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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叶潮真是个好主人。 ...

  •   我是一条萨摩耶犬,我叫三木。也可能叫葫芦冰糖牛排鸡翅膀松鼠桂鱼……这些数不清又稀奇古怪的小名,但我的大名只有三木。
      尽管叶潮不经常这么喊我。他喜欢给我起那些小名,哪怕跟我不搭一点钩。
      但在他向我招手时我还是能精准分辨那是在喊我。

      心有灵犀吗?我想是的。
      不过又有谁会跟一条狗产生共鸣呢?

      叶潮家里就像个动物园。
      有禽类,是名叫叽叽和喳喳的两只麻雀,叶潮起名总是很形象。
      有鱼,是一条名叫不丑的小丑鱼,陪伴它的还有几块活石和珊瑚。
      有只跟白团子当好朋友的灰团子仓鼠,叶潮总说它太胖了要减肥,可每天给灰团子加餐的人还是他。
      有猫有狗,就是那只跟灰团子当好朋友的白团子野猫,它总眯着细眼窝在吊床上,裹着毛毯。叶潮也不怎么经常喊它白团子,他喜欢喊坎儿,所以总会干出把坎儿放在地上然后一脚跨过去的奇怪举动。
      狗自然不用说,叶潮只有我这一条尊贵的爱犬。

      总的来讲,叶潮养的生物还算中规中矩——如果你没有见到那条蜥蜴的话。

      那家伙简直令我恶心,我连它的名字都不愿意说出口,赶快跳过这个话题吧,我实在是反胃极了。

      现在我要讲的是几天前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叶潮带我和白团子去夜市逛,不过就在他温柔抚摸窝在臂弯的白团子时,我和他走散了。
      我单方面把脑袋钻出牵引绳,走散了。

      并不是因为什么东西吸引了我,我只是感到不快罢了。

      他肯定还跟那个白团子逛的不亦乐乎!这实在是令狗气愤。

      我哪能受得了这种委屈?所以我当时决定不回去找他——在他没发现我走丢之前。

      好吧,谁家会养出我这种娇纵的狗呢?

      “嘿!看那!是只纯正的萨摩耶犬吧?它身上的毛也太干净了!”
      “是啊!它看起来好大个,得有五十斤吧?”

      是二十四公斤,眼拙的路人。

      我继续大摇大摆地走在街区边缘,并且时刻注意着我跟叶潮的距离,仔细听着他跟卖家讲话。

      “是和主人走散了吗?”突然有一道陌生的声音斩断了我一刹那的听觉。

      这个陌生的家伙随便跑到我面前,竟然还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顿时一个呲牙——冲他笑了笑。

      陌生人完全不怕我,他缓缓抬起我脖子上的项圈,拨开我有些长的白毛。那可是叶潮亲手给我刻上去的名字,想到这儿,我骄傲的仰脖。

      “森?”陌生人说,“你叫森?”

      不。我叫三木!
      我顿时一个瞪眼——用鼻尖蹭了蹭他的手臂。

      陌生人捏捏我的耳朵:“我陪你去找主人?”
      我一点儿都不想去找叶潮,他根本不在乎我。

      “李浣!你这是从哪捡了条大狗啊?”又突然冒出来一个陌生男孩,他拍了拍李浣的肩,一头卷发贴着李浣的脸颊。

      “它是走丢了吧,你看它的项圈。”

      这家伙叫李浣啊,长得还算清秀,白白净净的……就是没叶潮白,睫毛也没叶潮长,鼻梁也没叶潮挺。
      就是气息比叶潮要容易亲近得多。

      那个卷毛看上去真眼熟,是从电视机里钻出来的吗?噢,我知道了,是某个当红小生!
      叶潮特别喜欢看他的电影,总是让我陪他一块儿看。

      李浣和卷毛领我在夜市又逛了好半天。
      我耳朵里失去了叶潮的声音,嗅觉里失去了叶潮的气味。
      我找不到这个人。

      “要先跟我回家住几天吗?”

      我默许了李浣。这才不是赌气,我只是想看看叶潮要多久才来找我,接我回家。

      李浣和那个卷毛不是室友,他们住对门。
      李浣的家很大,但没有院子。
      我逐渐开始想念叶潮的大院子和草坪了,他还在那精心栽培了几株秀气的百合……
      不,我一点也不怀念。谁愿意在那刺狗的草地上打滚呢?还会蹭得一腿泥。

      李浣因为工作原因,只能允许他早晚带我出去遛弯。他还特地给我买了定时狗粮器,防止他一日三餐照顾不周。
      ——不像叶潮。
      叶潮喜欢睡懒觉,带我遛弯的时辰经常错过早上的晨风或傍晚的夕阳。

      但他只要睡醒了就会先喂我喝水吃饭,然后再去给自己准备早餐。他有时也回的晚,但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我的饮水器里还有没有水。

      李浣家里也有别的生物。他早上出去工作后,就留我在家跟贪爷大眼对小眼,那是一只住在大透明缸子里的老乌龟。
      它跟别的乌龟不同,它不愿意憋屈在厚重的乌龟壳里,于是它成天伸着脖子舒展四肢,倒是一点儿都不怕我。
      有时看它慢吞吞的爬过假石头登上假山也算有趣,起码我能就这么混过去一天。

      不过今天,贪爷看上去厌厌的。
      它把脑袋缩进壳里,整只龟都散发出无精打采的气息。

      李浣把这一圈丢狗的都联系遍了。叶潮还是没来找我。
      中途倒是来过几个想骗狗的,我反应太大把人吓跑了,我想我干得不错。
      是叶潮教的好。

      不知道是不是贪爷的气氛影响到了我,导致我今天也没了兴致。
      就连以往香喷喷的美食都变成了发出嘎嘣声的无味狗粮。

      我想。如果是叶潮,他一定会发现我闷闷的情绪。然后把重达二十四公斤的我抱起来,放到沙发上,默许我随意踩那丝滑的皮质沙发。
      我乐于看他忍怒包容我的样子,那才叫有趣。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来到了我的脑海,我迅速的否认了它。不过下一秒,我又把它拾起来,仔细斟酌思考着。

      直到我沉吟了几分钟后,我选择承认,我想叶潮了。

      我只喜欢叶潮。奈何他身上的气味有多生人勿近,他瞧上去多么冷淡。
      可我还是无法抵抗每一次想起他,我知道,他对我而言有多么重要。

      我并不否认李浣,他是个合格的主人,但也仅限于合格。

      今天晚上就回去找他吧,找叶潮。
      可他是不是不再要我了?这次是我先走的,他会不会有了新宠?
      也许他根本没在等我也说不准呢。

      猛然间我听到了李浣摁密码锁的声音。

      我想跟他好好道个别。可我从来不会扒着门栏扑他们,像很多其他的犬类一般扑到他们身上。我也是满心欢喜的期待着他们回家,但我始终认为那太过于无理取闹了。
      于是我轻挪着步子到刚进门的李浣面前。

      他放下包脱下外衣搭到衣架子上。
      我伸了个懒腰,这同等于‘你该带我出去玩了’,跟‘到点了’差不多。
      李浣弯下腰揉我的脑袋,“乖,今天不出去了。”
      他又说:“体谅下,明天早上再带你出去玩。”

      还有什么比不出去撒欢儿更令狗憋屈的吗?尽管如此,我还是听话的哼了一声,不再闹他。
      我知道真正令我憋屈的是去找叶潮的计划推迟。我只是心虚了而已。

      第二天早上,李浣带我去了附近公园散步。
      我没去过那个公园,我也没去找叶潮。
      好吧,是我不认路。

      晚上,李浣下班很早。卷毛来串门,说再去夜市转一圈,李浣答应了。

      夜市真的很无聊。
      我听觉灵敏,那么多刺耳的吆喝声实在是对我耳膜的一种折磨。
      直到我听见一声清凉的声音——“稍等,我找找钱包。”

      我那快被磨穿的耳膜肯定的告诉我,这是叶潮的声音。他目前应该在鱼店,他说过要给不丑换个大点儿的玻璃鱼缸。

      但我们家只有不丑一条鱼。

      当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叼着李浣的袖口到了鱼店前。
      叶潮果然在里面。
      他一身黑,高领黑毛衣配黑牛仔裤。
      如果我能蹭他一身白毛就好了。

      他已经找到了他的钱包,那双黑漆漆的眼瞳正缓缓打量着李浣,很快又垂眸与我对视。

      只听他声音很轻的说:“钱包。”
      这两个字从我的大脑里飞快的穿梭过去,我也飞快的扑向他。
      这的确很无理取闹吧,我是不是会压到他。
      抱歉,我没忍住。

      他总是会叫我这些奇怪的名字。
      但那又如何?我知道他是在叫我。
      所以我来了。

      叶潮抓住我的前脚把我抬下去,有条不紊的跟老板把鱼缸钱结了。
      然后转头与李浣交谈。

      他整个人都散发出冷冽的气息。
      如果是生人要认识他,第一眼就会觉得他太冷漠了。

      “您是森的主人吗?”
      “您好。我叫叶潮,它叫三木。”
      叶潮的声音太美了,像冷泉,没有丝毫甜腻,有的尽是冰霜。
      但泉水是热烈的,滚烫的,这也正如叶潮。

      “那个——请问您是乔李吗?”叶潮突然看着卷毛问道。
      果然,他最喜欢这家伙的影剧了。

      卷毛一愣,大概是没想过有人能认出自己。
      不过很快,他敛了神情,大方地说:“是我。”

      叶潮抿抿唇,声音竟有些激动:“能拜托帮我签个名吗?”
      卷毛欣然答应。

      不是吧?你天天守着我这个大明星还不够吗!
      为什么不找我要签名!
      我生气了。

      他们三人交谈了片刻,就在叶潮开始跟李浣聊该如何把我卖了的时候,我果断地咬住了他的袖口。
      叶潮绝对是不爽我。

      最后李浣没跟他交换联系方式,叶潮神色不佳的把狗粮钱转去了李浣的银行卡里。

      我被叶潮领回家了。
      也可以说是我死皮赖脸的跟他回家了。

      白团子从吊床上跳下来迎接我,我知道这是她对我最大的欢迎了。
      真难得一见啊,算是我的荣幸。

      因为叶潮和家的感觉使我很安心,连带着爬在叶潮脚边的蜥蜴瞧上去都顺眼多了。
      趁着这个好机会,我重新介绍一下它吧。

      它是只深海草色的家伙,它叫四十。

      知道它名字的人很少,可别说是我偷偷告诉你们的。
      叶潮要生气。

      我莫名的有些不爽,烦闷。我朝叶潮走去,步子倒腾的很快。
      我把那个蜥蜴挤开,卧在叶潮脚边,宣示主权。

      我贪婪的嗅着叶潮的淡香,拿收起尖指甲的前爪和湿漉漉的鼻尖蹭蹭他露出来的洁白脚踝。
      他没有反抗我。我有些变本加厉,缓慢的直起腰,拿尾巴勾着叶潮。

      “别人家的狗粮好干……”

      叶潮短促的笑了一声。他不轻不重的捏我耳朵。

      “一样的牌子。”

      “是你们不一样。”我怕他不懂我的意思,于是我又道:“别人都不对,我只想要你。”
      “你别不要我,别把我卖了。我错了,再也不走了。”
      “你要多少签名我都给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叶潮真是个好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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