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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转变 初到美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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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美国的钱崇定只有十岁,语言不通成了他最大的生活障碍。他在校园里沉默寡言,交不到任何朋友。最可怕的是他开始噩梦不断,只要一进入深度睡眠,葛华就会满脸是血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不停的问他:“你不要妈妈了吗?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找我?”
“阿定,这边好冷啊?你抱抱我,好不好?妈妈真的好冷。”
当然,有时葛华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只会瞪着一双青白相间的眼睛盯着他,然后突然吐出一条长长的血舌头。
他在白天的沉默寡言中渐渐封闭自我,又在黑夜漫长的噩梦里堕落沉沦,感觉永远找不到一条活路可走,只能顺着这条路走到生命的尽头。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释放途径——花钱。对,在某些事情上来说,钱真的是万能的,有钱就能交到朋友,有钱就可以赶走黑夜的沉寂。毕竟美国的人民也都是喜欢有钱人的。他挥霍着钱德信的钞票,心安理得。日子一长身边就围绕了好多猪朋狗友,不过无所谓,对于那时的钱崇定来说,生活不过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消磨罢了,开心至上,哪怕这份开心会让他堕落到尘埃里。
不过让他记忆最深刻的却是两次截杀。
第一次是在纽约的街头,那天是他十五岁的生日。他和几个同学在外庆祝,大家都喝了酒玩的很嗨,在酒吧的重金属音乐里尖叫舞蹈。十五岁的钱崇定隐在一群发色各异的外国少年后默默的抽着烟。离开中国五年,所有的记忆都变成了泛黄的老照片,在心底的最深处,一点点积聚着岁月的灰尘。他醉眼迷蒙,眼前是葛华惨白带血的脸。他挑起一丝冷笑,假装对脑海里的女人面孔不屑一顾,喝了一口酒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他要出去透口气,这里的气氛让他头痛。
酒吧后门出来就是一条幽暗的小巷。巷子口放着三四个垃圾桶,垃圾已经满的溢了出来。有两个踉跄的大汉正在垃圾桶边放水。钱崇定呼吸了一口午夜潮湿的空气,把手里燃着的烟卷弹了出去,猩红的烟头在夜色里划了条抛物线,沉寂在了地上。
他双手插在裤兜里,抬头看向夜空。残缺不全的月亮投射着微凉的白色月光。“难看死了!”他深吸了几口气,准备转身回去,突然一道劲风袭来,他本能偏头躲开,一把闪着寒芒的匕首已经横在了他眼前。
他心里一惊,不好的记忆在大脑一个回转,就是这瞬息之间对方抓住了空隙,在他手臂上狠狠一划,鲜血溅了出来。
疼痛让他瞬间清醒了过来。他伸手把横过来的胳膊一把抓住,手指在他的手肘上用力一提,咔嚓一声,手肘脱臼了。他欠身一捞,稳稳当当把刀握在了手里,沉声道:“谁让你来的?”
“别杀我!”
听到声音阿定才知道,面前的人是个和他差不多的少年。
“我们还是同学,大家都是中国人,你就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钱崇定手里的刀锋又递进几公分:“那就说,是谁让你来的。”
那少年似乎受了不小的惊吓:“我不认识那个人,他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让我捅你一刀。我真的不知道是谁。我妈病的就快死了,我不想让她死,我想让她活下去,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才答应他的。你放......放过我......”
他的话还没说完,另一只手已经趁着钱崇定愣神的功夫劈了过来,那只手里也藏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
钱崇定漂亮的一个回旋把刀踢飞了出去,另一手已经把刀送进了对方的腹部。
钱德信这次是来的最快的一次,当天晚上接到的消息,隔天就到了。钱崇定这才知道,刺杀他的那个少年还真的是他的同学,他的妈妈也并没有生病,还指着他一通骂,扬言要杀了他。直到这件事结束,他也没有把真正的内幕告诉给钱德信,在他的眼里,父亲并不是值得被信任的角色。
第一次刺杀就以同学纠纷,割地赔款草草结束了。
也是因为这件事,钱德信终于察觉了钱崇定的心理问题。在皮特家治疗的那段时间是他在美国最安逸的日子。
一年后,他听从皮特的忠告回了一次国。那次他逗留了二十天,只有一天是住在月园里,却在方晓言大学所在的城市呆了十一天。他每天都会在校门口等她。可惜,那时的方晓言好像变懒了,不常出校门。他只见到了她三次,第一次他就抓住机会拍下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他站在方晓言的左侧微微向她侧着头,小心翼翼的比了个耶,而方晓言背对着他冲着他的脸颊微微嘟起了嘴,好像一个亲吻的姿势。当天下午,他找了一家打印店把照片洗出来,拿在手里不禁红了脸。那一刻他知道,他喜欢她。夜里他在照片的后面小心翼翼的写下了一行小字:愿我心中最后一盏璀璨灯火永不熄灭。
只可惜他离开纽约去休斯敦上大学的时候,那张照片却丢失了。那段时间钱德信一直在催他回去,进入公司正式学习做生意。可他对月园里的各怀鬼胎毫无兴趣,根本没想过要回去。而且,他恐怕还没有进入德信大楼的勇气,贾元传来的消息也让他心灰意冷——方晓言结婚了。
听到消息的那一刻,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冷着声线说:“知道了。”就不顾贾元的叽里呱啦挂断了电话。那时美国正值深冬,他静静的矗立在休斯敦的街头只觉得茫然无助,四周静的只剩雪花飘落的声音。为什么他要比她小四岁呢?四岁,真是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吴彬说:“其实无所谓的,只要你爱的人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幸福的活着就够了。”
可是真的够吗?他不知道,没有人告诉他标准答案。他只好强迫自己在心里挖了一个坑,把那些不该有的心思统统埋掉。
吴彬和他不同,是穷苦人家出身,家里为了送他出来读书,把房子都卖了。也或许因为这个原因,吴彬给人感觉总是很忧郁,话少的比钱崇定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读书很认真,做事也很努力,对什么事情都有他独特的见解,想法多,脑子快,对问题看的要比他深刻的多,钱崇定总叫他“哥。”
在大学期间,他交了不少朋友,有了自己的社交圈,也已经习惯了这边的生活,大学毕业前,钱德信给他下了最后的通牒,要是不回去绝不会再往他的银行卡里打一分钱,信用卡也会全面停用。他对这种霸权主义不置可否。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回去,让他出来的是他,让他回去的也是他。
吴彬说:“其实你爸并没有错,他有自己的立场。”
钱崇定对此不置一词。虽然他遇到问题总爱问吴彬,可是针对钱德信的建议他从不采信。
吴彬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会后悔的。”
钱崇定停下脚步回头看他。此时的休斯敦进入了难得的几天寒冷时期,钱崇定穿着件深灰色的长款风衣,双手插在口袋里,长身玉立一派谦谦君子的模样。
他喝了不少酒,头脑有点发晕,与吴彬对视没一会儿就败下阵来:“哥,说什么呢?怎么可能?”
吴彬竟然笑了一声:“阿定,你知道爸爸这个生物吗?他不一定能让你笑,但总会有办法让你哭。”
钱崇定扬着头回忆片刻,也笑了起来,深以为然道:“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