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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勿以恶小而隐之 ...

  •   勿以恶小而隐之
      ——《罪与罚》读后感
      “我杀了一只可恶的、有害的虱子,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她对谁都没有益处,她吸穷人的血,杀了她可以赎回十桩罪,这也算罪吗?”这种对罪的理解,直到拉斯柯尔尼科夫心理崩溃前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
      在《罪与罚》中,拉斯柯尔尼科夫因其英雄梦想,认为杀死一个“对社会毫无益处”的老太婆并非是行恶而是在行善,犯下了杀人罪。在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强调,他的功大于过,他的善足以掩盖所有的恶,他是正义的。
      固然,善是人类社会的至高追求,无论是“心灵鸡汤”或是“感动中国人物”给予我们的都是社会中积极向上的一面,其作用是弘扬正能量,呼吁人们行善,而非掩盖社会另一面的黑暗。正如世间万物有阳必有阴,也定有白必有黑,从永远长不大的“死亡通知书”柯南到“江歌案”“范冰冰事件”,“恶”的一面被暴露在公众的聚光灯下,再也无法匿藏。恶,不能隐匿,想扬善,必要先刨开恶的外衣,揭露恶。
      拉斯柯尔尼科夫为何至死认为自己无罪?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当面临善恶的抉择之中,难免会选择隐恶,将善置于光鲜亮丽的公众之中,而将恶隐于阴暗的角落之中。有谁不愿十全十美,享受来自他人的赞誉和倾羡?而又有谁愿意将自己的缺点罪恶暴露出来,受人嘲弄与斥责?所以,人们不自觉地选择隐恶,心安理得地片面扬善,从而营造出一个虚善的世界,美,却失了真,失了色,只余一片刺目的白光。爱默生曾说过:“善良,必须有点锋芒。”正如“忠,不能愚忠”,善,亦不能愚善:小恶,感化之;大恶,厉惩之;明恶,打击之;隐恶,揭露之,如此,善涨,恶熄。
      倘若极善之地为天堂,极恶之地为地狱,那么介于两者之间的定当是人间现世。在现实之中永远无法形成极善与极恶的状态,有的只有善恶并存,交缠难解。古今之间并不缺少侥幸心理者,隐恶,于他们来说便是助纣为虐,隐小恶成大恶,最终犯下大罪,追悔莫及。当恶还是小恶,不曾成长为大恶之时,必须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而非通过隐恶的手段,将它抚养长大,为祸为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但我想,在为善为恶之前,应当还有一句“勿以善小而不扬,勿以恶小而隐之”,善无大小,皆应扬之为之;恶无大小,皆勿隐之为之。
      善,非隐恶,只有揭露恶,善良才能有所锋芒,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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