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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猎枪 ...

  •   我的猎枪架在路旁灌木丛中最不显眼的一处,额头上一滴汗也没有。
      我很想抽支烟,最劣质的也未尝不可,这天气闷热得让人发疯,然而不能,真见鬼。
      瞄准镜里的小径仍然空空荡荡的,当然,这需要耐心,我跑遍了伦敦郊区大大小小的树林,这里最偏僻,却是条往乡下的必经之路,这再好不过,只要有一两个有钱老爷──呸,那些老爷,军官,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耀武扬威的刽子手,只不过因为我看不过他们那样糟蹋那些印度姑娘,就用偷猎和扰乱当地治安的接口把我遣送回国,因为偷猎──多麽可笑!几只印度虎便断送了我的前程,他们为了取乐杀掉成百上千的印度人却安然无恙!

      我保持深呼吸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结结实实地握紧我的猎枪──这世界上最好的猎枪,悄无声息,一击致命。
      老天有眼,不远处缓缓过来一辆轻便马车──两匹矮种马踏著小碎步昏昏欲睡,马车夫的头蔫在胸前,车厢大小可容纳不过两个人,多半是那些做了礼服就没有闲钱撑场面的乡绅,但他身上的钱也应该够我吃饱肚子然後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了。
      我扣动了扳机。
      毫无悬念,我看到马车夫的头偏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出声就倒了下去。
      车厢里没有什麽动静,当然了,因为除了那“咚”的一声也没有其他声音。
      按照计划好的,我从容地小跑出去把马车停下,打开马车门。

      座位上只有一个人。

      「我说老爷,您要是想完好无缺地回家,最好把身上那鼓鼓囊囊的钱包拿出来给我。」
      我举起枪。
      「哦?」
      他不慌不忙地侧过身来看著我。

      竟然是个脸上挂著和蔼微笑的消瘦中年人,已然鬓发斑白了。
      很久没有看到这麽安详的笑脸,一时我差点忘了自己的目的。
      「我可不是什麽老爷,我是个教授,莫里亚蒂教授。」
      呸,是个讲课教书的啊,那就饶他一命,拿钱走人好了。
      「好吧教授,废话不多说,钱拿出来。」
      「你好像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你叫什麽?」
      他坐在高高的车座上,有一股我讲不清的气势压下来。
      「莫兰,我叫莫兰。」
      该死,我为什麽开始和他唠家常了。
      「莫兰,哦,可怜的人,你这枪好像很不错,上帝啊,肯定又是个军队的牺牲品。」
      他怎麽好像什麽都知道,又是那麽的不在意──不在意这个近在咫尺的劫匪?
      我忽然感觉有点心虚。
      他好像打定主意不理我这茬似的,径自跳下车去查看倒在路边的马车夫尸体。
      他没有惊叫或者逃跑,而是细细察看一番之後用令我吃惊的膂力若无其事的把尸体拖过来,扔上马车,自始至终的温暖笑容波澜不惊。
      我傻眼了。
      他像是终於干完了什麽体力活似的长舒一口气,才想起旁边拿著枪的我。
      「这麽好的枪和枪法,应该有更具价值的猎物才不浪费啊。」
      突然觉得他的笑容里多了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让人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一个叫臣服的词冲进我脑海,真不可思议,那些把马靴和长剑擦得锃亮的军官从非让我胆怯,而这个不起眼的教书先生做到了。
      这个人身上有比子弹更犀利可怕的东西。
      我磨练多年的直觉告诉我。
      「你的驾车技术要是很娴熟的话,我们能在天黑之前回到城里吃顿饱饭。」
      他像个和蔼长者给学生留作业那样对我说。
      而我鬼使神差地坐上了刚才被我击毙的那个人的位置,拿起了马鞭。
      上帝没有告诉我,我走的那条路不仅仅是回伦敦市区的路,也是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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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用一个仅仅价值三先令十便士的马车夫的性命换回一把英国产的猎枪,质量上乘,可以用来射杀猛兽。
      PS:唯一的缺点──不爱喝白兰地。

      ──────摘自J.M日记,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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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9章 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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