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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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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唐绵微信里又多了一个联系人。
沈霄。
唐绵在微信里存下这个备注名,现在她微信里一共有五个联系人,以后还会更多。迈出第一步,才发现身边的世界远比窗户里看到的辽阔。
根据沈铖查到的资料,她是毕业于美国一间音乐院校,四年时间认识的人脉,过去一年她都丢掉了,也从没想过要找回来。
是沈铖给她提供的环境太安逸,浸泡在温水里,唐绵失去向外界探索的欲.望。
对于未知的过去她总有些莫名的恐惧,不太想回忆,甚至不想主动记起来。
刚出院那会儿沈铖给她请过心理医生,说是创伤后的心理障碍,随着时间
可能慢慢消失,让她不要太勉强自己,顺其自然就好。
唐绵和沈霄在商场门口分开,她没让他送,自己坐了辆出租车回家。
刚到岁丰山别墅,唐绵给司机扫码付款,就接到沈铖的电话。
这个点美国时间七八点左右,他这时候打过来,看来终于知道她不在家了。
唐绵开门下车,一边接起电话:“阿铖?”
“刘婶说你不在家,去哪儿了?”
“出门逛街,买了点东西。”
沈铖顿了顿,声音微冷:“要买什么告诉我,我安排人和你一起,以后别再任性跑出去。”
他在干什么?管小孩还是管犯人?关心过头就是控制,或许沈铖也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唐绵深呼吸一口,她不想在电话里跟沈铖吵架,“我昨天晚上就出门了,你打电话那会儿我就不在家,你怎么没发现?”
但凡他真的对她有点关心,也不至于到现在才发现。
电话那头沉默了,依然是冷冷淡淡的语气,散发着债主的气息:“一整晚没回家?为什么不早说?”
很好,这就是沈总的逻辑,理直气壮地避开他的疏忽冷漠,反倒来质问她。
“我朋友那里。”
“你有朋友?谁?”沈铖语气里那丝轻慢藏在他低沉悦耳的嗓音里,恐怕连他自己都没发现。在他心里,唐绵应该没有朋友,她的才华也不足以赢得金曲奖,她的一切都是依赖他。
一口气哽在心里,唐绵对他简直无话可说,她不想吵架,只是更加迫切地想要跟沈铖好好谈谈,他们的关系不能再这样稀里糊涂下去。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有话对你说。”
沉默了会儿,沈铖说:“明天我家人过寿,我会很晚回家。”他语气生硬,淡漠到像在对下属吩咐工作,想了想还是补了句,“你乖,等我回来。”
他总是叫她乖,最轻描淡写的敷衍也不过如此,唐绵懒得应声,直接挂了电话。
进门,面对刘婶大呼小叫的埋怨,唐绵第一次彻底无视,连眼神都不给一个,她连沈铖都不打算忍了,何况是她?
……
地球的另一边,美国纽约曼哈顿音乐学院附近一家咖啡厅内。
沈铖面容冷肃,修长手指轻轻搭在手柄上,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冷了,他从坐下便没喝过一口,空气里散发着苦涩的香气。
对面的男人高鼻深目,一头棕发,兼具知识分子的斯文和散漫的艺术气质。
“两年了,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朗曼教授带着善意的打量,“沈先生,你变化很大。”
曾经跟在唐小姐身边那个沉默青涩的少年,转眼成为执掌商业帝国的成熟男人,他一举一动都带着上位者的从容不迫,看不出半点从前的落魄。
用中国人的话,这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刚才在家门口遇见沈铖,他从隔壁房子出来,朗曼和他太太都吓了一跳,沈铖西装革履,门口停着豪车,助理和保镖跟随左右,他们还以为认错人了。
沈铖淡淡扬起嘴角,“还得谢谢教授和夫人为我打理庭院。”
“举手之劳。”朗曼心下感叹他眼明心细,隔壁房子自唐绵离开后没人居住,却听说被人买了下来,他们还当是唐绵,这五年有空就帮着清理下杂草。
唐绵是他学生,一个腼腆安静的小姑娘,脾气有些怪,常年戴副口罩,据说是脸上有伤,除了上课她就待在家里。
只要出门,她身边一定跟着那少年,不清楚两人关系,比保镖多些随意,又没恋人那么亲密。
倒是常看见少年大半夜被唐绵赶出家门,大冬天的,看着挺可怜,朗曼太太让他进家门避风,他也倔着不肯。
沈铖接了一通电话,说的中文,朗曼听不懂,等他神色淡淡地挂了电话,他才想起问:“唐绵身体怎么样?一直没有联系,她还回来上学吗?”
唐绵那时突然提出休学两年,回国后杳无音讯,和她同届的学生都毕业了。
以她在音乐上的才华,不走职业路线太可惜了。
“她不会回来了,她现在过得很好。”沈铖垂眸,端起已经冷掉的咖啡啜了一小口,眼中仿佛积着冰水,黑沉沉的,冷淡到极致。
……
唐绵找遍整个卧室,找不到她的身份证。
出院后,她的证件就都放在沈铖那里,她依赖他,自然百分百信任,临时想找才发觉自己心宽似海。
她静下来仔细想了想,她把证件交给沈铖时,他似乎说过,以后就放在书房里……
唐绵已经很久没去他书房了。
平时沈铖只在书房处理工作,比起卧室,这里更像他的家,工作就是他的休息。
推开门,一如既往冷淡禁欲的冷色调,整面镂空书墙上摆着琳琅满目各类书籍,那盆仙人掌静静地搁在书桌上。
唐绵扯起一抹自嘲的笑,干净漂亮的脸上表情黯然,藏着一丝讥诮。
就这么宝贝初恋的东西吗?搁在手边,也不怕扎了手,这仙人掌看起来丑兮兮,要死不活的,唐绵恢复记忆了它也不会开花。
沈铖妥妥一个直男癌,话题终结者,浪漫的脑细胞几近于零。
能对着这盆黄不黄绿不绿的仙人掌产生这么浪漫的联想,可见沈铖对初恋用情至深,深到爱屋及乌。
唐绵待在这里都觉得自己多余,她轻轻吸了吸鼻子,专心找证件。
房间角落里有只保险柜,她不知道密码,沈铖也不会大动干戈把证件放进保险柜里,她在书桌前的抽屉里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身份证。
她的手指轻轻从证件上划过,她那时候真小,脸上还带着婴儿肥,青春明丽。
本该是最天真烂漫的年纪,不知为何,眼神却有些闪躲,看起来很是不安。
难道她以前有镜头恐惧症?
身份证到手,唐绵没打算在书房多待,她快步走到门口,忽然想起来,住院时有个可爱的护士姐姐送过她一本推理小说,用来打发时间。
得带走才行。
唐绵折回到书墙处,密密麻麻的书看得人眼花,她花了几分钟才找到那本小说,沈铖放得太高,她需要跳起来才能碰到,不小心带动另一本书——
《小王子》?
还是精美彩绘版的,金发小人身穿华丽长袍,孤独地仰望星空。唐绵很喜欢这本童话,想不到沈铖居然也收藏这本。
他可不像是爱看童话的人,他小时候一定也是不苟言笑,不够可爱的小孩。
唐绵笑了笑,弯腰把书捡起来,随手翻了翻。
一张照片轻飘飘从书页里落到地上。
她愣了下,低头看着地上,这是一个女孩的单人照。
照片上的女孩戴着口罩,一头浓密黑发,正蹲在地上喂猫,她眼神错愕地看着镜头,表情像是被偷拍了,美丽无辜的大眼睛像是林间小鹿,清澈到不染尘埃。
唐绵的心跳突然加快,她感觉很不好。
能被沈铖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的照片,她就是沈铖的初恋吧?
这女孩的眼睛太熟悉了……熟悉到让唐绵感到害怕。
她蹲下来,缓慢地捡起照片,仔细打量女孩的脸。
她口罩戴得很严实,只露出双眼睛,眼头圆,眼角略上翘,眼珠湿润漆黑,像猫咪的眼睛,跟唐绵长得一模一样。
唐绵忽然被抽走力气,歪坐在地上。
地板冰凉。
难怪那天叶知意会那样暗示她,叶知意早就知道了她是替身,沈铖找来的替身,她真傻,看了书竟然还不明白。
世界上真有书里那么狗血的替身情节吗?唐绵不相信,可事实就摆在眼前。
她真傻,真的。
被当了替身,还傻乎乎地一门心思依赖沈铖,把他当成自己的恩人。
唐绵把照片抓在手里,手有些颤抖,照片抓出折痕,她无声冷笑。
房间里灯光无比刺眼,她用力眨眼睛,想把眼泪硬生生忍回去,可心脏针扎似的疼,她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滴到《小王子》的封面上。
唐绵狠狠在脸上抹了把,再用力抹掉封面上的泪痕,沈铖怎么这么不是东西?他到底把她当什么?
为什么把照片塞进这本书里?也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唐绵面无表情地打开封面,扉页下方写着一行小字,笔迹娟秀:唐眠to沈铖,2016.9.9。
唐眠……这是她的名字?沈铖真讲究,不光要眼睛一样,名字都要相似?他真的是狗。
等等……
她叫唐眠,睡眠的眠,跟唐绵同音,所以沈铖每次叫她绵绵,其实是眠眠才对吧?
唐绵脸色煞白,浑身的血都快被抽走。
她垂着脸,忽然感觉一阵反胃,胃里难受想吐,她扔下书,跌跌撞撞跑回房间,砰地关上门,冲进厕所抱着马桶呕吐……
难受极了,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沈铖……他怎么能这样?
过去的一幕幕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难怪他只有喝过酒才会抱她亲她,难怪他只有在叫眠眠的时候才最温柔,难怪他对待一颗仙人掌都比对她用心……
在沈狗眼里,她还比不上白月光留下的仙人掌吧?真可笑。
也是,冒牌货怎能妄想得到正牌的待遇?这一刻唐绵恨他,更多的是心死。
不知不觉已是夕阳,天空红得哀艳,房间内暖气有些低,唐绵觉得越来越冷。
心冷。
她想起搬来这里的第一天,沈铖第一次主动牵她的手,她心脏狂跳,快乐得足以忘记车祸的痛苦。
没有记忆,唐绵就把那一天当作重生,沈铖就是她的未来。
原来只是她一厢情愿,唐绵被耍了,她认栽,人这辈子总要碰见几个鬼,她眼瞎,才把沈铖当成宝贝。
唐绵很累,脑子里乱七八糟,动都懒得动一下。
她脸色苍白,慢慢挪到墙壁靠着,回想起自己这一年来的卑微讨好,只觉得可笑。
很冷,唐绵就这样闭上眼睛慢慢睡着,不知道睡了多久。
脑袋昏沉,她感觉自己醒过来,又睡过去,手机响了几次,她没力气接,扔到一边不理。
最后是刘婶发现的她。
唐绵靠在冰凉的地板上,额上冒汗,脸色苍白,巴掌大一张小脸可怜巴巴,裙子也脏了,白皙笔直的腿上有几块青肿。
“小姐!唐小姐!你怎么了?”刘婶吓一跳,她伸手探唐绵额头,有点烫,唐绵怎么睡在厕所地板上?
唐绵迷迷糊糊推开刘婶,睁开眼,摸到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她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刘婶有些埋怨:“在房间就出声啊,我还当你又跑出去了,饭菜都冷了,我又得给你热。”
唐绵冷冷斜着她:“出去。”
她脸色苍白,神情恍惚,像受了巨大打击,语气状态都不比寻常温和,刘婶一时不敢再大声,压着嗓子说:“你有快递,说是什么行李箱?”
唐绵咬着嘴唇,是她昨天买的行李箱,送来的可真是时候。
该出去的不是刘婶,是她才对。
她发着低烧,走两步都天旋地转,她看向镜子里那张惨兮兮的脸,笑了笑,刘婶当她疯了,慌忙逃出房间。
刘婶一定是给沈铖打电话告状去了,唐绵不在乎,她忍着剧烈的头痛,把自己好好的洗干净,将行李箱提到房间来,把前两天整理好的东西收进去,拎包走人。
她走得决绝,任刘婶怎么在后边喊她都不理。
只在走到大门口那道铁门时,唐绵回头看了眼,这是自己生活了一年多的地方。
别墅奢华气派,落日余晖投射在大块的落地窗上,她终于要离开这座精致的牢笼。
还有留恋吗?她暂时说不出。
但是她一点也不后悔。
唐绵拖着行李箱往大路上走,手机不停地震,拿出来一看,是沈铖。
看到他的名字,她头更疼了,唐绵眼里一片阴霾。
她接起来,把手机贴到耳边。
“不舒服为什么要往外跑?现在回去,我晚点就回家。”沈铖的语气冷淡,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唐绵心里泛冷:“所以呢?我就得乖乖等你回家是吗?”
“不要闹,我现在很忙,”沈铖清清嗓子,放缓语气,“绵绵,有什么等我回来再说。”
唐绵语气平静:“我要跟你分手。”
空气静默。
片刻,沈铖低嗤了一声,“把话收回去,我可以当作没听见。”
唐绵感觉很累,他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她再度郑重开口:“我是认真的。”
沈铖依旧不以为然:“想要什么直接说,不要想用提分手的方式达到目的。”
他直接挂断电话。
唐绵对他无话可说,这是什么品种的狗男人?好好的人话他听不懂,还挂电话,有半点风度吗?
她的银行卡还在他那里,不然谁会接他电话?
她本来是想和沈铖好好谈谈,就算不得已她也想和平结束,给两人的关系留些体面。
可是,体面这种东西,沈铖配有吗?
唐绵眼眶红了,嘴唇咬到血红,一张苍白素净的脸美得惊心动魄,她拨通沈霄的电话,沙哑着声音问:“你那天说的话还算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