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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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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手勾住他的脖子,猛地往下一拉,我伸长嘴就要去吻,脸上突然被什么捂住了,伸手一抓,是他的手。
他一把挣脱我,跳起来,大声嚷嚷:“还好我挡得快!要不真没脸见人了!你他妈发什么酒疯啊?你看清楚点!我可不是你的那位,别搞错对像了!”
“知道了...你是唐毅嘛....”
我有气无力地哼哼,这个粗鲁的声音早就打碎了我的幻想了,“走吧你!还呆在我家干嘛?快走......”
“你以为我不想走啊?还不是你缠着我又是脱鞋又是脱衣服的....我走啦,你自己保重,还有,下次别喝那么多!你的酒品真的很差!”
甩下这一句,他施施然转身往外走了。
听到关门的声音,四周又安静下来了。说实话,我害怕这种安静。
我需要有人在这里,看着我,直到我睡着。
年纪越大,这种空虚的感觉就越难以抵抗。
我需要有个人,躺在我身旁,跟我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甚至,甚至也不需要说话,只要挨着我睡着,让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我的手可以摸到他的衣服边儿,我就安心了。
我不在乎这个人是谁,只要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这样陪着我,就好了。
可是终归,还是没有。
睡了半天,我都睡不着。
以前我怎么从没发现,这房间,真他妈安静得可怕!
于是,那一晚,我开着音响,杰克逊的POP舞曲放了一晚上,直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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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开始出入于各个俱乐部,夜不归宿。
但是现在我不再找那些花钱可以买到的MB,那种千篇一律的乖巧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刺激性,我现在喜欢上猎奇的新鲜感。我跟自己遇到的每一个陌生人攀谈,看得对眼的,就一起去玩上一晚,不对口味的,也不要紧,聊过两句我就自动告辞。
一开始,确实也有过几段不错的际遇,聊以打发一个个漫长的夜晚。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愿意接近我的人越来越少,我也不明所以然。
有一次,一个30出头的公司职员,长得斯斯文文,我跟他甚是谈得来,都已经到了宾馆门口了,就在我过去自动售卖机那买了趟水回来,他居然就不见了,这真是他妈见鬼了!
直到那次,我无意中遇上前个星期放我鸽子的男孩,一问之下,他居然说,不愿意为了一晚上的欢乐就丢了性命,我还不及细问,他就跑了。
更过份的是,那个上次趁我上厕所就跑掉的法律顾问,居然看到我就脸色大变,在我逼问之下,居然说什么,不愿意跟变态上床!
天哪!我整个一晕了。
就算我再怎么迟钝,心里也有底了,除了那家伙在捣鬼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的解释。
心头的怒火蹭蹭地往上窜,好啊你,杨夜,你果然有本事,有手段!
可老子我也不是吃素的!
今晚上我就非钓到一个对像不可!老子不去上厕所,也不去买水了,看你在我眼皮底下能耍出什么花招来?
走进一家叫“绯色之恋”的酒吧,灯光昏暗,烟味弥漫,这里的格调远远不如AMBER PUB。不过,在这种地方,也许会有另外一番与别不同的市井滋味。
走到吧台边坐下,刚喝了几杯,就发现目标了。
隔着几个位子,坐在吧台另一头的一个男人,频频向我抛媚眼,在我对他微笑了一下之后,他就直直向我走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