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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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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露的身份略有些尴尬,她们一家子原是忠勇侯府的下人,因青露容貌出众,被原配夫人白氏选来忠勇侯身边伺候,打算抽个时间给她开了脸,抬做姨娘。
那时青露刚满十三岁,忠勇侯觉得她年纪太小,便暂且收做二等丫鬟,只等着她年纪大了以后再做打算。
谁知白氏得了急病,一年的光景便撒手人寰,当家主母不在,忠勇侯又不通庶务,侯府很是混乱了一阵子,后来忠勇侯将长子带去了边城,令管家整顿侯府,这才消停下来。
而青露也在那时跟去了边城,从二等丫鬟变成了一等丫鬟,那时忠勇侯身边没有女眷,她将女主人该做的事都捡起来做的有模有样,不叫忠勇侯为后宅琐事操心,还将父子俩的生活照顾的妥妥帖帖。
忠勇侯因此放了她全家的奴籍,打算抬她做贵妾,也算是当个正经主子,若是她家里人争气,再往上抬一抬身份也不是不可以。谁知刚放了籍,李氏便进门做了填房。
因李蝶过门就有了身孕,又是个妒忌心强的,不肯让忠勇侯娶妾,此事便搁置了。
忠勇侯允许青露嫁给旁人做正头娘子,连嫁妆都亲自替她预备了两车,青露却固执的回到侯府,做了忠勇侯的通房,名义上是侯府的后宅管事。
李蝶虽然嫁进了侯府,但一向摸不到管家权,府中下人也多是由青露或者管家采买、调教,原来那批人早就换了个干净,到了如今有些人并不知道青露差点成了贵妾这事儿。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忠勇侯身边并无其他女人,唯有青露无时无刻不带在身边,比起她这个有名分的夫人,青露才更像这个侯府的女主人,她嫉恨青露久矣。
“侯爷,蝶儿只是想为侯爷打理好侯府而已,虽然蝶儿没学过如何管家,但总让一个下人管家,传出去像什么话啊,侯爷,蝶儿也是为了咱们侯府好...”
“够了,你做的好事陶林都已经告诉本候,再让你管家,恐怕整个侯府都要改姓李。”
“这三个月你且搬去风华居,每日抄写经文二十篇,就当是为我积福了。”
忠勇侯毕竟是重伤未愈,李蝶这么一闹,他的那点子精气神很快就消耗一空,对着女儿和管家两人交代了两句,便沉沉睡去。
而李蝶,早就被他叫人带去了风华居里暂住,直到三个月祈福期满为止。
陶飞飞听到忠勇侯的话,就悄悄对爹爹竖起了大拇指,看的忠勇侯嘴角上扬,心情愉快的睡下。
风华居原本是客院,不但在侯府的边角上,还是离着忠勇侯居住的风涛院和落瑛院都最远,忠勇候世子又一直住在前院的苍梧院,风华居和苍梧院是前院对角上的院子,可以说是将李蝶隔离在他们父子三人之外最好的住所。
且风华居常年无人居住,只有下人按时定点的打扫,里面自带一股子冷清清的孤寂感。
换句话讲,就是年久失修,贫穷的气息扑面而来。
陶飞飞在心里头吐槽,不是喜欢当散财童女吗?先自己好好感受一下没有钱、不能享受的生活吧。
“爹爹,你好生养病,早点好起来,菲菲还想和爹爹还有哥哥一起出去玩呢。”
陶飞飞牵住已经睡着的忠勇侯的手,四十岁的男人,正是年富力壮之时,常年驻守边疆的军旅生活,也让父亲的手上布满了消不掉的茧子。
但陶飞飞并不觉得如何扎人,反而觉得十分有安全感,仿佛能透过原主的回忆感受到这双大手笨拙的放轻力道抚摸他头发的温热感觉。
那是他从未在现代的父母身上所感受到的、小心呵护的爱意。
他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和原主似乎成为了一个人,原主的感情也是他的感情一样。
虽然舍不得现代的手机、电脑、无线还有各种各样便捷的智能科技技术,但来了这里也不见得是什么难受的事。
至少,他有了可以依靠的家人。
等忠勇侯睡下,陶飞飞和青露略微聊了几句,便回了自己的落瑛院,强撑着精神擦洗了一下,叮嘱春芝看好门,他也奔赴美好的梦境。
春芝坐在门外,一双眼睛机灵的巡视着周围,比起在小姐面前娇憨的模样,现在的她仿佛是一柄藏在鞘里的利刃一样。
“小姐睡下了?”
另一个穿着翠色衣衫的少女脚步无声的靠近了门前,她头上只簪了一只素银簪,耳垂带着一对铃铛一样的耳坠子,行走间四平八稳,耳坠子都不晃动。
“春兰姐姐,小姐刚睡下。”春芝看到是她,警惕的心放下一点点。
“嗯,你去休息吧,跟着小姐转了这么一大圈,也累了,小姐这边我候着便是。”
陶飞飞在里面睡着,并不知道门外的侍女换了人,他一开始穿来的时候,最先熟悉的是春芝,原本以为春芝便是他房里的总管事,后来才发现其实四个丫鬟里排头名的是年岁少长一些的春兰。
他身边的四个丫鬟,两个一等,两个二等,没有三等,在贵女之中,算是精简的,但李氏身边只有两个一等,粗使丫鬟都没有。
而且,陶飞飞的四个丫鬟无论是几等,全是春字辈,他也算是拥有‘四春’的人,希望以后都能给她们找到好的归宿,不要像红楼里的四春一样。
李氏身边的丫鬟是按照夏字排辈的,也就是说论资排辈,按照春夏秋冬的顺序而言,李氏身边的人还排不过她女儿身边的。
这也是李氏不喜欢陶菲菲的原因之一,虽然是她自己同意给自己的侍女排夏字辈的。
且一个母亲,和自己的女儿争侍女的资历,也是说不出的荒唐。
不过,原主可能还会因为李氏的态度伤心一下,陶飞飞可就完全不会了,毕竟他的情感很珍贵,只给珍爱他的人。
“小姐,睡的可好?”春兰听见动静便进来伺候。
陶飞飞伸了一个懒腰,喝下春兰准备好的温水,“春兰姐姐,我睡的可香了。”
“那便好,奴估摸着小姐醒了可能会觉得有些饿,让春桃去厨房端了一盘子红豆糕来,等奴给小姐换了药,小姐再用些可好?”
春兰和大大咧咧、爽朗直率的春芝不一样,她特别温柔,说话是慢慢悠悠的,每一个字都说的清清楚楚,做事也条理分明。
对原主来说,春芝是他唯一的玩伴,春桃和春杏年纪太小,原主当她们俩是小妹妹并不过多接触,春兰则是他们几个人的大姐姐。
“嗯,辛苦春兰姐姐,我正巧有些饿了。”
红豆糕用料简单,只用红豆、白面、糖和一点子猪油就可以做出来,口感软糯又绵绵,糖只放了一点点提味,主要是红豆本身的滋味,对于不是特别喜欢吃甜的陶飞飞来说就是刚刚好。
“今天的红豆糕还是这么好吃,大厨手艺真好。”陶飞飞毫不吝啬的夸奖着。
春兰将药和纱布条都仔细收好,“小姐爱吃的话,让春雨去跟厨娘说一声,每日都做一些送来。”
陶飞飞摇头,“不用啦,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腻的慌。”
擦干净手,整理了一下衣衫,“春兰姐姐,我想去看看哥哥。”
他看着天色,每日差不多到了这时候哥哥也该醒了。
原本只打算带春兰一个人去看望哥哥,结果刚一出门便碰到了眼巴巴望着他的春芝三人,春兰也劝说他多带个人,最后干脆把四个春全带上了。
走到哥哥住的苍梧院,正巧遇到了赶回来的青柏和青松两个人,这两个人是他哥哥的亲随,最近一直在外面办事,今日刚刚赶回来。
“请小姐安。”
“起来吧,你们也是要见哥哥的?随我一起来吧。”陶飞飞率先走在前头,第一个迈进了苍梧院正屋,也‘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哥哥。
忠勇侯世子比忠勇侯伤的更重一些,他的脸上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嘴唇也是病态的青白色,屋子里满满的药味。
陶飞飞并没有像在正房里那样用帕子捂住口鼻,而是毫不在意的凑近兄长,仔细看过兄长的状态。
和印象里高大健壮的兄长不一样,躺在床上的人瘦的厉害,脸都凹陷出太过立体的骨像。
凑的近了,陶飞飞还能闻得到兄长身上那腐烂的恶臭味,应当是伤口处一直不愈合而化脓、腐烂导致的。
“大夫来看过吗?伤口怎么处理的?”
他有些生气,伤口有脓水和腐肉,是一定要清除的,不然会引起更多的病症。
在他的强硬要求下,下人只好揭开忠勇侯世子胳膊上的纱布,想着万一小姐要是害怕,还能立马盖上伤口,总比看到肩膀的样子...
“嘶——”陶飞飞确实吓了一跳,那刀口极深,在外面的一层皮肤已经化脓,皮下的肉也都泛着灰白和恶臭,血水混着绿乎乎的药粉在纵横开裂的伤口表面结成痂。
陶飞飞气急,“你们就是这么照顾世子的?!”
下人们噗通噗通跪了一地,“小姐恕罪!”
“......”他恶狠狠的掐了一把自己,现在不是收拾下人的时候,现在要先救人,冷静,陶飞飞,你冷静一点。
“春桃,去找管家,拿了侯府的牌子去找御医,我要最好的外伤御医来,快去。”
“春杏,去把窗户敞开,把屋里的空气换掉。”
“青柏,青松,你们去给哥哥擦洗一下,尤其是伤口,务必多用淡盐水冲洗几遍,盐和水的比例是9比100,实在把握不准,就一斤水放两大勺盐,听懂了吗?”
“听懂了!”青柏和青松看过少爷的伤势,原本想等到大夫看过再说,但看小姐这样子,又忍不住信服小姐的话,匆忙准备起来。
“春苗,去叫管家来,今天我便要好好惩治这帮刁奴!”
“小姐!小姐,奴知错了!”
跪着的四五个下人赶忙求饶,陶飞飞完全不为所动,反而摔了一个杯子,“都闭上嘴,否则立马发卖出去!”
管家很快就来了,陶飞飞没有心情多废话,直接让管家处理,“务必让他们好好长长记性!”
“小姐放心,老奴一定办好这事!”
陶飞飞匆忙的点了点头,追在端着水盆的青柏后面进了屋里,青松已经将所有的纱布都拆开,果然很多伤口都有腐烂化脓的现象。
看到那些伤口狰狞的模样,陶飞飞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快,把所有的药粉、脓水都冲掉!”
“已经腐烂的地方得割掉才行。”他叽里咕噜的讲着自己了解的现在医疗知识,急的不知所措。
春兰和春芝见状,赶紧拉着他出来,“小姐,青柏和青松有分寸的,放心吧,御医很快就来。”
仿佛度秒如年,御医终于来了,是一个留着羊胡子的中年男子,眉心有深深的川字痕迹。
管家给她介绍了一句,“这是胡御医,曾随军做过军医,医术高超。”
“胡大夫,您快进去看看我哥,伤口都捂的化脓了。”陶飞飞拽着大夫的手往里头送,春芝赶忙拦住他,规规矩矩的送大夫进屋里。
陶飞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春兰在他耳边劝说,“小姐宽宽心,虽说是亲兄妹,但小姐已经十三岁了,还是得避避嫌,等大少爷穿好了衣衫咱们再进去。”
“嗯。”陶飞飞望着关上的门,头一次理解到原主觉得女装不方便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