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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牙尖嘴利的红毛兔子 ...


  •   司尧凑近乔煜耳边:“谁像你们妖怪,牙能像刀刃一样尖锐又反光,嘴能咧到耳朵根?”

      四下除了郭哥在后面沙发座上理戏服私服各式杂物,并无旁人,乔煜弯了弯眼角,“有求必应”地给司尧表演了一个嘴裂到耳根。

      不想郭哥正好抬头看了眼镜子,揉揉眼,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受到惊吓的声音:“擦?”

      司尧若无其事地理了理前襟:“郭哥是在镜子里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了么?”

      “确实……是我眼花?”

      乔煜一脸无辜地通过镜面反射,眨巴眨巴眼,跟郭哥对视。

      “嗯,镜子这种东西,就是容易让人产生幻觉,尤其比如镜面不太平的时候啊,就像空间被扭曲了一样,郭哥你是不是最近压力太大了?”司尧说得煞有其事。

      “哎,能不大么。随便说一句话都能给各种解读上黑热搜。”快一米九的汉子一抹脸,要不是他一贯以硬汉形象示人,乔煜都怀疑他要哭唧唧,圆脸皱成了一团。

      上一场拍完了竹林截杀的戏份,这几天是你好我好大家安好的文戏,道具组都布置好了,来叫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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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在外游历的公子哥,在大波杀手被解决之后,倒是凭借平时的藏匿本事,成功地带着少女到达了至交好友的势力范围。

      姜云笙醒来的时候屋里燃着甜腻的香,床顶的帐幔花形精致,床尾的雕花刻着四时节气,鸟语花香,看来是个温柔富贵的所在。只是身上有好多处都疼,动一动都疼,她动了动手指,感到来自另一个人的体温。

      她微微侧头,看到枕着左手,右手握着她右手的楚汐,他睡着了,下巴冒出了胡茬,眼睛闭着,呼吸清浅。

      她左手撑床板,尽量不触动到右肩胛那处最深的伤口,想自己坐起来,大概是床板的动静太大了,楚汐醒来,揉了揉眼睛,拿一个靠枕垫在她背后,扶她坐好:“你醒了。”

      姜云笙想说话,但是嗓子哑了,完全没发出声音。

      楚汐去倒了一杯温水来,让她就着自己的手一点一点喝了点水润润喉。

      “这是哪儿?”

      “这是我少时好友的地方,你且安心休息,你此次虽然没有伤及脏腑,但外伤颇重,又失血过多,我。”

      “可这次完全不是杀手之流,我总觉得他们太过训练有素了,而且招式与之前跟我对招的那些杀手完全不是一个路数,怎么说呢?”

      “是像行伍军士么?”

      “对,没错,我一时没想起来怎么形容合适,就是你说的这样。”

      楚汐沉吟片刻。“我知道了,这些你不用管,我自会去处理。只是,我想问,你在昏迷过去之前,是否有什么奇怪的,不适?”

      姜云笙想了想:“我……”

      楚汐等她能想起什么,结果她想了半天:“就觉得特别冷吧,应该是血流多了。”

      见她想不起什么,他只能也暂且作罢。虽然为了替她疗伤并迅速到达锦州安全的地方,他没有仔细查看当时刺客的尸首,但最后那一刻她形如鬼魅的动作,和掐他时宛如不认识的眼神,他决计不会看错,这其中,定是有些古怪的。

      他虽从小长于皇宫,身体孱弱甚至都不曾习武,但他从未不信这世间有怪力乱神之事,更何况母亲离开时那番话,以及国师自从见过他后一直视他不同,还时常旁敲侧击。他现在有些怀疑,当初由着一点点私心,把她带出那与世隔绝的山脉,是不是错了。

      此前姜云笙还在昏睡中时,他曾和傅九华商议过。

      傅九华乃是当朝左丞相幼子,因为年岁相仿,少时曾入宫中为楚汐伴读。但楚汐少时身体极为羸弱,时常都不去进学,傅九华又因是家中老幺,素来受长辈老祖宗偏宠,睡过头了便也向太学告假。此二人与太学其他人多不熟识,倒反而亲近起来了,人称“病秧子”和“起不来”。

      虽然年幼时家中长辈溺爱骄纵些,随着慢慢长大,左相也不会放任家中幼子不学无术,长到十二岁时,便把他扔到了时任北部边塞天机营主的长兄身边,让他在军中历练。实打实的军营生活给珠钗刺绣堆里长出来的小公子的,不仅是坚实的肌□□魄,还有对各方内外势力的政治嗅觉。加上家中护持,弱冠之年,他便已官居一州太守,手握兵权,可谓一方大员。

      安顿好舟车劳顿的楚汐后,他曾派人去楚汐描述的事发地点探查过,路面上仍留有打斗的血迹,但尸首均已不见,只从一根插在石头底下未被清理干净的箭簇来看,此铁乃云州均山矿所出,虽然此矿声名远播,在很多州都有工坊采买加工。但根据箭头的制式,工艺,非云州宛丘的斨錡宫不能造,而这些兵械,除了朝廷,无人使得。而云州,是楚汐的好弟弟,六皇子羿王殿下的封地。

      养病的日子非常安生,安生到姜云笙躺得浑身骨头都疼。

      院里的葡萄熟了,她让侍女摘一些洗了装在果盘里,尝了一个,酸得她一众五官都几近移位,于是扔在一边,过了一会儿那股劲儿缓过去了,她决定再试一下,万一上次的感觉不准呢?

      一伸手,摸到,一手,毛?

      有只兔子,蹲在那葡萄碗边,抬眼与姜云笙对视。

      这兔子的毛色有些奇怪,也许是日光的作用,似乎泛着一缕幽幽的血色。兔子一只脚还伸在碗里,似也没料到这场对视,僵住了。

      姜云笙给一个葡萄剥去皮,凑到那形如雕塑的怪异兔子三瓣唇边,它竟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四肢一阵抽搐,血红的眼珠子一眯,就四仰八叉瘫在了碗边。

      “哈哈。”

      不过须臾,这兔子就戏精重生,踉踉跄跄爬将起来,慢吞吞爬到矮几边沿,伸出两只前爪,看着是撒娇求抱。

      姜云笙双手拎住兔子的,腋下?把它捧到自己的躺椅上,放在臂弯里,它倒也安分,找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位置趴好,同姜云笙一起晒起太阳小憩。

      楚汐进来小院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岁月静好的神仙画卷。

      得知此地安全,便不再提着精神,外加伤势未愈,每日里进的汤药多少有点安神的作用,所以楚汐进来,姜云笙也无半点醒转迹象,她怀里的兔子耳朵动了动,抬头似乎看了一眼楚汐,又垂下眼重新团好自己。

      “云笙,云笙,醒醒。”楚汐低声唤她。

      姜云笙醒来见日影已西斜,自她醒来后,楚汐就很少在这院中,即便在这里,也常有人来唤,似是诸事繁忙。

      “过几天,你的伤差不多就无碍了,我们要启程回鄞都了。对不起,过去这些时日,跟你游览大好河山的畅想相去甚远。”楚汐真心感到抱歉,他没料到此行时机如此不宜,一路艰险。

      “无事,这人间繁华,便是我的大好河山啊。我还从未去过都城,现在的州府可是我现在所来过最大的城池,只可惜这些日子都在府里,无缘得见外头的民俗风景。”

      “放心,待到都城,我定携你好好逛逛。话说你这兔子从何而来?”

      “可能是闻着葡萄味儿寻摸来的?”顺顺兔子光滑如缎的皮毛,兔子眯着眼似是享受。

      楚汐看这兔子如此乖巧,绒毛油亮,也想伸手,还没摸到兔子,兔子眼里仿佛精光闪过,楚汐依稀觉得这兔子的嘴咧开了不可思议的大小,姜云笙下意识把兔子往后拢了拢,楚汐的手背上还是出现了一道长长的血口子。

      因为角度问题,靠在躺椅上的姜云笙并没有看到兔子的嘴形,见楚汐受伤,兔子显露凶性,坐起来掰它的嘴查看,可并无异常,三瓣嘴里是那种普通兔子惯有的平平钝钝的牙齿,看起来只能大不了啃个白菜帮子。

      要不是楚汐手上血流如注,完全不能相信这兔子的牙这般厉,要不是姜云笙下意识阻了兔子那势头,它难道想从楚汐手上叼下一块肉来?这兔子竟这般凶,姜云笙把兔子往地上一掼,那兔子灵巧地一滚,又奔回来抱住姜云笙的鞋面。

      姜云笙不理它,为楚汐手上上了药。

      姜云笙本想养这颇有灵性的兔子消闲,她从小动物缘就甚好,小动物们都爱往她身边凑,虽然山中和青玉观里寡淡,热心凑上来的小动物们,丑的都祭了她的五脏庙。但这兔子脾气这般不好,还咬伤楚汐,要不是这府里厨子手艺上佳,食材供不应求,她早就把它变了盘中餐了。

      那兔子像个跟屁虫似的跟了她几天,直到他们启程去鄞都。比早先他们购买的马车更为精心布置的华盖马车里,只见车内一侧的架子上置一铜丝编就的笼子,一只毛色有些怪异的兔子安安静静地趴在那里。

      姜云笙上得马车看到这笼子,狐疑的眼神投向楚汐,楚汐微笑:“这兔子也真是有意思了,这笼子是它自己爬进去的,似是知道它如果乖乖进得里面,我便能叫你带它一同走。”还拎了拎它的耳朵,楚汐有点不合时宜地觉得它的眼神似乎有些敢怒不敢言。

      “看,它也不敢咬我了。我看它真的很喜欢你,又通人性,也不占地方,便养着给你解闷吧?此去鄞都路途遥远,虽然有九华回京述职,相伴而行,安全无虞,但路上无聊,养个宠物逗弄逗弄也好。”

      在同一个车队里,姜云笙大多时候坐马车,所以与傅九华见得不多。傅九华来同楚汐说话时,她便乖觉地去跟他的副官讨教马术,师父跟她说过,人与人的关系要想长长久久,就不要探听别人不一定想让你知道的秘密。

      而她下山来,也见过了各色各样的人,她喜欢观察他们。如果说楚汐身上透着一股温润的书生气,傅九华的眉宇间,倒是更透着一些意气风发的恣意,天生一副笑脸,虽然穿上甲胄也带着武人的肃杀之气,但她见过他在府里着常服的样子,俨然风流骄矜贵公子的模样。

      当姜云笙跟楚汐这么说的时候,他还一脸“你这人怎么如此不识货”的表情:“我也不是故意瞒你,只是怕你们这些平民诚惶诚恐,我可是当朝皇子,此间最贵气不过的公子。”

      “被追得抱头鼠窜那种,贵气?”

      “是你的霉运影响了我吧?我过去也从未如此狼狈过。”

      路途中姜云笙也会打些沿途的野味打打牙祭,偶尔时间不凑巧无法宿在城镇时,会在野外扎营,就只能吃些硬得能磕坏牙的干粮,今天就有一只雪白的鸽子遭了毒手,鸽子腿上好像还绑了个什么东西,好像是个信鸽……

      虽然这鸽子已经一击毙命,自然不可能再留有一口气告诉来人它从哪里来,要往何处去,传的信自然也不可能送达了,出于好奇,姜云笙还是打开来看看,只见小巧的竹筒里抽出一张纸条,上书:四月初三,戌时四刻,俟我于城隅,吾将时至。

      这看起来太像是才子佳人相约良辰美景的书信,这世间可能要错过一对良缘佳偶,但他们的书信不幸被她截杀了载具,也只能怪他们缘分不够了,姜云笙将纸条一扔,下手吃鸽子。

      楚汐的瓶瓶罐罐都是些丹丸膏药,姜云笙也有瓶瓶罐罐,全是山上和下山后收集的各色香料,还都不是薰衣服用的,全是调味的。

      车上有个小炉子,她先烧了热水把鸽子去毛,又去不远处的河边清洗干净了,用酱油、盐巴、料酒、生姜腌制去腥,这个过程需要一两个时辰。

      然后她又取了一些带着原本辟邪用的糯米,浸泡一个时辰。

      浸泡了当初在路过的镇子上买的虾米,剁了一点腊肉,和浸泡好的糯米混着酱油搅拌好,再将搅拌均匀的馅料装进鸽子肚子里,缝起来。

      之后又重新起锅烧了一锅水,将鸽子焯水,撇去浮末。

      再接下来就是真的开炖了,因为要很长时间,她拆了点兔笼子的铜丝,把炉子固定在窗子和马车帘子之间。敞着马车窗和前方的帘子,将特别深的小锅架在炉子上,加入八角、桂皮、白糖、酱油等,需要炖一个时辰。

      虽然盖着盖子,但这小火慢炖了这么长时间,马车帘子又都敞开着,这深深的炖锅里简易版八宝乳鸽的香气传满了整个车队。

      姜云笙用筷子撕开炖得酥烂的鸽子,撕下一块鸽子肉,夹取一块带着腊肉虾皮的糯米饭,鸽子肉置于其上,凑到炉子对面的楚汐嘴边,“尝尝。”

      楚汐放下手中的书册,看了一眼对面人一脸期待的星星眼,调整了一下角度,一口吃下面前的美味,掩着口鼻处嘴里吹了好一会儿气,这也太烫了。

      “啊是不是太烫了,好吃么?”

      楚汐口中还在咀嚼,从小养成的礼仪不许他说话,只“唔”了一声点头。

      “那你便自己吃吧。”把筷子给他,又从随身包裹里抽出一双同样很长的竹箸,这次记得吹了吹筷子末端的食物,自己尝了一口,眯了眯眼,“味道真的不错。”没看到对面收到筷子反而有些隐隐可惜的眼神。

      正准备自力更生吃第二筷,一抬眼窗棱上一个放大的脸吓人一跳:“楚汐这你就不地道了啊,吃独食的基本修养,你不能这么飘香万里啊。”

      “傅公子吃鸽子么?主要怕在车里烧炉子把自己毒死了。”姜云笙对这个俊逸爽朗的富家公子还是很有好感的,还顺带解释了一下不得不飘香万里的缘由。

      “姜姑娘做事,果然极为妥帖。”前半句还彬彬有礼,后半句就暴露了真实意图:“待我去拿副碗筷来。”

      车里响起咕咕的声音,只见那兔子前爪扒在笼子上,不知为何,楚汐就从它眼里,看出些渴望来,毛茸茸面朝深锅的方向。“我听说兔子,其实也是杂食的。它这叫声,好像表达的是生气。”楚汐道。

      傅九华一个跳跃,直接进得马车:“那也没它的份,这鸽子就我们吃,我都想跟兄弟你多絮叨絮叨你脾胃虚弱,要少吃些肉食荤腥,还有这不好克化的糯米饭。”

      “啊楚汐你不能吃这些么?”也只有姜云笙能没听出来他不过是为了抢食,而真心地捧场了。

      “能,非常能。”

      享用野味时,傅九华在车内盘膝而坐,解下腰间佩的刀剑,坐得更舒坦些,当他起身拿起武器准备下车,姜云笙眼尖地指出:“你这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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