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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评 ...

  •   在我读过的小非哥的小说里,这一篇是最为浪漫瑰丽的。在小非哥的作品里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男主,他们或可歌可泣或可爱可敬,都有着一两个让人非常喜欢的特点。然而他们都比不上《天地白驹》里的杜景。
      在此之前,很难想像竟然是一个双向情感障碍患者,满足了我对理想爱人的全部想像。强大、睿智、忠诚、自律、克己、无私付出、全心守护、让人心疼……帅酷无匹!
      而周洛阳乐达、仁善、自强,接受爱人的全部,绝对是个相伴终生的不二人选。
      唉,看样得改变从前“还是女作家更懂女人”的想法了,现在竟然有这样一个男生,抓住了我每一个心动的点,真是太强大了。
      这篇小说故事性很强,用一块表的秘密串起了三段主题故事,有悬念推理一步步引人入盛,也有惊险刺激让人身临其境,更有超越生死凸显爱的真谛。这些就是拉着我在文字间狂奔的动力。
      不过,转回头再看,真正赋予人更大阅读快乐的,值得读者不断回味的,却是杜景与洛阳相处的点点滴滴。那种“接住他所有情感”“我只在乎你”的一次次演绎,实在让人甜到心底甚至是刻骨铭心。
      通常以讲故事为主的小说,感情方面就很不容易写得细腻,而《天地白驹》则是难得地做到了两全。而且这一次糖撒得那么自然,没有明显的痕迹。感情戏不会只用来当作紧张情节的调剂,而是散布在各处贯穿在故事之中。时时在推剧情,又处处都在传递爱情。少了匠气却是登上了更高的写作境界。
      记得《图灵密码》写了男主游玩度假中的温馨浪漫,用普通人难以享受到的的自然景象与华贵服务来营造。《王子病的春天》里一份份极用心或别致或独特的生日礼物来升华感情。这些都很有情调,也过于明显地体现了作者的目的。
      但杜景与洛阳之间的浪漫却不着重墨,自然浸润。它没有刻意营造,不是金钱堆砌,而是因为在乎而留心,因为留心而无微不至的关怀,因为这关怀而自然萌生的感动。
      第一段回忆就有这样的描写,杜景不吸烟却会给洛阳买,只说“这烟包装好看,就随手买了”。
      杜景要带洛阳去让几个谈论他的女孩看看,不是他偷听,原因是“我只认识你,听见你名字时就注意上了”。第一次读的时候没觉怎样,重读的时候,带着对杜景不得不保持孤独的认知,就那样莫名地被感动了。
      开篇重逢,杜景干脆地拒绝酷到没朋友,与第三章主动上门说话时的小心翼翼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尤其是在狠狠地挨了洛阳一拳之后,没有半句怨怼,还直接把手机银行奉上,请君随意使用,看都不看。还有那个把手机钱包各种信用卡统统上交,只求每月留一点零花钱的场景,直接印在了脑子里再抹不去了。
      从此起步,不论是回忆还是现在,两人的习惯、行事、对话等等无不肆意地章显着甚至是炫耀着两人的熟知、信任、默契与亲密无间。
      我的老天,这会他们还只是兄弟?作者就是按照忠犬式恋人相处的模式去写的好不好。
      作品的描写也有许多甜蜜却不露骨的含蓄笔触。
      洛阳这句“军训完了陪你买一个新的(手机)”像极了随口的客套。但杜景的病让他接受不了这种无伤大雅的“随意”,直接关上了心门。没想到洛阳是真诚的并兑现了承诺,陪他买了手机,借他身份证办理新卡,并接受洛阳的苹果id。这才使杜景恢复到正常。
      表面看这是两人正式成为了朋友,平平常常的一种处久了的自然融合。可结合后文来看,正是因为共用id洛阳才对杜景病情有所了解。那么这是否代表,杜景向洛阳敞开了心扉,至少是他下意识渴望被人了解,被人接纳,而那个人最好就是洛阳。
      文中写这天晚上“对杜景而言,应该代表了他的新生。”我应该是猜对了,作者就是在告诉我们,杜景的新纪元始于洛阳,一个值得付出的爱人。
      两人共爱的歌是《stan》,洛阳借给杜景的第一本书是《情人》,分开三年还戴在手上的橡皮筋,都在传达着隐秘的暗示,同为读者的你get到了吗?
      对比文中细碎小事的温馨,成年性感的诱感也写得颇有味道。
      不经意的凝望,微醉后的亲昵,假戏真作的湿吻,以及有心无意的情话,无不散发着强烈的雄性荷尔蒙。
      当然作者最擅长的还是把爱情写成击心灵的震撼。
      比如,杜景回国就知道洛阳的下落,怕打搅他伤害他而不去相见,却在无数个不眠之夜,坐在小区的长椅上仰望洛阳家的窗口,直到天明。这种隐忍的守望,怎能不让人动容。
      杜景对洛阳在意毫不掩饰,只要有必要,他可以向全世界宣布。他可以无视在场的一众老师与校级领导,只跟洛阳说话;他可以直接回怼上司对洛阳的一切质疑;也他可以霸气地声明,如果不能带所有人安全离开,则优先保证洛阳能活着。听话的学生,称职的下属,或是救人的英雄,统统不在杜景价值观的顶端,那里只有一个名子——周洛阳。
      杜景有未来的记忆,知道洛阳不会死于坠机。但在坠机的瞬间,他甚至来不及重置时间,却本能地用自己的血肉之驱护住了洛阳。他爱他护他已浸透骨髓,无可撼动。
      尘世于杜景少有留恋,他只在乎周洛阳。洛阳死了,他便平静地拥着洛阳的尸体结束了自已的生命。
      而洛阳,同样也配得上杜景的深情。不论是学生时代不求回报的巨大付出,还是重逢后的同舟共济,都让杜景深刻地体会到“被接纳。”用杜景的话说,洛阳“从来不会怕他、厌弃他”,认识了洛阳,从此不再孤立于世。
      洛阳接受他的病态,也信任他的能力,在过闸刀的管道时,他将性命完全托付,愿意穿越生死,紧紧相随,甚至是一次又一次。
      终于,洛阳向杜景表白了。
      可杜景说,我是个疯子,有一种冲动想带着你一起驾车飞出悬崖,我们一起轰轰烈烈地死去。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不论有多么爱他,多么疼惜他,甚至是仰慕他,都将望而却步了。谁会心甘情愿在所爱人病态的冲动中迎接毁灭呢?
      而洛阳的回答是:
      “可以的,杜景。”
      “我愿意。”周洛阳再三、认真地回答了杜景,“听清楚了,杜景,我愿意陪你做这件事。所以你决定在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
      读到这里的我,没有激动的眼泪,没有欣喜的笑声,只有心灵剧烈的震颤!
      我知道这是人世间看不到的爱情,但却不能不为之而甘愿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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