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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变孤狼只需要一根蜡烛与一只手 ...

  •   我叫泉镜花,虽然我其实应该没有名字,但我的小伙伴给我取了这样的备注,所以我叫泉镜花。

      唉,还好我的小伙伴取名技术比较好,不然的话要是给我取个葛多啊美宛啊这样的名字,我可能就要把他拉黑了。

      小伙伴跟我是在云野认识的,说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我的星盘在遇到小伙伴之前其实是空白的,一个朋友也没有。从来没有人愿意点亮我的蜡烛,所以在我的世界里所有旅人都是灰蒙蒙的,没有人属于我。

      然后在我又一次因为一个人开不了门而沮丧蹲在门口时,小伙伴从我头顶飞下来十分贴心地帮我点亮了另一半的机关。

      我的眼睛迅速亮起来(虽然原来它们就是亮晶晶的),跑到他身边哔卟地大叫一声,以示友好,天知道他是第一个会帮我点亮机关门的人,从前我都是蹲在这里直到有两个人结伴来开门,我才能蹭个方便。

      所以在我以为祂也会像没看见我一样很快离开时,祂却十分很自然地向我伸出那根小蜡烛,从没有点亮过别人蜡烛的我愣了好一会才明白他的意思,颇有些手忙脚乱地同样递出属于我的那根红蜡烛。

      我理所当然地看见了他——这个一身蝴蝶妈妈同款金斗篷,仿佛狗啃的斜刘海短发,头上还翘着一簇毛,几乎是两个我高的少年人。

      虽然那件金斗篷我已经在云野看过无数次了,但我是第一次在别的光之子身上看见这样鲜艳、明亮的色彩。

      我蹲下来捂着脸,白花花的眼泪啪嗒啪嗒掉在草地上。

      —

      小伙伴跟我说,他叫敦。

      “要跟我一起走吗,小镜花?”一直解锁到对话后,敦半蹲着向我伸出手,我搓了搓斗篷的一角有些不知所措,“我也是一个人哦。”

      于是我把手搭了上去。

      那好吧,我就勉为其难陪着你一起好啦。我想着,一个人的确很孤独呀。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里除了来去匆匆的灰色陌生人,还多了一个金黄色的身影。

      我猜他的眼睛一定也是这样温柔的颜色,或许还有些紫光呢,我喜欢紫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改变孤狼只需要一根蜡烛与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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