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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扒尸 ...
秋风萧瑟,黄沙漫天。
一辆破旧的老驴车缓缓向前行驶,车轱辘压在黄土路上凸凹不平的泥坑上、石头子儿上、枯草枝上,发出不绝的嘎吱嘎吱声。
车子上坐着四人,前头驱车的是一名身材高大健壮的青年小伙儿,青年虽身材健硕且肤色微黑,却长了一张如玉面书生一般精致俊俏的脸,五官秀美,然神态正直憨厚,掩盖了这份俊美。
他正迎着猛烈的风沙,拼命地驱赶着老驴。
后边的露天车板子上坐着三人,相互偎依在一起,远看着都几乎缩成了一团,三人周身裹着一条破旧发黑的老被子。三人躲在破被子里边,只露出半个后脑勺,看不清长相,一阵风沙袭来,一颗最小的毛绒绒脑袋缩了进去,这下好了,只瞧见两颗脑袋。
“藐儿,不怕,阿娘在呢。”
苍老嘶哑的声音传出,声音着实算不上好听,让人听着都皱眉头,却含了独有的温暖与爱护,一道稚声稚气软乎清甜的声音一板一眼地回:“阿娘不担心,藐儿不怕。”
这时一道少年嗓音又传出:“阿娘偏心,那小病秧子胆子大着呢,就你把她当宝儿,当易碎的瓷娃娃,连昨儿个唯一半块白面馒头也进了她肚子,只因小病秧子吃了粗面饼子不消化会吐。”
“都是人,咋就她不一样呢!”
“阿娘有这功夫不如关心关心我吧,大哥生得强壮,小病秧子有你护着,就我弱小可怜且无助!”
破被子面积不大,少年半个后背都露在外头,不禁愤怒地扯了扯被子,盖住自己的半截身子,行动间一阵冷气窜进被子里头,最中间的幼童不禁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气得老妇眉头一跳,狠狠地将被子又扯了回来,还伸出大掌狠拍在少年后背上。“这趟出逃是藐儿使的主意,我们一家才能从那些豺狼虎豹狗官悍匪中逃出来,这一路赶车出力的是你大兄,维持生计是你老娘我,你干啥了?要老娘说,全家就你是累赘,就你最没用了,还好意思说?趁早给老娘滚蛋,跟你那没用的爹一个德性!”
这下少年不仅半个身子露在外头了,连整个人都暴露在寒风中,他在猛烈萧瑟的大风中凌乱,看着前面穿着全家最后的一件厚外套赶车的青年哭诉道:“大兄!你看看阿娘!你说我是亲生的吗?!”
青年有个和身材相符和颜值不符的名字,他叫金大壮,朝他哭诉的少年叫金二壮,是他弟弟。他转头看了眼,笑了笑说:“赶紧钻回去吧,一会儿冻着了,兄长没银钱给你看病,又没工夫给你耽搁,少不得给你落下,让你自生自灭。”
金二壮:“得,您也是亲的……”
少年仰头望天,“苍天啊大地,难道天大地大就没有我金二壮容身之地?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真心关爱疼惜我的人,就我这样的可怜虫死了也不足惜!”他悲壮地站了起来,迎着寒风,跳下了车。
青年赶紧扯住了驾车的绳子,老驴一声急鸣,车子忽而停下,车上的人摔成一团,老妇怒而呵斥:“大儿!你做什么?!”
金大壮赶紧说:“阿娘,阿弟跳车了。”
这时少年一声尖锐的惊叫声响彻了天地,也惊跑了野外一群秃鹫野鹰。
老妇本想说,你还不了解你弟弟啊,就那厮,就算跳车也是骗同情的,只管往前走,保准一会儿又一把鼻涕一把泪生龙活虎追来。
然而就在这时,少年的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惊叫,让母子两人皆心生惊讶和担忧。
驴车这时离着少年跳车之地不足十个车身距离,近得很,往后一瞧,只见少年忽然一倒,像是被吓晕过去了,过了一息又如诈尸般,猛然窜起来。
“我滴娘啊!艹艹艹艹,老子不是故意跳你们身上的……啊啊啊!”
一阵稀里糊涂语无伦次的惊叫后,少年以迅猛之速跑回来,惊慌指着那处:“阿娘,大哥,那里有死人!”
“好多好多人,都死了,都死了!”
那边是一个地势略低的小盆坑,被半人高的野草盖住了,因此乍看第一眼没发现什么异常,多看几眼才发现里面隐隐有什么东西。
金大壮和阿娘对视一眼,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浅盆坑里摞满了尸体,这还不是一个小坑,是黄土大道旁一个极大的凹陷处,后边有一个很大的土坡,正是土坡下才有的这天然大坑。
金大壮粗略看了几眼,这里堆叠的尸首少说有上百具,各个身上都有刀剑之伤,鲜血淋漓,惨不忍睹,想来是死前经历了残忍地屠杀。
一阵大风袭来,半人高的野草迎风摇曳,似是悲泣哭嚎,大片乌云遮住了满天金黄落日,天色在一瞬暗了下来。
路过时不觉有异,这时才发觉鼻尖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金大壮心生不详惶然之感,只想快点离开此处,他的腿和他的手都在轻微颤抖发软,差点没站稳。但他得站稳了,因为他还要带着阿娘弟弟妹妹平安走到兖州,找到他们爹!
“阿娘我们掉头走吧,这里不太平,万一那些杀人的都回来了就麻烦了。”
能一下杀死上百人的,定是人数不下于千人的队伍,这些人不是超级大土匪的势力就是乱军,寻常人哪能一下杀死这么多人。
在如今的世道,出门在外若是碰见土匪乱军,祖坟冒青烟了顶顶好运可能会被无视捡回一条小命,否则轻则被抓去充军做杂役、当人肉冲锋军,重则当场就会被杀拿来充当军功人头,哪有什么好下场。
他担心那群人没走远或在附近,这样一来,他们就危险了,毕竟阿娘和幼妹都毫无战斗之力,弟弟也才十来岁出头,他怎能护得住他们。
老妇这时微微扯开裹着脑袋的粗布头巾,深呼吸一口气,她生了一张国字脸,竟是浓眉大眼的,好似一个男人相貌,只是满面风霜,身材瘦小干瘪,苍老的手紧紧地抱着幼童。
幼童身上有一张厚实的小被子单独裹在她身上。
老妇问询了大儿子情况,沉吟了下,将裹着被子的幼童递给金大壮,“照看好你妹妹,我去看下。”
说着就小跑了过去。
金大壮金二壮都闹不明白他们娘准备干什么,往死人堆里跑去干嘛?这时不该离得越远越好?
“阿娘是不是有些不对劲儿?”金二壮不确定地说,他好似在一瞬间看到了阿娘的眼神在放光?似乎还有些兴奋和急促?
金大壮看着前方:“别胡说。”虽然他也看不懂阿娘准备干什么。
幼童从被子里冒出一颗小脑袋,稚声稚气地说:“阿娘饿了,正所谓饥不择食,阿兄,阿娘准备吃尸体了。”
金大壮低头看着怀里的妹妹,妹妹白净到几乎病态苍白的小脸蛋,与他如出一辙的精致五官,眉间还有点红色印记,比之传说中的年画娃娃也不为过。她干净的眼神,平静的小脸。
她是怎么说出这一番话的?
少年也凑了过来,忍不住伸出手掐了掐妹妹的脸。“小病秧子说得对,这一路我们都饿了多少顿了啊,阿娘为了我们都舍不得吃,一块饼子要分好几顿,阿娘这么饿着,也难免……唉。这也不怨阿娘,都怪这世道害人!”
少年英勇地说:“吃人就吃人吧,这份罪恶我替阿娘担了!”
眼看着幼小的弟弟妹妹要越说越离谱了,眼看着阿娘已经冲到尸堆上,甚至趴在上面不知道在干什么,青年稳了稳心神,呵斥道:“胡说八道!”
“爹曾说过,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尸体生前为人,人则同类,为人者怎可食同类血肉?”
少年反驳:“那傻爹有没有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是说,阿娘是女人,想干什么都行!”
“唉,我也想当女人啊!”
金大壮:“……”明明知道阿弟在胡说八道,明明知道阿娘不可能吃人的,可是他该怎么反驳!
萧瑟的寒风中,幼童平静地说道:“阿娘是准备看看那些死人身上有什么可用之物,好拿去卖,我们不是盘缠都花光了吗?大兄,你放藐儿下来,你去帮帮阿娘。”幼童说着,手伸向少年,“你来抱我。”
果然,这时他们看到瘦小的老妇不断地在扒尸体,在一具一具尸体来回奔波,脸上挂着兴奋渴望的笑容。
“老天有眼啊,这些人都刚死!刚死没多久,有些尸体还热乎着呢!”
金大壮这才恍然大悟,刚死的人,没有被人扒过,尸体也还不脏不臭的,能从他们尸体上找些可用之物。
在当今这个世道,扒尸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有些人甚至埋尸体的时候都不敢明目张胆竖碑,怕被人扒了,轻则陪葬之物被偷,重则尸体被抬去煮了,不过前者平民百姓的也没陪葬之物,贵族则有专门看守陵墓的人,主要还是防着后者,当然食尸这个现象也是不多见的,如这样扒尸捡些值钱玩意儿的是大多数。
这种路边的尸体,尤其是刚死没多久的,油水最肥。
他把妹妹塞进二弟怀里,扯了一块布,赶紧跑去帮他娘,就算这是个好办法,但眼下此地也不是久留之地,得尽快离开。
少年僵硬地抱着妹妹,像抱着一块炸弹,他想把小病秧子放下,却被命令:“转身。”
“转、转什么身?”
“给我挡风。”少年看着妹妹,可爱漂亮的脸蛋,平静软糯的嗓音,她是怎么说出这么寒冷的话。
幼童咳了两声,苍白的脸更苍白,“二兄乖,要听话,不得哭,我们身上已经没有银子了,若我病了,没有银钱看大夫吃药,阿娘大兄定要为我奔波难过,二兄也没有饭吃,说不定还要为了我把二兄卖给人牙子,二兄长得这样俊俏……”
少年瞬间就转过身,将幼童牢牢裹在怀中,瘦弱的身躯挡住了从西北方向吹来的寒风。
他脸色如同这秋日寒风一样萧瑟肃杀。迟早有一天,他要把这小病秧子偷偷沉河里喂鱼去!
大约一炷香多点的时间,老妇和青年就完事回来了。老妇怀里捧着一大堆衣物,全是些绫罗绸缎的好料子,里头夹着昂贵丝绵的外袍,甚至有两件皮毛大衣。老妇有些不甚满足地说:“底下还藏着好些尸首没翻呢,你大哥说来不及了,只好如此了,好在这些人似乎是贵人,瞧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这样厚实软和,摸起来比我手还细软呢。养一身细皮嫩肉的,真是好福气。”
不过再好的福气,如今也成了黄土一捧,死了都叫人扒尸。老妇叹了口气,也不太兴奋了。贵人尚且如此,他们这样的低贱百姓,也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带着孩儿们找到他们爹。
金大壮更是找到了两把刀一把剑,正爱不释手地抚摸。
“有了这刀剑,大哥就可以保护你们了!”
这些被杀死的人很可能是贵族,普通百姓是不可能有这种衣物的,附近有许多车轱辘重压过的痕迹,现场却只有尸体没有任何车马,说明被劫掠的财物辎重数量众多,而且被整车整车拉走了。
只是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军队所为。
金藐已经不自觉地开始分析起来,这些尸体中,身着绫罗绸缎者仅有十几人,着次等锦衣者几十,这些应当都是贵族中人,其余尸身粗布短卦上百,这些人身上的伤痕更多,应当经过激烈打斗,该是护卫,另外一些身着统一颜色制式布衣的应是仆从。
然而,贵族出行怎么可能带区区百人护卫,按照现场辎重痕迹看,至少有上百辆的车马,至少匹配几百个护卫才敢带这么多东西出行。
这时老妇翻出一件皮毛大衣,“这件料子最是厚实,可暖和了,给藐儿用。”
老妇可不怕什么死人身上的衣服,也不觉得晦气,只要是好料子她就觉得是好东西,什么世道啊,有得穿就不错了,还穷讲究呢!
金大壮说:“不妥,这些东西到了城里都拿去卖了,否则露在外面被看到也会被抢走,惹来不必要麻烦。”
金藐点点头,大哥说得对。
她忽而神色一凝,看到那大衣的里衬上绣着两个字:“曹嵩。”
金藐一时觉得这名字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听过,可又想不起来。
金大壮也翻看着自己手上的刀剑,惊奇道:“这刀柄剑柄上怎么都刻着曹字?”
金藐忽然想起来!历史上东汉末年三国大名鼎鼎的曹操曹老板的父亲不就叫曹嵩吗?!
新文~另类三国文,甜萌谋略沙雕,喜欢的崽儿请务必收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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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扒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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