不喜欢看比赛,一直嫌过程太激烈,总免不了磕碰受伤。每每看到队员受伤倒地的痛苦表情就不由自主地替他们难过,为了避免这种痛苦,我一直远离各种比赛。
      但是作为学生会的成员,是要进行球场值班的。
      那天周四,下午两点有场篮球比赛,是我们生命科学学院对战物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在群里反复强调:这是我们学院至关重要的一场比赛,千万做好后勤工作,认真负责不要迟到。
      我讨厌下午两点站在滚烫的太阳下,也讨厌看汗流浃背的男生跳来跳去。怎么想这都不是什么美差事。
      一点半我和舍友阿赞搬着两箱矿泉水走向篮球场时,他问我,你这么白是不是容易紫外线过敏。
      我摇头,回他说,只是单纯怕晒而已。
      篮球场的太阳果真毒辣的更甚,低头整理签到名单的功夫,我的脖子已经被晒红了。
      两点钟,随着裁判的哨声吹响,篮球赛开始了。
      我想着昨天晚上窝在床上看的动漫,耳朵里时不时传进大家的呼声,伴随着腾腾上涌的热气,感觉此情此景更像是在翻炒一锅苞米。
      女孩子的尖叫声忽然有些刺耳。张楚岚从我的脑海中破碎掉,我的思绪回归现实,闪着太阳光的篮球场再次出现在我眼前。
      好巧不巧,就在我回过神来这一秒,球准确的落在了我的肩膀上。
      米白色的T恤黑了一块,肩膀还有些麻。周围围过来了几个同学问我情况如何,我当然没什么问题。
      阿赞拍了拍我的后背,提醒我走神有危险。
      于是我把视线集中在篮球场上,却看见一个男生正趁着运球的功夫看着我。目光相遇那一瞬间,他似乎充满歉意的笑了笑。
      难不成刚才砸我的那个球是他丢过来的?
      继而目光跟随他的身影,发现这个人身手敏捷,打球毫不费力。抢球、运球、投篮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打得不错,我心里感叹,就像流川枫。
      比赛中场休息期间,我忙着给队员分发矿泉水。发完以后,刚准备拿起手机刷刷微博,流川枫同学背着太阳走了过来。光打在身后,给他健康的皮肤都镀上了一层金光。
      肩膀不要紧吧?他流着汗,有些气喘,但语气和煦。
      我确定了他肇事者的身份,同时又觉得他是个有礼貌的人,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单独跑过来跟你客客气气问候一下的。
      要紧的话就不站在这了。我笑着回应道。
      他点点头,仰起头喝了口水,突出的喉结在我眼前上下晃动了几下,脖子上细小的绒毛沾着几滴汗水,一路向下游走消失在衣领边缘。
      都怪下午的太阳太过耀眼,我的脸一定被烫红了,就像一壶水下升起火苗,就差升起蒸汽。
      他潇洒的把水瓶投进垃圾桶,笑着朝我摆了摆手,和队友一起走向赛场,给我留下了一个高大帅气的背影。
      心跳在那个时候开始加速,一下一下联动全身神经,消磨了热气中的倦意,让我在毒辣的日光下也能欢欣起来。
      后半场比赛我发誓认真看了,没有落下一眼。大概是不愿意再被球砸到。
      我问阿赞,我们学院23号是谁。阿赞告诉我,他叫王轩。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这样一个不太美好的周四下午,聚集了所有我不喜欢的因素。但是因为遇见了王轩,这些讨厌的事情也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比完赛之后,王轩大概疑惑刚刚被砸得人怎么还在盯着自己看,就朝我走了过来。他轻轻碰了碰我的胳膊,一双好看的眼睛略显疑惑。
      愣什么神呢。他问。
      我摇摇头,移开眼神,有点后悔盯着他看了太久。万一他不是同类,就会觉得我是个变态。结果大概率是这样。但我不喜欢这样。我喜欢保持自尊,喜欢你来我往。
      看我不说话,他拿出手机,问我要不要加个微信,改天请我吃饭。
      我不免暗喜,同时告诫自己,别高兴的太早。毕竟谁都不愿意空欢喜一场,或者期待太高导致最后失望到忧郁。
      还是加了微信,我当然不会拒绝,我肯定很愿意。

      我们第一次吃饭是个周六,天气并不美好。乌蒙蒙的天空铺满厚实的云层,空气中蕴含的水分简直浓度超标,又是典型的川渝天气。
      我照常穿着干净的T恤和短裤,这样的天气里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看的新花样。王轩也是T恤配短裤,外加一头蓬松的头发。这样的头发摸起来应该很硬,不像我的头发,只会柔顺的随风随便倒向哪里。
      王轩带我去了万达的麦当劳。说最近出的新品不错,值得尝尝。
      我倒是不讨厌麦当劳,尤其菠萝派,是每次必点的小食。
      路上车水马龙,人流涌动,尽是些妖艳的男生女生,穿着老人家接受不了的衣服,浑身上下不到二尺布。但今天,他们穿得再猎奇,都不是我视线会集中的地方。
      你还挺安静。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似乎在笑。
      我稍微扬起脸,假装镇静的对上他的目光,说自己疯起来也很难搞。
      那你比较认生喽。他扬了扬眉毛,一副思考中的样子。
      我点头表示肯定,说自己一般情况下可能都比较安静。然后为了让气氛不那么尴尬,又主动聊起了电影。
      我记得我们聊到了《赎罪》,都为罗比的结局唏嘘不已,认为让他死在回国的前夕太过残忍。
      我看电影的时候很不喜欢那个小女孩,我说,她把自己想象的事情当成罪名安在了罗比头上。
      毕竟周围有人蛊惑她,而她也只是个小朋友,以后的日子里她也很痛苦不是吗。他不浅不淡地不予批判,让我有些吃惊。我一直觉得很少会有人站在小女孩的角度看这个故事,毕竟男女主的悲剧吸引了大部分人的同情。
      我侧目看他,他笔直的鼻骨,形状好看的眼睛,棱角分明的下颌线。
      可能是感受到我打量的目光了吧,他抿着嘴唇视线移到我身上。这次我大胆地没移开目光,半晌后,他把插在口袋里的手拿出来拍了拍我的头。
      心跳陡然加速。此刻的心电图一定显示我是个心脏病患者。
      你很喜欢观察别人吗。他小声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是观察所有人。
      他会意地点点头,说深感荣幸。

      麦当劳店里凉爽舒适,甜兮兮的味道钻进鼻子,我小口嘬着冰可乐,余光里注视着王轩拿薯条蘸番茄酱。他带了块晶蓝色屏幕的手表,样子很讨喜。吃东西的时候嘴巴紧闭,神情蛮专注,不像我,边吃边看。
      芝士蓝莓派果真不错,热乎乎的流心充溢口腔,就着脆兮兮的外皮,吃得我极度舒适。
      没有预兆的,他突然笑了起来。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他靠着椅背,一只手搭在桌子上,沾上了番茄酱的两只手指微微抬起,姿势有点霸气。
      看你吃东西,我突然想起我弟弟,你们都是双手抓着东西抱着啃的——
      原来他有个弟弟,他说我吃东西像小孩子,是说我可爱还是觉得我幼稚呢。主要是这个东西比较烫口还容易掉进包装壳里,不抓紧了就很容易咬到纸。
      但他的下一句话打断了我的纷杂的思绪——
      我一直以为小孩子才会这么可爱。
      我没忍住,笑了出来,慌乱之中大咬了一口手中热气未消的派,险些被烫到。

      往回走的路上,天黑的差不多了。街上人员非但不减,相比白天还更胜一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这座城市夜生活丰富,人们都习惯在夜色中和霓虹灯下娱乐。仿佛不出来浪上一浪,就对不起设计师为这里绘制出的恢弘夜景。
      一般情况下,我就在宿舍里看看动漫,打打游戏。
      那天,却和王轩游荡在灯光璀璨乐声摇动的街上,难免心神荡漾。我觉得自己很难不喜欢上他。这个想法一跳出来,我就像之前一样自行进行头脑中想法的熔断,只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一边熔断一边又觉得心有不甘。
      下一秒,他的右手跨过我的背搭在了我右边的肩膀上。
      窒息一秒钟。触觉才回归身体。
      我转过头看向他,希望夜色能帮我掩盖心事。
      他被笼罩在蓝色的灯光中,那我是不是也一样。他也看向我,笑得很温柔,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大脑宣告熔断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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