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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文《骗局》已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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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十月的天,夏日还没完全撤离,太阳耀武扬威地在头上挂着,大街小巷的便利店里冰淇淋仍是最畅销的单品。
早已是入秋的时节,但气温仍徘徊在25°C~30°C。北城的秋天,总是比夏天还要夏天。
朱依依是被这离谱的天气热醒的,身上穿着的短袖睡衣被汗洇湿了大半。为了省点电费,午睡的时候她没舍得开空调,没想到会热成这样。
拿起手机看了眼,距离薛裴和她约好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今天是国庆放假的第一天,待会薛裴顺路过来接她一块儿回老家。
国庆的高铁票难抢,前两天抢票软件一直没有动静,她本来都不打算回去了,直接取消了订单,那么恰巧,她刚给家里打完电话说不回去了,那头薛裴的电话就拨了过来,让她搭他的顺风车回去。
难免让人多想。
有那么一秒,朱依依的脑子里快速闪过某些想法,但很快又否定了。
早上她把这个好消息和妈妈分享,谁知道电话那头反而叹了一口气。
“唉,你看看薛裴这孩子多好,你怎么就不能争点气呢,但凡你要是长得好看点、成绩优秀点、工作单位靠谱点,我都敢厚着脸皮去和他妈妈说亲,我们两家认识那么多年,你和薛裴又知根知底的,你说多合适。”
朱依依沉默,没吭声。
“喂?”电话那头估计以为是信号不好,又把话重复了一遍。
缓了一阵,朱依依才开口:“妈,现在已经不流行包办婚姻了。”
“不流行包办婚姻,那你倒是给我带个男的回家啊,”她音量陡然拔高,又提起了另一茬,“你上次答应过我的,今年国庆前再没找到对象,就得回来相亲,你还记得吧。”
又是一阵长久的静默。
“……不说了,我收拾行李去了。”
朱依依随便找了个借口终止了这个话题。
走出房门,按下墙上的开关,天花板上的大吊扇慢悠悠地运转起来,茶几上红色的塑料袋被吹得簌簌作响。
不过朱依依此刻的注意力仍停留在天花板上结的蜘蛛网,她记不起上一次清理这间出租屋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许是一个月前,又或者是更久。长期忙碌的工作让她很难分出时间去处理这些事情。
还在发着呆,就听到有人敲门,咚咚咚,一下比一下急促。
门刚打开,周茜一手提溜着个齐腰的行李箱,往玄关处一丢,一手拿纸巾擦着汗,气喘吁吁地说:“好你个朱依依,你现在为了省钱,真是啥地方都能住啊,住得偏不说,还住在七楼,我从市区坐地铁过来一个半小时,还得走二十分钟才到你这,紧接着又是七楼的楼梯,你是不是想累死我啊——”
“你先喝口水,顺顺气。”
在周茜骂出下一句话之前,她赶紧把水杯递了过去,顺手抄起茶几上的报纸给她扇风。
周茜没接,换上拖鞋,往沙发上一躺,动都懒得动了。
朱依依看着她这满头大汗,倒是内疚了起来。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我下去给你拎行李。”
周茜白了她一眼:“你这两天不是感冒了吗,可别再出汗了,你这体质跟纸糊似的。”
喝了口水,又看了这破房子两眼,周茜还是忍不住吐槽:“这房子你怎么住得下的,薛裴知道你住这吗?”
朱依依有片刻的怔愣,好一会才开口:“嗯,上周刚和他说的。”
说起来,她已经搬来城中村这边差不多两个月了,但一直没有告诉薛裴,她瞒着他,不愿意让他知道她蜗居在这小小的房子里。
她承认,不过是为了那点可耻的自尊心,是她自己瞧不起自己。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和薛裴不是一路人,上学时候是这样,现在毕业工作后发现,他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原来人和人之间是真的有天壤之别的。
一个是衣着光鲜亮丽的社会精英,TOP 2名校毕业,在CBD的高级写字楼里工作,出入的是衣香鬓影的场合,住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黄金地段;
一个是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社畜,为了省那点房租,住在偏远的城中村,通勤时间都要一个半小时,每天最幸运的时刻就是在人挤人的地铁上能抢到一个座位。
朱依依有时候想,其实她没有那么差劲,或许像她这样的人在北城才是大多数,不过因为对照的是薛裴,所以才显得她过得那么寒酸,那么落魄。
正想着,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下,是一条微信。
薛:【我快到了。】
显然,周茜也看到了这条微信,眼睛登时就亮了起来。
她怎么也没想到,朱依依说的一会来接他们的人指的就是薛裴,一时情绪有些激动,顺带八卦了一嘴:“对了,薛裴现在谈恋爱了吗,他和那谁都分手那么久了,还没再找吗?”
“不知道,最近没听他提起过。”
朱依依好像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从卧室把行李箱推出来,又去阳台收衣服,晾衣架哐哐地放在洗衣机上。
“那就是没有,你们俩关系那么好,他要是有女朋友了,肯定会和你说的,”周茜自言自语道,“不应该啊,以薛裴这条件,要是放在我们公司,骨头都啃得不带剩的,单是那张脸,杀伤力就够大的。你说,他一直单着,是不是在等什么人啊?”
朱依依洗杯子的手一顿,莫名的滋味涌上来,胃里有些泛酸。
她还是刚才那句话:“不知道。”
收拾完,朱依依和周茜准备把行李箱抬下去,门口就有人敲门。
周茜离门口近,几乎是下一秒就把门打开。
只是,门刚敞开,周茜就愣住了,准备好的开场白瞬间咽回喉咙。她立刻扭头去看朱依依,那眼神里满是探究和疑惑,好像在问她这是怎么回事。
朱依依不解,往门口望了眼。
从她的角度,先看到的是一双裸色的漆皮系带高跟鞋,华伦天奴的,她曾在杂志上看到过它的价格,差不多是她半年的房租。你能想象这双鞋一定会有个美丽的主人,她一定不会住在偏远的城郊,也不会住在天花板还缠着蜘蛛网的逼仄房子里。
在朱依依开口前,这双高跟鞋的主人先和她打了招呼,声音一如多年前的悦耳:“好久不见了,依依。”
再次见到江珊雯,没想到是在这样的场景,在这所破旧的老房子,在这个她所有困窘都一览无余的地方,有那么一瞬间,朱依依觉得脸颊很烫,烫得跟发烧了似的。
但恍惚间,她又觉得这样的难堪场面仿佛在很久以前就发生过许多遍,几秒钟内,脑海中无数片段闪回,从高中到大学,薛裴旁边站着的人与他总是那么相衬。
就像现在,此时此刻,江珊雯在薛裴的身边,站在她的对面。
今天薛裴穿得很正式,像是刚从哪个酒会过来,西装革履,身上环绕着淡淡的木质香水味道,他嘴角挂着淡淡的笑看向她。
“怎么了,脸色那么差,”薛裴凑近看她,那股香水味环绕在她鼻尖,“是不是感冒了?”
“没有,”朱依依往后躲了躲,僵硬地退了一步,她转头看向江珊雯,打了声招呼,“好久不见,不过你们怎么上来了,我和茜茜正准备拿行李下去来着。”
“是我想上来看看,顺便帮你们拿些行李。”江珊雯说着就要伸手帮她拿行李袋。
“不用麻烦了,我们俩可以的。”
周茜刚从震惊中回过神,看了眼江珊雯这身穿着,也不好意思让她帮忙搬东西,免得把人家的衣服鞋子弄脏了。
说完,她把朱依依拉到一边,小声八卦:“什么情况,他们俩和好了?这么劲爆的消息,班群里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
江珊雯没留意她们的谈话,好奇地在屋内打量了几眼,话说得委婉:“对了,依依,你住这边会不会很不方便呀,离市区还挺远的,要不我国庆回来帮你留意下别的房子?”
“没事,我现在都住习惯了,早上起早一点不碍事。”
谈话间,薛裴的视线看向茶几上那板感康胶囊,神色有些不对,往朱依依脸上扫了眼。
朱依依没理会,弯腰想要从鞋架上拿拖鞋给他们换,但看到鞋面上厚厚一层的灰尘,又止住了动作,对他们说:“不用换鞋了,你们直接进来吧。我很久没收拾了,有点乱,你们别介意。”
话音刚落,她转过身,发现江珊雯的目光恰好凝固在头顶那台正在转动的大吊扇上,朱依依想,她一定也看到了天花板上缠着的密密麻麻的蜘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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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依依的行李有点多,得分两轮才搬得完。
搬第二轮的时候,朱依依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让大家在车上等她,她自己上去拿。
她刚走到楼道,薛裴就几步跟了上来,那阴影从后面笼罩着她。
“你回车上坐着,我去拿。”
朱依依摆摆手:“没事,我自己可以的,没剩多少东西了。”
“你今天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薛裴凑近看她的脸,探究的目光从眼睛移到她泛白的嘴唇,他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冰凉的手掌触碰到温热的额头激起一阵颤栗,片刻后,他自言自语道,“幸好,只是感冒没发烧。”
朱依依已经避无可避,后背几乎贴着墙,她把他的手从额头上拿开,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已经快好了,没事。”
“感冒了也没告诉我,”薛裴嘴角弯了弯,“到时候阿姨又要说我没照顾好你了。”
我不用你照顾。朱依依在心里说了句。
她拎起地上的行李箱,就要往下走。
“真的不用麻烦你了,你快下楼去吧。”
“麻烦”这两个字,让薛裴脚步停顿了片刻,眉头皱得很深。
“什么时候,和我也那么见外了,”楼道里的光很暗,薛裴的表情看得不太真切,但朱依依能感受到他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忽而,不知想到什么,他轻轻笑了声,“你以前倒是不怕麻烦我,让我熬夜帮你抄作业那会,怎么不觉得麻烦?”
高一寒假那会,他们两家人过完年约好一块儿去琼市度假,玩了整整半个月,直到开学前两天才回家。
玩的时候有多开心,补作业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回到家,朱依依才发现漏了几本练习册没写,看着那一摞没完成的寒假作业,朱依依急得眼泪都快流了下来。
寒冬腊月的天,地上都是积雪,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抱着那一摞作业去找薛裴,薛裴打开门的时候,她眼角的泪都还没擦干。
那会薛裴勾了勾嘴角,笑着问她:“怎么,又到了两天用一支笔创造一个奇迹的时候了?”
朱依依看他这态度就来气,眼泪凝在眼眶里,转身就走。
“去哪?”
薛裴跟在她身后问,朱依依反而越走越快,雪地上都是他们的脚印。
“你不肯借就算了,我去找李昼。”李昼是他们班上的学习委员。
“回来,”薛裴几步就追上了她,将她身体掰过来,怕她着凉,抖落她帽子里的雪,“找他干嘛,我没说不帮你,怎么总想着找别人。”
就知道这招管用。
朱依依摸了摸鼻子,掩饰笑意:“谁让你老损我。”
等薛裴接过她手里的作业,朱依依蹲下身捡了个地上的雪球,往他身上砸。
雪地里,漫天的白色,少年唇红齿白,回头冲她笑得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骗局》已开,感兴趣可戳专栏阅读~
#男替身##狗血#
叶以蘅看到陆嘉望的第一眼就决定,就是他了。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像容温,笑起来眉眼弯的弧度几乎一模一样,手腕上还有一块相似的伤疤,甚至连生日都是同一天。
追陆嘉望不是件容易的事,和其人比起来,她长得并没有多漂亮,顶多算是清秀。
陆嘉望说,她唯一的优点大概是坚持,她是所有人里坚持得最久,也是最用心的一个。
他恋爱又分手,再次恋爱再次分手,她仍然还在等他。
每次他一分手,她就会重新出现在他面前,像从来没被伤害过一样。
她给了他从未感受过的炽热的偏爱。
于是,一向眼高于顶的陆嘉望也有心软、被打动的一天。
“我是同情你,才和你在一起的。”在一起的第一天,他这么对她说。
“好的,没关系。”
——
事情败露那天,所有人都知道含着金汤钥匙出生的小少爷,成了死人的替身。
陆嘉望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火,屋里所有物件被摔得粉碎。
他看到她被吓哭了。
但第二天,叶以蘅还是死皮赖脸地跟在他身边。
怎么赶都赶不走。
只是,忽然有一天,叶以蘅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消失得彻彻底底。
甚至连电话也开始打不通了。
他以为这是欲擒故纵的把戏,直到某天,在冬夜街头,陆嘉望看到了叶以蘅。
还是那副笑得甜得发腻的表情,她正给一个男人系围巾,男人眉眼弯弯低头拥抱她。
雪夜里,陆嘉望终于看清楚了那个男人的脸。
原来,那个死了的白月光又回来了。
所以,她不要他了。
“原来你的深情,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