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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决明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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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罗向夏带着方骞去做了造型,让他从头到脚的改变了一下。
虽然看起来也还是平平无奇,但至少顺眼一些了。
而且一看就……很贵。
“夏夏,不用这么破费吧。”
“你担心什么啊,我喜欢就好了。”
“可是……”
“没有可是。”
“虽然同学都很久没见,但这样费心会不会太隆重了?”
罗向夏嗤笑:“谁会为他们费心啊?”
“那……”
“是为了炫耀懂不懂?”
“可是我也没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啊……”
罗向夏绝倒:“谁说是为了炫耀你啊?”
方骞不说话了。
一天就浪费在东跑西跑上,到了晚上约定好的时间,一辆张扬的黑车停在了聚会的店门口。
“哇塞,这个出场也太炫了吧!”
安庆端着酒杯迎上来。
“有吗,”罗向夏施舍给他一个眼神,“很平常啊。”
方骞很尴尬,这样被所有人盯着的感觉让他无所是从,就赶紧牵着罗向夏的手找到座位坐下。
“这两位是?”
“哎呀,罗向夏和方骞啦。”安庆大声说。
“简直认不出来。”
“是啊,你不说我们还以为哪个明星走错地方了呢。”
“我的天,你们变化也太大了。”
“向夏你不会是去整容了吧?”
罗向夏的脸一下就拉下来了。
“怎么可能,”方骞摆手,“她最怕痛了。”
“但是变化真的好大。”
“是你们有眼无珠,”安庆喝着酒说,“我以前就跟咱们班上的男生说,别看向夏不打扮,其实五官是长得最好的。”
罗向夏毫不掩饰的翻了个白眼:“怎么约在这里吃饭?”
“这里比较便宜嘛,”安庆说,“要考虑大家的。”
“是啊,这家店味道不错的。”有人附和。
大概也是看出了罗向夏的嫌弃。
也对,从她的长相和穿着气度来说出现在这种店才像是开玩笑。
酒过三巡,饭过五味。
“对了,听说向夏和方骞已经结婚了?”
“是啊,”安庆又抢在罗向夏和方骞的前面说话,“他们结婚两三年了,不过你们应该早有预料才对……”
罗向夏皱起眉头,早有预料是怎么回事?
“你们忘记啦,向夏的初吻在初中就给方骞了嘛!”
众人一时哈哈大笑。
方骞窘迫不安的看着罗向夏。
“向夏,你不会忘记了吧?”
安庆喝多了,竟然想来拍罗向夏的肩膀,吓得方骞赶紧把他弄到一边坐下,同学聚会搞出血案就不好收场了。
“我怎么会忘呢……”
初中的时候罗向夏和方骞分到了一个班,刚开始还好,可罗向夏很快就发现了方骞依旧交不到朋友,不管他怎么讨好别人也没用。
因为初中也大多数都是熟面孔,不过从一所学校换另一所学校而已。都是一片住的孩子,谁不知道谁啊?
说起来,方骞被歧视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第一当然就是因为穷。
虽然大家都很穷,但他尤其穷,穷到饭都吃不起的地步,也实在让人咋舌。
异类本来就容易被排挤,何况是那么弱的异类。又不懂得还手,被欺负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就是因为方骞很惨,按理说惨应该让人同情,但他实在太惨,惨到还属于孩子的微弱自尊心常常被拿出来践踏给别人看。时间久了,本来同情他的人也仿佛理所当然的觉得他的自尊就是不值钱。
方骞没有母亲,只有一个继父,谁也不知道他母亲是谁,是死了还是跑了。他继父是开车行的……洗车行。
所以说人的善恶不能一概而论,方骞的继父虽然大发慈悲的养着他,但绝对说不上无怨无悔。
罗向夏常常看到年幼的方骞穿着明显不合身的汗衫被他后爸从马路头撵到马路尾,这样的闹剧连观看的人都觉得荒诞又不忍。
当然最终是跑不掉的,被逮到了就是一顿毒打,方骞的哭叫求饶罗向夏在屋里堵着耳朵都听得见。
她不想看,但是又忍不住,就和一群孩子站在人群里看着跪在洗车场里的方骞。
他那个后爸真是毒啊,方骞要跑,他就把啤酒瓶子摔碎,摔了好多个再把玻璃碎片扫在一起。方骞就跪在那上面,血把蓝色的玻璃染成了让罗向夏头晕的颜色。
方骞还能怎么样呢,他胆子那么小,像只兔子,稍微吓一吓就要心脏爆裂死掉。后爸要打他时求生的欲望让他知道逃跑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正是因为他胆子小,方骞才不敢一走了之,因为走掉之后不是饿死就是饿死,罗向夏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聪明还是笨,但至少还是有点脑子的。因为方骞不敢跑掉,所以罗向夏才能冷眼旁观他一直长到成年。
罗向夏是有同情心的,虽然她自己也过得不怎样,家里也穷父母三天一吵五天一闹,但她的同情心安放在方骞身上就显得非常合适。
谁让方骞那么惨呢?
罗向夏虽然年纪不大,但很小就有了复杂而强烈的感受。在别人还只知道撒尿和泥过家家的时候,她就敏锐的洞察到了自己对方骞奇妙的情感。到了初中时,她渐渐长大,这种幼时就埋下种子的感情就越演越烈。
她很同情方骞觉得他很可悲,又有点看不起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看不起,大概因为大家都看不起他吧,罗向夏也不想搞得自己太例外,与此同时还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想要欺负他的冲动。
方骞被虐待时罗向夏很不忍心,但等方骞可怜巴巴的站在她面前,罗向夏总控制不住血液冲上头脑,那种时候她简直想扼死方骞。
当然了,她从来没有采取过行动。否则方骞早就死了,她也早就锒铛入狱。
罗向夏只是一向卑劣的采取了不入流手段,她在人前一言不发,但在人后安慰方骞。她会在方骞吃不上饭的时候,偷偷给他带东西,会在方骞跪了玻璃渣后偷偷找到他,温柔的替他挑玻璃渣。
哄骗得方骞这个傻子以为她是落入凡尘的天使,世间最完美善良的人。
罗向夏当然不是了,她只是想独占方骞,然后可以任意把他搓扁揉圆。让这样一个一无所有悲惨得没边的人认为她是救世主对罗向夏来说简直是无法抵御的诱惑。
哦,要说回初吻这件事。
事情发生的时候,罗向夏刚刚替方骞挑完了玻璃。方骞眼里含着干涸的泪,罗向夏简直想抱抱他,将他揉碎在怀里,这种冲动实在不像话,罗向夏就抑制住了。
不巧的是他们躲藏的二人世界被安庆带着几个同班同学发现。
小时候的安庆虎头虎脑膀大腰圆,当然不怕根本没人撑腰的方骞和弱小瘦弱的罗向夏。
他还是初中的霸王呢,常常带头欺负方骞。
方骞很怕他,罗向夏也有种秘密被撞破的尴尬。
“哈哈哈,我发现了一对小情侣!”
方骞和罗向夏的脸都白了,对他们这样年纪的孩子来说,情侣这两个字简直是最恶毒的诅咒,仿佛宣告着他们从此被孩子世界彻底孤立一样。
“情侣……情侣……”
安庆身后的几个人一边跳一边拍手,说实话比现在的孩子幼稚多了,贫穷时代的人好像是要蠢不不少。
正因为愚蠢和见识少,窥见一点隐秘的东西才会以为抓住了天大的把柄。
安庆按着罗向夏的细脖子往前一推,她一下就亲到了方骞的嘴。
不,还不如说是撞到,牙都撞得松动了。
方骞大概也很痛,更多的是不安和慌乱。
罗向夏生气了,但她如此卑鄙无耻,不敢向强壮的安庆发作,反而一巴掌打在了方骞脸上。
“臭流氓!”
然后他们的事就传遍了整个初中,罗向夏好久都没跟方骞说话。
“没想到你还记得这事……”罗向夏喝了口酒,开始解袖扣。
“只是有一点印象而已,”安庆说,笑嘻嘻的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毕竟那个时候大家都不知道谈恋爱是怎么回事,你们的事情却传得整个年级都知道,不过你们究竟怎么好上的啊……”
方骞的脸本来就很白,现在更白了,他不知道是该担心安庆会不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上不了班,还是该担心他们又要去警察局走一趟。
“还是你牵的线呢,不记得了?”罗向夏问。
安庆惊讶的瞪眼:“真的,我怎么不记得有这样的事?”
罗向夏定定的看着他,忽然一笑。
“不记得就算了,大家吃得怎么样。难得聚一次,十几年不见了吧?”
“是有十几年了。”
美女说话总是不缺人附和的。
“今天不能就这么简单就散场,”罗向夏朝大家笑,“我和方骞的婚礼很多同学都没来,不如这样,今天我请客带大家去一个好地方乐一乐。”
简直是一呼百应。
罗向夏带大家去的地方是一个会所,其他的说不出来,就是让人一看就自惭形秽,一个人绝对没有勇气踏入的地方而已。
安庆已经有点清醒了,他最俗气不过,所以也最兴奋和惧怕。
“这样的地方……太破费了吧?”
但是罗向夏已经带头朝里面走去了,迎宾人员体贴又周到的陪在每个人身边,为他们拿衣服引路。
作者有话要说: 举起我的双手,我爱方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