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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   “小荞,你三嫂起了没,今日要去县里,可别误了时辰。”

      “还没呢,我先烧水,等会儿去叫她。”顾小荞应着顾大嫂的话,往锅里添了水,开始烧火。

      “行,你警醒着点,要是去晚了,镇上可就没有去县里的马车了!”顾大嫂抱着一捆柴火进来,温声提醒。

      “哎,知道了大嫂!”顾小荞应着,将灶洞里的火吹的呼呼作响。

      农家的院子隔音差,外面的声音一字不差地传进屋里,沈楠翻了个身,看着外面漆黑的天,叹了口气。

      其实顾小荞起床时,她就已经醒了,只是冷得慌,懒得起。

      身下的床板只垫了一床褥子,咯得她骨头疼,被子也不知使了多久,硬的跟铁似的,在这早春的天气,盖着一点暖意都没有。

      晚上还好,她和顾小荞挤在一起互相取暖,如今她一个人,着实冷得睡不下去了。

      空气里尽是烧了柴火后留下的烟火味,沈楠摸过床边的衣服摆好,深吸一口气,一骨碌翻起身穿好。

      说出来可能都没人信,三天前,她还是一个开豪车住豪宅的现代人,结果就一个睡觉的功夫,她家的席梦思就变成了硬床板,她也从一个小有成就的女总,变成了一个被亲爹推下山崖没死,又被卖到农家的小媳妇儿。

      原身那个赌鬼爹欠了赌债,被人威胁着要砍手剁腿。为了保全自己,昧着良心将自己唯一的女儿给推下了山崖,许给了债主那个早死的儿子。

      衡国法律是不许为死了的人找配偶的,所以那债主一家也是担惊受怕地草草准备了婚事,只为他那枉死的儿子在地底下不孤单。

      熟料原身命大没死,在送婚的路上醒了,哭闹声引来了赶夜路的人,债主一家也是怕这事闹大了要见官,最终以二两银子的价格将原身给卖了。

      原身当时在棺材里闷了太久,又受了惊吓,被救出来后便昏了。醒来后得知自己可能要给毁了容貌的顾家三郎做媳妇,又是绝食,又是撞墙,寻死觅活,百般不愿。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了即是不孝,又是不祥。她宁肯死,也不愿嫁给一个不祥之人。

      这事闹了半晚上,惊动了整个村里的人,弄得顾家颇没面子,后来还是顾三郎这个当事人出面,也不知他跟原主说了什么,平息了此时。

      顾三郎说他只是告诉原主在她不愿意之前绝不强迫她,可顾母却不信,私以为这是原主的缓兵之计,这几日是一个劲儿地盯着原主,深怕自家的二两银子打了水漂了。

      可偏偏原主没让她抓住半点把柄,整个人勤劳的不行,又是洗衣做饭,又是孝敬婆母,渐渐地,顾母也就放下了警惕。

      然后……她就穿过来了。

      毫无预兆,毫无道理。

      不过顾家虽穷,但都是良善之人,无论是顾母还是顾大嫂,都十分照顾她,不会因为她是买来的就歧视她。

      至于她那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丈夫,也是个守信的,所以她现在,还是和她的小姑子顾小荞住在一个屋里。

      除了生活条件差些,其他都还好。

      至于原主,应该是好好的穿到了现代。

      一夜回到解放前不太好受,但好在她还有一个空间,当年靠着它白手起家,事业有成后便荒废了多年,如今又能派上用场了。

      【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现在破产又回头,你就是渣女本渣。】

      空间精灵小九是只漂亮的兔子精灵,此时跟个怨妇似的絮絮叨叨,沈楠不用看它,就知道她此时肯定是抽动着它的三瓣嘴,呲牙咧嘴地在瞪她。

      “哎呀,安啦安啦,我以前那是忙,怎么能说是抛弃你呢?”穿好衣服后,沈楠才感觉自己暖和了些,边穿鞋子边和自己的老伙计逗笑。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休息了那么久,可得给我争气一点,我还得靠你发家致富呢。”

      【发家致富?我有沃野千里,可你敢把种的东西拿出来吗?连打掩护的银子都没有,我可怎么争气。】

      “这个……”沈楠提鞋的手一顿,“我今日要去县里当衣服,回来就有钱了,等着哈!”

      原主来的时候穿着一身大红喜服,这喜服不经穿,还不如买了换钱。

      嘁!

      小九拿掉自己兔脑袋上的蜘蛛网,翻了个白眼。

      它在得空的这几年可搜罗着看了不少种田文,那里面的恶婆婆,可是从来不把媳妇儿当人的。

      想藏私房钱,被发现怕不是要被打死。

      不过被打也是活该,谁让她始乱终弃,小九愤愤地想。

      将喜服和头饰装好,沈楠刚要抹黑出门,门开了。

      “呀,三嫂醒了,我刚说要叫你呢!”顾小荞端着热水进来,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顾小荞今年十七了,和原主同岁,长得很顾家人,身材高挑,眉清目秀,浓密的头发梳个双丫髻,纵使穿着暗色的粗布麻衣,上面打满补丁也难掩姿色。

      只是这丫头过于内向,在家里还好,在外面总是畏首畏尾的,而且她似乎很怕见人,但凡有人来家里,她都待在房里不出来。

      顾家人都挺开朗,也不知她是咋了?

      “嫂子,你看我干啥?”顾小荞燃了灯,抬头就见沈楠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她看。

      “没事儿,就是觉得荞荞好看。”沈楠笑道。

      顾家人长得都不差,顾母虽然年岁大了,眼角眉梢都有了皱纹,平日里还总板个脸不爱笑,但也能看出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

      顾老大和顾大嫂成婚多年,已经快有第三个娃娃了,但容貌也是拔尖的,两个娃娃若是养胖一点,也铁定是粉雕玉琢的。

      顾三郎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左脸有条疤,从下颌一直延伸到眼角,但在沈楠看来根本无伤大雅。

      她甚至觉得,那道狰狞且触目惊心的疤痕,不但没破坏他的容颜,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野性的美,就像雪域高原上的狼王,危险中带着诱惑,孤傲且迷人。

      只是可惜,那人对她一直冷冷的,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原主之前让他颜面扫地,所以还在生气。

      “三嫂,我发现你跟前几天不一样了!”顾小荞被夸了,红着脸抿唇笑。

      “那不一样?”沈楠有几分心虚。

      “说不上来。”顾小荞偏头想了想,“好像更开朗了些。”

      前几日她总是拉着个脸,家里的活倒是抢着干,但就是不爱笑,总觉得憋着什么坏呢。

      这是他娘的原话。

      至于说打趣开玩笑,那就更不可能了,可如今,她们倒确实像一家人了。

      “害……”沈楠笑着打哈哈,“之前那不是不熟嘛!我刚见你的时候,你不也不爱说话嘛!”

      顾小荞点头,倒也是这个理。

      沈楠在这边洗脸,那边的顾三郎和顾云郎也起了。

      还有七八日就是春集了,需得到县衙交佣钱,正好家里的米也没剩多少,得买些回来。

      “米面啥的不用你操心,哪里便宜你大哥门儿清,你今日主要是要陪着阿楠去绣坊挑块好看的料子回来做身衣裳。”顾母从箱底里拿出钱袋来,数了买米面和交佣钱的银子给顾云郎,又额外给了顾三郎一百文。

      “你俩虽还没成婚,但既然人家诚心和你过日子,该有的还是不能少。”顾母叮嘱着。

      沈楠到她家来,穿的是一身喜服,所以这几日,她一直穿着顾小荞的旧衣服。

      “娘,不用了吧!”顾三郎推辞。

      “咋能不要,总不能让阿楠老穿小荞的旧衣服。”顾母将银子强塞给他,“咱家虽然穷,但也不能太委屈了人家,去,挑块颜色鲜亮一点的,最好是红色的,穿着也显喜气。”

      顾老爹死了才半年,所以顾三郎没法结婚,但新媳妇进门穿个红衣服还是要的。

      农村人,没那么多讲究。

      顾三郎说不过自己的母亲,便只得不情不愿地将银子收下。

      “人家好歹是诚心要跟你的,你也对人家好些,别总板着个脸。”顾母提醒。

      她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在为人处事上稍微差些,明明是好心,可因着他不太爱笑,搞得好心都成了恶意。

      “是。”顾三郎点头,随即又想到个事儿,“娘,楚暮还说让我去灵山寺给他求个平安福来着,他最近老走背运,自己又脱不开身。”

      “哟,这可得上点儿心。”

      楚暮虽是顾三郎从战场上带来的,借住在他家隔壁,还是小辈,但因着他会医术,村里人对他很尊敬,楚暮亦然。

      “可灵山寺离县里可不近,你若去了,谁陪阿楠去买布料啊,她这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顾母皱眉,随即一拍大腿,扯着嗓子喊:“小荞,小荞你过来!”

      “哎,娘!”顾小荞前脚应着,后脚便到了顾母的房间。

      “娘,啥事儿啊?”

      “你三嫂呢,起了吗?”顾母问。

      “起了起了,现在正收拾东西呢!”

      “是这……”顾母指着顾三郎,“你三哥要去趟灵山寺,你陪着你三嫂去县里逛逛。”

      “啊?”一听要出门,顾小荞面露为难,“娘,我不想去。”

      “咋不想去,你大嫂怀着孕不方便,你大哥又是大伯哥,你不去,难道要我这个瘸腿的老婆子去?”

      “娘……”顾母这话明显就是在逼她,顾小荞都快哭了,“娘,你明知道我……”

      顾小荞欲言又止,但顾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咋,为了那个没心肝的,你就要这般作践自己?这都半年了,难不成你以后都不出门不见人了?”

      “娘……我不敢……”顾小荞脸上挂了金豆豆。

      “我不管,你若是不去,那就只好我这个老婆子豁出老命去了。”顾母说着就要下床,顾三郎和顾小荞急忙拦着。

      顾母这腿一到冷天就疼的厉害,如今虽然开春了,但还是疼,指定是不能让她去的。

      顾小荞也知道母亲这是逼着她出门了,就顾母这暴脾气,能忍她半年已经很不错了。

      “娘,娘,我去,我去还不成嘛!”顾小荞无奈地喊。

      “真去?”顾母一脸狐疑。

      “真去。”

      顾母收回腿,将叮嘱顾三郎的事又给顾小荞重复了一遍,随即还将顾三郎手里的银子给夺了去。

      顾三郎看着空空的手掌,一脸懵逼。

      他本意是给顾母打个预防针,若是沈楠不见了,回来他也好解释,可谁知事情竟演变成了如今这样。

      有顾小荞跟着,她可怎么跑路?

  •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小可爱好久不见啊,桃桃酱又带着她的新文来了,老规矩,评论有随机红包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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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到一个死太监》文案:
    资深宅女桑榆一招穿书,成了男频爽文里为男主大业垫脚铺路的炮灰女配。
    书中男主为夺皇位,撺掇老皇帝将她从骊山别院接回来,花言巧语送原主前往西蜀和亲,只为给他传递情报,里应外合。

    后来西蜀国灭,没有利用价值的她被男主一箭穿心,在西蜀的大雪纷飞里死不瞑目。

    不认命的桑榆想要挣扎一下,收拾包袱跑路,转头却砸进了书中反派大太监薛谦的怀里,还贪图他的美色,想要诱拐他当护卫。

    桑榆:QAQ,这下死定了!


    薛谦其人,皎皎君子,心狠手辣,蛊惑圣君,权倾朝野,看似风光无限,实则人厌狗嫌。
    人人都道他终其一生都在追求权力,心比人更太监。

    却不想新帝登基之日,作为功臣的他却甘愿放下手中权柄,只求与一人长相厮守,护她一生安,卫她一世乐,自此风雨不至,与她琴瑟和鸣。

    #我本身处黑暗,遇见你,我才知人间光明#

    *****

    《穿书后我养了个状元郎》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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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承想赵天齐功成名就后,转头便娶了宰相之女做正妻,还以她婚前失洁为由,生生将其变成了见不得光的外室,最终得了个抑郁而终的下场。

    辛恬穿到了原主陷害现场,眼前是面对众人的责难,还悉心安抚她说要负责的瘦弱书生和咄咄逼人,背信弃义的渣男。

    想想原主的结局,她毫不犹豫的投进了沈青书的阵营。



    诬陷不成自己反倒失了名声,赵天齐恼羞成怒,二两银子将她“嫁”给了沈青书,。

    辛恬到了沈家,才知道沈家除了这一座摇摇欲坠的房子,穷的叮当响,就连沈青书的束脩,也是先生看他才学好免去了的。

    吃了两日的清粥白菜,辛恬终于受不了了,捡起曾经她嗤之以鼻的手艺,绣荷包,做墨条,不但让沈家过上了好日子,还将沈青书养成了个白白胖胖的状元郎。

    渣男越活越惨,最终名落孙山,哭着喊着要让她回心转意,某人穿着状元袍,揽着辛甜的腰肢,拿出圣上的赐婚圣旨,“已婚,勿扰。”

    *****


    《山寨小厨娘》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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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和离后,我成了光杆司令#

    #惨!山大王遇上小厨娘,骗钱骗色还被骗心#

    #奇!山大王一朝落魄,厚脸皮蹭吃蹭喝为那般#

    口嫌体直憨憨寨主X娇俏软萌刁蛮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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