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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莫须有的罪 ...

  •   我的父亲秦放,曾是一名职业拳击手。
       他毕生的梦想是成为下一个拳王泰森,所以给我取名“森”。他说,我是他梦想的开始,也是他梦想的延续。
       可惜世事难料。
       一瞬之间,他从万众瞩目的擂台跌入深渊。那场没打完就“认输”的比赛,成了他职业生涯的绝唱。
       没有灯光,只有粗重的喘息,赛场安静得让人窒息。明明刚过立夏,我却冻得直打哆嗦。
       他眼角的泪水在笑容里慢慢化去,悄无声息地滴落,最终汇入那条名为“声带”的长河里。他张开双臂将我和妈妈紧紧罩在四方天地里,周遭的寒凉这才慢慢散去。
       我想说些什么,却被泪水哽住了喉咙。
       “没事,别怕,有我在呢……”他说话的气息越来越弱,我的心却越来越踏实。
       因为他在,我便什么都不怕。
       为了养家,秦放辗转去送外卖。他第一次送单时把汤洒在了顾客门口,蹲在地上用袖子擦,擦不干净,就脱下那件磨破边的旧训练服裹住餐盒,赔着笑说“我赔您一份新的”。
       那件训练服是他当拳王时穿的,袖口磨破了边,他舍不得扔,说“还能穿”。
       磕磕绊绊小半个月,他总算摸清了门道,生活似乎又有了盼头。
       可不幸接踵而来。
       他因过失杀人案重回大众视线——昔日拳王退役后送外卖,入室杀人。案件轰动一时,他一遍遍辩解:“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想拉开打老婆的男人,怕出人命才推了他一下……”
       即使被唾骂、被暴力对待,他仍不放弃,因为身后有深爱着的妻女。
       他朝那家女主人投去求助的目光,却只换来冷冰冰的四个字:“他在说谎。”
       这四个字抵过了他的千言万语。
       法医鉴定死者体内酒精过量,即使没有他推的那一下也可能因酒精中毒而亡,可那家的妻子死死咬住他不放。几轮上诉下来,他最终被判了十年刑。
       而我,成了杀人犯的女儿。
       所有人见到我都像见了鬼魅,大人们堂而皇之地劝自家孩子:“那是杀人犯的女儿,离她远一点!天晓得哪一天她会不会像她那个杀人犯的爹一样丧失病狂?”
       母亲抽泣着捂住我的耳朵,待那些人走远后,蹲下身笑着对我说:“我们家的森,是老天爷赐给我们的天使,是这世间最美、最善良的孩子。”
       她含笑的眼眸抵不住奔涌的泪水,我知道那些话更刺痛她的心。
       小小的我伸手替她擦泪,含泪笑道:“妈,别哭。等我长大了,我来保护你。”
       我第一次萌生快快长大的念头,是在爸爸判决下来的那天。
       走出法院时,我望着刺眼的天际,恨不得一瞬就能长大。因为那时的我总觉得,长大了就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因为说话的都是大人,那么大人应该有判别是非的能力吧?
       有吗?会有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口中的“杀人犯”有多善良——善良到连杀一条鱼都要不停叨叨:“对不起,对不起,来生我做鱼你做人,换你吃了我,你看这样成不?”
       叨叨了半天,他还是下不了那一刀,最后把鱼放生了。
       这么善良的人,为什么要被人说成是杀人犯?为什么?
       我向天问过很多遍,可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应。也许这世界根本不存在“为什么”,也许真的只有长大了,才能找到答案。
       爸爸入狱的第二年,妈妈去探了一次监,也是那两年里唯一的一次。
       为的,是让他签离婚协议。缘起缘落,不过是纸上那不深不浅的两三个字。
       他签字的笔尖在纸上顿了顿,墨迹晕开一小团黑,像一滴没落下的泪。他笑着把协议推过去,指尖擦过妈妈的手背,又迅速缩回,仿佛怕烫着谁。
       妈妈接过协议,指尖微微发颤,强撑着笑:“好好照顾好自己。”
       他点头,嘴角的弧度比哭还难看,却仍坚持着笑:“好,好,你们也要好好的。”
       他每说一个“好”字,眼角的皱纹就深一分,像被风刻过的沟壑。他目送妈妈离开,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缓缓低下头,把脸埋进臂弯里。
       那件磨破边的旧训练服裹着他,像一层褪色的壳,壳里藏着他没说出口的痛,和没说出口的爱。
       因为爱,因为足够爱她,所以才舍得放手;因为足够爱她,所以希望她能幸福,即使往后余生再无他。 我去看过他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那两年里,他拒绝了无数次的探视,可即使如此,我仍坚持。因为小时候是他告诉我的:“森,坚持就是胜利。”
       我想,总有一天,我能坚持等到胜利的那一天。
       而我也确实等到了,他没骗我,他不会骗我的。
       他隔着窗对我说:“别恨你妈。要恨就恨我。这些年她已经够苦的了,是我对不起她,对不起你。”
       “森,爸爸是爱你的,毋庸置疑。但……忘了我吧。一定要忘了我,跟你妈重新开始你们的生活。请一定要记得,要快乐,一定要快乐。因为你快乐了,爸爸才会快乐;你难过,爸爸会比你更难过。所以请你一定要幸福快乐。”
       “孩子,答应爸,一定要幸福,一定要快乐。还有……忘了我,忘了我……”
       我想尽各种办法想去牵他的手,可触摸到的只有冰冷的玻璃。
       我怀念他牵着我走遍大街小巷的时候,可那时候的我不懂得什么叫幸福,撅着一张小嘴叭叭抱怨个不停,嚷嚷着要坐车,还蹲在地上耍赖不肯走。最后他没辙,给我当了人力车。
       后来每次路过街角的修车铺,我总会想起他蹲在地上给我修自行车的样子。他沾满油污的手捏着扳手,抬头冲我笑,眼角的皱纹里藏着阳光。
       那时我嫌他慢,嫌他笨,却不知那双手曾举起过拳王的金腰带,也曾为我撑起过整个童年。
       若时光能倒退,我多希望能牵着他的手,永无止境地一直走下去。
       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没有。
       有的,只是珍惜当下。
       爸爸为了妈妈好,放她走了;妈妈为了我好,改嫁了当地有名的企业家罗天。
       美其名曰,为了让我能更好地融入新家庭。所以,母亲柯蓝女士在带我入罗家的前一天,去当地派出所改了我的名字。
       从此,秦森是我的过去,我的现在,叫做罗一。
       改完名字后,妈妈笑着抹了一下眼角的泪,一手抚摸着我的后脑勺:“太好了,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说你是杀人犯……”
       她戛然而止,哭笑着摇了摇头:“再也不是了,再也不是了……”
       我笑着望着她,也摇了摇头。
       我的妈妈真的太天真了。以为改了一个名字,就再不会有人说我是杀人犯的女儿了?
       怎么可能。我的身上自始至终留着秦家人的血,这一生这一世,至死都不会改变。
       而我,也从不羞耻是秦放的女儿。
       因为我知道我的爸爸有多好。我不需要从一个陌生人的嘴里,去判别我最亲最爱的人。
       谣言像一把钝刀,没割断我的骨头,反而让它们更有韧劲。
       谣言能击碎的只是我的童年,但它击垮不了我。
       我也不能倒下。因为世间欠我和我爸一个真相,世人欠我和我爸一声抱歉。
       我必须亲耳听见,亲眼目睹。
       可……我什么时候才能见证?
       或是说,还要多久,我才能真正长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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