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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番外-不归之人(命从和枫昼) ...

  •   两千年了,我等了你好久。——命从
      仙界存在得太久了,久到好多人,都快忘了,那位始终穿白衣,笑看人人世万千的公子枫昼。枫昼神君掌管仙凡的来世之事,看过太多腥风血雨,尔虞我诈,故而在面对现世之时,也全是看破红尘般。他生的一副好皮囊,肤白胜雪,青丝如墨,五官柔和又端正,尤其是他一双凤眼,只与他对视一眼,瞬间便被他蛊惑了去,觉得吾之所有,皆可倾囊于汝,可这真不是他的术法,只单单是因为他长得好罢了。有神君如此,故而每年飞升的,女子多于男子。仙界之中所有的仙君\神君,见了枫昼,都会客客气气的称一句:“枫昼公子。”因为枫昼不喜欢别人叫他神君,毕竟曾经有人嘴瓢,将神君叫成了神经。枫昼知晓此事,便让众人改了口。再说那位嘴瓢的,便是往痴神君命从了。往痴神君,掌管一切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他可谓是博古通今,而且长得也是好看的模样,不过对比起枫昼公子,众仙都是倾向于枫昼公子的。命从虽然也是长得十分好看,但是剑眉常皱,薄唇常瘪,而且剑眉之下的一双眼睛,凌厉吓人,真是让人不敢看、不敢看啊。
      两人虽一个管以前,一个管未来,但有一些仙、妖、人总是想探知未来或者是修改过往的,两人便时常要拿着卷宗出来对一对,看有没有古今混杂的事件或者人物。所以两人其实也算是比较熟了,可是命从此人性格急躁,常常在卷宗对到一半就一会儿要喝茶、一会儿要吃点心、一会儿要如厕,本事一日便可完成的工作,怎么都要拖到两日。
      命从与枫昼相对而坐,两人中间,隔了一张小小的桌子,命从一边吃着点心一边打量着枫昼,的确是琼林玉树,风姿潇洒的人啊,这样枯燥无聊的卷宗,看得也十分细致,毫无半点厌烦的样子。枫昼看得认真,倒也没觉得命从的目光有多炙热,他发现本来百年前发生的痴嗔伤人事件中的有一凡人,竟然又出现在百年之后,这人本应该在痴嗔手下没了,怎么的又活过来了?枫昼抬笔,在卷宗旁边注释。命从看着枫昼的手,指若葱根,每一根手指都是细长,干净的,又看看自己的手,满手点心渣子,难怪女仙们都喜欢他。命从叹气,又扔了一个点心到嘴里,看向枫昼,还是一副不闻身外事的样子,只不过,他的眉头微微有些发皱。
      “叹气做什么?吃噎着了就喝口水。”
      命从本好好地在嚼着点心,倒是枫昼一句话,还真是突然噎着了。一个劲地咳嗽起来,枫昼见此,也不生气,只是无奈地笑笑,又去取了一杯茶水,递给命从喝,在他喝时,还一边顺一顺他的后背。
      “你当是要慢一点喝才好。”
      其实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枫昼也经常给这位粗心大意地往痴神君递水或者提醒他更衣,可是今日有些不同。因为命从今天早些时候看了一个话本子。话本讲的是一方国土的帝王,爱上了一位修仙的公子,两人皆是男性,但话本中写两人皆是俊朗不凡的模样,然后命从便觉得看着看着,帝王和修仙的公子竟成了他和枫昼两人一般模样。待到一本话本读完,命从这才恍然清醒,刚刚自己是,将自己比作了帝王?又将枫昼比作了那位仙风道骨的修仙公子?
      于是这会儿,枫昼本来自然地拍背,却拍得命从一阵僵硬,就像枫昼是拿了一个小铁锤一般。枫昼拍了一会,看着命从咳得唾沫星子沾满了还没有吃的茶水和糕点,水袖轻挥,桌面上又是一盘新的糕点,一壶新的茶水,糕点是命从最喜欢的晨笑酥,茶水是命从最喜欢的清露茶,这桌上,能喝的,能吃的,都是命从喜欢的。
      枫昼坐回案前,继续看没有看完的卷宗。而命从,只是看着桌上的东西,一脸震惊,也不知道哪里突然来了脾气,一挥手,将茶水和点心都打翻在地。他闹着:“我不爱吃这个!哼!”便是挥挥衣袖,就离开了。枫昼还是低着头,只是卷宗没有再翻页了。
      那天晚上,命从气呼呼的找出早上看那本书,使了个法术,将它生生地烧没了。

      枫昼熬夜将卷宗看完,又是一个去汇报了此次发现的怪事。上主对于枫昼一人前来倒也不奇怪,因为他常常都是一人前来,又不会怪命从偷懒,久而久之,便习以为常了。百年前痴嗔伤人,一名叫阿晓的姑娘,本是在那场事件中身亡,按照阎罗的记录,与三年后投胎重生于陈家,可偏偏陈家那年没有孩子出生,这已是违背天命,怪事一桩了,可更怪的是,那姑娘却在百年之后以本应死去的年岁和样貌好好地活在一处村落当中。
      上主任命枫昼和命从去查及此事。
      枫昼在发现这事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大概的探查之法,只需由自己去寻了那姑娘所在的地方,再由命从探一探那姑娘的往事便可知晓期间发生的事。不过,枫昼不知道,昨日的命从命从是在气什么?在去找命从办事之前,枫昼去了自己的殿内,因为每一次出去办差事,命从总是不爱穿着神君服,这件事情已经被很多神君、仙君起诉了,故而每每出行,枫昼必会带着一套,以免命从又忘记。
      这次,当枫昼找到命从的时候,命从还没从自家殿内出来,于是枫昼站在门口,像往常一样,叫命从的名字。
      “命从。”
      只一声,命从便从殿内走了出来,果然是一身黑衣,不穿神君服。其实神君服不过也就白色而已,也不知道命从为何不喜欢穿。
      “走吧,我已经摸清这姑娘的位置了。”果然是没等枫昼开口让他穿神君服,便咋咋呼呼的踩着一朵云跑了。枫昼便想,不穿也罢,反正这件事,也不会伤到他。
      而这样的一个念头,却生生,让他们再无同案阅卷宗的机会。

      荷花村的村民,仰赖荷花、莲藕为生,所以,荷花村中很多菜式,都与荷花有关。荷花酥、嫩荷丸子汤、荷叶稀饭、荷叶包烤鸡、莲子羹、凉拌莲藕、莲藕汤,命从作为一个贪吃鬼,自然不会放过这样有特色的菜品,枫昼当然也知道他的想法,枫昼一直都很知他的喜好。于是,刚至荷花村,命从就要往酒楼里面冲,枫昼无奈,看着他像个十天未进食般模样,只得狠狠地拉了他一把。命从看着枫昼拉着自己的衣袖,也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脑海中帝王和修仙公子一闪而过,脸上险些挂不住,只能甩开枫昼的手,一脸脾气:“不吃就不吃!”枫昼没有立刻跟上命从,去到酒楼与小二交谈几句,期间还指了指命从。命从看着枫昼与小二说话,脸上的笑容温柔,嘴角轻扬,有一丝绵软的意味,一双凤眼弯弯,只见那小二看的发神,痴痴点头,命从觉得有一口闷在自己胸口处,就像里面放了一块石头,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只见得枫昼向他走过去,那一块石头才稍微变得小了一些,但是,还没在胸口,微微发堵。
      “命从,等办完阿晓姑娘的事,我们便···”
      “啊呀知道了知道了!”命从没有听完枫昼的话,还打断了他。就是这样小小的一句话,却堪堪放在命从心头两千年。
      这位阿晓住在离酒楼不远的村口,她家院中,就是一大片荷花塘,正值盛夏,荷花开得十分地鲜艳夺人。命从和枫昼到来之时,她正坐在荷花塘边上,一个小娃娃站在她旁边,似乎是在给她讲故事,手舞足蹈,多么美好的一副母慈子孝的画面啊。
      枫昼走到荷塘边上,向阿晓行了礼,命从则叼着一根青草在嘴边,满脸写着高傲两个字。枫昼脸上带着一贯如春风温和的笑,“叨扰姑娘,我兄弟两人赶路口渴,想讨一杯水来喝。”
      阿晓并不认得命从和枫昼是神君,只当是真的是赶路人讨一口水喝,她与儿子重逢,心本就柔软,自然也不会拒绝这样发善心的事情。她站起来,拍了拍裙角,做了请的手势,“两位公子请进,我这就打水来。”
      命从嫌麻烦,瘪着嘴,“怎么那么麻烦,直接施了术法迷晕两人,我探一下不就好了。还有,清水我才不想喝,你待会儿自己演吧。”
      “卷宗里,阿晓姑娘本没有孩子,可这多出一个,命从不觉得奇怪?”枫昼解释,命从听完觉得好像是有那么些道理的样子,“小孩子阳气纯,但却没有大人足,先审阿晓姑娘。”
      阿晓和她儿子的住所,全是由木头所钉成的,屋内陈设一应俱全,乍一眼看过去,像是普通人家,可是仔细查看,屋内所有的木头都是柳树树干,所有的布料也皆是白色布料,没有其他颜色,屋外本是烈日炎热,动一动都会满身汗的天气,屋内确实一片阴冷,反差实在是大了些,其中,必有古怪。
      命从和枫昼相视一笑,待阿晓端来清水,命从恭恭敬敬地接过,就在命从的手触碰到阿晓的瞬间,一根细长的绳索从命从袖中跑出,将阿晓结结实实的捆在背后的木桩上。阿晓满脸惊恐,心中也似擂鼓,她惊叫:“做什么,救命啊!妖怪啊!”
      命从被她的喊声吵得烦,本来这两日脾气就不好,这样一弄,命从反手变出一块布,塞进阿晓的嘴里,还不忘舒坦的说一句:“终于清静了。”接着,便是命从最喜欢的时刻,他十指相对,一阵令人眼花缭乱的结印手法下,一张小小的网在阿晓的额间张开。
      不过片刻,命从便收了术法,坐在枫昼对面,而阿晓直接昏睡了过去。
      “她体内是有痴嗔的血,也是痴嗔将她从百年前带到现在。”命从做事还是颇为认真,探查完自然要乖巧地向枫昼汇报,“但是痴嗔与她说的话,我探不到,但我能感觉到她似乎很期望这样做。”
      枫昼皱眉,不对,痴嗔帮她必定要取回报,况且是跨越时间这样大的术法,消耗妖力,同时还极有可能被仙界察觉,除非帮阿晓是唯一一个选择。
      “当时痴嗔伤得很重,必定无法操作横跨百年的时间术法,而且自那一战他再也没有出来过。这阿晓姑娘的体内有痴嗔的血,可以解释为什么阿晓容颜依旧。那么当年痴嗔必定是走投无路,只能选择与阿晓姑娘达成协议。可是,到底是什么呢?”枫昼感觉自己已经快找到原因了,可是还是差了可以佐证的依据。
      “自然是因为,阿晓姑娘怀有身孕却又至将死之时。”稚嫩的声音在外响起,言语间却是戏谑,“我告诉他,把死人埋在柳树下,再用这柳树搭一处屋子,待到她做好了,孩子便会回到她肚子里。”
      所以,这个孩子其实并不是阿晓当时腹中的孩子,而是痴嗔化作婴儿,在阿晓腹中修养。命从听完,只觉得一股火气上来,想掐死那个说话的小孩,可就在他快要跨出屋时,生生的被挡了回去。小孩子就站在门口,手中拿着莲蓬,咯咯地笑。“为什么不听我说完!我要说完!”他气呼呼地将自己手中的莲蓬扔到地上,又双手叉腰,确实是小孩子模样,“我在她肚子里,在她身边,吸尽了她的阳寿,可是她喝了我的血,就算是阳寿走完了,也不会老。两位神君看看她,还活着吗?”
      枫昼去探阿晓的鼻息,果然,人没了。
      “哈哈哈,神君的结印真好看,我本来对她还多有歉疚,神君的结印帮我了结了她,这样,我杀了神君,便就是为母报仇了。”
      这句话倒是引起了命从一阵大笑,“就凭你,杀我们两?”
      “神君莫笑,不如试试仙法可还在?”小孩子杨着头,又指了指枫昼,“特别是这位白衣神君,清水也不能轻易喝哦。”
      枫昼施法,果然法术尽失。命从看着枫昼,枫昼摇了摇头。命从本就是和浮躁性子,需要与枫昼两人配合施法,方能更加有效的制妖,况且,眼前面对的,可是这世间最大的妖。
      “可怜呢,若是两位都还有仙法,我心中还是有一些害怕的。”痴嗔双手放在胸前,小孩子的脸委屈的皱着,突然,又咧开嘴大笑,“可惜了!你们,都要变成我的腹中餐了!”
      “是吗?”枫昼含笑,将阿晓的小臂割出一条口,鲜血瞬间流了出来。枫昼用食指沾血,画出破结界的结印,“你自己的血,刚好破你自己的结界。”
      “神君聪明,可即便如此,神君还有法力与我斗吗?”痴嗔说罢,招来万生怜实体,命从和枫昼两人本就法力流失,如何与万生怜抗衡。
      只见万生怜一分为二,与枫昼和命从两人缠斗。万生怜蓝光闪过,命从以仙剑炙炎相应付,可是万生怜毕竟是第一神器,炙炎想要在它手底下讨到便宜怕是有些难,更何况是以仙法尽失的情况下,但是命从本来就擅武,凭借一身蛮力,也可以与妖力未恢复完全的万生怜打一打,可是枫昼便不一样了,枫昼并不擅长剑道,他常用的是以仙法结印,封住妖魔,可眼下仙法无用,枫昼十分为难。仙剑歌吟是枫昼的佩剑,歌吟较软,能以柔克刚,可是万生怜的攻击过快过密,枫昼有些应付不过来,一阵蓝光之下,万生怜刺向枫昼。万生怜在刚刚触碰到枫昼的神君服时,被一阵金光弹了回去。枫昼骤然明白,神君服上有结印,若是妖力虚弱的情况下,即使是万生怜,也不能将神君服刺破,眼下痴嗔,妖力并不充沛。
      命从没有穿神君服。
      万生怜的剑气十足一化十,十化百,一剑一剑都像是瞄准了一般刺向命从。
      “命从,站我背后!”枫昼向命从吼道,至少这样,在一个方向的万生怜攻击,可以得到很好的抵御,如若命从实在抵挡不住,便由自己以神君服相抵挡。
      命从闻言,与枫昼背靠背。两人各承受一方的攻击,这样的方法看似合适,但是没有仙法,力气终究还是会在万生怜无穷无尽的攻击中用尽。
      “神君真聪明,可不知神君准备与我这个小孩子,斗到几时?刀剑,可不会累。”痴嗔在一旁无事,只乖乖地立在一张荷叶上,手中拿着一朵开得正好的荷花。“话说两位神君如此相信对方,可真是亲密无间呢?”这一句话,正好刺在了命从这两日的脾气上。痴嗔似乎也感受到了命从的一丝分神,继而又说,“其实两位神君,走在一起,实在是神仙眷侣般让人羡慕,不知等我长大,几时能寻得这样一位良人啊?”说完,还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
      命从觉着痴嗔说的每一个字,都想一把火,点燃了自己的装着脾气的罐子,若现在不去撕了这人的嘴,他简直就无脸见人了。他挥舞着炙炎,猛地向外冲,却被枫昼一手拉住,“稳住心神,命从,他在激你。”
      “咯咯,我可没有。神君心中当是明白的,现在想与我动手,到底是不敢面对还是被拆穿了心思,害羞了呢!”痴嗔的稚嫩声音间,还故作轻佻,惹得命从真是一把火窝在心头,不发泄就要死一般难受。
      命从推开枫昼的手,举着炙炎刺向痴嗔。而此刻,那些本应当与歌吟过招的万生怜在痴嗔的召唤下,尽数冲向命从,前胸背后,皆是丧命的结果。命从向前冲,将所有挡在眼前的万生怜刺碎,他没有想过,万生怜,怎么可能被刺碎。只觉得,还没有刺中痴嗔,背后已经传来枫昼一声闷哼。
      万生怜从背后刺中了枫昼,一剑穿心,然后摆出新的剑阵,剑刃直指两人。
      “枫昼!为什么!”枫昼倒在命从怀中,嘴角流出鲜血来,哪里还说得出话。
      “当然是神君知道,神君服能挡万生怜进攻,可是,神君不知道,万生怜只一把时,小小神君服,是挡不了的。”痴嗔还是站在那片荷叶上,看着眼前这一幕,“黑衣神君莫不是想问,自己刚刚不是击碎了万生怜?哈哈哈,那,是幻像哦。”
      幻象。
      命从痴然,抱着怀中的枫昼,竟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眼前都是血,都是枫昼的血,枫昼要死了吗?该怎么办呢?他脑子里面回想的尽是枫昼平常唤他名字、给他糕点、给他茶水、给他拿神君服那样笑容明媚的模样,他不想枫昼死,不想枫昼离开,他的世界早已经刻满了枫昼这个人的印记,枫昼要是走了,那他这一辈,都只能活在对他的回忆中了。
      “枫昼,枫昼···”叫着他的名字,可是,似乎也没用了。
      枫昼知道自己已经到尽头了,也知道命从在这种情况下,打不过痴嗔的,为今之计,只有以他的性命为代价,至少,保全命从。他艰难地坐起身,在命从手间画了一道符印。禁身印,这是一道死印,在施术者死前,受印者将无法动弹。命从双眼瞪着枫昼,口中只念叨:“不要,枫昼。”
      凝神,结印。至少保住命从的想法支撑着枫昼,他十指相对,闭目,“祭以吾命,不入轮回,愿以此印,破它生魂。”以施术者的性命为代价,以成为孤魂野鬼为代价,强行施展结印,去打散痴嗔的魂魄。破魂本就是妖界结印法咒,结印者需以强大的生命献祭,可谓是违背天理伦常,所以,于仙界,这是禁术。
      这一道以命换命的结印,结束了这一任痴嗔的性命,可是枫昼不知道,繁育下一任痴嗔的羽毛,藏在何处。做此术法,只为保住命从。
      枫昼看着自己的手已经在消散了,他凑近命从,想去摸摸命从的头发,想去抚他的脸庞,想帮他拭去眼下的泪,可即使这平常的动作,他也做不到了。
      “命从,你要记得···”

      痴嗔,死了。
      枫昼,散了。漫天飘落的枫叶,落在荷花村的每一处地方,村里的人都高高兴兴出来看这奇像,只有命从一人,坐在地上,无助,迷茫。
      村子里酒楼的小二提着食盒跑到了村口,看到一身黑衣的命从,笑嘻嘻地跑过去。“公子,公子,这是今天白衣公子吩咐我带来的特色菜品,都没放葱,甜食多放糖,一共二十两银子。”
      白衣公子,枫昼!
      命从扔了一定金子给小二,拿着食盒。里面放着荷花酥,嫩荷丸子汤、荷叶稀饭、荷叶包烤鸡、莲子羹、凉拌莲藕、莲藕汤,都没放葱,他总是记得,记得命从不爱吃葱,喜爱吃甜的。本是夏日的凉风,吹在命从身上,他却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寒冷,他伸手拿了一块荷花酥,咬了一口,真的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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