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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荒野音乐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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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荒野音乐节
魔都本市近几年有一个“荒野音乐节”非常出名,尤其在各大院校之间流传胜广。
原因无他,因为这就是各个学院之间的音乐生所组织的,主打的就是青春、热血,为梦而歌。
这是属于年轻人的聚会,是一场青春的狂欢。
沈万机吃着金夕给他们带的葱油面问道:“你们今年音乐节还办吗?”
“肯定办啊!趁着要毕业,今年肯定要搞场大的,而且未来也要继续办下去,我们的目标就是把它做成国内最大的音乐节。”
“牛牛牛,以后我若是混不下去了就来给你打工。”项天尊说道。
金夕摆摆手:“你可是要深飘的男人,进军鹅厂,做出一款火爆全球的游戏,怎么可以来给我打工,这不是折我寿吗?”
“确实,咱们之间唯一一个配打工就是我了,没有一技之长,前路迷茫啊!”
游海仰天长叹,这几天他特别愁,毕业了该何去何从?
“你还需要愁吗?回家上班吧!”
“额,别啊。我可不想回家卖内衣。”
“卖内衣怎么了,继承家业不挺好的。”
“你说的是没错,但我也想和你们一样去做自己热爱的事。”
“那你想要做什么?”
游海皱着眉头:“问题就出在这了呀!我喜欢做什么呢?你们给点建议!”
项天尊咬着嘴里的汤包,口齿不清的说到:“我觉得吧,你最喜欢干的就是当咸鱼了。”
“赞同!”
“赞同!”
游海像个招财猫一样抬起双手摆了摆:“哦天哪,这都要毕业了你们还这么损我!”
“我们想你应该习惯了呀。”
“我愿称你们为魔都三恶!”
游海委屈极了,这四年来被他们欺负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习惯成自然,毕业之后四人再见面的机会恐怕越来越少。
金夕说道:“好了好了,下星期记得来看音乐节,这可能……是我们大学里最后一次聚会了。”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嘿!你们这几个崽子,这次不来的收拾好行李准备进医院吧!”
“金爷放心!吾等一定准时报到!”
金夕这才心满意足的点点头,双手抱胸,老气横秋:“儿子们还是乖啊!”
三人相视一眼:“揍他!”
……
时间的流速是均匀的,在不同的情景之下却会感觉它时快而时慢。
就比如金夕,他这星期一直都在忙音乐节的事,时间很紧,每天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忙活,紧巴紧终于是在音乐节前一天做好了所有的事。
这一星期在他的感受中就是一眨眼的事。
披星戴月,起早贪黑,荒野音乐节终于要在今天开始了。
音乐节所在的地点在魔都郊外的一片平原上。
舞台早就搭好了,论设备,真的不比国内一些知名音乐节差。
毕竟这是一个连续举办了四年的音乐节,知名度已经有了,玩音乐的都是各大高校才华横溢的青年,单凭这两项,就有不少赞助商主动找上来。
而音乐节取荒野之名,它的意思就是荒野的广袤和豪情,而他们的野心在尽在这两个字上展现,他们想实现远大抱负,这是一群有野望的人。
中午的时候,沈万机在寝室中叫嚷着:“快快快,准备一下该走了!”
坐上游海的车,三个人往郊区赶去。
等他们赶到时,今夕还忙着,进行最后的调试。
兄弟几个人见面,没有过多的客套话,就问了句需不需要帮忙。
今夕随口回拒道:“一边待着去。”
对于自己的工作,今夕是有洁癖和骄傲的,他喜欢自己独立完成,这是对自己专业的负责。
到了两点钟,音乐节终于拉开了帷幕。
和所有的节目一样,在主持人热情洋溢的介绍后,第一只乐队登场了。
慌乐队。
这是今夕在大学成立的乐队,一晃也四年了,现在即将面临所有乐队都要面临的问题:解散。
有的成员不愿意继续玩乐队准备去工作了,有的人还在坚持,他把音乐当做终生的事业。
乐队成立的时间和音乐节举办的时间是同一天,本来取得名字是荒乐队,可没曾想打字打快打成了慌。
将错就错,慌乐队的名字就延续了下来。
想到这可能是乐队的最后一场表演了,今夕的心里就憋着一股气,当前奏响起,今夕的双手就开始动起来,两根鼓棒在快速敲击着鼓面,他的左右脚也在均衡又迅速的踩着底鼓。
底鼓声音深沉而又远大,军鼓声急促而又颗粒分明。
再然后今夕开始了单手单击,右手不断打击着吊镲,气氛开始燥起来。
吉他、贝斯在在这时候开始加入,音乐层次变得丰满,主场稳稳地站在话筒架前,双手背在身后,等到前奏结束,他开口歌唱。
台下的欢呼更加雀跃,作为一只成立四年的乐队,它所拥有的粉丝基础是很庞大的,不止是他们的音乐好听,更重要的是乐队里有一位颜值逆天的帅小伙。
是的。
今夕还为这次的表演精心打扮了一下。
他把自己的头发染成嫩绿色,是那种新芽初生带着浅浅白和黄的绿色。
他打鼓的时候身体跟着节奏律动,今夕的头发并不算很长,但足够他尽情甩动,而台下的观众每次都会随他的动作尖叫。
他的穿着又很正式,白色衬衫打底,一身黑色的西装领口的两颗扣子解开,带着些随性放肆,与西装本身的庄重相冲,可两者没有任何矛盾反而多了一丝说不上来的美感。
这是一首很燥的歌,今夕演的很卖力,他演的很爽,第一首歌就把音乐节的气氛带了起来,之后的表演就更加顺利。
从台上下来,今夕和自己的成员招呼了一声,今天他们负责的是开场和压轴,等到最后还有一场,所以晚上他们还要继续集合一次。
今夕从台后走到人群中,人太多他想了想放弃了,发了个微信在404群里,叫三兄弟到最后一排找他。
“也就是你了,真是什么发色都敢染!”
不一会三人就齐齐到了,金夕看着项天尊,乐呵呵的说道:“那必须的,谁叫我生来就这么帅。”
“呵!”
沈万机很鄙夷这个自恋的人,金夕反击道:“沈帅,伟大的魔都操盘手,怎么着的,是
不是承认我比你帅了?”
“叫声爸爸,我就承认你比我帅。”
金夕啧了一声,“行吧,儿子还是要比父亲帅的。”
“看在今天你要表演的份上就不揍你了,听歌吧。”
游海问金夕:“今天的节目都有什么?”
“还是老样子,都是熟悉的乐队。不过我给你们透露一下,晚上会有一场无人机表演,那真的,太酷了!”
项天尊也是煞有其事的点着头:“确实酷!”
游海说:“你这话说的你看过一样。”
项天尊微微一笑,“不好意思,这场show正是在下策划并参与的,小弟生平第一次搞这种活动,希望到时候多多夸赞我!”
“可以啊,老项你这宅男竟然参与了多人项目。”
“都要毕业了,总要尝试一些自己没做过的。”
台上的乐队一个又一个,当然也有独唱歌手,每一场表演都很精彩。
一些粉丝发现了金夕的位置,纷纷涌上来和金夕合影,金夕当然是来者不拒,面带笑容很有素质。
还有一些粉丝红着脸向金夕送上准备已久的鲜花,花里还放着一张贺卡。
金夕没有收下鲜花,反而很认真的说;“谢谢你,但是花我不能收。”
面前的粉丝很尴尬送出手的花也不知该拿不拿回来,沈万机是时宜的插嘴道:“这花我替他收了。”
等到粉丝走远,沈万机拿出贺卡,边看边读:“金夕,我喜欢你!”
沈万机饶有趣味的看着金夕:“你怎么想的?照你一贯的作风,可不会拒绝别人。不说接受他人的喜欢,至少也会把花收下,不能辜负人家的好意。”
“这还用说么,要毕业了,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以后的一切都是未知的,我也不能再任性了。”
金夕很是深沉忧郁。
“我觉得不冲突啊,照你以往的经历,和你交往的女孩哪怕再喜欢你也会因为忍受不了你的性格而分手。而且!这个交往的时间不超过三天!”
沈万机说完这话,游海和项天尊不约而同哈哈大笑起来。
金夕之前所做的姿态在沈万机短短的两句话内分崩瓦解。
金夕忍不住爆粗口:“你他妈的……”
云海翻涌,风吹光阴走,时钟被推到傍晚。
这是昼夜交替时段,一日之中最慵懒温柔的时刻。
日沉西山,遮不住的金光大把大把逃窜出来,层林尽染。
舞台上悦耳动听的歌声成了此景中的BGM,一切都美得不像话。
金夕忍不住张开两臂拥抱世界,在他回头看向市中心却看到了截然不同的一幕。
那是一团遮天蔽日黑云,它们像浪潮拍动着,一步步蚕食天空,眨眼之间就覆盖到了郊区。
天,一下子就黑了。
同时它们也停止了移动轨迹,这片夜空开始沸腾。
“终于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