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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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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现在把头脑清空,刚才DFKC那一段统统丢出去,就当你没听过。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一个很正经的问题,一个对之后的推理至关重要的问题:你认为,我们的神秘凶手,有反侦查经验吗?”
A探长深呼吸了两口,好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肃性,他很阴沉、很试探、甚至带点恐惧地反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在恐惧真相。无论我回答“有”还是“没有”,他估计都会跳起来,而我的答案,无疑会让他跳到最高。
“我倾向于——没有!”
“没有?!”A探长一纵身上了桌子,侍者走过去:“您下来,您下来成吗?”这地方不够高雅,这样的客人就应该轰出去,“选择那种难以完成的手法,唯一令我不能彻底否定的优势就在,虽然它不容易成功,但一旦成功,就异乎寻常的安全。如果他没被人看到,如果死者不是见鬼的范先生,这就是一场意外。现在你告诉我,拥有这种思路的人没有反侦查经验?而且,你刚才也说了,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演练,为了不惊动小区居民,特意挑拣试验对象并区别对待……”
“请注意逻辑,亲爱的探长!”侦探小说里,你若要鄙视一个人,就称他为“亲爱的”,“我刚才说的,可不是这个!我从‘练习必多,多必为人所知’和‘周围人一无所觉’,推出一对矛盾。这两点都是事实,两个事实相冲突,必有统一之道。但我可没说,这个统一之道是谁‘费劲心机想出来,故意要这么做的’。它一定存在,但它的诞生未必与逃脱罪责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还有,你难道以为这个人采用如此方式杀人,是因为反侦查经验丰富?如果这么简单,一句话的事儿,我之前顺口就说了,还用等到以后?”
“那好。”爬下桌子的A探长重新落座,双臂抱在胸前,“你不久前说服了我手法的可行性,现在不妨再为他没有反侦查观念找到论据。”
“如果他是个有智慧的犯罪者,会在纸箱上留下脚印吗?会在动手后长期滞留现场吗?哦不,不用你说,前者可能是疏忽,后者可能是紧张,再缜密的嫌犯也不是谋杀机器,有血有肉的,都有打盹的时候。这些证明力都不够,哪里……哪里有更剽悍的证据?可以彻底区分开的,狡猾者和率真人一个会做、另一个绝对不会的,是什么?那些能够留下的,足以出示为证据的,又在什么地方?想想可及性……”我念咒似的,十指交扣抵住额头,脑子里面和脑子外面一起较劲。黑暗的背景中一道电光闪过,我倏然抬头,用最火热的目光逼视A探长,“那根竹竿上……有指纹吗?”
“你怎么知道?!”眼前一花,A探长又蹲在了自己的杯子边上,今天侍应生要好好擦桌子了,“这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要说你蒙,也蒙不了这么准吧?”
“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把那些精密的科学都说成是蒙的。”我撇着嘴挥挥手,“先下来我再跟你说。”A探长在众目睽睽之下依言而行——我不讨厌引人注目,只要不是负面的,“作案工具竹竿留在现场,为什么?没有为什么,这毫无疑问,脚趾头都不用想。不管这人是聪明是傻,他都不会拎着这么个惹眼的玩意儿去逃离,何况它本就是就地取材,扔在那儿了事。但了解警方调查要点的人就知道,不能留下指纹。不留指纹方法有两种:一、戴手套;二、事后擦拭。第一方案不适用于这个案子,因为哪怕最薄的医用手套,也会影响手的触感。而这是瞬间出手的一锤子买卖,之前就为了保证手感勤学苦练,如果紧要关头手套和竹竿间出现了摩擦,一挪一错,可就满盘皆输。所以,一定要用裸手直接接触竹竿,完了使劲擦干净。这是内行人的做法,而外行人,根本什么都不想,抄起来就干,得手了就扔。所以,指纹的存在与否,可以决定性标识此人的反侦查能力。”
A探长高山仰止地望着我,眼中射出“老婆,出来看上帝”的赞叹。
“我想,我现在理解你的窘境了,”我精打细算地一笑,“一个在脱罪上近乎万无一失的手法,现场遗留物上却毫不掩饰地印着指纹,犯人的水平自相矛盾,确实令人困惑。我想,你们一定在绝望中求助于资料库,想找到吻合的走个捷径,可惜他不是惯犯,没有前科,信息为零。”
“是啊,就是再清晰的指纹在手,也得给我个比对的人才行。”
“那就把他找出来呀!这么棒的证据摆在这儿,往后的事情毫无难度呀。这案子越来越简单了。”
在我积威之下,A探长咽下了“说得轻巧”之类的词汇,转而谦卑地求教:
“那你说怎么办呢?”
“这太容易了。我们的优势相当大,前前后后,一共有四个证人看到了他,”A探长插话“就是一个有用的都没有”,“这你可错了。只要把四份证词放在一起稍加对比,真相就在其中。我想,作为头期款,我可以先付给你——神秘人的职业。”
“职业?”A探长莫名惊诧,“不是……你破案到底什么路数?先是触类旁通的伪炫学,再是忽略一切的纯逻辑,现在怎么又变成老派风格的铁口直断了?”
“别着急,一会儿还有黄金时代呢。”
“可是……职业,拜托!就是福尔摩斯,也要见到这个人,或者拿到他用过的东西,才能判断的呀。”
“但水尔摩斯不需要!”我目空一切,睥睨众生,“不废话了。首先,让我们列出四位证人:散步、老者、助理、柠檬。我建议把三位女士编成一组,看看她们证词的异同。很明显,女性更爱干净,注意个人卫生,她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他的衣服很脏。这就不对了。”
“怎么就不对了呢?说得一样还不对,那要怎样才对?”
“问题就在她们条件不一样,口径不该如此统一。散步女与他擦身而过,柠檬小姐和他面面相观,她们目击嫌疑人时,几乎近到呼吸之声相闻,能够发现他衣服的问题,完全合理。可助理情况不同,她只是远远地望见他,虽然不断走近,但尚未走到近前,就转去处理苹果意外事件了。她从未有机会接近他,而相隔一段距离之下,她何以判断他衣服的脏净?那衣服得脏成什么样子,才能老远就看出来?”
“这……你说呢?”跟推理迷相处了这些日子,A探长终于学会把问题都丢回来了。
“我认为,引发她这种认知的,绝不是长期积累、把白衣服穿成灰衣服的那种脏,那样远远看去,只会认为本来就是那种颜色。我觉得应该表现更突兀,比如明显得绝对无法错认成装饰花样的污渍?事实定是如此,但我们要知道,产生这种想法对证人来说并不容易。助理小姐就职于模特公司,平时接触的都是前卫到简直不明所以的服装:最匪夷所思的设计,最稀奇古怪的材料,最天外飞仙的风格,她见得多了;那种走残破路线刻意做旧的,更是不会陌生。那么,在辉煌的表演大厅里,她看到那个人,为什么她没有按照职业习惯,认为他穿的是新潮的奇装异服,而能客观地把污迹就看成污迹,并精准判定此人与全场风格不搭呢?”
“好,我记下来。”A探长很受教。
“对比完这一组,我发现了信息的递减性。目前所知的嫌疑人主要特征有四:年龄、头发、衣着、身高。柠檬目击条件最优,四项都有反映,尤其是年龄,让我们获得了一个录像资料里没有的重点;散步无缘见到正脸,所以第一项缺失;助理因未曾靠近,只注意了后两项,细节点的东西就没有;而老者更少,只说了身高一样。我可以想象,你们多半想当然地去重视证词内容丰富、提供了较多情况的证人,而说辞相对模糊的,就感觉没什么帮助。你们对四位证人的信任关注度,按照我说的顺序依次减淡,没错吧?”
“是啊,我们当然会更偏向观察细致的证人,何况三位女士措辞严谨,感觉对自己的言论很负责。像老头那样的,一共说出一条,还糊里糊涂妄加揣测,基本可以当他没说。”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这些女士思想有局限,条目虽多,却大而无当。老者的证词看似无用,却最有价值。一切真相,尽在他的口中。”
“啊?!这怎么说?”还是锤炼得少,A探长依然大惊小怪。
“她们被你们误导了!你站在范先生的尸体边,寻找走出案发楼的‘可疑人’,由此邂逅了散步;而后,你拿着收集整理的神秘男子特征,去问助理和柠檬,有没有看到这样的‘嫌疑人’。看这个反复出现的‘疑’字,她们被你暗示了,直接将此人划为危险份子,产生了认识偏差;那人身上一些很鲜明的个人特征,很遗憾地被妖魔化了。别忘了我之前指出的舆论导向,他不会反侦查!他想不到为了犯罪去伪饰自己,他所展现的,一直就是他的本色!如果你能让证人们不要管凶案,只是放纵自己的感觉,大胆说出对此人的直感,‘你觉得他是个什么’,也许真相早就显现了。”
“我可以立刻这么做。”说着就要掏电话。
“晚了。你说过她们谈吐非常谨慎,这未必是她们的本性,只是事关谋杀,一句说错惹祸上身,她们不能也不敢多说。这根本就是三台人肉录影机,把自己看到的东西不做任何加工,完全客观地照搬给你,却只比那劣质的摄像头更不清晰。这才是彻底的没用呢。相比之下,老者受你们干扰较少,只是一堆无主纸箱的招领,想一想,不会一下扯到那个死人身上,所以,他的感觉更真实。他是唯一一个做出了自己判断的人,而全案最关键的地方,正是他这个妄加揣测。他说,那是一个物业雇来的装修工。
“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你看,你又要嗤之以鼻了:当然了,他目击之时,那人正在搬一堆装着装修材料的纸箱,不是装修工是什么?何况又有物业那一摊子烂事儿的铺垫,他当然这么判断。不过,我之前用‘火眼金睛’来形容这位超级爷爷,你真的没听出里面的反讽意味?他送孙女去特长班,他们往左走,那人在右边搬,中间至少隔了一个楼门的距离;而他的工作地,离楼门就近了吗?虽然你没提供现场图,”A探长委屈插话“提供给你你不看呀”,“但我可以自己推断。律师夫妇走出楼门,与死前的范先生打了照面,说明他是在往楼门这边走。这是纸箱,”我开始比划,“过来两步,是案发地;之后许多群众聚拢过来看热闹,在围观圈外层的散步女,正好能被走出楼来的嫌疑人撞到。这距离,不近啦。相隔这么远,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害怕孙女迟到只是回眸匆匆一瞥,你觉得他能看清纸箱上的字样吗?那样的条件,他可是连此人更多的特征都没看到呢。如果他不知道那人在搬的是什么,他凭什么认为他是个装修工?很简单,就是那心不在焉的随便一眼,那人的大致轮廓、整体形态映入眼帘的感觉,结合他的社会经验,那就是一个装修工!他和那些物业派过来收拾残局的人,一看就是同一类。
“神秘男子是个装修工,我们有没有更确凿的证据?有。现在已经认定,他想不到去逃避警方追查,那些犯罪必需的纸箱子,必然是就近找,怎么方便怎么找。而他从身边一搜罗,就弄来这么多清一色的装修材料专用纸箱,他是干什么的?装修工!
“再回到助理小姐的目击。什么职业的人身上,最可能有明显的非花纹污渍?装修工!那些油漆和涂料,在裤脚和衣袖上,溅成一个个点,滴成一条条线,这可不像另类的装饰。而证人之所以没被职业病影响,坚持做出了正确判断,也是因为她一眼看见那个人,就觉得那是个装修工!而一个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扎眼地出现在名流云集的时装发布会,还和衣香鬓影的柠檬小姐走得那么近,自然是很不协调了。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一样物证,我刚才看过的,竹竿上取得的白线。那白线又糙又韧,拿它做衣服是一种自虐行为。而最贴近生活、最容易联想到的,是手套,那种白色的粗线手套。他既不会反侦查,手套必不是为凶案准备,而是平时就随身携带,比如工作时必须用到。哪些工种要戴这种白手套?木工,建筑工,还有装修工。那些水泥和沙子,还有其他腐蚀性的东西,没这么一层保护,是真的不行。”
“可是,如果他作案都没想用手套,又为什么在现场把它拿出来呢?还剐了条线在竹竿上?”
“这不是很显然吗?竹竿上既有清晰的指纹,那上面必然不会太脏。而它之前一直放在天台,风吹日晒的,一定肮脏得很。我们的嫌疑人首次攀上楼顶时,偶然发现它能为自己所用,就将它从那一捆中抽出来。一看这么脏,身上又没有备手绢,就顺手掏出本来就是和弄泥沙的手套当抹布捋了一遍。经过竹竿粗砺处被剐掉一条线,也是情理中事。”
“哦,原来如此……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掏出?”
“不错,你也想到了,是吗?我们都是这样戴手套的,对吗?需要时套在手上,不用了摘下来一边一只揣在衣兜里。如果我们手插着口袋走路,忽然把手拿出来时,也许会带出里面的东西。你那个堪称电眼的同事看到的,耷拉在他兜口外的浅色物体,不正是手套吗?”我闲适地靠上椅背,“你看,这都是些零碎的小线索,从它们每一个推出去,都有很多种可能。但它们同时存在,取个交集,限定就十分狭窄——没错,那人一定是个装修工!”
“装修工!这就是你说的职业?装修工,是的,从事这一行的,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也与柠檬小姐听到的外地口音相符合。”A探长眼中射出绝处逢生的狂喜,却在一分钟后黯淡下来,“等等,装修工?要知道,本市的装修队就有几千支!每队几个人到几十人不等。范围一点也没有缩小,职业推断根本没用嘛。”
“那我只好追加款项——第二弹,他和范先生之间的联系。”A探长闻言,眼睛一亮,精神抖擞,“这要从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合理现象说起。我们的两个证人,都是在服装秀上见到了嫌疑人。当时他接近柠檬小姐,后者以为是粉丝,请注意这里,她并没有呼救!而神秘男低眉顺眼的,也从未做出什么骚扰的举动。这两位站在角落里关系如此和谐,却还是引来了保安的盘问。为什么?他们只是觉得此人不该出现在这里,于是就要过去问一下。这说明什么?会场戒备森严。另外还有一事,柠檬小姐及其律师,锦衣华服金童玉女呀,结果怎么样?没有请柬一样拦在外面,最后还得组织方的工作人员出去接,才能领进来。可见这门禁也不是闹着玩的。那就有问题了:一个一看就不该进来的人,又是怎么混进来的呢?”
“哎,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此节咱们先按下不表,接着往后看。服装秀出了事故,苹果小姐摔死了。此事目前已有定论,对了,我得问一句:你相信法院的判决吧?好,点头就好,不然还真没依据往下说了。让我们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经调查认定,事故起因是‘T台设计不合理’,范先生‘担负全部责任’。好好琢磨琢磨这句话,什么叫‘T台设计不合理’?如果这个T台早建好了,之前有百八十个模特在上面走秀都没事,就苹果小姐到那儿掉下去了,那不叫设计不合理,那叫她点儿背、自己不长眼、倒霉催的!既是这么判,就说明场地本身存在缺陷,不要说是Apple小姐,换个Banana小姐,一样掉下去!而且,只要曾有一个人安全走下来过,就可以成为范先生脱罪的理由,怎么也不会扛上个‘全部责任’。所以,根据判词大胆推测,苹果小姐一定是第一个在该T台走秀的人,而那是为了这次表演全新设计的!新的设计怎么实现?重新装修。装修需要什么?装修队。装修队里有什么?装修工。OK,联系上了!”
“等,等会儿,我有点晕……你是说,神秘人所在的装修队,承接了翻修表演场地的任务?”
“是啊,证据就是那尚未解释的不可思议事件。你想,一个豪华的会场,一般都会有个后门。它需要装修时,你什么时候见过拉着满满当当材料的大卡车从前门过的?那可是脸面,这泥沙俱下的,弄一个污七八糟,怎么得了呦!那些见不得人的——至少不那么美观的东西,不是都走后门吗?而后门,往往不会严防死守,也许只有个昏聩的看门老头。表演那天,后门锁了,老头正在打盹。这时,一个满身油漆涂料‘点与线’的人来了,敲开了门,敲醒了他:‘前两天干活儿的时候,落了点东西在里面,您能不能放我进去取一下?’老头眯起昏花的老眼定睛一看,是这段日子一直在这儿进进出出、装修队的小伙子,会不会就只是简单嘱咐两句,然后高抬贵手通融了呢?”
“如果是这样,后门得存在,老头得存在……都存在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可能。好吧,一会儿和你聊完了,我立刻去调查。”
“等确认完毕,你就可以去问助理小姐,哪个装修队承包了表演大厅的工程。一旦顺藤摸瓜找到他们,在有限的一些人里对指纹,你还不会做吗?”
“要真是这样,那可太简单了!”A探长欣喜若狂,但尚未丧失理智,“不过,如果他和范先生只是这么短暂、这么遥远的关系,又有什么深仇大恨,非置他于死地不可呢?”
“动机方面,一直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我们可以推演,可以通过分析此二人的性格和背景,来试想他们之间可能产生什么矛盾。先说范先生,他会惹什么麻烦呢?他现在就麻烦不小,柠檬苹果缠身。虽然这两件事都导致他大出血,但它们性质不同:苹果的死亡是一场事故,不管责任怎么认定,那终归是个偶发事件;但柠檬的遭遇,却是常例。这世上也许没有第二个苹果小姐,但他旗下模特中,要找出十个八个和柠檬小姐同经历的,想必不是难事。各方面的信息都反馈,范先生生活放荡,好色无厌。
“而神秘人无名氏呢?你刚才也说过,做他这一行的,多是外来打工者,俗称的‘农民工’。他们背井离乡,到陌生的城市,做最辛苦的工作,过最拮据的生活,恶劣的居住环境,也许连洗澡的条件都没有,每天都会积累灰土的头发显得油腻腻的,一套脏兮兮的工作服穿在身上常年不换,有时坐公车只要稍微人多一点挤一点,就要提防蹭脏了别人的衣服遭人白眼……这样的日子,谁愿意过?可是,就是他们从那微薄的收入中节衣缩食省下的一点点钱,对老家的亲人来说,都是致富的曙光和希望。可以想象,他出生的地方,得是怎样的穷乡僻壤!然后,根据世事的惯例,我们推测,他家中多半有姐妹,这很正常,越是贫困的地方,越会习惯性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他有个同乡的女友,这更正常,二十多岁的人,子曰食色性也,男女人之大欲。总之,他有一位钟爱的女性,我们可以称她为他的‘妹妹’——我喜欢这个词,够经典够暧昧,既能表示亲人,当恋人讲也说得通。她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又或是为了奔出一个美好的明天和恋人双宿双栖,来到本市打工。而一个女孩子,没有读过太多书——那种地区的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受教育权利总是很难保证,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置身在灯红酒绿、暗藏杀机的都市丛林,如果再恰好有些姿色,就会成为范先生这种好色之徒最好的猎物。
“这样的事情,也许对柠檬小姐是一趟直通成功的特快列车,但对一个生长于纯朴乡村的姑娘来说,却是难以言谕的伤害。这已是相当充分的杀人动机,但我倾向于,还发生了更严重的事情。因为我国百姓过分擅长容忍,一般能把他们惹到奋起反抗的,都不定缺德成什么样了。比如怀孕、堕胎、感染、终身不育,甚至是,自杀。
“而我们这位无名氏无小哥,可能陪妹妹一起来打工,又或是女孩先出来了一段时间,他追来找她并就近照顾。总之,惨剧发生了,而前因后果他并不知情。他只是难过,痛彻心肺,却从没想去追根究底。他或许听说了,妹妹曾和一个模特公司姓范的接触过,不久之后就出事了,但他并不觉得这跟人家有什么关系。这时他还懵懂。
“但他很快就不懵懂了。因为柠檬事件爆发了,沸反盈天。他或许不看电视不上网,但总会从别人嘴里听说。人民大众一向对涉及名人、美女、性、地下交易、黑暗内幕的信息抱有无法扼杀的热情。远的不说,近的——‘艳照门’,足以证明了。在大家热衷而兴奋的谈论中,他惊讶地发现原来世上还有这等事,并由此对范先生的人品有了个基本认识。联想到自己敬爱的女子,他恐慌地产生了某种接近现实的猜测,但这太悲惨了,他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他需要证明,他其实希望证明自己的想法是错的。
“证明的机会来了。他所属的装修队,无巧不成书地接下了时装表演会场的翻新任务。我相信这是巧合,而不是他的谋划,因为从此人装束等各个方面看,他都是个实际干活儿的人,而不是跑业务的。他一边工作,一边期待见到范先生,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但范先生那种人,显然不是会自己盯装修的,也许派了下属全天驻守,也许助理小姐作为钦差去巡视过几次,但范先生本人,一直未曾露面。他焦急地等待着,越来越焦急,但直到装修结束,他始终没能得偿所愿。
“而这期间,潜规则事件也在发展中,柠檬隔三差五就爆个料。为什么范先生在发布会前夕约她见面,他为什么坐不住了?因为他发现此事再不打住势必失控,说不定那段时间柠檬在炒作时无意中透露了一些重要的细节,戳到了他的痛处,比如潜规则小区的名称。而我们的小无也关注着此事的最新进展,他赫然回忆起妹妹也曾提过这几个字。是的,不管是什么,他一定抓到了某些确定的东西,事态不允许他再自欺欺人。守株待兔的日子结束了,他不得不主动出击。他必须找到范先生,可他两眼一摸黑。天下之大,到哪里去找范先生?他唯一知道的,只有那个会场……是的,会场。他可能通过读报纸,或者向精于世故的人打听,笃定范先生不会不出席自家的发布会。所以,那天他去了。
“他仍走装修期间走惯的后门,自知直言目的一定会被阻拦,就编了个借口骗过看门老头,到达了会场内部。他接近柠檬小姐,好像想说什么,却欲说还休。保安来了,详加盘问,他万般无奈之下,吐露了一句‘我要找人’。很明白,他要找人——他想找的就是范先生。之前一直想问柠檬小姐却没有问出口的,正是‘你知道范先生在哪儿吗’。他为什么问柠檬小姐呢?想想他的处境,一个人在会场,完全陌生的环境,模特们都在后台准备,他也不容易进去;大厅里汇集着各媒体的记者和摄像,其他坐在那儿的明显是受邀宾客。身份都很鲜明,问他们大概也不会知道,一定得找模特公司里的人打听才可靠吧。他正抓瞎的时候,幸运地看到了熟人——曾多次莅临装修现场的助理小姐,他记得她,她可对这些一看一大片的装修工没啥印象。她带着柠檬和律师进来了,他可能本想问她,但这人飞快地消失去拿饮料了。他要怎么办?啊,旁边有个高个子美女,和助理一起来的,应该是他们公司的模特——柠檬小姐确曾是个模特,她多半知道范先生在哪里。所以我说,此人一定没看过网络图片和电视报道,他并不认识潜规则主角的形貌。而他走上前去,还没来得及得到任何信息,苹果小姐血溅T台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过去,而他被抛弃在世界遗忘的角落。这显然不是个追根究底的好时机,他只能走人。注意,不是逃离现场——看他对柠檬那谦恭的样子,他当时还尚未产生任何恶意和攻击性,他只是无功而返,悻悻地离开。
“他的这次出现,虽然他关心的事情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对调查来说,却是天赐的礼物。它给了我们两个目击者,还有最最实用的——他的性格。而这,正是他选择那种杀人手法的根本原因。”
“你是说,性格导致的?”A探长挺胸抬头,终于说到他一直想听的了,“要开始你擅长的人性分析了吗?”
“不错。让我们解剖他的行为,他想问柠檬小姐范先生的行踪,为什么那么长时间,只会围着人家打转,设想当时的情状,也许急得红头涨脸,汗如雨下,但就是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请问范先生在哪儿’,几个字搞定了,有什么难说的吗?柠檬小姐评价得很精准,他不敢。与此类似的情况,和不认识的人打交道,比如向人问路,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相信我,我经常迷路,经验丰富,在开口之前确实会有一瞬间的违和感,但立刻克服掉,两步上前张嘴就问。可他不是我们,他克服不掉。他的性格如此封闭,如此畏缩,如此屈己从人,如此害怕承担让人不快的责任——他人哪怕是陌生人的一个小小的不愉悦,都能让他感受到莫大的精神压力。别看他外表高大魁梧,他精神上甚至堪称柔弱。他很难直接地表达自己,他绝不是那种想干就干的积极份子。所以,拿刀捅他、抄板儿砖(卒瓦)他、扑上去拧断他的脖子,这些强烈而爽快的方式,绝不会出现在他脑子里,这和他大脑的结构不符。
“他做一件事情,如同询问柠檬小姐,需要长久的顾虑和酝酿。顾虑什么?这件事情真的要做吗,没有别的方式了?马上就要做吗,再待一会儿成不成?这样会不会太冒昧,人家不高兴怎么办……他脑子转着十万个为什么,一一解答这些问题,告诉自己非做不可,这些焦虑化为一股股的冲动在心底积压,他希望攒到极限迫使自己爆发。这正是他的酝酿,他要把自己当只鸭子赶上架。也许他咬了半天嘴唇,终于积累了足够的勇气,抬头张口欲言时,柠檬小姐一个鄙弃的眼神就能把他多时的努力打得烟消云散。他于是立刻退回来,告诉自己现在说并不适宜。他总希望找到一个最好的时机,他有时能够找到,如果没有外力干扰的话;而外力一旦出现,就有两种可能:一是刚才说的,让他延迟计划,继续等待下一个‘最好’;而另一种,压迫太过强烈,将他逼到死角,倒会激励促使他困兽犹斗。就比如那两个保安,面对他们他反而直言不讳,‘我来找人’,可惜那时已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若非苹果小姐以生命为代价挺身相救,恐怕少不得一番纠缠。与这个机会比,之前和柠檬独处的任何时刻,都堪称天赐良机,而他任它从眼皮底下溜走,然后终于抓到一个最差的时机。因为那已无所谓‘最好的’,而是‘最后的’。情势逼到那儿了,他倒不会思虑转圜了——其实随便找个借口,把保安和看门老头一样糊弄过去,真的很简单。过强的压迫让他的精神力不足以支持他的智慧,直接绝望认定,反正已经没辙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干了!而真正的过程,就四个字,一句话,如此而已。
“而他的犯罪过程,同样符合他的个人特征。他需要一段时间的思考,来下定决心;确定绝对必要之后,进入行动的前期状态——如来到柠檬小姐身边,再如跟踪范先生,保持着随时可以动手的距离和……机遇;其间不断否定浮上脑海的种种方案,最终选定一个最称心的。这个计划必然符合他的本性,他害怕来自旁人的压力,不想被人认为与此事有关——手法在脱罪上万无一失的周密,而即使为达这个目的,可能也不需要这么麻烦——他忽略掉了无数更简单有效的方法。流程上,也是他的特色:需要长久的准备——他的练习;过程中为无限趋近完美而进行的,细节上的不断思虑和修正——连练习对象和地点都区分开来;为满足近乎苛刻的条件而设想周详并努力——纸箱子准备得如此妥当;正因条件要求太高,导致干扰因素过多,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理论上的成功率确实很低;和目标的真正接触极少,近乎为零——他从未直面范先生;动手的时间却极短,基本就是一瞬间——手腕用下力的事儿;需要一个最好的时机——正正砸在头上,时间掐得不错;但从大环境看,却赶了个最差的条件——当时天已擦黑,能见度极低,这样都能成功,只能说他技巧太娴熟了。他等过无数个明天,其实不妨再等一个,他只是觉得,万事俱备,好像不得不为。非常鲜明的同一模式,看出来了吧?”
“哎呀,真令人叹为观止!”A探长心服口服,“从心理角度出发,去确定犯罪模式,虽不常见,但确实精密呀。”
“不错。一个人做了什么,是因为他想做什么;而他怎么做,是因为他觉得就应该这么做。性格决定命运,正确,可惜失之简缩。完整版是,性格决定行为,行为构成定式,定式关系命运。像我们的凶手,他就是这样的人,也许他被动、易受外界影响的性格让他错失良机,丢掉了许多本该属于他的东西,还给他增添了那么多无谓的麻烦,但也养成了他察言观色、思虑周详、谨小慎微的品质。这都是能力,让他能够把握客观时机,策划并进行一些过于细节的事情,并在自身不会反侦查的条件下,达到了某种反侦查的效果。这么说吧,不是他,谁也不会这么作案;也只有他,才能作成这种案。”
“太好了,你又给我解了一个惑。我一度诧异,他不会反侦查,他居然不会反侦查。其实这年头,要知道这些东西多容易,不用非得成长在尔虞我诈的环境,精研专业知识也大可不必,看两本侦探小说全有了。”
“他要真看过,还不知道擦指纹,那颜如玉、黄金屋就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这就像满街都是书报摊,摊上遍布着娱乐杂志,只要我看过其中一本,就会知道范先生,可我就是一本都不看。没啥原因,就是不对口,我不是它的预期读者,它也不是我的选择。同理,那些满脑子线索诡计的,都是什么人?看看世界人民是怎么读侦探小说的吧:西方人坐在花园里吃着糕点喝着下午茶,东方人钻在被窝里倚着床头磕着瓜子儿——中产阶级的宠物!挣扎在温饱线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才不搞这劳什子!”
“好了,好了,”面对如此强烈的怨念,A探长想起了曾经听闻过的某些传言,“还是回到案情吧。”
“刚才说到哪儿了?哦,苹果事件。这显然是本案真正的起点。你会发现又一个时间上的重合,月底她摔死,月初跟踪就开始了——传说中的导火索。”
“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苹果小姐也和神秘的无先生有什么关系。”
“确实没有关系。不过,同样是年轻貌美,同样是突遭横祸,他很容易由她联想到自己苦命的妹妹。何况他亲眼目睹了苹果的死亡,现场的血腥和惨烈,给他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勾起了他兔死狐悲的极大悲痛。这种强刺激,让他回去后前思后想,终于做出了第一个有效行动——于次日给范先生打了电话。”
“那个拨入的公用电话?”
“是。他的妹妹曾与范先生有过牵扯,从她的物品中找到号码并不难。他不打算再逃避和等待,他打给他,问起了这伤心的往事——他们的对话,围绕着一件事情,并提到一位第三人,一位女性。那个‘他’,是女字旁的‘她’。其实,情势至此,还处在可以沟通的阶段,无某的行为仅仅停留在——用一个中国特色的词汇——‘讨个说法’的程度。不知是本民族的精华还是糟粕,平民百姓似乎酷爱‘相逢一笑泯恩仇’,即使别人做了通天彻地、从头到尾对不起自己的事情,只要他说一句:‘对不起。我错了。你是对的。你受委屈了。’好像再怎么严重的事情,都可以当作没发生。面对这些依然信仰着世间存在公理的单纯者,一句真诚的道歉,或哪怕是虚伪得很到位的敷衍,只需要给个借口,就可以平息一场干戈。但是,财势养成了范先生过度嚣张的狂妄,他毫无悔意,他在推卸责任。‘这件事与我无关’,‘谁也比不上我可怜’,像这种对别人的不幸缺乏感知、一门心思只觉得自己可怜的绝对自私者,可以试想他的思路:他正在为苹果的意外头疼,倒不是这姑娘韶华早逝有什么可惜,只是她胆敢用性命来给自己找麻烦,真是太不识相了。而居然还有个更不识相的,在这个当口拿一个毫无背景的丫头来跟自己找别扭。他只当这个被自己害惨的女性,是个好无聊的小问题,只有不耐和厌憎,并毫无顾忌地表现出来。他的乖张与邪恶,终于成了导致嫌疑人情绪爆发的最后一根稻草。要报复,一定要报复!
“决心已下,他必须找到他。模特公司想必有保安把门,他只能来到范先生的居住地蹲守——在柠檬小姐的宣传下,潜规则小区天下知闻。他耐着性子等他回来,虽然之前不曾见过面,但他知道他的模样——为了复仇大计,花点本钱买本有他照片的娱乐杂志,也是必要投资。他眼睁睁看着他回家,送他走一段路。那种蛰伏待机的痛苦和煎熬,近距离盯视着朝思暮想、刻骨铭心的仇人那丑陋的背影,他在积攒动力,把自己逼上绝境。他知道必须制裁他,一定要对他做点什么,只是暂时,他还不确定能做什么。各种想法在脑中激突,浑身是劲却不知道怎么使,他就像一颗引信受潮的炸弹,明明一肚子火药,却点呀点呀点不着,但只要持续加温,总有轰然爆响的一天。他在等待干燥的完成,在这之前,他只能继续跟着他。
“而范先生,并不知道自己已经一脚踩进了鬼门关。因名利而生的超乎正常限度的自信,那种通吃八方、飘飘忽忽的轻蔑,让他在最初本能的担忧过后,将苹果家属提出的天文数字的赔偿,当成一个天大的笑话。他不相信以自己手眼通天的劲头儿还能落得报应,但法院公正的判决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之后自然是失落、萎靡、逃避现实,自甘堕落以醉生梦死。虽然前后原因发生如此巨变,但在表现上毫无差异,他持之以恒着荒淫放荡的生活方式。这真是一个混浊的人,一个卑俗的人,一个完全沉浸于低级趣味的人。他从未注意身后跟着什么,而这个什么已经彻底熟悉了他的生活环境和作息规律——也许他蓦然回首时,曾与那人打过照面,但他不会在意,因为那只是哪家请来的装修工。
“随着时间的推移,背后灵攒够了行动力。摄像机的那个特写镜头非常珍贵,不但提供了一个手套的线索,更主要的是,记录下了那汹涌澎湃的杀意量变到质变、最终爆发的一刻。一般,一个人从良民变成罪犯的那一个点、那一条线,我们往往只能最后听他口述,而这一次,我们很幸运,能够亲眼看到。他走过来了,胸中激荡着一种生发的动感,迷雾中有什么即将成型,一个厚茧正在裂缝马上就要破壳,他的心灵受到召唤,只差几步,就要跨过那道坎儿了,一步、两步、三步……他停住了,脑中冲突多日的构思在刹那间万流归宗,对,想到了,应该这么干!他转过身,细细地端详楼顶,他日后训练的场地。也许是这些天跟踪所见的景象令他产生了灵感,某日偶然瞥见一家窗台的盆栽而定下的计划。他很容易想到这种方法,因为他这行的人,听说最多的恐怕就是某个工友被没贴牢的墙砖掉下来砸到头——一起高空坠落物的意外事件。
“他的精神飞升起来,每个细胞都在膨胀,既兴奋又恐惧,在深重而紊乱的呼吸中,迎接最终改变的到来。如果这时有人从背后拍下他的肩膀,他的行动又会延迟一个月,但他没有遭到这种打断。于是,他以一种龟速的动作,慢慢地将手提出口袋。这里面有着深刻的寓意。在我们的文化中,管去办、去做、去实行一件事情,叫‘出手’。是的,人类大部分的执行力都在手上,很多事情要靠手来完成。古有‘垂衣而治’之说——手被遮挡、被包裹,就代表什么都不做;而现在我们玩滚轮、玩滑板,肯定第一时间放弃耍帅,把手掏出口袋。因为我们并非专业人士,有强烈的栽跟头的预感,让手摆脱束缚得到自由,是备战突发事件的主动姿态。你看,我们的无某人把手拿出来,他‘出手’了!如果之后你没有被白手套引走注意力,你一定会发现,他后面有一个握拳的动作——有,理所当然地有,非有不可。那是坚定、攻击性和采取行动的表示。
“第二天,他停止跟踪,开始了练习。练习的过程堪称顺利:虽然同样是需要希望工程的生长环境,但他因是男孩而有幸享受到了初级物理教育,知识掌握不成问题;而他的工作让他经常登梯爬高,且有丰富的和地面上的同事扔上扔下、传递东西的经验。这是不太一样,但就像一个弹钢琴的人学习电脑打字也会很快上手,一种触类旁通的天分。
“一切准备妥当,周六,他采取行动了。布置好了纸箱,登上楼顶等待。范先生回来时,就是他的死期。那时刚刚中午,可他一气儿等过了下午,天都渐渐黑下来了,还是没有等来。他的计划是根据范先生之前的作息制定的,他没想到,在停止跟踪后,此人吃一堑长一智,不再破罐破摔,开始积极应对柠檬案,导致了晚归。长达数个小时的持久等待,会让他产生一种‘今天不适合动手’的宿命感,但纸箱能留到明天吗?重新安排会不会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果他继续晚归怎么办?按无某的思路,这俨然又是‘最后的’机会。正在他焦躁时,范先生跟看车的吵完了架,回来了。纵然是俯视,纵然光线不利,他仍是认出来了。怎么办?怎么办?眼看着他慢慢走向那个定点、那地狱的门口,自己想象过无数次、在快意恩仇的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情景近在眼前——没办法,不管了!他后牙一咬,出手如电——成了!”
“呼”,A探长长出一口气,脸上透出掩饰不住的激动。
“他蹲在围栏上,呆呆地望着楼下一声尖叫后逐渐聚拢的人流,茫然、喜悦、惊讶、害怕、失落……各种复杂的情绪在他心底徘徊。他完全愣住了,缺乏犯罪经验让他没有强迫自己压抑情绪、迅速逃离现场,他也没意识到这样可能被人发现——毕竟,他在楼上一下午都没人看见,不是吗?最根本的原因,他不认为自己需要落荒而逃,那是罪人才做的事,而他不是罪人。我相信他对范先生之死没有任何愧疚感——他是如此怕人责备,不愿给人添任何麻烦,之前他把练习对象分类处理,其根源也是觉得谋杀那么多无辜人家的盆栽,很不好,过意不去,能不毁的就减少损失吧。在他心目中,对陨落得很受伤的凶器植物的同情,都胜于那鲜血淋漓的尸体。按照一般规律,事前越是瞻前顾后的人,事后倒越举手无悔。尤其对他,做了而且做成了一件无怨无悔的事情,是个可贵的经历。也许不久之后,被捕的恐惧会袭来,但在那一刻,他是义无返顾的。他坚信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其实,我也这样坚信。”
“啪啪啪”,A探长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误以为被召唤的服务生自作多情地过来结帐。在心悦诚服却未必心甘情愿的付钱中,他又想起一事:
“对了,还有个小问题,我一直很介意。”他的神情露骨地表示,再把这个解决掉,就彻底完美了,“就是散步女青年看到的,那个掏枪的动作……”
“那肯定不是在掏枪!中国哪儿那么多枪啊?再说了,又有谁真的看过掏枪的样子,还不都是电视里看的。那些孤胆英雄蹑手蹑脚走在敌人空旷的大本营里,忽然耳边一声风吹草动,他眼神一闪,‘唰’地伸手去摸腰间的枪套。这个‘唰’的动作,反应迅速,敏捷而急促,提防且慌乱。如果生活中出现类似行为,会是什么情况呢?大胆想象一下:我们怀揣着一件极其宝贝的东西,绝对不能失去的那种,放在哪里都不安,关心则乱。这战战兢兢的紧要关头,偏偏有人撞了我们一下,虽然我们百分百确定对方不是小偷,撞击的力道也绝不可能震得它跳出口袋,但我们会立刻去摸,非常紧张地去摸。我们不认为它丢了,只是要确认它还在。女青年看到的动作,不正发生在碰撞之后吗?那人的手伸到了哪里?左胸。那里有什么?心脏。到底是什么东西,需要紧贴胸膛、放在靠近心脏的地方?那一定非常金贵,对当事人意义重大。想想本案的动机,一场神圣的复仇,而被告慰的女性,却不能亲自到场。如何弥补这个缺憾?按照聊胜于无的思路,应该携带什么足以代表她的什物,替她看到那该死之人的下场。也许是她的一张照片,一块手帕,或者其他什么信物。那愿意为她背负杀人罪行的人,将这些珍贵的回忆悉心封存,放在胸前不断跳动、代表着生命的位置。这绝不可丢弃,容不得半点闪失。在与人发生剐蹭后,极易负罪的他习惯性地停下来等人责骂,而手近乎过敏地直接伸向那心之所系的地方。一瞬间的真情流露,正是本案的原始驱动力。”
服务生捏着□□和找赎的钱回来了,钱包的已保万全让我骤然放松,加之说到动情处,我轰然站起,转出两步,正对那边打开的窗户,旋身找好一个角度,学着周润发的动作一耙头发,迎上外面的风,恰容几丝长发吹起,轻舞飞扬。此情此景,震慑得A探长目瞪口呆。
“客观来说,身为诱因的女子,与柠檬小姐,从被侵害的事实上,并无任何差别。而这两人,在世俗眼光中,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论起人的价值,却是反过来的云泥之差。柠檬小姐虽然昂贵,但说到底,仍是可以用钱摆平,碰了只有身败名裂之虞;而伤害了一件‘非卖品’,别人心中圣洁不可亵玩的无价之宝,却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深吸一口清爽气,在陶醉中远目——我很满意用这么隽永、深刻、意味悠长、略带忧伤、暮鼓晨钟、余音绕梁的语句作结,这无疑会加深我这万言推理的文化底蕴和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