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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汤 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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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生活从不会因为某些改变停下自己的脚步。
冯澄海打工的地方是位于城市边上的大型建材批发市场。
住的地方在市场附近的镇子上。
到的时候已是下午。这个镇和想象中小桥流水人家的南方小镇相去甚远。镇上人家盖的小楼重重叠叠,参差不齐,摩托车泛滥成灾,无论男女老少,人人都穿着趿拉板,穿梭在街上呜哩哇啦的说着当地方言,街上也全是商店,小吃店,美发店,镇子周边有很多家工厂,从声音到气味,与夏日的闷热一起交织出嘈杂混乱却异常繁荣的景象。
终于随着他到了目的地,一条七拐八弯的窄巷,一个拥促的院落,一间很小的出粗屋。
他的屋子陈设简单,一张钢丝床,一张桌子,一张椅子,简易衣柜,屋角有个电饭锅和电热水壶,屋里闷热,冯澄海放下东西把电风扇打开。
“你先坐,我去烧水你洗洗,”
秦远愣噔噔的站在屋子中间,不知所措。这……只有一张床,晚上,该怎么睡?不一会儿他从外面拖进一块泡沫板来,放在桌子一边的地上,床在桌子的另一边。
像是看出她的心思,说:“你先收拾收拾,洗洗,我去买饭,那个,晚上,你睡床,”
“那,那你睡哪里?”
“我睡这,”冯澄海拍了拍泡沫板,说:“我没关系的,”
秦远窘迫的站在那里,她从来没有和男人独处一室过,还有,泡沫板怎么能睡人呢?这也太简陋了吧?
环顾四周,这就是冯澄海的生活,潦草的不像话。
院子里有自来水,没有厨房,卫生间里可以冲凉,属于大家共用,所以门是不上锁的,秦远也不敢去那里洗澡,只能打热水在房间里洗洗。
她心里有了一丝后悔。
或许不该这么不管不顾的跟着他跑出来,她想到自己走后,父母和袁蜜会着急吗?会找她吗?这种感觉像是眼里揉进一粒细沙,细微而痛楚。
不多时,冯澄海回来递给她一只塑料饭盒,低下眼睑轻声说:“那个,我这的条件不好,先将就着,过些日子……咱们就可以回去了,来,吃点东西吧,”
她僵硬的接过餐盒,低下头努力把眼泪憋了回去。
秦远在这个出租屋里吃的第一顿饭是汤圆。
汤圆,和北方的元宵,意近形似,虽然都是用糯米粉做外皮。可内里乾坤却是南辕北辙,首先做法是不一样,汤圆是包出来的,元宵是滚出来的。它们的本质区别还在于馅料上,汤圆的馅料通常是黑芝麻、花生、红豆,总归都是滑糯的甜。元宵的馅要丰富一些,五仁、冰糖、红绿丝等,基调一定是甜味儿的,吃起来会有颗粒感,有时还会加一点桂花或是玫瑰花。
不过,秦远并不喜欢吃元宵,因为里面有红绿丝。
秦远也是第一次尝到,做成咸味的和汤圆。汤圆的馅料有纯肉的、肉糜榨菜、芥菜虾肉,汤也是调了酱油和香油的,听起来有些像北方的饺子馄饨,吃到嘴里完全不是一回事。
肉粽和汤圆,秦远从最初的吃不惯到后来觉得味道蛮好,有个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快有慢。很多事情,她都是从不适到适应,从抵触到接受,从不习惯到习惯,从不会到熟知,只有冯澄海是个例外。对他,是反着来的。
初来乍到,秦远各种不适应,身上的伤加上心情的落差,生病了。她一会儿发冷一会儿发热,屋子里像个蒸笼,风扇转着头吹过来的都是热风,她躺在铺着凉席的钢丝床上,不敢动,一动身下的床会吱呀乱响,隔着一张桌子,那边的冯澄海睡在泡沫板上,夜里,只有听见了他的微鼾声,秦远才能松口气的挪动一下。
他喂她吃药喝水,端来温热的粥喂她吃。尽管没有胃口,还是勉强喝了两口汤,他会把汤圆捣开,一点一点的喂她,怜惜的说:“你这个城里的娇小姐啊!你可让我怎么办呢?”
一句话看人怎么说。
开始他端着热粥这样说:“来,我的娇小姐,张嘴,小心烫,”
有时看着她吃力的拎着一桶水,他赶紧接过去,说:“小心,你个城里娇小姐,以后别提水了,等我回来我提,”
日子一长,一个人挣钱两个人花,难免矛盾,他这样说:“你这个城里的娇小姐就是个废物,别人能干,你怎么就不能?”
“你以为你还是大学生吗?你现在什么都不是,不是我,你早就饿死了!”
后来,他吸口烟,悠悠的吐出来,眯着眼闲闲的说:“你已经不是大学生了,少端着你那种城里小姐大学生的臭架子了。”
话语的好听到难以入耳,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
眼前的现实是冯澄海成了她唯一的依靠,可以说,她完全信赖于他,当然,之所以如此信任,还因为他们是恋人。至少她是这么认为。
秦远病好了后,要跟着冯澄海去建材市场上班,冯澄海每天都在工作,有时候还会加班到深夜,并且,几乎没有休息日,没多少时间陪她。她也没心思出去玩,更不愿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她会特别的想家,想她妈,想袁蜜,还想……秦老师。想给袁蜜打个电话,可她知道,一听到袁蜜的声音她就会崩溃坚持不下去,又想到秦老师打她的那一幕,心里充满了抗拒,她最怕这种摇摆不定。
建材市场距离他们的出租屋不远,走路需要十来分钟。市场很大,石材、板材、油漆、五金配件、各种加工材料,五花八门,车进车出,熙熙攘攘。
冯澄海工作的铺面主营乳胶漆,油漆和各种合成胶,店面不大,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剩下的地方全部码放着白色的乳胶漆桶,批发也零售。老板在市场里有好几家店,打理这个店的是个叫阿辉的年轻人,是老板的小舅子。
阿辉个头不高,留着时髦的发型,额前的头发挑染成金黄色,穿着低腰的牛仔裤,紧身的T恤竖起领子,腰上带几条古怪的金属链子,脚踩时髦颜色夸张的运动鞋,看着吊儿郎当的。他靠在椅子里,两条腿交叠的架在桌上,看着是在玩手机,实在是个‘生意精儿’,接订单,招呼客户,上门的顾客哪怕只要一桶漆,他也百问不厌,热情周到。阿辉只动口,店里有冯澄海和另一个打工仔,两个人只管配货装货送货,干的都是体力活儿。
冯澄海利落的拉开卷闸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刺鼻的酸味,刺的人睁不开眼睛。她捂住鼻子,打了个喷嚏。
可是,她什么忙也帮不上,搬货她没那个力气,接电话她不懂方言,只能看着冯澄海进出忙碌。快到中午,阿辉才晃悠着进来,大方的打招呼“嗨,美女,”自来熟的和她聊天,请她嗑瓜子喝饮料,天南海北没话找话的瞎聊一通。她看着冯澄海忙着装货,心里想着他怎么也算是个大学生了,完全可以有一份更体面的工作,不是来出差的吗?为什么要干这么累的活呢?
她疑惑的问他,冯澄海笑了笑,拉着她的手,说:“只不过是来‘出差’的,再过些日子就可以回去了,”
等于什么都没说,不过,他不再带她去市场了,冯澄海觉得阿辉对秦远有着过分的热情。
对冯澄海来说,他做的事可不是简简单单打份工,他在抓住一个难得的机遇。一个他认为可以暴富的机遇。
为了这个机遇他愿意被人呼来喝去,愿意不惜力气的干他最为鄙视的体力活儿,愿意把自己低进尘埃里。
来南方打工,是冯澄海的老板给他的任务,冯澄海的老板眼看着同样是搞建材生意的,本地人怎么都搞不过南方人,仔细究其原因,竟然是真货干不过假货!再一深究,假货的利润竟然是真货的上百倍!
转回头再来看,人家这假货看着比真货还真,不利用专业手段是检测不出来的。
什么甲醛超标,什么对人体有害,什么不环保这些在暴利面前全都不重要。老板坐不住了,他给冯澄海一个任务,把他派去南方,让他在半年以内一定要学到乳胶漆和其他合成胶的制假技术,弄到原料配方。为此,找人把他介绍到现在这个店来‘打工’。还给他配了部手机,每月工资照发。
冯澄海自己存了私心。他想把技术和配方都拿到手,那就是他的本钱!回去自然有底气和老板谈判,先合作生产,等他有了资金,一定要自己当老板。
他从来没有给秦远说过他来南方‘打工’的原因和目的。
只是一遍遍的跟她说过不了多少日子,这边的‘外派任务’一结束,他们一起回去,到时候她想继续上学就上学,可以按着自己的意志生活,他还会一遍遍畅想不久的将来他们会过上怎么样怎么样的美好生活。
后来,秦远才觉出,当时涉世未深的自己是被洗脑了,就好像加入传销组织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