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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他叫陈强。她叫叶雨凝,是他的同学。
      他们的家住得很近,所以总是一起上下学,但并不是同班同学。放了学以后,他会去她的教室门口等候,叫她一起回家。
      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陈强开始隐约觉得男女之间是不一样的。但究竟哪里不一样,却不是十分清楚,又不敢问,总觉得是可耻的,便心安理得地接受起自己的无知来。
      他再和她相处,便觉得有些尴尬,有同学迎面而来,他会跨开两步,作出和她不相识的样子。
      再有一天,他如往常一样去叫他,她同桌捅了捅她的手,说:“你那位来找你啦!”声音大得让站在外面的陈强听得清清楚楚。她自然也听见了,脸腾得红了,竟不敢看他。
      那天回家,他们不再并排走了,而是她在前面快快地走,他在后面慢慢地随。
      从那以后,总觉得之间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好象哪里不一样了。他再见她,感觉有些不自然。在校园里碰到,她往往在与同伴说写什么,接触到他的眼神,她匆忙别开眼,装作没有看到。
      终于有一天,正在两个人的孤单的路上,她犹豫了一下,停下步来,对他说:“我有东西要给你。”他接过来,是一本书。她又补充了一句:“你回家以后再打开来看。”说完转身跑了。
      回家后打开,中间有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打开来看,却不是她的字迹。心又沉下去。其实和出现在他抽屉里的成堆的纸条并无区别,而那些纸条最终都出现在垃圾篓里。再看名字,竟是四年级时雨凝的同桌。
      他不太注意他的成绩,然而总是好的。
      他喜欢打篮球,尤其是在炎热的天气。汗液从脸上滑下的感觉。喜欢重复几个动作,看篮球滑进篮筐时圆润的弧度如饱满的弓。
      可是下午回家时,他是绝对不会再去打球的。因为知道她不会等她。
      看她和她朋友在前面走,渐渐的。路上只剩下他和她两个人,看她走进了她们家的小院,她房间的灯亮起,他才转身回家。
      他有朋友,不过不多。是可以一起打打球聊聊天的朋友,却不交心。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找一个好朋友对他来说是如此困难。后来终于有人告诉他:“你太耀眼,太优秀,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说这句话的人,他原本以为是当他是朋友的。那些每天早上在抽屉里发现的信,是原因之一,辗转得知,那个男生喜欢的女生写的情书也是那些纸条之一。
      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如果有一双很喜欢的鞋子,却没有合适的袜子,他宁可不穿。找不到自己想要的,别的再好,也不会买。退而求其次是他学不会的。
      小学毕业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他代表全校学生上台发言,语言流畅,声音抑扬顿挫。只是因为习惯了,听上去完美的演讲,只有自己知道是多么无聊。收花收到手软,可是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她手中那一朵。后来看到那朵花被他的朋友随手扔进垃圾桶。才终于体会到那些女生发现自己的东西被扔进垃圾桶的心情。他看到雨凝在垃圾桶旁站了很久。他看到她的眼泪滑下一滴一滴连续不断。心中千回百转。
      他走过去,说:“你别哭。”接下去竟不知应该说什么,说那个人不好,可是自己也是一样的啊,看她的泪仍是不断,着急起来,说:“别哭了!你哭什么?”她抬起头。轻轻地说:“你不会懂的。”又大声说:“你这样的人怎么会了解我的苦衷?”他呆住,从未有过的无言。
      原来在她看来,他和她不是一样的人。他在心里叹息:原来雨凝也是一样啊。

      暑假又过了几天,父亲在某一天问他:“你去读永兴好不好?”
      看见父亲的眼神,他知道父亲已经决定了想到她带泪无声哭泣的样子,犹豫了一下,点点头。他从来不是让父亲担心的孩子,永兴也的确是全市最好的初中。
      傍晚的天气凉爽下来,透着窗户看见她在她家小院里广玉兰树下,乌黑的头发湿漉漉的,披在肩上。他仿佛闻到了发梢的清香,他知道,一定是夏氏莲的味道,她在看膝上的书,神情专注。
      会是什么书呢?他猜想,想了半天,还是摇摇头,除了科普,什么都有可能。她喜欢的书实在太多了。

      叶雨凝,陈强的同学,也是陈强最近的邻居。
      因为家住得近,小时侯总在一块儿玩。小溪旁石崖上的那块“山”型的石头,是他们的秘密基地。总在那上面玩过家家,她抱着洋娃娃扮妈妈,他做爸爸。她用小石头捣他采回来的野菜,用小叶子装了,用小野花装点。两个人假装吃饭。
      有时候脱了鞋在田埂上走,感觉到软软的田泥踩在脚下,很舒服。抬头看见明澈的天空,她便会轻轻哼起自己编的哥。
      两个人一起去爬山,他在前,她在后。她总是很不小心,会被旁边带刺的植物扫到,划出口子来,爬山的动作也有点笨手笨脚的。到了有点坡度的地方,往往是他先上,稳下来后再伸手拉她。她喜欢站在山顶的感觉,迎着呼啸的风,俯视下方,伸开双手,有飞翔的错觉。为了在山顶那一刻,甘愿忍受登山的艰辛。
      走在回去的路上,吃着成熟的豌豆。
      夏天的时候,老远抬头就可以看到石崖上白色的花朵。她上不去,就在山下等候他。
      一心一意地看着上面。终于看到他穿着白色衬衫的身影出现在面前。手里捧着一大束白色的野栀子花,芳香扑鼻。回去后她把它插到盛着清水的玻璃瓶里。那一夜的梦带着栀子花的甜香,仿佛还有他归来的身影。
      繁盛的花朵最终败落。有一天早晨,叶雨凝起床看见的是黄色的花瓣,想起那些曾经的白色柔软的花瓣,心中黯然。就想某一天早晨起床的玻璃瓶里萤火虫冰冷的尸体。都是那么美好的生灵啊,却终不能长久。
      陈强常来她家,雨凝的妈妈很喜欢他。事实上,他正是所有母亲喜欢的类型:永远干净整洁安静听话的样子。
      雨凝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起出去玩,回来的时候陈强还那么干净,她却那么脏了呢后来仔细看他,走过田埂时他总是当心地走。把袜子和鞋子提在手里,到小溪里把脚洗得干干净净,晒干后才慢条斯理地穿上袜子和鞋子。以前没注意是因为她的注意力被飞过的蝴蝶或是小虫什么的引开了。
      再后来,一起去上小学。分在不同的班级。
      渐渐交了很多的新朋友,稍长一些,开始喜欢看书,也就不那么热衷于满山群跑了。只是仍然喜欢站在山顶的感觉,可是路太远,还是算了。
      四年级那件事情之后,便不太敢看他。回家时知道他在后面,可是已经不敢回头。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像一个发光体。看到他收到的成堆的礼物。有一次准备期末考试准备了一个月。很认真很努力,他仍然每天打篮球,成绩出来。
      陈强的名字高居榜首,找了很多遍都找不到叶雨凝这三个字。这是她第一次开始认识到她们之间的巨大差距。
      从那以后开始提早回家,知道他喜欢打篮球,想这样他就不会和她一起回家。
      可是他只错过了一次,便不在放学后打球。
      她的同桌叶慈是她的好朋友。
      叶慈很聪明,成绩也很好。叶慈有她所缺乏的勇气,有一天叫她拿她写的情书给他,这是那么久以后她第一次跟他讲话。
      毕业会上,他在上面发言,天飘着细雨,他穿着白衬衫的身影格外醒目,听到他充满激情的演讲,她知道他心里一定觉得无聊。可即使是这样,他的光芒仍然无法抵挡。
      她想:这个学校有很多叶雨凝,可是陈强只有一个。那个完美主义的男生。她原本想把花送给陈强,然而涌上去的女生阻挡了她的路,隔着人群和他手里娇艳的玫瑰,她的那朵野栀子花终于还是没有送出手,她把它送给了他的朋友。
      人群散去后看见那朵野栀子花被扔在垃圾箱,下面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想到自己连送出去的勇气都没有,泪止不住地落。他在后面叫她别哭。她不想回头,不想让他看见她懦弱的样子。他第二句话已经着急起来,心中难过,一句话出口,他无言。她的泪继续无声然而来势汹涌。
      听说他要去永兴带着遗憾和喜悦的声音说:“我要去永兴,父母已经同意了。成绩应该没有问题。”她只是淡淡地笑,想了他终于要离开了。
      他走后不久,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她转学了。新家很宽敞,附近有很大的图书馆,学业日渐繁忙,成绩终于渐渐好转,有了很多新朋友,她对自己说:“这样,也好。”

      陈强到永兴后才发现,她最好的朋友竟和他一个班,那个叫叶慈的女生。
      开学第一个星期回家,才知道雨凝已经搬走了,他一听到这句话,就奔出自己家。只看到孤单的广玉兰。想着,那个树下的人,应该不会再有了。
      陈强一遍一遍问自己:“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到了初中并没有太多不适应,他仍然是那个光芒夺目,不可替代的陈强。
      唯一的意外是坐在他前面的叶慈竟然是那么聪明的女生。她绝口不提当初纸条的事情,他当然更不会提了。演讲比赛的对手,辩论比赛的同伴,月考的对手,竞选的同伴。她跟雨凝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可是从她的身影里,他偶尔可以看到那个喜欢赤脚走在田埂上抬头看天,边哼歌边微笑的女孩。
      间或有雨凝的消息,他总是假装不经意得听着。遗憾的是,她从未写过信给他。
      转眼三年。
      他顺理成章地进入富中,叶慈竟然仍然和他同班。三年没有见过雨凝。再开学的那一天,看见叶慈坐在他前面,转过来微笑着对他说:“陈强,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他在心里说:天意如此啊!
      开始习惯打完篮球后叶慈递过来的水和餐巾纸;开始习惯叶慈永远的笑话和生动的描述,开始习惯看叶慈写的文章看叶慈画的漫画听叶慈喜欢的歌。
      其实不是太喜欢JAY的歌,可叶慈迷他的紧,总是在一个人的时候,轻轻唱着他的歌,渐渐地,也就习惯了。
      叶慈总是吵吵闹闹,大张旗鼓,他习惯了。但她偶尔安静下来,便会安静得彻底,沉醉在她的书中不可自拔。
      有时候他说话,旁人都还明白过来,她却已经明白了,习惯了叶慈的笑容,有时候奇怪,她怎么从来不哭呢?
      就算每天看得到,叶慈也会给他写小纸条,送他小礼物,有时候是一片树叶,有时候是自己做的蜡烛,凡此种种。
      她总有数不清的好点子,ENJOY LIFE的理念和真正浪漫的精神。
      她对事物的认知总是也许奇怪。
      只是他一直不知道,她喜欢他的理由。

      叶雨凝不太喜欢照镜子,不知从哪一天起,桌子里也开始出现一些小纸条。那天回家还特意照了照镜子,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再怎么看,也只是勉强算清秀而已。
      想到被扔进垃圾桶的栀子花,她总会认真看这些纸条,把它们放进一只特制的盒子里,如果有人跟她告白有总是小心翼翼宛转地拒绝。她并不喜欢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因此而骄傲,身边的朋友有就并没有因此而疏远她。告诉她,她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让人不自觉受吸引,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吧!她现在每天按时完成作业,上课认真听讲,成绩优异,是老师们都喜欢的学生。
      她喜欢班得瑞,神秘园,只穿白色的裙子,她坚持养长发,坚持夏氏莲,坚持给叶慈写信。
      她现在很少运动,皮肤因为缺少阳光的照射而显得苍白,虽然别人都说白皙的样子很好看。她却觉得是一种病态。
      她已经三年没有回过老家了。虽然所有人都认为她是白天鹅,只有她自己知道,在他面前她永远是那只丑小鸭,她承认,她怕。
      即使她无比想念那片山崖,即使她无比想念那株广玉兰,即使她无比想念那块“山”石头,她也没有再回去过。
      又开学了,收到叶慈的EMAIL,说陈强终于开始和她交往了。
      她知道陈强会喜欢叶慈的,她是那么优秀的女生,可是为什么只是想象他们在一起的画面,心就会疼痛呢?
      同班有个男生一直对她很好,所有喜欢他的人都说她太冷酷。她终于顺应民意。那个男生在交往之后对她一如既往。很多人羡慕她这样完满的生活,只有自己知道她最喜欢站在山顶感受那呼啸的风,可是城市里是没有山的。他对她好象呵护珍贵的薄胎瓷器一样。
      连老师都知道他们的事情,可他们实在是太优秀的学生,也就没有说什么。

      上了大学,又碰到叶慈,还有陈强,那时侯,她男朋友在身边。

      在报到的地方看见一个女生,长长的头发散着夏氏莲的清香,全白的裙子,白皙的皮肤,温宛的笑容,身边站着高大英俊的男生。
      只觉得眼熟,直到身边叶慈叫了一声“雨凝。”她应声,是很标准的普通话。
      他呆住,无论怎样设想,他都没有想过,雨凝会变成今天这样。
      那个赤脚唱歌,那个追随蝴蝶,那个捧着栀子花深呼吸的小女孩到哪里去了呢?
      任谁都看得出她男朋友是多么宠她,他知道她这些年确实过得很好,可是然后呢?

      叶慈和叶雨凝,这个学校的两大校花,是最好的朋友,一静一动,除了她们的男朋友是一样的优秀外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点。
      已经没有人了解她,除了叶慈,相遇第一天的晚上,叶慈对她说:“我知道你很辛苦,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是他又何尝对得起我呢?”
      叶雨对她说:“对不起。”然后两个人抱头痛哭,哭掉三年的眼泪。
      还好,第二天不用上学。
      她们还是最好的朋友。

      过了一年,那年的冬天,叶慈去了日本。留下一封信给陈强。
      陈强:
      你一直想问我,为什么喜欢你。
      我告诉你,我最喜欢你的完美主义。可是你选择了我,你终于还是选择了退而求其次。
      我跟你在一起四年。因为你是真心喜欢我。直到你看雨凝的眼神。原来我因为的相爱只是一场幻觉。
      你和雨凝是隔不断的木石前盟。一直以来我错得离谱。她比我好,一直比我好,你对不起我,我对不起她,她对不起他。
      或许我们的相遇是一个错误。
      叶慈
      叶慈走后,陈强发现这个人口上百万的城市突然空旷起来。
      木石前盟。
      那是多么遥远的事情了呢?
      叶慈错了,他并不是退而求其次而是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其实就本质而言,他跟雨凝才是同一类型的人,强大而任性。
      时间是水一样地过。他和她的木石前盟,到底敌不过尘世的一段幸福姻缘。
      毕业之后,他去了日本。
      从此萧郎路人,互不相干。

      多年以后,他想:当初她的不回头是对的。木石前盟是经不起柴米油盐的折腾的所以才可以记得,曾经没有发生的完美。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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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文中女主角的名字跟纯粹理想的重复了,可是无意再改,没办法,真的是一个懒人,而且这个名字,我很喜欢,希望看的大人谅解。
      也有不少跟若你若我重复了
      有时候,真的觉得,我的文字,如流水一般。
      但是,喜欢的,是写的时候,不能停止的笔,如流水一般
      所以可以不在乎,旁的什么
      我也发现了,超级喜欢用“他”“她”的,不喜欢用名字 ,所以看的时候会有点吃力,而且也不是特别清楚,现在试着改一下。说实话,我是很少改的,怕变。现在也不知道好不好。但是太流水这一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后会多注意。但是恐怕还得多练。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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