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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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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早晨,子默被手机铃声吵醒,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她闭着眼睛接起来,电话那头传来的一声低沉的“喂”——竟然是丁城!
“快来你大哥的桌球室。”
“干吗?”难道他又惹了麻烦?
“带上你所有的器材,半小时之内赶到。”说完,他就挂了线。
子默一下子就清醒了,她坐起身,抓了抓头发,那个装满了所有器材的背包就静静地躺在墙角。她跳起来,洗脸刷牙,然后戴上帽子背着包出发了。
走进桌球室的时候,子默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半个小时都还没到。
“你先上去准备吧,”角落里坐着一个人,发型师正用强效定形水在帮他拗造型,“我马上就好了。”
“哦……”她怔怔地点头,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
一打开二楼的门,她就被眼前的阵仗吓了一跳。原本放在墙角的那张子生专用的球桌旁挤满了摄影用的大灯,球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的钟,七、八名工作人员穿梭在狭小的球室里,景象非常热闹。
子生穿着T恤、短裤和夹脚拖鞋,一副刚睡醒的样子,满脸不爽地靠在角落里抽烟。
子默也顾不得跟他打招呼,自顾自地站在球桌前的空地上摆弄起照相器材来,对完焦距的时候,丁城也上来了,穿着一身合体的西服,头发整齐地梳到脑后,皮鞋亮到让人眼花,俨然一副都市型男的样子。
“昨晚我打你电话怎么不接?”丁城走过来在她耳边低声说。
“我在酒吧,大概没听到……”
“这次是钟表商的广告,恰好选在桌球室拍,所以我就对那个厂商负责人说一定要找你。”他低头摆弄着袖子上的袖扣。
“谢谢!”子默由衷地说。
“不用,”丁城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我不止帮你,也算是帮了厂商一个忙。”
“?”
“我跟他们说,如果请你来拍,场地费就能免了。”
“……”子默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这事你跟我哥说过吗?”
“我跟他说,除非免费,否则厂商要把你这个摄影师换掉。”
“你还真……奸诈。”
“喂!”子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窃窃私语的两人身后,“一大清早就把我挖起来,什么时候能结束?”
“啊……很快、很快。”
这是子默久违了一个月后的工作,她再一次从镜头后面看着这个世界,那些被摆放在球桌上的钟就像一颗颗五彩的球,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丁城换去换第二套衣服的时候,子默悄悄走到子生旁边,递了件外套给他。
“干吗?”子生讶异地看着她。
“穿嘛。”她的表情带着一点点小女孩撒娇的意味。
子生皱了皱眉头,还是穿上了,子默趁机拨乱他的头发,引来子生一阵瞪眼。
“呆在这儿别动。”她做了个“Stop”的手势,然后退到相机后面,对了对焦,等待丁城上场。
整个拍摄工作持续到下午一点,厂商的负责人和创意总监都很满意,只有施子生黑着一张脸,不停地抽烟。
“你知道停业大半天是什么代价吗。”子生冷冷地说。
“我请你吃饭。”子默笑嘻嘻地说。
“算了吧。”子生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
子默收拾完器材,想去找丁城,才知道他也走了。
人生有时候很奇妙,落难的时候,竟然是原本觉得厌恶的人伸出援手;想要说声感谢的时候,那人却早已经离去。
回家的路上,子默忽然很想见见蒋柏烈,想要把最近发生的这些事都告诉他,她没有打电话去确认他在不在。
她只是想赌一把,赌这世界上除了项屿之外,还有愿意耐心听她说完每一个字的人。
“你觉得怎么样?”蒋柏烈站在书桌前,双手抱胸,一脸欣赏的样子。
他的脚下,是一只普通、平凡、没有任何特色的小冰箱——哦,如果真的要说它有什么特色的话——恐怕也只有冰箱顶部铺着的那块蓝色的布罢了。
“很漂亮不是吗,”蒋柏烈得意地说,“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我的杰作。”
“……杰、杰作?”子默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那么……惊愕。
“是啊,白色的冰箱上铺着一块像天空一样蓝的垫布——真是太完美了!”
她希望自己能像电影里那些坐在舞台下观看精彩的莎士比亚名剧的观众一样,发出尖叫的喝彩,或者干脆哽咽地边拍手边大喊“Bravo!”。但……她只是她,木讷而表情僵硬的施子默,即使改变得再多,也只能露出一个尴尬的微笑,接着就手足无措起来。
“好吧,来谈谈你的近况。”蒋柏烈最近变起脸来比变天还要快。
“哦,我有工作了。”
“啊,那很好,我想你的经纪人一定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帮你搞定的吧?”他坐在书桌后的那张椅子上,小心翼翼地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抛了一罐给她。
“我不喝,谢谢,今天开车,”她把啤酒放在茶几上,然后坐到屋子中央的皮椅上,“其实,不是小顾姐帮我安排的,而是一个……我原本有点讨厌的人。”
蒋柏烈吹了个口哨,等待她继续说下去。她关于丁城的事都说了一遍,包括最初自己以及别人对他的印象,以及真正认识他之后的一些事,当然还有这一次他的鼎力相助,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大概是她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的人的重新认识。她发现很多事、很多人并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样,但人们往往忽略了那些本质。
“这么说……”蒋柏烈伸出食指抬了抬鼻梁上新买的眼镜,“你哥开了一家桌球房?在哪里?我去也可以直接办金卡吗?”
“……医生!”
噢!这也算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一种吗?!
“抱歉抱歉,你继续说。”
“我说完了。”她有点负气地嘟起嘴。
蒋柏烈看着她,忽然笑起来,一对凤眼充满了迷人的魅力。
“?”
“子默,你知道吗,我觉得你最近越来越可爱了。”
“……”
“真的,真的,”他的嘴角仍然挂着笑,“你好像……变得真实了,不再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你愿意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我觉得那是最可爱的地方。”
“……”她变得不好意思起来,抓了抓头发,低下头摆弄着茶几上的啤酒罐头。
“那么,这个丁城是什么星座的?”
“我不知道……”她愣了愣,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杂志,她隐约记得那上面有他的介绍,“哦,在这里……6月10日。”
“那么就是……”蒋柏烈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捧着那本很老土的星座书,“双子座。”
“……”
“好吧,书上是这样说的:双子座是变化速度快如风的星座。双子座人的双重性格常搞得别人和自己头痛万分,基本上,双子座人的意志一直都是一体两面的——积极与消极,动与静、明与暗,相互消长,共荣共存的。通常很多才多艺,也可同时处理很多事情,有些则会表现出明显的两种或多种人格,这种多变的特性,往往令人难以捉摸。
“他们对事物的思考很快,改变主意也比一般人快。双子座有着双倍于别人的力量、思考力,却也需要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去恢复。所以,双子座是一个善良与邪恶,快乐与忧郁,温柔与残暴兼具的复杂星座。”
“的确是……有点复杂。”子默点头。
“在你眼里,男人都是复杂的是吗?”说完,蒋柏烈合上书,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也许吧……”她有些泄气地垂下肩膀。
“那为什么不直接一点呢。”
“?”
“你可以走上去,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就是这么简单。”
“……医生,在你眼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是艰难的是吗?”
“不,有的,”他坦白地摊了摊手,“叫一个不爱我的人爱我,或者叫我去爱一个不该爱的人,等等等等……太多了。可是子默,情不自禁地去爱一个我爱的人,却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她狐疑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相信我,子默,”他说,“有些事也许你现在觉得很难,但人都是会成长的,当有一天你回头看的时候,会发现那些你曾经以为的鸿沟,只是一条浅浅的小溪,而前面还有更大的鸿沟在等着你。”
“……”
“所以,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幸福有时候转瞬即逝;但也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是最糟糕的那个,因为你所谓的糟糕很可能在别人看来就是一种幸福。”
这天晚上,子默回到家的时候,项屿房间的灯是暗的,她有点心神不宁,脑海里总是盘旋着蒋柏烈的那番话。她去楼下的茶餐厅叫了一份外卖,临走的时候,又多加了个菠萝包,她很想吃些甜的东西,因为那会让人有幸福感。
她低着头,慢慢地踱到楼下,台阶上有脚步声,她一抬头,就听到于丽娜清脆的声音说:“施子默。”
她抬着头,怔怔地看着她,想挤出一个笑容,却怎么也办不到。
“能带我上去吗,项屿不在,门卫怎么也不肯放我进去。”说完,她不停地跺着脚,也许是怕被蚊子咬。
“哦……”子默拿出门卡,在感应器上刷了一下,推门进去。
两人沉默地走进电梯,又沉默地看着电子屏幕上的数字一个个地跳动着,仿佛那就是心跳的数字。“叮”的一声之后,电梯门向两边退去,子默率先走出去,摸出钥匙打算开门。
她很怕项屿会突然开门,更怕眼睁睁地看着于丽娜走进去,所以她只有让自己先关上属于她的那扇门,才能隔绝一切的恐惧。
“你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就在她转动钥匙的时候,于丽娜忽然在她背后说。
子默打开门,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就好像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请于丽娜进去坐。可是后者显然没有给她任何机会,直接越过她走了进去。
“你不是来找他的吗?”子默关上门,拿着外卖坐到餐桌上,吃了起来。
“能分我一点吗?”于丽娜忽然说,眼神很直白。
“……”
“我还没吃晚饭呢。”
她站起身,去厨房拿了一只碗和一双筷子,把自己的那一大份炒饭分了一半到碗里。
于丽娜不客气地坐下吃起来:“你总是这么大方吗,什么都分人一半?”
她看了看她,没有理睬,继续吃着炒饭。
她们沉默地吃着,直到全部吃完,子默才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她们也算是情敌吧?
而她刚才竟然分了一半的炒饭给情敌吃……
“可以给我喝杯水吗?”于丽娜又说。
子默不情愿地去厨房的冰箱里拿了一罐汽水,摆在餐桌上:“只有这个。”
于丽娜倒也不介意地打开罐子喝起来,差不多到酒足饭饱的程度,她忽然说:“你不觉得项屿最近变了吗?”
“……”
“他变得奇怪了,好像……不是原先的那个他。”
“?”
“我最近常常看到他一个人在酒吧喝闷酒,对那些上来搭讪的女孩不闻不问,他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子默并不想听她在这里长篇大论,尤其谈论的是关于项屿的事,但又不知道该怎么阻止她。
“你知道吗,酒吧的老板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绵羊’,因为他对上来搭讪的女人有求必应,温顺得像一只羊。”
绵羊?子默苦笑,她是一只绰号叫做“狮子”的白羊,而他是被称作“绵羊”的狮子——他们两个还真是一对名不副实的怪咖。
“你难道不好奇,他在别的女人眼里是什么样子的吗?”于丽娜忽然定定地看着她,嘴角擒着笑。
她以为那是充满了嘲讽的胜利的微笑,可是她错了。
“我眼中的项屿,其实只是……在内心深处埋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心结的男孩罢了。”
“心结?”她蹙起眉头,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
可是于丽娜却没有理她,也没有准备为她解答疑惑的样子,而是继续说:“他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男孩子——我是说,在高中的时候。我十七岁情窦初开,第一个爱的人就是项屿。”
“……”子默垂下眼睛,她又何尝不是呢。
“那时他很出众——当然现在也不差——那时我很漂亮,成绩又好,所以很高傲。”
子默挑了挑眉,忍住了要翻白眼的冲动,心想:谁要听你说这个……
“我一直觉得只有优秀的男生才配得上我,而项屿恰好就是那个人。我约他出去,他答应了,我以为他也喜欢我的,我们去溜冰,玩得很开心,他还吻了我……”
子默痛苦地别过脸去,心却不由自主地疼痛起来。
“但他只是吻了一会儿,然后推开我,喃喃地说,不一样,原来不一样……”于丽娜顿了顿,忽然微笑地看着她,“后来我才知道,他的意思是——跟你不一样。”
“啊……”她错愕。
“你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凭一股女人的直觉。”
“……”
“还记得有一次你跟一个高年级的男生出去约会吗?”
子默抿了抿嘴,当然记得,那是她唯一的一次跟项屿以外的男生约会,她忘记那是一个怎样的男生,也忘记自己去了哪里,她只记得她在跟他赌气,既然他可以跟于丽娜出去,自己为什么不可以约别人呢?
“他知道以后,脸很臭,”于丽娜微微偏着头,像是真的想起了当时项屿的那张脸,“那是我第一次真实地感觉到一个人在妒嫉,强烈到近乎疯狂的妒嫉。”
子默苦笑了一下,那不过是,被人抢了“宠物”的妒嫉吧?她在身边的时候,他不知道珍惜,她要离开了,他又不准。他们常常陷入这样毫无意义的拉锯战之中,赢的人总是他——因为她是付出了真心的那一个。
“那天我本来是约了他去溜冰的,可是他从同学那里知道了你的事后,一直心不在焉,晚上回去的路上,我们遇到了他哥哥,知道你还没回家以后,他就丢下我一个人跑了。”于丽娜嘴角的笑容有点悲伤,有点凄惨。
项屿最后在离家几条马路以外的冰淇淋店门口找到了她,那个跟她约会的男孩手里拿着两个白晃晃的蛋筒,正打算请她吃,就被项屿一把夺过来硬生生地扣在头上。她还记得,项屿大声对那男生吼:
“别碰她,她是我的!”
他拽着木讷的她的手往家的方向奔去,他在昏暗的街心花园里抱着她,紧紧地抱着她,然后疯狂地吻她,不是一个羞涩的十八岁少年的吻,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吻。
那晚以后,她没再跟他赌气,他们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度过了一段青涩而美好的时光……
可是幸福总是太短暂,有时候子默不禁怀疑那些时光是不是真的存在过,还是,只是一种下意识地缓解痛苦的方式?
“你告诉我这些,”她幽幽地开口,“是想说什么?”
于丽娜摇头,轻声说:“只是想告诉你,我眼中的项屿。”
“……”
时针指在“9”的位置,客人站起身,拿上背包:“我该走了,谢谢你的炒饭。”
子默摇头,没有看她,径直走到大门口,打开门。
“再见。”
说完,于丽娜踩着高跟鞋走了出去。
子默关上门,靠在门背上,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也许,项屿真的不过是一个藏着心结的大男孩罢了,可是如果这个心结连她也打不开,那么他们永远只能这样互相伤害着,无奈却迷茫,输得不彻底,也赢得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