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程府生活 ...


  •   正是晚春三月的时候,安城已经连下了几天的雨,雨幕朦胧,空气中湿漉漉的,连看得人心中也湿漉漉的。

      天空小雨如酥如密,雾蒙蒙的,银柳卷起竹幕,光线透过窗户照了进来,房间瞬间亮堂了许多,她转身安静地看向坐在书案前,认真写字的女郎。

      只见那女郎正当韶龄,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肌肤如玉,洁白娇媚,远看似摇曳的茉莉。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明亮如星,专注地盯着那纸张,仿佛僧人入定一般。

      空气都静了下来,只余笔触纸张的沙沙声音。

      银柳斜眼瞄了女郎不远处的沙漏,又抬头看了眼天色,想着时候差不多了,分花拂柳地走出书房,朝立于廊下的小丫鬟招了招手,吩咐她们打盆热水,又转身回了房间。

      “姑娘,时候到了!”她走近那女郎身旁,轻声提醒道。她家姑娘一写故事便入了迷,等到回神后方才惊觉用手过度,接下来的几天都手疼。如此几次,请了几回大夫,夫人便让她们定下时辰,到了时间便提醒她家姑娘休息。

      那女郎也就是程雨安闻言微顿,看了眼雪白的纸上那墨色的字,又写了几个字才停下笔甩了甩手腕。懒洋洋地抻了抻腰,一改刚才认真的态度,立马娇弱地举着手臂,可怜兮兮地望着银柳。灿如明星的眸子,水汪汪的,看着人心都要化了,银柳立即上前给她揉着手腕,细嫩纤长的手指在皓雪如玉的手腕上轻拢慢捻。

      雨安看着自己那双似包子的小肉手,又看着银柳那骨节分明的玉手,两相对比更分明,她鼓着脸,怨念颇深。感觉自己的小肉手被人轻轻捻了捻,明亮的大眼幽怨地斜了银柳一眼,惹得银柳暗暗发笑。她家姑娘长得清秀绝容,却长了一双跟容貌不相称的小肉手。但是她还是很佩服这双小肉手,软绵绵的,又能写出那高潮起伏、让读书人都拍案叫绝的故事。

      银柳瞧着她的幽怨都快溢出来了,连忙安慰道:“其实也挺可爱的,一看就是有福气。”

      并没有被安慰到,雨安叹了口气。用左手戳了戳白面似的右手,又挨个戳了戳五个凹下去的小窝,几个来回,心情顺畅了许多。虽然……但是看着有福气,长辈们都喜欢,比如李嬷嬷和她娘,一有空就拉着她的手占她便宜。

      银柳瞧着她小孩子似的动作,也忍不住笑了,想起姑娘不喜欢别人把她当作小孩,连忙压住上扬的嘴角,端着一本正经样。

      小丫鬟端着热水进来,雨安将手泡进热水里,又接过银柳递来的香膏。这香膏原是用来抹脸的,被她拿来护手,要是被她舅母知道了,还不得说她败家。

      舅母朱氏在银钱上最是吝啬,手中捏着大把的银钱,却过着勤俭节约的生活,每日的饭菜都是定量的,连穿的衣服都是自己和丫鬟们做的,舍不得买任何首饰,在其他方面也是抠抠省省。小时候,舅舅每次给她买的小饰品,朱氏总是念叨好久,雨安一点都不喜欢朱氏的念叨。好在她现在靠着自己赚钱,虽然她不太喜欢这双小肉手,但是看在它为自己赚了那么多银子的份上,也要好好爱护。

      至于她为什么跟舅舅舅母住在一起,程雨安幽幽叹了口气。她娘是商户女,外祖父给她找个了潜力股,花费了大力供他读书,谁知那人一朝中了进士便嫌弃她娘的身份,想贬妻为妾另攀高枝,最后她娘死心了,在外祖父程俊的支持下和离回程家居住。

      程家本家是燕京的几大世家之一,但几任家主皆是平庸之辈,到了她外祖父程俊的父亲这一代,已经大不如前了。程俊是庶子,庶子历来都是嫡母眼中刺,他也不例外。

      等他父亲一走,家中嫡母就随便找了个借口分家,嫡母恶毒,几乎让他净身出户。分家后的程俊看着得来的家产思考了几个晚上,毅然决然地决定经商。当时商人的地位远不如现在,别人都觉得他疯了,妻子也不赞同,用和离相逼,他也没有妥协。

      磕磕绊绊地一路摸索,几年后,程家成了安城的首富,他也被外人夸赞有“陶朱之才”。

      雨安小时候听说了这些事,还问他当年为什么那么有勇气,那个高大魁梧的男人摸着胡子,笑呵呵地转移话题,避而不谈。直到多年后,在他的手记上找到了原因。

      程俊自小在读书上没有天赋,考了几次才中了秀才。然读书花钱,要是他再读下去,唯恐家中生计无法保证,他见过太多读书人为了读书砸锅卖铁,他怕自己以后也成为那种人。他很疼爱孩子,他不希望他的儿女像他这般为生计发愁,他要给他三个儿女挣家业。

      她的外祖父是真的疼爱孩子。她母亲程霜娘想要和离,了解了前因后果,他带着儿子程望上门打了女婿一顿,第二天便让人送上和离书。他说他养女十几年不是让她来你家受罪的。

      雨安听她母亲说起这件事,被她外祖父那句话苏得心肝颤颤的,在这个时代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太好了!

      可惜这样的人还是走了。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他的身子骨早就不行了,他一生乐观,走的时候也很安详。

      他的那本手记被程望放在程家的祠堂里,程望常常调侃,这本手记要让后辈子子孙孙研读,让他们知道这份家业的不易。

      自外祖父走后,舅母对她们住在程府一直很不满,经常明里暗里地挤兑雨安她娘,但舅舅对她们娘俩一向很好,程氏又是个温柔娴静的性子,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抹好香膏,闻着手上淡雅的茉莉香,程雨安心情更好了,接过银柳递来的茶,轻啜了一口,随口问道:“六叶回来了么?”

      六叶是玉丹院的小厮,瞧着伶俐,被她培养成心腹,专门在外面跑。她跟‘明镜书斋’的老板合作卖话本,今天是她领分红的日子,便让他去书斋领银子去了。

      “还没呢?多半又被李掌柜拖住了。”银柳笑道。

      程雨安闻言,淡淡一笑。李掌柜是‘明镜书斋’的老板,喜欢拉着人聊天,而六叶是个嘴皮子利索的。开始的时候是六叶担心合作不成,便刻意拉着李掌柜聊天,谁知李掌柜跟他越聊越投机,奉为知己,常常拉着他聊天,一聊就是半日功夫。

      两人正说着,六叶笑容满面脚步轻快地走进来,“姑娘,这次话本卖的不错,老李催着要下一册呢!”

      银柳笑着啐了他一口,“姑娘哪次的话本卖的不好。”

      六叶故意逗趣,笑着赔不是,“瞧我这张嘴,咱们姑娘是有大才的,外面那些人就等着‘长卿’公子的话本呢。”

      长卿是程雨安给自己取的笔名。程雨安有个秘密,那便是她活了两辈子。上辈子她是个社畜,每天为生活疲于奔命,而看小说是她唯一放松的娱乐。长卿是她看得某一本小说的男配,当时她为他意难平,因此就把这个名字记住了。

      来到这个叫燕朝的古代世界十几年了,她上辈子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了,但是还有这‘长卿’两个字时刻提醒着她有着上辈子。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入乡随俗,她学会了绣花裁衣,学会了宅在香闺中。每次半夜惊醒,她看着黑漆漆的房间,想到自己离那个自由的世界越来越远,心中充满着惶恐,她害怕自己成为一个囿于内宅的妇人,所以她开始经商。

      她很幸运,生活在一个对女子没有那么严苛的安城,有一个经商的舅舅,且这个舅舅支持她,得亏了上一辈的经验,她的铺子经营的还不错。

      写话本是个偶然的事,她原先就喜欢看小说。趁着无聊的时候便买上几本话本打发时间,但是那些话本多是穷酸秀才所写,才子娇妻美妾环绕的故事看得她心头郁闷,最后萌生了写话本的想法。

      “整天就知道催催催,那些稿子那么多,姑娘手都写软了,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一个如玉敲击的清脆声音传来,打断了程雨安的思绪。

      说话的是程雨安的另一个大丫鬟阿蛮,圆圆的笑脸,长得甚是讨喜,但性子泼辣直率,没有她长相那般讨人喜欢。

      程雨安笑道:“我就知道阿蛮最心疼我了。”瞧着她走近,雨安顺势将自己的手递给阿蛮,阿蛮的力气比银柳大,不用担心她没力气。她所有的书稿都是用毛笔写的,经常写得手抽筋,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分外怀念上辈子的电脑,打字可比手写快多了。

      阿蛮一边揉,一边絮絮叨叨,像个婆子似的。雨安乖巧地笑着,没有吭声,任她唠叨。她的声音很是清脆悦耳,不似朱氏那般尖锐,作为一名资深的声控,雨安耐心十足,很乐意听她说话。

      六叶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银票,恭敬地递到程雨安面前,程雨安淡淡一瞥,笑道:“瞧着不少,够我几个月的嚼用了,也不枉我每日花费的时间。辛苦你了。”

      六叶笑着说不辛苦,接过程雨安的赏钱,又说了几句讨喜的话,神色轻松地走出房间。

      等到完全看不见他的背影,阿蛮一边揉着她的手腕,一边低声抱怨:“姑娘就是大方,那本就是他该做的事,干啥还要给他赏钱?”

      雨安闻言浅浅一笑,她觉得自古利益驱动人心,再说她又不缺银子,她用左手捏了捏阿蛮的鼻尖,故作生气道:“难道我平日里赏你的还少吗?”

      她家姑娘头脑比别人多长了一块似的,总是冒出各种新奇的点子,引得众人往她铺子里钻,几个月下来赚的比人家一年还多,且她家姑娘又素来是个大方的性子,开心了便赏点东西,别院的人不知道多羡慕她们玉丹院呢!

      阿蛮连忙笑着赔不是,雨安却不肯放过她,作势要去挠她的痒痒肉,两人在塌上闹作一团。银柳素来心细,雨安便让她管着院子里的钱财,又教会了她记账。等她把银票收好,就看到闹作一团的两人,好气又好笑,眸子里带着点羡慕。她的性子沉稳,可不像阿蛮那般跟姑娘没大没小的。

      鸦羽般的秀发被放下来,银柳小心翼翼地梳着乌发。这时,六叶气喘吁吁的声音传来,他说:“姑娘,夫人病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重生后和竹马纨绔he了》求收藏。
    文案
    叶蓁蓁从小就知道晋王是她的未婚夫,为了他,她放下最爱的弓箭,收敛性格,学着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大家闺秀。
    她小心翼翼扮演着他喜欢的模样,全心全意为他付出,只期盼着能得到他一点点关注。
    可是入府多年,她始终未将他的那颗冰冷的心捂热,反倒让自己众叛亲离,香消玉殒。
    上一世活得太累了,重来一世,叶蓁蓁决定放飞自我,她要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射最利的箭,让晋王什么的都去见鬼去吧!
    可是上一世对她爱答不理的晋王,这世却发疯似的对她穷追不舍,红着眼祈求,“蓁蓁,看我一眼。”
    而她的竹马纨绔却强势地将她的头搂在怀里,凶巴巴地道:“看什么看,也不怕伤了眼!”
    下本开,喜欢的朋友收藏一下!笔芯!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