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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喝奶香米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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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炒年糕在进行到放入五花肉的这一步时,基本上就已经开始往外冒香味了,等着再把调味的辣酱倒进锅里,那味道香得简直能让人走不动路,可是如果单这么吃的话,食材原本的香味又很容易被辣酱覆盖住,继而变得很咸。
可是王奇明在吃下第一口的时候就觉得,这一份辣炒年糕和他以前吃的都不一样。
这道菜也是有点难搞。
有时候辣酱放少了会味道太大,但辣酱放多了又会显得油腻。
可是他眼前的这一份辣炒年糕虽然散发着浓郁的香味,让人还没有开始吃的时候就觉得口水直流,但是,等真正吃到嘴里的时候却会发现,它根本没有一丝油腻的气息。
小吃摊的老板似乎用了特制辣酱,油的成分不多,辛辣的味道又特别让人舒爽。
王奇明吃了一口之后,又连着夹了好几筷子,在他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一份辣炒年糕就已经下去了大半。
而他脸色通红,额头上冒出了一层汗珠,被辣的整个人就像是要起飞了一样,还有种仿佛喝醉酒一样的晕眩感。
津液四溢,香味冲的满嘴满鼻腔都是。
王奇明回过神来,第一想法就是完蛋。
“这下糟糕了,这么好吃的街头小吃,我怎么吐槽?完全找不到方向啊…!”
他有点心慌,但这会儿辣味正上头,他脑子里懵懵的,暂时也想不出更多的点子来了,干脆就咬牙又买了一碗奶香米糊。
同时,他又不停在心里安慰着自己,这不过只是想买点喝的解解辣,绝对不是因为老板的手艺好,所以想尝尝另外一样!
带米糊这两个字的东西一般小孩吃的比较多,所以成年人还真是错过了不少好东西。
以王奇明个人的经验来看,面前这一碗米白色的糊状饮品,制作的方法应该也非常简单。
无非就是把大米、开水和牛奶放到搅拌机里打碎成糊状。
不知道老板做的时候有没有放糖,这奶香米糊喝起来是甜的,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腻,端起来,就能闻到里面浓郁的奶香,喝的时候甚至能给人带来一种仿佛回到了童年的幸福感,让人情不自禁地陶醉在馨香之中。
王奇明抱着碗,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他的思绪已经不知不觉飘回到了小时候。
上小学的时候,奶奶经常给他做这种糊糊喝,因为家里头穷,奶制品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喝的,所以奶奶每次接他放学以后都会在家门口的小超市里花一毛钱给他买两个大白兔奶糖,然后把奶糖丢进做好的糊糊里哄着他喝,跟他说那就是牛奶,稠是因为比别人家的贵,还有营养。
那是他小时候难得的奢侈时间。
然而他现在长大了,奶奶却已经去世很多年,一毛钱也再买不到两个大白兔奶糖了。
想着想着,王奇明眼眶突然就红了。
他用力吸了吸鼻子,想压下这股突然冒出来的惆怅感,但转过头的时候却发现,原本坐在旁边拍他吃饭画面的摄像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开始吃了起来,还一边吃一边吸气,被辣的整张脸都涨红着,汗水不停往外冒。
“......”
俩人面面相觑片刻。
王奇明刚想说些什么,旁边就有等位置等的不耐烦的客人过来问他是不是吃完了,要是吃完了,能不能麻烦他给让个位置,后头还有一大堆人等着呢。
他顺着男人的方位看过去,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小吃摊前竟然排起了长队!
雨还没停呢,这里竟然依旧这么热闹。
闻到香味的客人们宁愿撑着伞,在后头排起长队,也要过来尝一尝。
而孟夕瑶也没想到客人们的热情竟然还这么高涨,本来她觉得今天的食材肯定要卖不完了,可看现在这场景,还是有希望的。
她架着锅子忙忙碌碌,接待了一拨又一拨的客人,感觉到累的时候,她抽空又从底下拿了一瓶补体力的饮料喝。
而被她打发去买奶茶的盛离锦回来后,很是不自在地站在餐车旁。
起先,他还很拘束地帮孟夕瑶盯着零钱箱,回忆着之前她教的辨别钱币的知识,硬着头皮做些给那些带现金的客人找零的零碎活。
但人来得越来越多,孟夕瑶又要做菜又要上菜,忙得两头转,他就看得越来越不自在,良心实在难安,但他几次试探着伸手想帮忙,却还是感觉拉不下脸,迈不动脚。
直到后头棚子下,客人又一次爆满。
着急的食客已经开始催了。
“老板,这边两份辣炒年糕!”
“这边四份!麻烦快点啊老板,饿死了!”
“好嘞…!稍等,马上来!”
孟夕瑶抬胳膊蹭了蹭额上的汗,刚一转身,就看到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很是艰难地伸了过来。
“我去吧。”盛离锦嘴唇紧抿,有些别扭地接过了她手里的食盒,木着一张脸,匆匆就朝着棚里走了过去。
不管这大少爷是终于想开了还是怎么样,反正多了个人分担,孟夕瑶瞬间轻松许多。
她继续闷头做菜,传菜的工作就交给了盛离锦。
等到食材彻底卖空,后头没跟上的那一波客人连声抱怨,又很失落地跟她说明天能不能多准备点,孟夕瑶只是笑呵呵地应着,收摊结束了今天的战斗。
回去以后,她查了今天的收入。
因为今天出摊晚,再加上下大雨,她本来以为今天肯定没有昨天卖得好。
结果这细算下来,今天的辣炒年糕买了四百多、将近五百份,奶香米糊卖出去了三百八十多碗,加起来的总收益竟然比昨天还好!
哪怕最后需要扣除成本费两千块,今天也赚了一万多!
等明天她去银行存一下钱,卡里头就差不多有两万六千六百八十六了,而她工资卡里的余额买来买去,如今也还剩三万多。
孟夕瑶喜不自胜,乐得差点冲进雨里。
她决定,明天白天如果天气好的话,她一定要出去好好放松一下!
...
不过可能是因为喝了系统商城的饮料。
孟夕瑶晚上突然睡不着了。
她给李思涵打电话报喜,李思涵一听今天收入就开始尖叫,之后,俩人聊了大半个小时,手机都发烫了,也不过才十一点半。
李思涵得早起上班,所以很快就挂电话睡了,而她坐在床上没事干,想了想,干脆披了件外套,去外头找找还有没有开门的小商店,然后拎了一打啤酒回来。
老房子其实有五层楼,顶层是一个小花园,第四层是一个大平台加运动间,孟卫国老同志年轻的时候喜欢打拳击,运动间就挂了两三个沙袋,还有一个小型擂台。
可惜自打没人住以后,这儿就废了。
一楼太潮湿,所以孟夕瑶的卧室在三楼,而盛离锦的屋子在二楼。
她上下楼的时候看着二楼灯是暗的,就以为对方已经睡下了。
没想到等着她推开顶层的小门,却发现上头竟然已经有了个孤零零的人影在那坐着。
“你还没睡啊?”孟夕瑶走到边缘,探头往下看了看,随后坐到了旁边的石凳上,“沉死我了,要不要一起喝两口?夺命大乌苏配白酒,给你来个深水.炸.弹尝尝…!”
白天采购的时候忘买杯子了,这会儿她顺带着提上来了一袋塑料杯。
盛离锦静静看着她,突然一笑:“其实我挺爱喝酒的,不过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我总得躲着他喝,因为干我们这一行的得保嗓,要是喝酒被他瞧见了,他一准会骂人。”
“我被他抓住过好几回,回回他都要骂,有一次我气不过跟他吵了一架,结果就被他抓去跪祠堂,还挨了顿抽。他抽人的时候喜欢用藤鞭,疼得不行,挨完必然要肿好几天,后来我就把他那鞭子扔火里点了,还把烧成灰的鞭子装盒子里,丢在他床头,给他气的不行。”
孟夕瑶听得呛了一口:“你爹脾气这么大啊,鞭子……啧,想想都疼,那你现在还喝吗?”
“喝。”盛离锦又是抿嘴一笑。
两个塑料杯碰在一起。
而这话题一下子就触碰到了孟夕瑶的某些回忆,她吐出一口浊气,仰头往天上看:“我爸以前也揍过我,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上课偷偷看小说被抓了,本来只是一件小事儿,结果那本小说尺度有点大,我们班主任翻了几页之后脸都红了,直接给我叫家长,好家伙,我爸看完一回家就抓着鸡毛掸子抽我,跟揍猴似的把我揍的嗷嗷叫,结果邻居听我吆喝以为他虐待儿童,愣是报了警,给他带到派出所一顿教训。”
她说着说着就开始哈哈笑,脸都红了大半。
盛离锦虽然听不太明白她话里的某些词,却依然被她笑声带动,漂亮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人和人相处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一些尴尬往事而发掘出共同点,进而拉近距离。
盛离锦抿了一口那杯“孟夕瑶特调”,辛辣的白酒和苦涩的啤酒互相交融在一起,他很不适应地皱了皱眉,却又发现余味确实奇妙。
嘴里头那种辣辣的灼痛感一直顺着喉咙蔓延到胃中,所到之处一片火热。
爱喝酒的人会喜欢这种感觉,不爱喝酒的人尝过以后就绝对不会再碰。
孟夕瑶特别喜欢把酒兑着喝,因为这样更容易上头,毕竟喝酒嘛,要不冲着喝醉奔去,那倒不如喝点饮料,她以前就爱偷着喝孟卫国老同志的私藏茅台,曾经有一次不小心喝大了,回忆起不停改稿还老被甲方挑毛病的事,就躺地上抱着她妈赵红芬女士的腿哭,结果偷酒喝的事直接暴露,差点又挨老孟同志的一顿揍。
她问盛离锦是唱的哪个流派,能不能让她听听,盛离锦瞥她一眼,倒是没推辞,小声给她来了段名曲,牡丹亭里的惊梦。
别看大少爷当传菜员的时候整个人僵硬如同木偶,可在做他最得心应手的事时,他整个人脸上都像是蒙着一层光。
他唱: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他又唱: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尽管脸上不带半点戏妆,他仍旧能在无形间为自己那张白净的面孔上敷上一层美人脸谱,他乌黑的双眼中闪着光亮,轻轻一扫,点了漆似的眼眸就扫得孟夕瑶咬着杯子愣在当场,对面的人什么时候又坐了回去,她都不知道。
“......”
再次对上盛离锦探寻似的眼神,孟夕瑶眨眨眼,把自己飞出去的魂又给抓了回来。
但她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没听懂。
全程只顾着看人了。
盛离锦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正要说些什么,她兜里的手机突然叮铃铃响起来,催命似的。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孟夕瑶侧了侧身,“你不是睡觉去了,怎么又打电话,干嘛?”
那头,李思涵的声音听起来很生气:“少说废话,你赶紧去看我给你发的那个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