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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穿书了 穿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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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春末夏初,槐花树开满了整个程家村。
村里的孩童提着家中阿爹编制的小竹篮,打算去后山摘槐花。
“小朝!走,拽槐花去啊!”
李石头身上挎着个大的竹篮子,风风火火的一把推开程朝家的木门,却没有见着程朝人。
“小朝!程朝!”
程家厨房,程朝正架着柴火,锅里煮着的草药正咕噜噜冒着泡,听见李石头的大嗓门,急忙跑出厨房。
“李石头!你小声些!我大哥刚睡着!”
李石头见了程朝,刚想喊他,听见他的话,又急忙捂住自己的嘴巴,压低了声音。
“哦哦,晓得了。”
他靠近程朝,一脸兴奋:“小朝,去后山拽槐花去不,今年后山的槐花长的可好了,拽些回去让阿爹做槐花饼吃。”
程朝摇摇头:“不行,我还要给大哥熬药。”
好伙伴不去,李石头有些失落,乐天派的他很快就恢复了,挎着篮子跑出去的时候还不忘自己的好伙伴。
“那行吧,那我多拽些,回来分点给你!等我回来啊!”
程朝还来不及说什么,已经看不见李石头的身影了,他只得转身回厨房继续熬药。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灶里的细柴已经要烧完了。
程朝垫着脚看看锅里的药草,也没有继续往里加柴。
他转身从橱柜里拿碗把药汁盛出来,锅里的药渣也没浪费,找个碗盛起来放好,端着药汁出了厨房。
东厢房,程庄已经躺了三天了。
三天前他还在为毕业论文要生要死的时候,精神恍惚出了车祸,然后他就躺在了这里。
一个不知名的古代小山村,身体的原主还发起了高烧,这三天他被烧的迷迷糊糊的,直到现在才清醒一点。
他靠着床头坐起来,身上还是没有力气,但是比前两天已经要好得太多。
程庄打量着屋里的环境,土坯起的房子,一扇门一扇窗户,一张桌子一张床,还有床尾的两个箱子,打量完屋内的陈设,他只有一个想法——穷的可怜。
就在他想再死一次能不能回去的时候,一个矮小的身影推开了房间门,手里还端着一大碗药,小心翼翼的往前走。
程朝看见大哥醒着,语气十分开心:“大哥!你醒了!”
药汁是刚出锅的,还冒着热气,装了满满一大碗,程朝每走一步就晃一下,看得程庄心惊胆战的,急忙伸手去接。
“小心点,别被烫着了!”
屋内没有凳子,程朝就站在程庄窗前,盯着大哥喝药。
见大哥端着药没有动作,他还催促道:“大哥快喝药。”
程庄看着眼前黑乎乎的中药,面露难色。
中药这玩意,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都一个苦味儿。
他把药放在床尾的箱子上,转头就看见程朝脸上黑乎乎的一大块,因该是在烧灶的时候不小心沾上去的。
“怎么搞得像个小花猫一样。”
程庄伸手给他擦了擦,却不想没擦干净不说,反而更脏了,他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收回手,赶快转移话题。
“暮姐儿呢?怎么没看见妹妹?”
程朝不知道自家大哥的小动作,顶着张小花猫的脸看着程庄:“妹妹在张婶婶家,晚些时候我去接回来。”
“乖孩子,辛苦了。”
程庄伸手摸了摸程朝的头发,程朝今年才十岁,搁现代还是个小学生,但在古代已经是个半大的孩子了。
他穿越过来的这几天,烧的迷迷糊糊的,都是程朝在忙前忙后的,也就昨天晚上清醒些的时候才知道,这具身体还有个五岁大的妹妹。
“哥哥病了,这都是小朝该做的。”
程朝摸摸脑袋,有些害羞,这还是大哥第一次摸他脑袋。
程庄笑了笑:“好啊,哥哥一定会快点好起来的。”
程朝陪着哥哥说了会话,就转身出去了,美名其曰让哥哥好好修养。
程庄看着程朝离开的背影,开始整理自己的记忆。
穿越过来的第一天,程庄就接收了原主的记忆的,但他高热不断,浑身难受的紧,也就没时间整理 。
他来这里三天,目前只知道原身的弟弟叫程朝,有一个妹妹以外,其他的一无所知。
通过原身的记忆,程庄了解到现在是大靖十五年,原身也叫程庄,父母双亡,家里有个八岁的弟弟程朝和今年才五岁的妹妹程暮。
“程朝?程暮?”
程庄呢喃着这两个名字,心里冒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不会的不会的,兴许是同名也说不定。”
他抱着一丝侥幸,继续翻看原身的记忆,但很快,他的那一丝侥幸就被打破了,他就是那么倒霉,穿越进了一篇名为《逃荒后我成了首辅》的逃荒文中。
《逃荒后我成了首辅》是一本逃荒科举文,讲述的是男主付远安前期逃荒,后期参加科举进入朝堂,一路过关斩将成为当朝首辅,辅佐新帝定国安邦的小说。
而原主,在全文中的作用大概就是给男主送了个吊坠,让他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帮忙照看一下自己的弟妹。
原主不知道的是,他送给男主的吊坠其实是个空间,男主利用空间安稳的度过了长达一年多的逃荒之路,最后在南方的一个小县城安定下来,开始他的科举之路。
男主一直记着这个空间来自程家人,也尽他最大的努力,让程庄的弟弟妹妹安然无恙的度过一生,也算是全了程庄的所求。
但程庄的关注点可不在这里,而是原文里的天灾干旱。
原主的记忆里,现在是五月初,地里的粮食才刚刚种下,而原文里的蝗灾,在大靖十五年七月中旬。
地里的作物尚未成熟,便被漫天的虫子吃了个干净,并且从五月中旬开始,整个北方滴雨未下。
十月,除了那些死守在家乡的百姓,其他人都开始收拾行李往南方迁徙,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逃荒之路。
程庄想到文里主角的逃荒之路,在没有得到空间之前,男主那是吃不饱穿不暖,还得时时警惕一起逃荒的难民。
得到空间之后,也只是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毕竟大家都在逃荒,哪有时间给你攒物资。
想到原文里男主逃荒的艰辛,程庄只想仰天大喊一声:天要亡我!
他揉了揉发胀的脑袋,思索了一下自己如果再死一次,穿越回现代的可能性有多大?想了半天,发现这个可能性不足万分之一。
“烦死了!”
死一次是不可能再死一次的,程庄惜命,能好好活着,为什么要去赌那万分之一的可能?
他端过床尾早已经放凉的中药,两口闷了个干净,都要逃荒了,当然得要一个健康的身体。
一碗药汁下去,程庄被苦出了痛苦面具,放凉的中药为什么好像更苦了!
嘴里的苦味老是压不下去,程庄忍不住了,撑着床板干哕了几声,却什么都没哕出来。
他半靠在床头,大口呼吸着空气,药味稍微压下去了一点,程庄才感觉从新活过来了一样,缓过神来后,他伸手从胸口掏出来一个吊坠。
吊坠是个小巧的白玉葫芦,活灵活现的像真的一样,听说是原主家祖上传下来的,原主的阿爹去世前把它拿给程庄后就撒手人寰了。
“这就是男主那个空间?”
程庄拿起白玉葫芦仔细观察,论谁也不会想到,就这个小巧的白玉葫芦,里面其实另有乾坤。
原文里说男主是意外把自己的血滴在吊坠上,这才发现了空间的秘密。
程庄放下吊坠,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比较尖锐的东西,好让他完成滴血认主,但是家里实在是太简陋了,找半天才从床尾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根缝衣服的针。
他坐回床上,重新拿起吊坠,看着小巧的白玉吊坠,程庄心里涌起一阵兴奋。
试问谁少年时期的时候没有幻想过哪天突然获得一个异能,然后走上人生巅峰的幻想?
并不怎么锋利的针刺破食指上的皮肤组织,鲜红的血珠顺着指尖冒出来,程庄手疾眼快的把食指摁在白玉葫芦上。
小小的一滴血珠碰上白玉葫芦,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程庄拿开手,白玉葫芦还是那个白玉葫芦,没有什么变化。
他按照原文里男主联系空间的办法,脑海里想着空间,结果沉思了半晌,什么也没有发生。
“怎么回事?”
程庄心里疑惑,拿起白玉葫芦仔细观察,难道这玩意还认人?只有男主才能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