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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琉璃锁(1) ...

  •   《琉璃锁》

      文/一只小火腿 晋江文学城

      1.

      1913,天津。

      夏日天光长——不过六七点的功夫,已经大亮了。法租界的一片白色洋房被拢在晃眼的光里,明灿灿的,看着倒有些分不清彼此。

      丁家的下人起得早,比平日里还要忙碌些。因为今天有件大事:赵公子邀请三小姐去舞会。

      这件天大的喜事让活泼的空气里带了丝紧张——用先前那个差点被打断腿的碎嘴婆子的话来说,“赵公子可是咱家小姐最后的机会了。”

      对于眼下的情况,三小姐丁绍芸自己比谁都清楚。不然也不会为了下午一点的舞会,现在就从柔软的席梦思上爬起来。

      此时此刻,她正坐在公馆二楼卧室的妆镜前,细细的勾勒眉眼。

      镜中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四五,头发理得极短,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文明卷。藕荷色的暗纹旗袍料子很是体面,摆明是店里的高档货,平白掐出一副好腰身。

      日光透过玻璃窗子洒进来,在丁绍芸上挑的丹凤眼上留下一抹琉璃似的红,整个人漂亮的像个瓷娃娃。

      大抵月份牌上画着的摩登美人,比她都还要逊色几分。

      丁绍芸涂完了艳而丽的口红,对着镜子抿了一抿,甚是满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很想嫁给自己的。

      至少比嫁给那个人强。

      想到那门悬而未决的婚事,她的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几欲作呕。只能强迫自己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好像这样就能缓解心中的焦虑。

      果然好多了。

      丁绍芸再一次向镜中细细看去时,突然觉得脖子间有些空荡荡。她翻了一通首饰盒,试了钻石和红宝石项链,却没有一样心仪的。

      妈咪倒是有一串海珠,很适合今天的场子,她想。

      但丁绍芸很快就收了去找母亲的心:因为她们前几天的那次讨论,多少有些不欢而散,直到现在也谈不上和解。

      ……

      两天前。

      丁公馆虽然是幢小洋楼,但顶层改建成了佛堂,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贯穿的有始有终。

      二夫人跪在蒲团上蹙着眉,为女儿的婚事求了一遍又一遍菩萨。

      官瓷的菩萨冷着悲天悯人的眉眼,是不会应声的。

      所以二夫人转身质问丁绍芸:“好不容易有人肯求婚,为什么不应?”

      丁绍芸支吾起来——总归是安排的婚事,她太不满意。

      单是想到那个男人的脸,那颗泪痣,她都感觉胳膊上涌起一层鸡皮疙瘩,怪不舒服的。

      世间那么多男人,难不成非得嫁给那个人?

      “玩了两年,名声都坏了。现下终于有人主动来提亲,还由得了你么?”二夫人唱大鼓出身,即使说正事,也带着一股子媚劲儿。

      对于自己亲闺女留洋,她一向是不赞成的。

      自己就吃了抛头露脸的亏,因此争不过大夫人,做了小。丁绍芸可好,不光抛头露面,还和洋人打起交道了。

      女人就应该老实在家,长了见识,那还是女人吗?

      但她拗不过丁老爷。

      丁老爷做洋行买办发了家,因此很是瞧不上那些没剪辫子的。更何况生意做多了,女儿也成了资产。一个有见识的漂亮女儿,总归比没有见识的,卖的价高些。

      只是他没想到,丁绍芸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回来,在男人堆里玩了两年,没混出大的成绩,名声倒有些堪忧了。

      “妈咪,你就别管了,此事我自有办法。”丁绍芸低眉顺眼的说着,心里不大以为然。

      “有什么办法?提亲的那人哪点不好?论出身、论门第,比丁家强了不止一处半处……”

      “这都什么时代了,宫里那位去年都被赶跑了,难不成还有皇亲国戚一说?”丁绍芸忍不住顶嘴,“天津城里谁不知道,那个宋二爷是个疯的?你们就这么希望我嫁个疯子吗?”

      “你嘴里都是道理,我说不过你。”女儿的一连串问题,让二夫人气得手里的檀木佛珠都跟着打颤,“纵是你不应这门婚事,你父亲也会应的。”

      “不会。我说了有办法,就是有办法。”丁绍芸语气虽然肯定,但心里实则是虚的,多少有些茫茫然。

      当天夜里,她用钢笔在德凯纸上端正的写了几封信,特特洒了自己最爱的香水,晾干后托人捎了出去。

      里面的话很简单,无非是请几位男士看在往日情分上,英雄救美一次。

      焦灼的等了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回信。

      丁绍芸坐不住,第一次放下身段,挨个打电话去求。

      而和她一起打壁球的高公子、请她看电影的魏营长、和她一起吃牛排的董部长,不是生了病、就是害了疮,统统拒而不见。

      大抵男人们都愿意和她处朋友,但结婚又是另外一档子事了。

      “狗东西们!”丁绍芸愤恨的把胭脂盒子砸在地上,殷红沫子碎了一片,腾起血似的雾。

      ——幸好还有赵公子。

      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 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老习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猛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她盯着那个没写名字的封子,用涂了蔻丹的长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默默出神。最后终于拿定主意,长吸一口气,操着纸刀,拆了开来。

      一页浅蓝色纸张忽悠悠的飘落。

      墨迹已经透过纸背洇了出来,想来是因为写信的人用的不是新款自来水笔,而是老派的毛笔。

      字迹遒劲有力,不过短短一行: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

      丁绍芸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几乎听见了男人的呼唤,像一根细细的鱼线,缠住自己的脖颈。

      怕是再用一分力,就能把自己脆弱而美丽的脖子勒断了。

      “你离不了我的。”

      他的手在黑暗中解开她的旗袍立领,探上锁骨,带着刺骨凉意,肯定的说。

      女人想反驳,却被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雕花檀香木架子大且宽,坠在雪浪似的锦被里,四周好像密不透风的堡垒。

      抬头望去,帘帐上一个个烟绿万字织锦图,都随着男人的动作变得扭曲且模糊。

      丁绍芸明明应该哭泣,应该抗拒。但痛苦和寒冷放大了欢欣,让见不得光的妄念显得如此顺理成章。

      唰的一声,鹤顶子香炉被佣人点燃,用来引火的蓝色纸张劈啪作响。

      碾碎的玫瑰香在焚烧中迸发。

      借着跳跃的火光,男人眼角边的泪痣微微晃动:“这件事,你自己最清楚。”

      “好一出——一梦黄粱——”

      窗外,戏子伴着荒诞走板的胡琴,水袖一抖,咿呀弹唱。

      袅袅上升的烟雾迷茫了一切,如同一个腐朽而陈旧的梦。

      ……

      “小柳!”丁绍芸回神,只觉得口干舌燥,撕心裂肺的呼唤着。

      小柳并没有走远,很快就推门进来了:“密斯丁,您喊我?”

      “这是谁送来的信?”

      “邮差呀。”小柳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丁绍芸额头都渗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旗袍襟子黏在前胸,不大爽利。

      “不是赵公子给您的信吗?”

      还真不是。

      这是来自被自己推拒的那门婚事的信。

      这是来自宋二爷的信。

      ……那个像蛇一样的男人。

      “密斯丁?”小柳可能是看她愣神久了,呼唤道。

      这声真真切切的呼喊,反倒让丁绍芸踏实下来。

      自己现在是在家里,不在他府上。

      宋二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还能来有钱有势的德兴洋行丁买办家抢人不成。

      等她嫁了赵公子,这一段算不上光彩的前尘旧事,自然也就随风而逝了。

      “你去叫司机备车,我们现在就去起士林。”丁绍芸想毕,匆忙起身,像是想要抓住些什么。

      “现在就去?”小柳有些诧异,“怕是这会儿还没开门呢。”

      丁绍芸没有做声。

      她急急的拎起皮包,蹬上高跟鞋,先一步下楼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全部重写了。密斯丁是民国时对Miss Ding的翻译。
    不能保证日更,这个完结了我会在微博喊一声。男主宋二爷,一个在新旧思想冲击下有些矛盾、但愿意为理想和家国奉献终生的男人。有伪囚禁系内容,也会有反转。故事概括的话大概是逃离玩偶之家(男女主都是)+山河飘摇下依旧坚定的理想,结局he。
    写完这个更新12月的第32天,让宋二爷插个队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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