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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祂赴 ...


  •   【琳达】

      我抵达伯明翰的时候正是一九九六年的秋天,空气湿得叫人心烦意乱,常常一整周等不到一个晴天。人们的情绪一年比一年糟糕,起初食死徒们只是危害一些天气,让送报行和赶车的上班族越过越糟;后来又盯上了下水管道,很快就有民众因为不明原因的疾病一命呜呼。

      伯明翰并没有比伦敦更好,我很快承认了这个现实。曼切斯特和利物浦一样呆不住人,伏地魔卷土重来,世界如此动荡不安。

      我起先在末流的餐馆后厨当洗碗工,十四岁的一天店里突然出现了几个特别的家伙,四眼仔的头发乱得好笑,褐色头发的是个十足书呆子模样,后面跟着一个红头发的高个子,他们欲盖弥彰地谈论着一些“有趣”的话题,很快就有人发现了他们。

      我躲在柜台后面看着五颜六色的光从平平无奇的小木棍中心发散出来,薄如蝉翼的隔膜在我的眼前绚烂般的炸开,我无比清晰地意识到。我渴望这一切,截然不同的世界,主宰凡人的魔法。

      “杀了吧。”须臾之后,脸上带着刀疤的男人走到了我跟前,“清记忆太麻烦了。”

      我直愣愣地看着他抬起了手腕,求生的意志迫使我跪地求饶:“不要……”我拼命摇头,“求求你们……不要杀我,我——你们让我做什么都行……”

      荒腔走板的笑声里我瑟瑟发抖,低级的布料被切割咒撕成了布条。我在支离破碎的柜台玻璃片里失去了我的童贞,男人的xx青筋遍布而丑陋,像鞭子一样抽打过我的xx,然后他们像玩腻了老鼠的猫一样把我弃之于地。其中一个拨弄过我的胸牌:“乖乖,你瞧,她姓普威特。”

      “哪个普威特?”

      “还能有哪个普威特?二十八神圣纯血统之一——哈哈哈哈但现在被开除了!!”他弯下腰,用肮脏的手指抹过我的唇角,“小妞儿,你是哑炮?”

      我的嗓子早就喊哑了,在鲜血淋漓的玻璃碎片上泣不成声。他并不顾我的疼痛,把我一下踹向了墙根。“怎么办呢,莱恩?”他发出刺耳且难听的小声,“亏了,太亏了!”

      “要是莫丽知道她那不成器的远房表弟在外头和麻瓜女人有了这野种,得气疯吧。”叫莱恩的男人系紧了裤腰带,揪住我的麻花辫,咔咔两下胡乱地剪下来,“小姐,喜欢这个吗?”他道貌岸然地打了个响指,屋顶的吊灯应声而落发出噼里啪啦的破碎声。

      我用沙哑的嗓子尖叫被他捂住了嘴。“小乖乖,我养只猫儿还懂得报恩,我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也得帮我做两件事?”他贴着我的耳朵低语威胁,“这家店里只会剩你一个幸存者,魔法部将永远不知道你的过去。”

      我被他装进暗无天日的口袋整整一个礼拜,再一次看见太阳的时候我几乎站不起来,古旧的城堡矗立在我的面前,精致的落款分明写道:格林格拉斯庄园。

      “走了。”褐色头发的姑娘居高临下地瞥了我一眼,丢给我一套不合身的家政服转身引我进入了城堡,“说说看,”她用聊天似的口吻问道,“父亲、母亲还是哥哥?哪个欠了赌债?”

      我紧紧咬住下唇,生硬地回答:“没有,我是孤儿。”

      达芙妮·格林格拉斯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但她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哦豁,”她冷笑道,“那些家伙这是又开了新业务了?马尔福那几个子儿不够分赃喝酒,想起来卖女孩儿了?”

      她掀掉我破烂的上衣随意地打量了一会,轻轻蹙眉:“几岁了?这么瘦?”

      “十……十五。”我战战兢兢地撒谎,我害怕如果不到年龄的话,我连被需要的资格都没有。达芙妮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自语:“十五岁啊……我妹妹也是十五岁。”她抹干了我的泪痕,“不要哭,格林格拉斯不需要眼泪。”

      “能不能……姐姐,求你放我走,”我扑通一声跪下求饶,“我一定、一定什么都不说出去……”

      她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虑什么东西。但很快,达芙妮还是选择冷酷地转过身:“等会儿有人教你怎么做活,你有多少钱取决于你接了多少客人。事成以后三七分,七成归格林格拉斯,三成归你。想早点走,就多接点客人。”

      “要……要多久?”我匍匐在地,不敢抬头。

      “有本事的家伙只在这里呆了三年。”达芙妮微微翘首,望向了遥远的天边,“也有没本事的家伙,得在这里呆一辈子。”

      【德拉科】

      从曼切斯特回伦敦,利物浦是必经之路,这一点德拉科一直很清楚。但最近一个月,贝拉已经把这里的生意完全交给他了——她看上去在忙更重要的事情。不过,她现在的确是错过了最重要的事,德拉科刻薄地想,让疤头从手里溜了,他能猜到神秘人勃然大怒以后大开杀戒的样子。

      他能从马尔福庄园带走的东西不算多,卢修斯前两年洗过一次账本,现在他大部分遗产都在魔法部登记在册,斯特林杰一死,这笔钱他恐怕是再也拿不出来了——神秘人会满心欢喜地把它用作招揽食死徒的后备资金——但这不是重点,德拉科按捺住内心,他赶紧从这里溜走,离开战争的漩涡才是最佳选择。

      上一次阿斯托利亚带他走的时候他就知道,身上留着黑魔标记就不可能逃走,所以他花了两个月的功夫调制了上百种魔药才把它揭掉,他不确定伏地魔有没有发现了,波特是个意外情况,现在无论他有几分把握,都只能硬着头皮逃走,不然等着他的一定是一场虐杀。

      利物浦的船晚上才启航,但是清早就有不少人已经搭乘开始搬行李了。德拉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那一天恰好很明媚,空气也恰好很松爽,路也恰好很好走,完全没有碰到障碍,简直就像是梅林心情好,给了特别多的怜悯。

      “喂,你看了晨报了吗?”一个叼烟斗的大胡子在聊天,“听说不少食死徒都在往西线集合了。”

      “你说格林格拉斯庄园那件事吗?”回应他的是一个衣着讲究的绅士,“上头的事还是少说三道四好了,黑魔王大人想要谁死,谁还能不死不成?”

      “啧啧,听说他们把庄园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格林格拉斯的二小姐。”

      “没准躲在哪个情夫家呢哈哈哈哈哈哈!”

      利亚……德拉科低调地从人群中穿过,这么说,你还在纽约吗?他鬼使神差地从甲板往下走,如果她不在的话,我回去还有什么意义?经过码头附近的店面,有一些服装店,方便来往的客人换衣物,还有一些香水店。

      香水啊。德拉科静静地驻足,薰衣草、郁金香、栀子还是鸢尾,真不知道利亚喜欢什么样的。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买一瓶送给她。

      叮咚。

      嘈杂的人声里,这样偶然的声音飘入了德拉科的耳朵,这让他的心脏迅速跳动了起来。这个声音!这个声音!他颤抖着从胸口摸出银色的项链,这是阿斯托利亚过去送给他的。

      「I love you,never change. 我爱你,至死不渝。」

      他摩挲着项链轻轻一弹。

      叮咚。

      一模一样的声音。

      这时候有个穿斗笠的人停住了脚步。好像人声鼎沸、川流不息,但他们彼此静止在异界的时空里。叮咚。德拉科又弹了一遍项链。

      叮咚。

      前方传来回应的声响。

      这一天的阳光恰好很明媚,这一天的草地恰好很苍翠,这一天的一切恰好都很完美。空气很舒服,气温恰到好处,叫人挑不出一点错处。或者说,她从未想过还能与他再见。梅林大概是起了恻隐之心,愿意对他们网开一面。

      穿绿色斗笠的姑娘回过头,浅蓝色的眸子里盈满了泪水:“小龙,是你吗?”

      “是我,利亚,一点不假。我回来了。”德拉科快步走了过去,紧紧地拥抱着心上人,这么小,这么瘦,受尽了分离之苦,没想到还能再见。

      “你……还好吗?”

      “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你放心。”

      “你也放心。”

      有那么一瞬间,他本该在的利物浦码头战火纷飞;她本该在的曼切斯特血流成河。他以为他的逃跑会给她带来灾难;她以为她的滥杀会给他带来灭亡。他们本可能脱离了虎口又入狼穴,但是上帝好像觉得应该给他们一件礼物,让他们在这里相遇。他风尘仆仆,满身伤痕;她满身鲜血,鬓发散乱。

      如果不相信命运,即使擦身而出也认不出彼此。

      她想要尖叫,想要兴奋到紧紧抱住他再也不分开,但是她担心这里不能暴露身份;他想要紧紧搂住他,把心尖上的姑娘高高举过头顶,去看那朝阳万丈,去见这云海福天。

      但是不敢啊,连再大一点声音叫出她的名字都不敢。

      “我是通缉犯了,小龙。”阿斯托利亚轻轻抵住对方的额头,“真巧啊。”

      “是啊,真巧。”德拉科把她压入怀中,“我也是通缉犯。”

      “你正准备去哪里?”阿斯托利亚伏在他耳边细语。

      “原本是去伦敦找你,但现在无所谓了。”他灰色的眼睛注视着来往如蝼蚁般的群氓,“你呢?”

      “我没等到姐姐追上我,我本想去曼切斯特找你。”阿斯托利亚轻声道,“但是现在不用了。”

      他拉住她的手穿过了拥挤的人群:“去麻瓜的世界避避风头吧,利亚,食死徒要开始反攻了,我们左右不了这世道。”

      “小龙,”阿斯托利亚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既然我已经找到你了,我……我还是决定回伦敦。”

      “你疯了?”德拉科抓住她的手,他忽然意识到刚刚的声音太响了,有些招人注意了,于是他把她拉进了最近的一家照相馆,“我从报纸上看到了,现在整个伦敦都在通缉你!那太危险了!”

      “但是,姐姐比我更危险。”阿斯托利亚笃定地说,“她如果还活着,一定会到利物浦和我碰面的。我等了她一天……没有消息,我想,我理当替姐姐处理后事。”

      德拉科尚未开口,照相馆的幕布后面就走出了一名老妇:“年轻人,”她笑呵呵道,“这里可不是咖啡馆,我也是要做生意的。”

      “是……是啊,”德拉科窘迫地回应,“我们是来买东西的、是这样没错。”

      “买什么呢?”老妇拉开了布帘,琳琅满目的相片和衣裙引入眼帘。

      “我们是夫妻,”阿斯托利亚莞尔一笑,“来这里拍结婚照。”

      “利亚!”德拉科抓住了她的手,阿斯托利亚一步一步往屋里走。门外巡逻的士兵踩在嶙峋怪石的街道上,马的嘶鸣和枪械的摩擦在细碎的翻衣声中渐渐隐去,她慢慢褪下颈中的项链,对上了德拉科左手的无名指。

      就这样躲过巡查吧,她在心里默念,就这样假装幸福的样子,让他们不再好奇吧。太久了、久到我几乎要忘记幸福这个词的发音了。

      “……利亚。”他们如同每一对新婚夫妻那样旁若无人地拥抱、亲吻,爱意贯彻了四肢百骸,更多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他们这才慢慢放开。

      “为什么有那么多巡查兵?”阿斯托利亚惊魂未定地喘气,她把银色的底线抽走,镌刻着花体字的戒指被完整地戴在了心上人的手指上。

      德拉科和她一样把项链从颈中放下,在棉麻的里衣上蹭了蹭,银色的戒指发出美丽的光泽。“可以吗?”他轻声说着,托起阿斯托利亚的左手,“就在这里求婚你会答应我吗?”

      金发少女点了点头,终于摘下了兜帽。

      少年弯下腰,在她手背上做了一个吻手礼。

      咔嚓。

      相机的白光闪过,神情惊愕的少年人回过头。

      “真美啊。”摄影的老妇感叹道,“看到你们的样子,我好像更相信,战争,就快要结束了。”

      “德拉科。”阿斯托利亚用神游般的声音轻声道,“我们有结婚照了。”

      “是的,我们有了。”

      “我们有证明了。”

      从今往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再经历多少悲欢离合,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否定我们的感情存在过这个事实了。俗世的流言蜚语不能束缚我们,爱恨情仇不能抹消发生过的这一切。

      这样的浪漫,好像电影里的爱情。

      “利亚,我可以邀请你参加我们的婚礼吗?”德拉科轻轻捧住了她的面孔,“我答应你,回伦敦,如果危险的话,陪你一起走。然后……我们去伦敦举行婚礼。”

      我还在期盼着什么呢?德拉科苦笑着想,期待着再一次错过,再一次分离吗?有机会不再分离,那已经是最好的事情了,我想,有机会的话,可以见一见牧师吗?

      【琳达】

      两年半以后我果然没有赎身成功。达芙妮死在了我们的约定期限之前,当天夜里格林格拉斯的城堡被洗劫一空,琳琅满目的收藏品被无知的赌徒敲击砸碎,他们欢声笑语、载歌载舞。无助的女孩子被绳索绑着一个接一个推入地狱熔炉。

      我因为平平无奇的相貌落在了第二梯队,等在队伍里的时候我如梦初醒。巫师和麻瓜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丑陋的始终都是人而不是是否春风得意、是否拥有魔法。我开始记恨格林格拉斯的美丽,能吸引人的家伙连死后都会被华美的棺木抬走,而不是如那些寂寂无名的普通人被丢进尸体堆里,等他们呼吸着腐臭咽气。

      队伍太长了,到三天后的决战爆发也没有轮到我。食死徒的据点被荡平以后,一个穿着西装叫刘易斯的女人注意到了我。“哑炮?”她深灰色的眼睛久久地凝望着我,“琳达,你愿意为我做事吗?”

      “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吗?”我抬起眼皮看她,“我需要你的承诺。”

      “这是双向的事,”她意味深长地笑着说,“请你也把承诺交付与我。”

      寂寂无人,空旷的屋子在当天晚上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我在满月的余辉下把自己扒地干干净净,张开双臂让她看清我的一切。

      “妈妈,”我呢喃着把她当做我的亲人,“想拍就拍吧,我一无所有,我给不了交换的代价。我只有这具身体,我没有秘密,这是我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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