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A市的晚霞是一绝,尤其是秋季。烈焰绕着太阳烧过天空,放眼望去,一片火红。日暮之下,光与影同在。
      刘毅站在窗前,沉溺在这幅画卷之中。
      “刘哥!出现场啦!”王紫轻快地声音敲醒了他。
      王紫,外号小王子,可惜他不但不养狐狸,还花粉过敏。
      刘毅略带僵硬的转过头去。
      暮色洒在那个少年身上,他的双眼似乎闪着微光。
      刘毅有些恍惚。他下意识地回答道:“好,我马上来。”眼睛却紧紧的凝视着少年。
      “呃,刘哥?”王紫在他眼前挥了挥手。刘毅蓦然回过神来,抱歉的笑笑:“啊,抱歉,我刚刚有点走神,我马上过去。”
      王紫松了口气,离开了办公室。在他身后,刘毅盯着他离去的背影,神色莫名。
      “这次是什么案子?”刘毅有些漫不经心。方洁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北城河有人报警,说河边有个死人,秦姝他们和打捞人员先过去看了,是个孩子。”
      “是孩子的话,会不会是意外死亡?”江月初突然说道。
      话一出口,惊倒一片。
      “哎呦我的小心脏啊,小姐姐,别这么吓人了!”路离手一抖,差点没握住方向盘。
      江月初无语:“我这么大个活人,就坐副驾驶,你这眼睛怕不是假的啊!”
      后排的方洁很心虚,他也没看到来着。他轻咳一声:“好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死者身份还没有确认,目前还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不能排除任何可能。”北运河离警局不算远,十几分钟的车程,很快就到了。
      方洁一下车就皱起了眉头:“速度快一点,打雨点了,一会儿怕是要下雨。”一行人小跑到秦姝他们临时搭起来的小棚子。
      江月初迅速开始上前开始初步尸检。
      “初步估计年龄不超过10岁,在水里泡了大概4至5天,可能是顺着水流飘下来的,在这个过程中被冲到了河边。更具体的还要回警局在进行尸检。”
      方洁有些头痛,他是最近是水逆吗?怎么不是表白被拒就是碰上这种摸不着头脑的案子。
      “秦姝,你跟月初先带着尸体回局里,再筛查一下最近一周的人口失踪的报案,刘毅,你和路离沿河往上游查看一下。”语罢,秦姝带着江月初离开了现场。

      刘毅和路离跟着打捞队前往河的上游。
      “老刘?老刘?”
      刘毅猛地回过神:“怎么了?”
      “你大白天梦游啊?叫你半天。我刚才问你,下个月国庆,去不去团建,就是我上次跟你说的那个密室逃脱。”
      “你请客?”刘毅挑眉笑道。
      “……”
      沉默,是今晚的现场。
      “刘毅!路离!你们两个干什么呢!过来!有发现!”方洁的朝他们走来,看到的就是两个人正在若无旁人的对视。感觉哪里怪怪的。
      两人跟上方洁,看到了所谓的“发现”——一个书包。
      路离小声嘟囔:就这?
      刘毅听了个清楚,瞥他一眼说道:“老方,河里面的东西多了去了,这个书包不能说明什么。”
      这一点方洁当然清楚,但他就是觉得这个书包是那个孩子的。对于这种想法,大家称之为“男人的迷之第六感”,就是不知道跟传说中女人的直觉哪个更胜一筹。
      这之后,除了一些垃圾,就再没有发现什么东西了。眼看着马上凌晨了,一行人便打道回府。

      江月初站在解剖台前,看着眼前的孩子。那是个男孩,死于...溺水。她几乎可以看到,一个阳光、稚嫩的孩子跌入水中,渐渐的下沉。
      他为什么不呼救?
      不呼救的原因会是什么……
      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漫上江月初的心头。
      “咚咚咚”
      “进。”江月初头也不抬。
      “月初,有什么收获吗?”方洁大步走来,“我们在北运河上游打捞到了一个书包,但不能确认是不是这个孩子的。”
      江月初皱眉:“死者的年龄在6-8岁之间。确实是死于溺水,尸表也没有生前伤的痕迹,基本可以断定为意外死亡。假设书包是这孩子的,那么有可能是在他落水后,书包,以及书包里的书本迅速吸水,增加了重量,导致死者没能浮出水面求救。姝姝正在通知疑似的死者家属,现在就等她那边的消息了。”
      不管是江月初还是方洁,都在思考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这个孩子的死,真的是意外吗?
      当然———不是了!不过,要是他们找不到,这个孩子就只会死于意外,这他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