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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是风动4 ...

  •   晋城是一座靠北的内陆城市,没有湿热的风,也没有广阔的海。

      尽管如此,季听还是对这里的风景感到兴味。

      跟闻市纵横交错高低起伏的巷径不同,这里的路又宽又平,笔直地一通到底,规整得不像样。

      两相对比,是全然不同的感觉。站到晋城的土地上之后,季听总算有了一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

      当然,前提是忽视他身边叫嚷的于留。

      两人先去了季听的新家。

      在十二楼,是个一居室的精装小套屋,一个卧室、一个书房,配合着一厨一卫和一个小客厅。四十来平的屋子能说得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于季听而言足够了。

      于留他家爸妈也在这边给他安置了一套房,他们家家底丰厚,一套三居的住宅说买就买。于留的房子在隔壁,是高档住宅小区的一套中层住宅。

      不多时季听就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然后又陪着于留去他家放东西。

      收收捡捡一番,天色已晚。

      于留自告奋勇地说要带他去吃饭,声称自己早早做好了攻略,知道哪家餐厅好吃。

      季听对吃的从不挑剔,于留安排什么他就吃什么。

      到餐厅坐下的时候,季听忽然就很感谢于留。

      因为他又看见了闻峥。

      唯一让季听感觉到不虞的是,闻峥对面坐了一个女性。对方看起来知性成熟,外貌出色。两人有说有笑的,能让人感觉到他们之间氛围不错。

      季听神色郁郁,全然没听到于留在一旁说什么。

      亏得于留叭叭地介绍了半天他们要吃的菜,结果一看季听,眼神全然没往他这送一个。于留顺着季听看的那个方向看过去,他若有所感,叹道:“这不是上次你在画展遇到的那个帅哥吗?对面那个是他女朋友吧,真是郎才女貌。”他还以为季听也是觉得这两人般配,才一直看。

      哪想季听不咸不淡地那么看他一眼,接下来的一整顿饭,都没跟他说一句话。

      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这个祖宗的于留抓耳挠腮的,全程给季听又是夹菜又是添茶,终于在离桌前夕,让季听开了金口。

      从桌上起身,季听没朝门口走,而是让于留等自己一会儿,然后自己朝着闻峥那一桌走去,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停了下来。

      “闻老师。”在他们说话的间隙,季听开口叫到。

      季听说话的声音很有辨识度,饶是间隔两月之久,闻峥还是轻而易举地想起了声音的主人。

      他侧头,看见少年站在不远处,身形挺直,像一颗小白杨,隽秀的五官有瓷白的皮肤衬托,显得更为出彩。闻峥难得分神想到:少年好像独得偏爱,这么毒辣的日头,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变黑。

      这么想着,闻峥跟他打招呼:“季听,又见面了,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打扰您吃饭了,要走的时候看见您,还是想过来打下招呼。”季听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好像真的只是临时起意过来打声招呼,目光落在闻峥对面的女性身上的时候,仿佛再自然不过地发问:“这位女士是您的?”

      “我的姐姐。”闻峥答。

      “姐姐好。”季听的嘴角上扬了一点。

      “你好。”闻烟笑了笑。

      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季听有眼色地道别,跟着于留离开饭店。

      “这小朋友你又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闻烟支着下巴,想从自家弟弟脸上看出点端倪来。

      闻峥回得平淡:“前两个月去闻市看画展碰到的,应该是粉丝。”

      “你真是一如既往地招惹小朋友喜欢。”闻烟觉得这个弟弟身上也许是有什么招惹小朋友的特质,从小到大都很招小孩子喜欢,大大小小的孩子都喜欢粘着他,闻峥哥哥长闻峥哥哥短地叫个没停。

      就像刚才那个一样,看着闻峥的眼神都亮晶晶的。

      话虽如此,闻峥忽然想起来自己答应季听的,给他签名的事。之前在闻市没有机会,现在在晋城了,这件事还是可以践行一下。他向来言出必行,这件事也不例外。

      于是当晚季听就收到了闻峥的短信。

      内容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后天晋城文化馆有一场画展,你方便来拿签名吗?

      却还是让季听笑出了声。

      他不知道自己是在为又能跟闻峥见面笑,还是为那只是他的姐姐笑,又或是为了闻峥对他践行诺言笑。亦或都有,但是那都不重要。

      季听有点兴奋。

      他打开衣柜,在那几件不算多的衣服里挑来挑去,最后不甚满意地选中一件灰色的T恤和一条宽松的运动裤。

      以往几件衣服就能穿整个季节的季听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到,自己或许应该为自己添置两件衣服了。

      所以第二天于留给人打电话,听季听说自己在商场的时候,他的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

      他急匆匆地赶到商场,盯着季听看个没完。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季听被他看得烦了,把人从面前推开。

      “不是,哥,听哥。你给我说说你受什么刺激了,怎么突然要买衣服了?”于留秉着小强般顽强的毅力,凑回季听身边,势必要问出个一二三的模样。

      这真不能怪他大惊小怪,他跟季听认识这么久了,看季听那几件衣服都看烦了,季听还没穿烦,三年来,每个季节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件衣服换着穿,对于留建议他买新衣服的话左耳进右耳出。今天却破天荒的主动出现在商场,怎么能不让于留吃惊?

      季听不理他,于留就在一旁自己琢磨原因,一会儿拍头一会儿拍巴掌,“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衣服穿烂了?”“新家有老鼠,把你衣服咬坏了?”一些看上去非常智障的猜测。

      于留自己都否定了这些说法,季听哪是会把衣服穿烂的人?那小区也不可能有老鼠出没啊。

      他脑海里灵光一现,“奥!你该不是少男心觉醒了吧,知道人靠衣装,要去新学校勾搭妹子了?”

      “煞笔。”季听骂他。

      手上刷卡的动作没有停,心里却在想:不是勾搭妹子,是勾搭男人。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给于留听,因为这个傻子可能会把他耳朵炸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季听:女朋友?不好意思,闻峥只能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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