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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这次程安宁投资新增加的角色是男主的智障弟弟。

      他演那个长大后的智障弟弟。

      大概情节是这样的:智障弟弟跟街上瞎玩,被车撞了,跟着就死了,等白渊饰演的男主接到警察通知找过来后,就看见成了尸体的弟弟。

      从小跟弟弟相依为命的男主自然十分悲痛,伤心欲绝的抱着弟弟尸体,却哭不出来,只能在救护车将弟弟尸体带走前,像小时候那样,给了尸体一个亲吻。

      这种逻辑吃屎的剧情自然是投资人程安宁所亲自提供的,至于拍出来什么样程安宁一点儿也不在乎。

      他为了让白渊光明正大的吻自己,费了好多脑细胞才想出来这个借参演白渊的戏,添一段自己跟男主有吻戏的剧情的这个办法来。

      至于剧情是不是脑残类的,谁他妈在乎啊?反正他也没想过在电视上看见自己是尸体的样子。

      而此时,程安宁安静躺在造出来的“血泊”中,等着白渊给自己“献吻”。

      身上这个诅咒看起来凶险卑劣,但解起来又简单得很。

      只需要爱自己的那个人吻自己就可以了。

      什么样的吻都可以,吻哪个位置都可以,吻的时候那人是否知道自己在吻的人是谁也都好,只要给予亲吻的人是真爱着被吻的那个人就行。

      是不是超简单?

      所以啊,靠亲吻解除诅咒这件小事根本就不用他费心费力去跟白渊提要求什么的,只需他花一些小钱,花这么点时间,他被离婚了四年的白渊吻一下的目的就能达成了。

      简单至极。

      再然后,他锁骨上那个小红点就会立刻消失,这辈子他就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某一天被诅咒整死了。

      啧啧,完美!

      “……小弟,我亲亲你,你就不疼了。”

      终于,程安宁给白渊设计的几句降智台词说完了,意识到“重要一吻”即将到来的程安宁立马屏住了呼吸,心跳加速,全身都快紧张到僵了似的。

      他一点儿也不敢动,就等着白渊给他一吻。

      就在这时,一个吻轻轻地落在了他的额头。

      那么轻,仿佛一阵风偷偷吹过一样。

      想不到分开了四年,白渊的吻还是跟从前一样,带着莫名的甜味,在每一次吻他之后,都会让他忍不住想要吃颗甜津津的奶糖。

      也在同个瞬间,就像冰雪遭遇了骄阳,本来他锁骨生出红豆的那处痛到不行的,一下子就消失大半,仅剩下隐约的一点点痛楚感。

      “咔!”

      导演一声“咔”,还未等白渊松开怀抱,程安宁就一把推开了白渊,站起身来。

      光凭这个吻的效果,程安宁就能断定白渊还是爱自己的,否则也不可能让自己身上的痛瞬间从最痛的十级变成最轻的一级程度。

      但是这个不重要。

      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去看看那颗红豆消除没有。只要红豆消了,那他今天来这受这罪就值了,他也可以继续花天酒地娱乐此生了。

      哈哈哈哈。

      抱着美好期待的程安宁兴冲冲的冲进了最近的洗手间,确认里面没有其他人了,就一把扯下衣领来,低头一看。

      红艳艳的小豆子乖巧的安静的在锁骨处,就跟几天前他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那样,圆圆润润,红得刺眼。

      程安宁愣住。

      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明明在那一吻过后,他的痛就减轻了那么多,怎么白渊的吻却没有让红豆子给消失掉?

      是哪里有问题?

      是他露馅了所以白渊认出他了,所以才没有全心全意吻他吗?

      不对,破除诅咒的吻生效的关键是在于真爱,而非别的。

      所以说,白渊的吻可以减轻他大半的痛,却没有让红豆消失,究其原因只有一个——

      就是白渊还喜欢着他,但是不够从前那么爱他了。

      明白过来的程安宁:“……”

      蛋哦。

      他想。

      不过四年而已,白渊就不深爱自己了吗?

      啧,这么快就能从“深爱”变成“不爱”了吗?

      才四年呀!

      啊,人类的情感真他妈脆弱,说不爱就不爱了,四年而已,也不过就才1440个日夜,124416000秒而已,人慢一点眨眼睛就能过去1秒钟,这四年时间,相当于就是让白渊眨够一亿两千多万次眼睛罢了,那么短的时间,他怎么就能不爱自己了呢?

      靠!

      果然啊。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他就知道,当年结婚时白渊说的那些诺言,都是假的。全是假的。

      “……夏冬,我问你啊,就是一个曾经很喜欢你的人,现在可能不怎么喜欢你,但是你想让他继续喜欢你,该怎么办?”

      此时,H城因为贵而赫赫有名的半山别墅群某栋面山而居的小别墅里,程安宁问自己“同居”了三年多的室友夏冬道。

      夏冬闻言,难得在吃“毛记”鸡腿的时候舍得抬起头来,看着程安宁。

      看着一手拿鸡腿,另一手还拿着另一只鸡腿的程安宁,他摇了摇头,说:

      “我说程大爷,你这是终于被那些就馋你身子的家伙给搞定了?按你这意思,你是想要吃吃回头草?”

      “回头草也算吧。”

      离婚的前任严格意义上来说的确是回头草。

      不过他可不是“好马”,回头草吃起来那是毫无心理负担的。

      “不过不是那几个歪瓜裂枣。是白渊啦。”

      夏冬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谁?”

      他问程安宁。

      不怪他问,毕竟拿程安宁口中的白渊跟他知道的那个大明星白渊联系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

      程安宁啃了一口鸡腿,回答:“白渊。就之前你追剧的那个男主角,白渊啊。”

      这话听得夏冬眼珠子都睁大了好多。

      “你是说那个当红艺人白渊?”

      他倒吸一口冷气,“他喜欢过你?!”难以置信的语气。

      程安宁不耐烦的白了夏冬一眼,“不行吗?老子天下第一好看好不好?”

      夏冬看着程安宁嘴巴一圈明晃晃的油腻痕迹,掉在胸口衣服上的鸡腿碎屑,一头乱鸡毛样的头发,脸上因为最近可能吃的太辣冒出的两个小痘痘,忍无可忍质问程安宁:

      “白渊当年眼瞎了吗?”

      他所认识的程安宁,从三年多前就这个样子,邋里邋遢,除了一张脸将就能看以外,浑身上下真的没有半点气质可言。

      穿衣服没有半点品味,走停站立之间更是全无正形,说话常常带脏字,总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他妈就要听我的”臭屁样子,还特别耐不住疼,就一点点小小的磕碰能嚎叫的好像他快死了似的,更别说待人接物那风格,极其任性自私,所有都以其“喜不喜欢”“是否对自己有用”为唯一标准——

      综合来说,程安宁就是个只看脸的话,还能起起色心,而把脸给刨开掉,那就半点叫人喜欢的地方都没有了的家伙。

      即使程安宁是个亿万富翁,这个结论也一样没差。

      毕竟这位“亿万富翁”很不一样,抠门得很。

      你想想,程安宁连日常的坐骑都是一辆小电驴,出门自带水杯,穿衣打扮都是地摊货,跟人约会什么的永远都是AA制,能够去便宜的地方绝对就选最便宜的地方,也从来没有抢着付钱的时候。更别说逢年过节会掏钱给你送点什么昂贵的礼物之类的了。

      而白渊是谁,从出道开始就一路顺风顺手,演什么火什么,演技流量顶尖双担,微博粉丝已经过亿,绯闻几乎从来没有,人品据说业内一流有保证,就这样的一个优秀品质青年,会喜欢程安宁这种傻玩意儿?

      “你不懂,他当年可是非常喜欢我的。”程安宁解释道。

      夏冬:那白渊当年肯定不仅眼瞎而且脑残了。

      “……所以你现在想要追求白渊?”

      “啊,我知道肯定有难度,就想跟你问问意见。毕竟你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程安宁回答。

      “我不明白,你说当年他喜欢过你,现在不喜欢你了,可你现在才想要追求他,算怎么回事?”夏冬问。

      “可能是我想开了吧。”程安宁满不在乎回答。

      夏冬:“……”

      妈的,程安宁这家伙到底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想要去祸祸一个大好青年?

      “别废话,快回答啦!”程安宁催促。

      “我不想助纣为虐。”夏冬拒绝。

      程安宁:“……”

      他冷笑一声,将手里的鸡腿直接扔向夏冬,同时张开油乎乎的手掌,扑向了夏冬。

      给夏冬的某一位“客人”给他定制的衣服上印了两个显眼的油手印。

      “你不跟我说,我就让你喜欢的衣服都变成这样。”

      程安宁恶狠狠的晃着手对夏冬威胁道。

      夏冬:“……幼稚鬼!”

      幼稚鬼得意的笑起来,因为很明显,会这样说的夏冬是准备向他屈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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