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第 6 章 ...

  •   我拿着钱走了,到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离京城很远,听不见车水马龙的喧嚣,像个不问世事的高人。
      我开了一家小酒馆,在沈家打杂的时候,我经常在酒窖里忙上忙下,学会不少酿酒的手艺。
      顾小姐给的钱很多,足够我盖好几层楼。不过我没那么贪心,就盖了两层。
      第一层是给客人用的,第二层是给自己用的。

      我一个人当然住不了一整层楼,其实我只用一个房间就够了。
      剩下的几个屋子,都给了我捡来的孩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之中,也不总都是幸福的人。
      跟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相比,我算很幸运的了。

      我一共捡来六个孩子,三个男孩三个女孩,都是我在路上碰见的流浪儿。
      脏兮兮的小手,冻得通红的小脚,衣服破破烂烂的。
      我瞄了一眼怀里剩下的银票,拉着他们,豪气地说:“姐姐带你们吃好的去。”

      那天春光正好,我把他们叫到院子里,一个一个像小萝卜头似的,整整齐齐排列好。
      别说,自从跟我回来之后,他们吃饱了,穿暖了,刚来的时候一个字都不肯多说,现在叽叽喳喳的跟一群小麻雀一样,哎呦烦死我了。
      人齐了,我郑重其事地说:“今天把大家叫来,只有一个目的。”
      小萝卜头们的眼中闪着奇异的光:“姐姐又要干什么呀。”
      我背着手,板起脸:“起名字。”

      孩子们对名字是陌生的。他们没有名字,也没人在乎他们的名字。
      喂、要饭的、乞儿……就是他们的名字。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了我,我给他们起名字。
      “名字!”小麻雀们炸了,一挑三尺高,“我也可以有名字吗?真的吗?”
      “名字不是父亲才能给起的吗?”
      我认真地说:“当然不是,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有名字,有了名字,你就有了一个真实的身份。”
      “好呀好呀,姐姐快给我们起名字吧!”
      “别着急,”我拿着从沈府顺出来的那本医书,洗干净手,一页一页翻着,“起名字可是个含金量很高的活,名字要和你的性格呀、长相呀合得上才行。”
      年龄最大的小麻雀问:“什么叫合得上?”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京城首富家的少爷,叫狗蛋你觉得合适吗?”

      小麻雀摇摇头:“不合适。那姐姐你看我叫什么名字好?”
      我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对着她左看看,右看看,抱起来转了个圈,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看了一遍。
      她满怀期待地昂着头:“怎么样,姐姐想好了吗?”
      我神色沉重地点点头。
      “你就叫老大吧。”

      本来想给他们起个好听点的名字,可又觉得他们还小,不如老大老二老三老四来得习惯。
      我坐在房间里,咬着笔杆,看着天书,妄图从中选一些好听又好记的。
      等他们长大一点的时候,就重新起名字,教他们写字。
      我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下熟悉的草药,三七,山香,白芍,瞿麦,这些名字都不错的,男孩女孩都合适。

      挑完了,我又把医书合上,用胳膊碾平了,小心翼翼地放在床头。

      虽然这里偏远得很,可时不时的,还能听到京城传来的消息。
      我知道,顾小姐嫁给了丞相家的大儿子。
      沈斯朝一飞冲天,成了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夫,常常千金难求。
      不仅如此,他还治好了三皇子的腿,将老爷从大狱里救了出来。
      夫人管家也欢欢喜喜回府了,又把沈府上下修葺了一番,面积扩大了两倍还多。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我就知道,少爷他行的,他是最厉害的。

      这时候他在干嘛呢,应该是坐在金山银山上,叼着根柳枝,闭眼摸脉吧?

      说来也奇怪,我的腿一天比一天利索了,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风水好的原因,一口气来回上二楼,不费劲!
      腿好了,生意自然就好了,来这里喝酒的人越来越多,小金库也越来越鼓。

      我坐在柜台后边嗑瓜子,一边嗑一边想,这些钱分成六份,明年老大就到了念书的年纪了,到时候书包啊笔墨纸砚啊都得备上。
      嗯,老四又把床给尿了,得给她多买几床褥子。
      老六昨天把客人的辫子给剪了,我得上门赔礼道歉去。

      我笑意盈盈,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呀。

      酒馆里很是热闹,这里天高皇帝远,人们唠的都是家长里短,今天丢了两根柴火,明天羊圈里多了头牛,听得我直跟着乐。
      “听说了吗,京城那个,柳大人的嫡女成亲了!”一位大爷咬着花生米,喝得脸红脖子粗,“我怎么知道?嗐,我家婆娘给柳府送鸡蛋的时候,正赶上大婚呢!回来就跟我说,那新娘子真好看啊,像江南水乡里走出来的美人儿!”
      “跟她成亲的是谁?这我可没大听清楚,好像是姓沈的,也是有钱人,门当户对!”

      我跟着大家一起笑,听他们羡京城高门里不为人知的幸福生活。

      酒馆打烊了,我还不能休息,吭哧吭哧地收拾着锅碗瓢盆。
      老二特别懂事,跟着我一起又擦又洗的。
      她小心翼翼地擦了一会儿,用蚊子大点的声音问我:“姐姐,你不高兴了吗?”
      我噗嗤一声笑了:“没有呀,姐姐高兴。”
      “哦。”老二不再说话,低下头干得更加卖力。

      夜深了,老大带着五个弟弟妹妹去睡觉,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抬头望天。
      脚下的沙子被风吹得哗哗响,没来由得我就想起了那年冬天,沈斯朝轻轻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我写字。
      “竖,从上往下,横,从左往右。”
      我伸出手,弯着腰,撅着屁股在沙地上划拉,却怎么也写不出一个完整的字。
      我懵了一会儿,自嘲地笑笑,会写又怎么样呢,没有人需要了。
      他现在,应该和心爱的柳小姐,过得很快乐吧。

      第二天,我照常在房间里休息,翻翻天书,哼哼小曲,给老四换床褥子,哄老五别跟鸡抢吃的。
      白天酒馆里不会有什么客人,一般都是晚上来,所以我还乐得清闲。
      几个小麻雀楼上楼下玩闹着,把楼梯踩得咚咚响。
      “你们慢点!”我在房间里大吼,“不许摔了!”
      养孩子真他娘的累啊。

      老大颠颠儿地从楼下跑上来,扒着我的门框喊:“姐姐,来客人了!”
      我刚洗完褥子,躺在床上,还没休息够呢。
      “谁啊,大白天的,跟他说我们打样了。”

      过了一会儿,老大又哒哒哒跑上来。
      “姐姐,他说你必须得见他。”
      哟呵,这人谁啊,怎么不讲理呢?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老大,你没说咱们打烊了?”

      老大委委屈屈:“我说了,可他说,你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来见他的。”
      我面带微笑:“他叫啥?”
      老大眨眨眼:“他说他叫沈,斯,朝。”

      我特么一个激灵就滚下了床,把老大吓一跳。
      我一脚蹬在鞋上,脚后跟也来不及提,拉着老大就冲到了门外。
      “叮当叮当,叮叮当当……”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冲到楼梯上我突然刹住了脚步,老大一个猛子就摔下了楼。

      她揉揉发疼的脑袋,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姐姐,淡定。”

      门口的少年个子很高,影子在正午的地上拉得老长。
      他一手撑着门框,另一只手提着金色的铃铛。小铃铛泛着柔和的光,声音清脆响亮,在小小的酒馆里回荡。
      脸还是那张脸,能让京城少女飞蛾扑火的好看,只是比起以前的玩世不恭,更多了一分,说不出来的味道。
      他牵起嘴角,低低地笑了,第一次开口叫我的名字——
      “喜鹊。”

      我懵了,懵了好吗。我让老大使劲掐我一下,老大默默地拧了拧我的胳膊。
      好疼。
      疼的好真实,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相反的,惊讶和欣喜漫过了我的四肢百骸,那一瞬间我的胸腔都要被挤破了。
      还是老大把沈斯朝扶进来,我才赶忙给他倒了杯热茶。

      他还是看不见,不过眼神不再涣散了,挺有神的,像天上的星星。

      我们沉默了很久,久到老四又把床给尿了,我赶紧起身,尴尬地挠挠头:“我去给老四换褥子。”
      沈斯朝神色柔和,再也不像当年那样纨绔不羁,屁大点事就要骂人。
      他笑眼弯弯:“好。”

      换完褥子回来,我们又面对面坐下,明明是平坦的凳子,我屁股却像针扎似的。
      这时候我有点羡慕他,看不见,可不就不用尴尬么。
      “少爷,我给您拿壶酒去,店里最好的。”
      我心虚地走着,还没走到楼梯口,他又叫住了我。
      “喜鹊。”
      “啊?”
      “我不是来喝酒的。”
      我低着头没说话,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我看着他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两条大长腿笔直笔直的,脸上的笑坏坏的。
      他靠近了我,身上散着草药的清香,我觉得比以前浓郁的香气好闻多了。

      我深吸一口气,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少爷,咱们这样不好。”
      他乐了,“有什么不好,嗯?”
      我瞥了他一眼,“你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不应该这样。”
      他哑然失笑:“我有家室了?我怎么不知道。”
      大猪蹄子,还装。
      “你不是跟柳小姐成亲了吗?”
      他像看傻逼一样看了我一会儿——
      “没啊,成亲的是我堂弟。”

      沈斯朝站在我面前,他逆着光,像坐沉稳的大山。
      他的薄唇张了又合,几经反复。他舔舔嘴唇,脸上是少有的局促。
      “喜鹊,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家么?”

      我受不了,受不了高高大大的他像个小孩子,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我立刻就要化成烟一样。
      我更受不了,名震京都,誉满天下的沈斯朝,一脸委屈地拽我袖子——
      “你走以后,我都没有和别的女人,好好交往过。”

      我轻轻开口:“真的么。”
      我的眼睛也一片模糊,看不见他的嘴悄无声息地说着什么,只能听见一阵欢快悦耳的声音。
      “叮当叮当,叮叮当当。”

      .
      沈斯朝是个浪荡公子,那年冬天大雪纷飞,他打赌输了,把狐朋狗友口中“最不祥”的乞丐捡了回去。
      他们原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交集。他没想到,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盛极一时的沈家,只有那个乞丐陪着自己。
      在得知她不认识字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她不是珍珠,珍珠会吟诗的。她叫什么来着,好像是个很土很土的名字。
      他没奢望她会一直照顾自己,他是个瞎子,还是个废物,她图什么呢?
      可她真的挺过来了,她像保护最心爱的宝贝一样护着他,带他下了城墙头,熬夜在他手心里写下她完全看不明白的字。
      他想,哪怕全天下的人都在骂他,还是有个人把他当宝贝的。
      他不能任由自己沉沦下去,她会失望的。
      因此,当她说自己的腿变紫时,他慌了。沈府散尽家财,他都没有这么慌乱过。
      他第一次怕失去点什么。
      那天他去柳府,想求人给她治病。柳府家业大,宫里的人总认识几个。
      他从没求过人,哪怕是为自己。
      可这一次,他放下所谓的自尊,主动上了门。

      没想到,柳府这一次热情地接待了他,还答应给她治病。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医术超人的名声已经悄然传遍了京城。
      人们都说,沈嘉斌的儿子,那个纨绔,肚子里还真有点东西。

      他欢欣雀跃,像只快乐的鸟一样飞进破旧的小屋时,她却不见了。
      她再也没出现过。

      因为这不知名的腿疾,他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这事成了他的心结,他用尽了手段,直到不慎打翻了药罐子,才终于得到真正的解药。
      崖香,那味像空气一样常见,总是被忽视,却能力挽狂澜,治疗大疾的药。
      那么普通,不起眼,却又那么重要。
      就像她一样。

      后来,他治好了三皇子,救出了父亲,自己也成了名震京师的少年神医。
      只是每当他出诊,哪怕别人准备好了价值千金的药材,他也总要挂一小包崖香在身上。
      小小的一团,乖巧地跟着他,随着他的步伐一跳一跳的,他觉得好安心。

      沈斯朝慢慢摸索着,少女纤细的手指冰冰凉凉。
      他掌心冒出了汗。
      这次,他不会再给她离开的余地。
      再也不会有了。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